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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的变迁研究

2021-10-04 来源:爱问旅游网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1年 第21卷 第1期 CHINAPOPULATION.砌 0lJRcEsANDENVIRONMENT Vo1.21 No.1 2011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 政府规制的变迁研究 王 红 (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辽宁沈阳110004) 以原生的、自然赋存的或历史遗存的景观(自然或人 文——自然复合体景观)为载体,向大众旅游者提供的旅 游观光对象物为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是旅游 重视,研究集中于景区有效开发、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 及经营权转让上;其后,由于景区开发管理上不断涌现出 各类问题,研究集中于在开发中实现有效保护上;近期,由 于人世背景下民营经济的日益兴起,景区开发与保护,景 业三大支柱产业的重要构成部分。毋庸置疑,政府规制对 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发展产生着重要的 区经营中效率与公平之间的矛盾不断凸显,研究主要集中 于综合治理,有效完善经营权转让制度之上 ,近五年来, 中国旅游景区(点)领域的研究主要围绕旅游景区经营权 影响。国外学者们对公共资源依托型景区(点)政府规制 问题的研究主要从公共选择、利益主体与公共政策三个角 度展开,公共选择学派强调政府管制的必要性;利益主体 学派强调私营制度下的管理者、经营者以及社区居民的有 效参与;公共政策学派强调政府利用公共政策实施调控的 转让、门票价格制定以及资源保护领域展开 ,以上研 究脉络显示:中国公共资源依托景区(点)在国民经济、社 会生活中的公共使命是构成对其轨制的重要限制因素之 一重要性。国内学者对于公共资源依托型景区(点)政府规 制研究的视角各有不同,主要从管理体制、经营模式、所有 。改革开放经过三十年的推进之后,经济社会的转型已 经进入了新的阶段,在实现由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转 型的背景之下” ,对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领域 的政府规制问题进行更为宏观、实证的系统分析与研究, 显得尤为必要。 权与经营权关系、相关法制建设等领域展开研究。研究结 论差异较大,例如加强规制派与放松规制派,“产权流转 派”与“国家公园派”对于政府在公共资源依托型景区 (点)发展中的作用持相互冲突的观点…。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景区(点)政府规制问题的理论 研究一直与中国不同阶段的景区(点)发展的实践紧密联 1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 规制的变迁历程 经济社会转轨的进程中,根据中国政府在公共资源依 托型旅游景区(点)发展中规制的内容重点,其规制可分 系着。初期,针对资源破坏严重现象,研究集中于资源保 护以及可持续发展方面;随着旅游经济效益Et益被人们所 收稿日期:2010—08—24 作者简介:王红,博十生,海南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旅游业政府角色。 ・148・ 王红: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的变迁研究 为三个阶段:加强资源保护的规制建立阶段;完善资源保 护的规制强化阶段;促进资源保护与开发协调发展的规制 (点)的开发力度不断加大,国家对于景区(点)的管理体 制逐渐建立起来,对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 的保护工作也不断加强。 1.2.1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的内 容(1985—1998年) 完善阶段。 1.1加强资源保护的规制建立阶段(1978—1984年) 1978年之前,中国主要通过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公布重点保护动物名单、设立自然保护区等形式加强对于 自然资源的保护。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入境旅游不断发 (1)建立了旅游景区(点)的三级管理制度。1985年 6月7日,国务院发布了《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明 确规定国家、省、市县分别负责各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批以 及总体规划的审批,形成对风景名胜区的三级管理制度。 展,在旅游业不断发展背景之下,1978年开始,我国逐步 建立起以资源保护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 区(点)的政府规制。 1.1.1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的主 要内容(1978—1984年) (1)建立了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1978年,国家建委 提出建立全国风景名胜区体系,实行国家、省、县(市)分 级管理。1979年国务院规定建设部门(当时的国家城建 总局)归口管理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2)完善了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相关管理 制度。首先,完善了相关的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例如,1978 年1O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区划 和科学考察工作的通知》等。其次,积极融入资源保护的 国际体系:例如,1981年9月,国务院批转林业部等8个部 门《关于加强鸟类保护、执行中日候鸟保护协议的请示》 等。再次,强化了对风景名胜资源进行调查的观念:例如, 1981年,国务院批转《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 的报告》,要求各地对风景名胜资源进行调查评价。最后, 针对资源破坏现象进行了针对性规制:例如国务院在 1983和1984年5次发文要求解决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 庐山风景名胜区和骊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管理问题。 1.1.2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的绩 效(1978—1984年) 通过此阶段的政府规制,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 区(点)的资源保护工作日益步人正轨。 1982年,国务院公布了中国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 胜区44处,将风景名胜区宝贵的自然与文化资源以政府 的名义予以确定,并严加保护,使风景名胜与文物古迹资 源的有效保护与利用步人了正轨。 1983年,在国务院多次发文要求解决杭州西湖风景 名胜区、庐山风景名胜区和骊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管理 问题之后,各地均积极采取措施封闭风景名胜区内的开山 采石场、清理墓葬、拆除违章建筑,退Jil还湖、退耕还林,有 效促进了公共资源依托型景区(点)的旅游资源保护。 然而,此阶段的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资 源保护工作受到政府投入资金不足的限制。 1.2完善资源保护的规制强化阶段(1985—1998年) 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 (2)通过相关保护性法规、文件的完善,强化了对资 源保护的规制。首先,出台了相关的保护性法规、文件。 例如,1987年5月出台了《中国自然保护纲要》等;其次, 积极加人相关的国际组织,提高对资源保护的水平。例 如,1985年,中国加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成为《保 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缔约国等。 1.2.2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的绩 效(1985~1998年) (1)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保护与管理 的水平得以提升。通过融人国际遗产保护体系,提升了对 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水平。1985年,中国成为《保护世界文 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缔约国,为我国在资源保护观念意识、 科学方法等方面提供了先进的指导;同时至1998年,我国 共有世界遗产2l处,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中国风景名胜 区在国际上的地位。 (2)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保护效果受 限。首先,已有的法律法规可操作性比较弱,不能完全有 效地保护旅游资源。一方面,当时的法律法规行政意义较 弱,一些法规文件中的规定并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和明确 的处罚标准,实践中的可操作性比较弱;另一方面,这一时 期的资源保护还主要局限于自然资源领域,对非文物保护 单位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还相对缺乏。其次,财政投入不 足,旅游景区(点)资源保护缺乏必要的保护经费。建设 部每年拨给每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经费不到10万元, 而一些较大的遗产旅游地每年仅职工工资一项就需要 1 000万元以上。财政投入的不足使景区的基础设施不 足,生态环境恶化;最为关键的是,遗产地、保护区等将“利 润最大化”作为最重要的目标,造成景区的过度开发。 (3)管理权力分散,制约了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 (点)的发展。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国公共资源依托 型旅游景区(点)的资源根据其资源属性的差异属于不同 的主管部门。在旅游业的不断发展中,随着景区经济价值 的凸显,各行业主管部门出于利益考虑,制定与旅游相关 的发展政策,设置与旅游相关的机构,形成分散的利益群 体,例如,各部门负责的行政审批环节中具有自己的行政 ・149・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年第1期 许可权,这些部门在管理中缺乏站在旅游业发展角度的统 一1.3.2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号区(点)政府规制的绩 效(1999年至今) 思考和制度安排,在管理中容易出现冲突,彼此之间缺 乏衔接,限制了景区(点)的发展。 (1)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实践中,涌现出成功的案 例。为适应旅游业发展的需求,发挥旅游资源的优势,各 1.3促进保护与开发协调发展的规制完善阶段(1999年 至今) 地积极探索新的治理模式,逐渐形成旅游景区整体租赁经 营、股份制企业经营、上市公司经营、整合开发经营以及网 络复合治理等五种模式 。这五种模式均是对公共资源 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探索。 在这些模式创新的探索中,涌现出许多开发与保护, 1998年,旅游业被中央确定为我国国民经济新的增 长点,旅游景区(点)作为经济资源的商业价值不断凸显, 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开发力度不断加大的同 时,开发与保护之间的矛盾也不断凸显,政府对公共资源 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的规制主要围绕保护与开发的 协调发展而展开。 1.3.1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的内 容(1999年至今) (1)建立旅游景区(点)的等级管理制度。1999年9 月,国家旅游局发布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办法》, 2003年5月,《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 正式代替了1999年实施的景区等级评定标准,将景区 (点)分为五个等级。标准从旅游交通、游览设施和服务、 旅游安全、景区卫生、邮电服务、景区购物、景区经营管理、 景区资源与环境保护、景区资源吸引力、景区市场吸引力、 景区国内外游客年接待规模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规定。 (2)建立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认定批准制 度。2000年1 1月,国际旅游局发布《旅游规划设计单位 资质认定暂行办法》,2005年7月,发布《旅游规划设计 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将旅游规划单位的资质 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从技术力量、规划资金、规划资 历三方面进行了相关规定,并增加了撤销和降低资质等 级的规定。 (3)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旅游景区(点)的发展进 行引导。2002年l0月,国家旅游局发布了《全国农业旅 游示范点、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检查标准(试行)》。标准 对农业旅游和工业旅游从接待人数和经济效益、社会与生 态环境效益、旅游产品、设施、管理、经营、安全、周边环境、 可进入性与发展后劲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引导。2003年 8月26日,国土资源部与国家旅游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加 强旅游区(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对旅游景区 (点)在发展中的安全意识进行了必要的引导。 (4)对景区门票价格进行管理。2007年1月29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 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门票价格应充分 体现公益性,不能片面强调经济利益,更不能以门票收入 补贴游览参观点以外的其他支出;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 导价管理的门票应该确定合理的门票价格调整期限和调 整幅度,通过此规范,加强了对于景区门票价格的管理。 ・】50・ 社会与环境效益兼顾的成功案例。例如,在碧峰峡景区的 官方网络主页上,我们获取了如下信息:1998年,民营企 业——万贯集团租赁经营雅安市碧峰峡景区,2000年实 现利税500多万元,使下里乡一跃成为小康乡,人均纯收 入增加1 086元;与此同时,万贯集团在规划中,做到了主 要接待设施建在核心景区之外,排污物排放在景区之外, 农民搬迁到景区之外;在经营中,定期付给农民lO多万元 的林木保护费,一次性花费350万元“买”下466.67 hm 国有林,用以进行科学保护,并投入4O多万元设立了专门 的保林站。这些数据说明该景区在民营化的经营中,较好 实现了合理保护基础之上的有效开发。 (2)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经营更加规范 化。首先,旅游规划单位的资质管理提升了我国公共资源 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规划的水平。政府对于规划的主体 资格进行的实时监管有利于旅游景区(点)规划水平的提 升;同时,由于实行的是动态评定,规划主体的自我约束动 机增强,也有利于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规 划水平的提升。其次,相关的价格管理促进了我国公共资 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社会效益的发挥。公共资源依托 型旅游景区(点)的资源所有者是全体公民,在经营中必 须实现经济与社会效益的统一,不应凭借其资源的垄断 性,任意抬高门票价格,在国家对于部分公共资源依托型 旅游景区(点)实施了价格管理之后,有效维持了景区 (点)价格的稳定,较好地做到了景区(点)经营中经济与 社会价值的统一。 (3)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规制中,依然存 在许多待解决的问题。首先,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 (点)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实践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分 离缺乏法律依据,操作中也存在着国有资产流失、资源环 境破坏等问题。例如,2000年发生的“水洗三孔”事件。 虽然事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责任人依法得到了处罚,但对 世界文化遗产已经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坏。各界人士纷 纷用事实质疑着文物资源景区(点)经营权与管理权分离 的可操作性。 其次,在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价格制定 王红: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的变迁研究 中,依然存在着门票价格过高,涨价随意等问题。例如,相 关景区点的主页资料显示:2007年,庐山门票从4月1日 起从135元涨到180元;曲阜孔庙门票从原来的50元调 整为9O元,孔府门票由30元调整为60元,孔林门票由2O 元调整为40元;莫高窟和鸣沙山月牙泉两个景点的门票 从180元涨到280元。这些景区(点)价格的上涨,引起消 费者的极大不满,政府出台的相关价格调整限制也难以有 效限制景区(点)门票的上涨,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 表1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 各阶段政府规制的内容重点 Tab.1 the content emphasis of china govemment regulation on the tourism sceneries(spot)which are based of public resources in different stages (点)的公益性为国民所质疑。 再次,对政府权力缺乏相应的法律进行规范,可能导 致政府寻租行为,例如,国有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 (点)的规划项目承包中,政府的招标过程、规划项目的实 际水平等均缺乏第三方的依法监管,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导 致各级政府部门的寻租行为。 最后,在旅游业的发展中,政府如何通过对公共资源 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宏观规制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 展水平依然有待进一步提高。 2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 规制变迁的特征 2.1规制的内容重点从注重保护向促进开发变迁 从前文对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 制变迁历程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 区(点)政府规制在第一阶段以注重保护为主,第二阶段 注重保护与合理开发并重,第三阶段关注的重点转向合理 开发。具体情况见表1。 在第一阶段,政府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入国际体系 促进对资源的保护,通过建立管理体系促进对资源的开 发,但当时对风景名胜区进行归口管理的建设部门不仅有 建设职能,也包括维护职能,在旅游经济效益尚未凸显时 期,其关注的重点依然是依托一定的机构与经费进行资源 的保护,工作的重点集中于保护;第二阶段,政府继续注重 资源的保护,但三级管理制度主要是对国家、省、市县在景 区审批以及规划中权限的明确界定,规制的重点转向对有 效开发的管理;第三阶段,政府通过出台标准对景区点接 待条件、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等提出了要求,以促进开发 的可持续性,同时,资源的有效保护已成为有效开发的前 提与基础,在各类标准中都予以了考量,这一阶段的规制 重点在于有效引导资源的合理开发,此时,资源保护已成 为合理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前提。由此可见,我国公共 资源依托型景区(点)政府规制的重点呈现出从注重保护 到注重合理开发的变迁特征。此外,我国开始重视对公共 资源依托型景区(点)的门票价格进行规制,在规制中开 始注重公共资源的公益价值。 1.完善资源保护法律法 1.建立旅游景区 第一阶段 规 (点)管理体系, (1978—1984) 2.积极融入资源保护的 实行国际、省、县 国际体系 (市)分级管理 …段 段: L篓c 985-1998 (N)NzN  篓  ̄N 资源的行为进行查处 … 1.公布《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 准》对旅游景区(点)实施等级管理制度 第三阶段 ’ 游规划设计单位实施资质等级认定批准 ( 至今) 3. 行业标准(颁布《农业旅游示范点、全国 工业旅游示范点检查标准(试行) 4.进行门票价格管理 2.2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的绩效 受到政府管理体制的制约 2.2.1 政府管理体制横纵矛盾的制约 根据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禀赋的 性质,其横向管理主体可能涉及林业、文物、宗教等相关部 门,这些部门仅仅以各自部门的相关工作为重点对公共资 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进行规制,缺乏适应旅游业发展 的综合协调规制;同时,这种规制往往是以各自部门利益 为关注重点的,实践中往往导致部j'q ̄J益冲突,制约了相 关旅游景区(点)的有效开发。 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管理机构纵向 上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地方级三个层次,这些机构的性质、 职能、管理活动内容大体相同,但级别不同,在工作重点和 管辖范围上存在差异。实践中,各级管理机构接受同级党 委和政府的领导,同级党委和政府对干部有考核、任免、人 员编配权,财政预算决算权,业务领导权;上一级旅游管理 部门具有业务指导权、政策法规监督权和工作协调权,实 质是权力集中于地方政府,这样容易导致条块分割,上级 有关旅游景区(点)的全局性管理职能和权力将难以落 实,制约了旅游景区(点)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 2.2.2政府规制主客体之间关系的制约 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多为国家所有, ・1 5】.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年第1期 相关主管部门直接调用着旅游景区(点)的人、财、物等, 需要政府在专业、科学的分析基础之上,对资源、环境保护 干预企业的经营与管理,政企不分的主客体关系,导致我 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保护难以落实,资 源开发水平受限。在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 的规制变迁中,出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成功案例, 例如前文所述的四川雅安风景区。然而,由于相关的法律 规定依然是空白,这种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创新时受到 质疑,实施时存在被保护的隐患,使得各种创新模式(主要 为前文所示的五种模式)的发展受限,制约了我国公共资 进行管制,使相关企业及消费者对其破坏性的负外部性承 担成本,以有效促进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 的可持续利用以及环境的有效保护;同时需要政府鼓励与 引导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经营,促进其带动 旅游业以及其他经济产业发展的正外部性行为。政府作 为所有权行使者,应当以促进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资 源保护与合理开发为目的;企业作为经营权行使者,应当 以满足市场需求促进景区(点)实现经营的经济与社会效 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绩效的提升。 3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 规制变迁的规律 3.1 规制变迁的动因是资源经济价值的日益凸显 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释放了我国海外旅游者的需求 潜力;改革的不断深入,增加了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与闲 暇时间,释放出我国国内旅游需求的潜力。旅游市场的蓬 勃发展形成了对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巨 大需求,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资源的经济 价值不断凸显。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的迟福林教授将社会主 义初级阶段的发展过程按照消费结构、经济结构、社会结 构划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生存型、发展型与参与型阶段。 改革开放的前30年,我国社会处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 目标的发展阶段,改革的重点在于释放经济活力,促进经 济增长。在此背景之下,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 (点)资源的经济价值凸现促动着我国政府规制的变迁: 首先明确了对于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资源, 应采取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方式,肯定了开发对于保护的促 进作用;其次针对开发中的体制限制问题,各地通过治理 方式的创新,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有效分离,从而促 进资源的有效开发;最后,针对旅游景区(点)市场中出现 的问题,出台了相关的“A”级评定标准,以规范景区(点) 市场的开发与经营。这一规制变迁过程中,规制的内容以 及规制的重点变迁都是围绕发挥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 游景区(点)资源经济价值而展开的。这一规制变迁进程 中,中央政府主导实施的倡导“合理开发”的政策、“A”级 评定制度是对景区(点)经济效益有效发挥的引导;地方 政府主导实施的所有权制度方面的创新是对景区(点)经 济效益发挥的实际支持,均是源于对于资源经济价值的追 求。 3.2政府规制变迁的瓶颈是资源“所有权”与“经营权” 的合法分离 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市场中存在外部性, ・152・ 益为目的。然而,在我国转轨进程中,公共资源依托型旅 游景区(点)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关系不清晰,或多或少存 在着政企不分的问题,这样必然形成旅游景区(点)过度 开发、无序开发、低效率开发、破坏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市场 问题;当实践中出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创新时,这些 创新模式的发展也时刻受到两权分离质疑的威胁。 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具有公共产品的属 性,具体情况见表2。 表2 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公共产品属・陛 Tab.2 the property of the public good of china tourism sceneries(spot)which are based on public resoHrces 若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为免费经营,没有 明确的所有权者,可能出现经营过程中的“公地悲剧”,游 客超过景区(点)的最佳容量。转轨进程中,我国公共资 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资源往往涉及多个部门,所有 权的执行主体不明确,这些部门在保护资源方面往往互相 推诿,最后导致资源破坏。 收费经营的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主要依 托是自然与人文旅游资源,这些资源的不可复制性使其在 经营中处于垄断地位。经营者可能依托垄断性谋取自身 利益最大化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需要政府对其微观经营 进行规制。然而,转轨进程中,此类景区(点)的所有者与 经营者为同一主体,均为政府,这样形成自我监督,规制效 果受限。 4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 规制变迁的趋势 4.1更加关注景区(点)资源的社会价值 经过30年的转型改革,我国社会发展已开始步入发 王红:中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政府规制的变迁研究 展型社会。在发展型社会,人的发展权问题成为关键,需 自的权利与义务也将予以明确,特别是可以借助经营权的 明确推进各景区(点)规制中条块分割现象的解决。 要努力实现人自身的公平与全面发展。发展型社会背景 之下,全社会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产品短缺之间 的矛盾突出,政府规制应关注人的发展权的满足程度,公 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景区(点)政府规制变迁的历程 显示,政府对这一景区(点)的规制是在转轨背景下,结合 经济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但由于政府转型自身的限制,出 现了政府出于地方或部门利益直接进行景区(点)经营以 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这些行为影响了政府规制绩效。随 着转轨进程的推进以及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变化,我国公 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政府规制必须重视如何使 得更多公民在旅游景区(点)发展中受益;发展型社会背 景之下,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政府规制必须 重视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与资源环境约束之问的矛盾,促进 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形成。 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政府规制在发 展型社会应更加关注景区(点)资源的社会价值,强化其 公益性,逐步实现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有序控 制的免费经营。这样一方面从游览费用上降低了居民参 观游览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成本,在旅游业 发展中,为公民提供了更多的公共产品,使居民拥有了更 好享用公共资源的机会,有利于我国公民的个人发展;另 一方面,旅游景区(点)的免费经营将减少旅游消费者的 门票支出,减少异地性旅游活动的支出,促进旅游市场的 发展,同时,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门票支出的减 少将带来其他相关消费增加的可能,从而拉动旅游业的发 展。这样的发展模式更加注重旅游过程中以“服务创新提 供价值”为基础的发展,超越了浅层次直接利用自然、人文 资源的发展阶段,更有利于以旅游业为龙头的服务业的发 展,有利于推动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在杭州西湖 实施的免费政策便是实践中已出现的成功案例。 4.2法律上界定资源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问的关系 以我国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要求所有的公共资 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的各种保护与运营费用都由国家 财政支持在现阶段依然是不符合实际情况、难以实施的, 发展中必须注重开发与保护的统一,促进公共资源依托型 旅游景区(点)的可持续发展。 正如前文所述,我国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 政府规制的实践中,已经涌现出各种创新治理模式,这些 模式的核心均是实现景区(点)经营权与所有权之间的分 离。这些模式虽然已经在实施,但依然缺乏国家的法律依 据,这将为这些模式的发展带去经营的政策风险。此外, 在这些模式的发展中,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欠缺,也容易 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资源保护监管缺位等问题,使这些模 式的可持续发展受到限制,必须及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 规,对于所有者与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进行明确的界定, 为这些创新模式提供法律规范,促进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 景区(点)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的统一。 同时,实现了公共资源依托型旅游景区(点)所有权 与经营权的清晰界定,各职能部门与各级景区管理机构各 共资源依托型景区(点)政府规制应明确政府与市场之间 的界限,以弥补行业发展中市场失灵以及推进市场化为主 要目的,促进政企、政事的分离,推动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编辑:田 红)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迟福林.为什么要突出强调“不折腾”——谈新阶段推进改革的 基本要求[J].人民论坛,2009,(1):4O一41.[Chi Fulin.why Should We Emphasize“Do Not Squander”:on the Fundamental Requirement of the Pushing of Our Reform in the New Stage[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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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public—resource based tourism resorts;govemment regulation;the regulation on the tourism resorts. ・l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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