渭南莲花寺110kV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XXX
承包人:XXX
签订时间:2015年3月19日
签订地点:渭南市潼关县
本合同书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于2015年3月19日商定并签署。鉴于发包人拟建设渭南莲花寺110kV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并通过中标通知书接受了承包人工程投标价为人民币元整(即小写:元)为该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所做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本合同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件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a)合同书;
b)中标通知书;
c)标价工程量表;
d)合同专用条件;
e)合同通用条件;
f)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g)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h)图纸的合成资料;
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
i)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3、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双方有关合同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函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
1)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满足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3)工程进度确保按照发包人规定的工期进行,并确保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人力、机具及合理项目施工管理规划大纲的实施;
4)确保工程建设中文明施工,落实环保方案,并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塌事故,不发生重伤事故,不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电网停电事故,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5、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章(公章)后即日生效,结清工程款,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7、本合同十份,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五份。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Part 2: General ns
Follow the latest water and XXX. Part 3: Specific ns
1.Contract Name: XXX 110kv (35kv) Line Project 2.Contractor:
Name: XXX XXX。Ltd.
Address: 15th Floor。XXX。No.57 Xiguan Street。City
3.Contractor:
Xining Name: Address: Phone: 4.n n Engineer: Name: Address: Phone:
5.Start date: XXX. n date: XXX.
6.\"n site\" refers to the permanent land。obstacles removal。XXX。XXX。crossing n and permits obtained by the contractor。and XXX in the contract as part of the n site。and the XXX.
7.The supervising XXX performing the following duties: 7.1 XXX the quality of the project; 7.2 Before making XXX principles;
7.3 When the results of the handling have an impact on the n of the project after n;
7.4 When the result of the event handling requires nal investment and the contractor objects to it;
7.5 Before XXX changes;
7.6 When subcontracting is required during the project; 7.7 When the handling of the event has a XXX's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XXX in the contract。the supervising engineer has no right to change the contract XXX.
8.Subcontracting in any form is not allowed. 9.Technical ns。ns。and drawings storage and n Technical ns。ns。and drawings should be in Chinese. The date when the design unit provides drawings: 15 days before the start of the project.
XXX: three copies.
Drawing XXX according to the plan.
XXX: The drawings and technical n of this project are not XXX.
When XXX copies of the drawings。they must order them from the design unit at their own XXX required for the project.
10.XXX:
10.1 All n of this project (all n machinery is self-provided); 10.2 XXX.
10.3负责发包人将供应材料送到承包人中心材料站的质量验收工作。
10.4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除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
10.5负责建设场地占用和清理中的塔基永久征地、青苗赔偿、树木砍伐、房屋拆迁等费用,施工用临时道路和临时场地、封航费(包括措施费和赔偿费等相关费用)、水土保持费、场外临时设施费、材料站租赁、过路过桥费、桥梁修补、牵张场地费、特殊跨越(跨越铁路、高速公路、高压电力线、河流等)措施补助费、施工措施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文物普探费、通讯保护费、工程质检验收费(包括会务费)、整套启动调试费、施工单位参加整套启动试运费、标志牌、投标人按规定办理各种施工手续以及其他必要费用。
10.6负责办理施工跨越线路停电手续。
10.7负责办理环评、XXX、地灾、水保、文物(如果有)、压矿(如果有)等批文手续。
10.8负责组织系统调试(包括系统通讯),并负责移交前的维护。
10.9负责编制和移交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其中纸质资料提供三份,电子版提供一份。
11.1负责放线(复测)。
11.2负责根据设计文件给定的地面原始基准点复测线路,包括线路中心线、档距、塔位标高、局部地段的断面(如有必要)、塔位十字断面(如有必要)、重要交叉跨越等。同时,应正确补设遗失的塔位中心桩。如果在复测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应及时报监理。承包人应仔细保护线路塔位中心桩和测量参考桩,并随时补设遗失的测桩。
12.1负责工程项目的资金筹集和组织工程建设。 12.2负责办理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关法定手续(除委托承包人负责办理的相关手续外)。
12.3负责提供合同文件规定应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及其他实物。
12.4负责对项目经理进行考核和审定。
13.发包人自行负责保险责任。 14.承包人按规定自行负责保险责任。
15.1发包人统一组织招标采购,向承包人供应实物的导线和铁塔(不含地脚螺栓)。
15.2以上材料在出厂前必须进行各项理化试验和外观质量检验,指标必须达到规范要求,否则不得出厂发货。
15.3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和相关条款中提供供应材料的预计交货时间。
15.4承包人在交货地点应详细核对收货件数,如有件数短少,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15.5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设备应送至项目部材料站,承包人负责卸货。
15.6 发包人提供的铁塔到达承包人材料站后,厂家应与承包人一起清点货物(清点方法需另行确定)。厂家应在确认缺件后补齐,如再次出现数量短缺,承包人应自费订货补齐。
15.7 在安装过程中,承包人应书面记录发现的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质量缺陷,并及时向发包人提供,以便向厂家洽商处理。承包人应配合厂家现场处理质量缺陷的工作,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5.8 若导线线股直径误差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发包人不会提供额外的材料。若线股直径误差超出国家标准范围,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制造厂家协商解决。
B、承包人供应的材料:
15.9 除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外,承包人应自行采购本工程所需的其他材料。
15.10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及其制成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专业部标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技术要求。承包人对其质量完全负责,如有不合格的材料和制品,承包人必须负责更换并承担更换费用。
15.11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加工的预制件必须有完备的产品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复印件。如果不符合规定,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人在工程中使用。
15.12 承包人在现场加工制作的预制件必须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严格按图加工制作,并应提供相应的材料检验合格证明。
15.13 承包人选定的砂、石、水、水泥、水泥掺加剂、砼试块等必须按规范规定抽样或送检到有关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工程中使用的材料与送检样品必须一致。
15.14 承包人采购的水泥必须是经过发包人同意的生产厂家。承包人应按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制定水泥的采购、运输、保管、使用等管理办法,并在工程中实施。
15.15 如有必要,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有权到承包人选定的供货厂检查材料质量。
15.16 承包人应将自购主要材料(金具、地线、水泥、绝缘子等)的供应商报发包人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材料采购合同。
16.临时工程用地
临时工程用地为承包人的承包范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支付费用。
17.质量等级评定
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合格。
18.预付款
18.1 本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20%。
18.2 预付款分两次支付:合同签订后28日内支付预付款的25%,承包人自购主要材料采购合同签订并送发包人备案后28天内支付剩余预付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