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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语通论(十七)古书的注解(上)

2021-10-22 来源:爱问旅游网
古汉语通论(十七)古书的注解(上)

我国比较重要的古籍,前人大都作过注解。今天我们要想比较顺利地读懂一部古书,一般都要参看旧注。有些文字比较艰深的古书,如果不参看旧注甚至根本无法读懂。

注解古书的工作开始於汉代。秦以前的许多典籍传到汉代,由於种种原因(如语言的发展,口授和传抄的错误等),汉代人已经不能完全读懂;於是有一些人专门为这些古书做注解,像毛亨、孔安国、马融、郑玄等,都是著名的注解家。郑玄对先秦的经书,像《周易》《毛诗》《周礼》《仪礼》《礼记》《论语》等书,都曾作过注解。这些注解对我们了解先秦古籍非常有用,如果没有汉代学者这一番辛勤的工作,有许多先秦古籍我们今天是很难读懂的。

到了唐代,距离汉代又有六七百年了,许多汉人的注解在唐代人看起来,又不是那么容易理解了,於是出现了一种新的注解,作者不仅解释正文,而且还给前人的注解作注解。这种注解一般叫做“疏”,也叫“正义”。例如现在最通行的《十三经注疏》中的《诗经》(注:《十三经注疏》大多数是汉朝人或魏晋人做的注,唐宋人做的疏,各部书的注疏人如下:

《周易》:魏王弼、韩康伯注,唐孔颖达等正义;

《尚书》:旧题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等正义;

《诗经》: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等正义;

《周礼》: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

《仪礼》: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

《礼记》: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

《春秋左传》: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

《春秋公羊传》:汉何休注,唐徐彦疏;

《春秋谷梁传》:晋范宁注,唐杨士勋疏;

《论语》:魏何晏集解,宋邢昺疏;

《孝经》:唐玄宗注,宋邢昺疏;

《尔雅》:晋郭璞注,宋邢昺疏;

《孟子》:汉赵岐注,宋孙奭疏;),就是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等正义。毛

传、郑笺的“传”和“笺”,当时都各有特定的意义,“传”指阐明经义,“笺”有补充与订正毛传的意思,一方面对毛传简略隐晦的地方加以阐明,另一方面把不同於毛传的意见提出,使可识别。

先秦经书的注解一般都比较难读。这一方面是因为注解家数繁多,各有侧重,看法也常常不一,取舍之间,有时很不容易决定;另一方面是因为注文比较简略,注解的体例和术语对一般读者来说都比较生疏。要想读懂先秦经书的注解,我们首先要对它们的体例有大致的了解。

下面我们举出《诗经·魏风·硕鼠》中的一个例子来说明经书注疏的体例(注疏一般都是用双行小字排在正文之下。为了保存原样,正文和注疏一律不加标点):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 贯事也笺云硕大也大鼠大鼠者斥其君也女无复食我黍疾其税敛之多也我事女三岁矣曾无教令恩德来顾眷我又疾其不修政也古者三年大比民或於是徙○贯古乱反徐音官复扶又反税始锐反比毗志反 逝将去女适彼乐土 笺云逝往也往矣将去女与之诀别之辞乐土有德之国○乐音洛注下同土如字他古反沈徒古反诀古穴反 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笺云爰曰也 疏 硕鼠至得我所○正义曰国人疾其君重敛畏人比之硕鼠言硕鼠硕鼠无食我黍犹言国君国君无重敛我财君非直重敛於我又不修其政我三岁以来事汝矣曾无於我之处肯以教令恩德眷顾我也君既如是与之诀别言往矣将去汝之彼乐土有德之国我所以之彼乐土者以此乐土若往则曰得我所宜故也言往将去汝者谓我往之他国将去汝国也○传贯事○正义曰释诂文○笺硕大至是徙○正义曰硕大释诂文释兽於鼠属有鼫鼠......陆机疏云今河东有大鼠能人立交前两脚於颈上跳舞善鸣食人禾苗人逐则走入树空中亦有五技或谓之雀鼠......按此经作硕鼠训之为大不作鼫鼠之字其义或如陆言也......

正文之下,前面没有“笺云”的注是毛传(如“贯事也”),“笺云”之后的注是郑笺,圆圈之后“贯古乱反......”是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对正文和注文的注音(注:《经典释文》简名《释文》,它汇集了唐代以前各家给先秦经书(包括《老子》和《庄子》,因为《老子》《庄子》在唐代也被称为经)所做的注释(以注音为主,也有少数义训),经过作者一番选择,成为我国早期别具风格的注音(兼释义)总集之一。先秦古籍中的注音,一般都摘自经典释文。这部书本来是脱离具体注释对象的一部完整的专著,宋代以后,人们才把它的注释移到每本书的相应的正文之下。))。[疏]字以下才是孔颖达的疏,疏的原文很长,这里只引了一小部分。宋代以前,注和疏是分成两本书印行的;宋代以后,为了便於阅读,才把注和疏合成一本书。注和疏合成一本后,疏一般放在一段正文之后,如果一段中有几个注,疏就放在几个注之后,如果一段中只有一个注,疏就放在一个注之后;上面这个例子就是把疏放在几个注之后。疏一般是先疏正文,再疏注文。先略引被疏的文字,一般是起讫各引两三个字(如“‘硕鼠’至‘得我所’”“笺‘硕大’至‘是徙’”),然后再疏,中间用圆圈隔开。有时是直解正文,如“国人疾其君重敛畏人,比之硕鼠......”;有时是疏证和发挥毛传和郑笺,这里是首先说明毛传和郑笺的来源,如毛传:“贯事也”,正义曰:“《释诂》文”,又如郑笺:“硕大也”,正义曰:“《释诂》文”(《释诂》指《尔雅·释诂》,孔颖达认为毛传和郑笺这里都是根据《尔雅·释诂》来注解正文的);接着就考证名物,如《“释兽》於鼠属有鼫鼠......”。可见疏的内容是很丰富的。

一部重要的古代作品,注解的人常常很多,后来就有人把各家的注选集在一起,再加上自己的注解,成为集注或集解,例如何晏注《论语》,就是集解。试举《论语》第一句

为例: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马曰。子者。男子之通称。谓孔子也。王曰。时者。学者以时诵习之。诵习以时。学无废业。所以为说怿。其中“马曰”的“马”指马融,“王曰”的“王”指王肃。在读“集解”之类的著作时,首先要细读它的序,这样才可以知道集的是哪几家,“某曰”的“某”指的是哪一个人。(也有序里没有提到的,这多半在注中第一次出现某人时用全名,以后只用他的姓。)

注解常见的情况有下列四种:

第一,释词。如上例“马曰:‘子者,男子之通称,谓孔子也’”。马融就只注释了“子”字。

第二,串讲。把一句或几句连串起来讲解。如前例郑笺对“三岁贯女,莫我肯顾”两句作了串讲:“我事女三岁矣,曾无教令恩德来顾眷我。”这种方式虽然表面上没有释词,但实际上是在串讲中附带地注释了词义,如以“事”释“贯”,以“眷”释“顾”都是。又如上例“王曰:‘时者,学者以时诵习之。诵习以时,学无废业,所以为说怿’。”王肃不但解释了“时”字,并且把“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全句串讲了一下。

第三,通释全章大意。如现在流传的汉赵岐的《孟子章句》,就是采用既释字句也释全章大意的办法。《孟子章句》每章之后都有“章指”,“章指”是通释全章正文的大意的。例如《孟子·梁惠王上》“寡人之於国也”章的后面有:“章指言:‘王化之本,在於使民养生丧死之用备足,然后导之以礼义;责己矜穷,则斯民集矣’”。这种办法,为的是使文章的意义更为明显,帮助读者对全章的大意有一个总的了解。

要想读懂先秦经书的注解,除了要了解经书注疏的体例和注解的各种情况之外,我们还要对经书中的注解术语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注解的术语很多,这里不可能一一列举,我们只介绍几个较为常见的术语。

1.曰,为,谓之 使用这几个术语时,被释的词总是放在“曰”“为”“谓之”的后面。这几个术语的作用相同,它们不仅用来释义,并且用来分别同义词或近义词之间的细微差别。例如:

《论语·先进》:“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朱熹注:“谷不熟曰饥,菜不熟曰馑。”

《尔雅·释天》:“谷不熟为饥,蔬不熟为馑。”

《谷梁传襄公二十四年》:“二谷不升谓之饥,三谷不升谓之馑。”

《诗经·术风·淇奥》:“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论语·学而》引此)。毛传:“治骨曰切,象曰磋,玉曰琢,石曰磨。”

《尔雅·释器》:“骨谓之切,象谓之磋,玉谓之琢,石谓之磨。”“饥”与“馑”是同义词,“切”“磋”“琢”“磨”是近义词,注释家有时用“曰”,有时用“为”,有时用“谓之”来区分它们。

在注释并区分这类同义词或近义词时,既可用“曰”,也可用“为”,也可用“谓之”可见“曰”“为”“谓之”的作用是相同的。这种“曰”“为”“谓之”略等於现代汉语的“叫做”。

2.谓“谓”和“谓之”不同,前面说过,使用“谓之”时,被释的词总是放在“谓之”的后面,使用“谓”时,被释的词则都是放在“谓”的前面。可见这两个术语的差别是很明显的。“谓”这个术语,往往是在以具体释抽象、或以一般释特殊的情况下,才用上它。例如:

《论语·为政》:“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孔安国注:“政谓法教。”

《论语·子罕》:“后生可畏。”何晏注:“后生谓少年。”“政”的概念比较抽象,故用比较具体的概念“法教”来注释它;“后生”的概念比较特殊,故用比较一般的概念“少年”来注释它。这都是为了帮助读者理解原文。

3.貌“貌”字一般用在动词或形容词的后面。使用“貌”字时,被释的词往往是表示某种性质或某种状态的形容词。例如:

《诗经·卫风·氓》:“桑之未落,其叶沃若。”朱熹注:“沃若,润泽貌。”

《论语·阳货》:“夫子莞尔而笑。”何晏注:“莞尔,小笑貌。”

《论语·子罕》:“夫子循循然善诱人。”何晏注:“循循,次序貌。”这种“貌”字略等於现代汉语的“......的样子”。

4.犹 使用这个术语时,释者与被释者往往就是同义或近义的关系。例如:

《诗经·魏风·伐檀》:“坎坎伐辐兮,置之河之侧兮。”毛传:“侧,犹厓也。”

《诗经·小雅·节南山》:“赫赫师尹,不平谓何?”笺云:“谓何,犹云何也。”用“厓”释“侧”,用“云何”释“谓何”;因为“云”“谓”义同,“侧”“厓”义近。这种“犹”字略等於现代汉语的“等於说。”

以上“曰”“为”“谓之”“谓”“貌”“犹”六个术语,都是单纯用於释义的。

5.之言,之为言 使用这两个术语时,必然是“声训”;除了释义之外,释者与被释者之间有时是同音的关系,有时是双声叠韵的关系。例如:

《论语·季氏》:“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郑玄注:“萧之言肃也。墙谓屏也。君臣相见之礼至屏而加肃敬焉,是以谓之萧墙。”

《论语·为政》:“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朱熹注:“政之为言正也,所以正人之不正也;德之为言得也,得於心而不失也。”“肃”“正”“得”除了从意义上分别注释了“萧”“政”“德”之外,释者与被释者之间还有语音上的关系:“肃”“萧”双声,“正”“政”同音,“得”“德”同音。

6.读为,读曰 这两个术语是用本字来说明假借字。例如:

《诗经·卫风·氓》:“淇则有岸,隰则有泮。”郑笺:“泮读为畔。”

《礼记·曲礼》:“国君则平衡,大夫则绥之,士则提之。”郑玄注:“绥读曰妥。”“泮”和“绥”是假借字,“畔”和“妥”是本字。

7.读若,读如 这两个术语一般是用来注音。例如:

说文:“哙,咽也。从口,会声。或读若快。”

有时,“读若”、“读如”的作用和“读曰”、“读为”相同,也是用本字来说明假借字。例如:

《礼记·儒行》:“起居竟信其志。”郑玄注:“信,读如屈伸之伸,假借字也。”

“读为”“读曰”和“读若”“读如”的分别就在於:前者必然是用本字破假借字;后者则一般是用於注音,但有时也是用本字来破假借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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