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质部长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管理、安全、环保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本标段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安全、质量、环保组织机构。
(二)组织编制本标段工程的创优规划;质量、安全、环保目标和改进措施,定期审核质量、安全、环保体系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措施,并监督落实。
(三)组织开工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查、质量等级评定、竣工检验、最终检验和验收交付工作。
(四)监督指导各项质量、安全、环保制度、实施细则的建立。 (五)深入施工现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有权越级向上级反映工程质量情况。
(六)按规定及时报送质量统计报表及质量总结报告。
(七)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八)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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