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监理质量保证
体系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吉林省公主岭市xxxxxxx工程
工程监理质量保证体系
吉林省xx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Xxxxxx工程项目监理部
二〇一五年九月
编制人: 校核人: 审批人:
目 录
1.工程质量控制的依据
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依据
1、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法律与行政法规;水利行业的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质量检验办法;
2、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设计图纸与设计技术要求; 3、本公司的《质量手册》、《质量控制程序》。
4、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新的技术标准替代了原技术标准,从新标准生效之日起,依据新标准执行;
2.质量控制机构
质量控制机构图
总监理工程师:xxx 监理工程师:xxx 监理工程师:xxx 质量控制目标 满足工程承包合同质量要求,工程项目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合格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中相关要求。 主要职责
除认真贯彻履行本工程监理规划中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外,还应按履行以下职责:
1、确保监理工作严格按照质量控制体系的要求有效运行,控制监理工作的服务质量,从而保证监理工作的效果,使业主满意。
2、根据监理部质量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不断提出纠正或预防措施。对质量控制体系进行持续改进,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为业主提供满意的监理服务。
3、严格按照监理部质量控制体系的各项规定和制度、规范地进行监理工作。做到工作井然有序、有条不紊,不能因为各种人为因素(如人
员的变更),而影响监理工作的质量。
4、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程序,督促监理部工作人员严格按工作程序进行监理工作,从程序上规范监理部的各项工作,明确各环节工作内容和相关部门质量责任,将每项质量相关工作明确到部门,明确到人员岗位,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坚决杜绝不合格服务的发生。
5、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其贯彻执行,要求承包人遵守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严格控制其施工工艺和施工程序,确保承包人在施工中严格按照其质量体系文件要求进行质量控制,防止质量事故发生。
质量管理的内容
1、对监理工程项目的构成进行划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等),并按施工程序明确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分析和确定质量控制重点及对其应采取的监理措施。制定质量控制的各项实施细则、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
2、监理人必须建立自身的质量监控体系,配备质量监理工程师负责质量控制工作。
3、核实并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要求、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规范等质量文件;审批施工单位拟实施本工程的施工工艺方案及主要方法;审核签发施工图纸。
4、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能切实发挥作用,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5、组织向施工单位移交与合同项目有关的测量控制网点;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测量实施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测量人员、资质、测量仪器及器具、测量工作规程、、测量点保护等;审查施工承包单位引伸的测量控制网点测量成果及关键部位施工测量放样放点成果,并进行必要的复测。
6、审查批准施工单位自检的试验室,审查内容主要有试验室资质、设备和仪器的计量认证文件、试验检测设备及其它设备的配备、试验室人员的构成、上岗资质等。
7、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进行的原材料检验和配合比试验、工艺试验及确定各项施工参数的试验;审查批准各项试验提出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审查批准有关施工质量的各项试验检测成果,并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样检测试验。
8、审查进场工程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的试验检测结果。监理人也应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样检测试验。不符合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材料及其半成品不得投入施工,且应限期清理出场。
9、检查施工前的其它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完备(如图纸供应、水电供应、道路、场地、施工组织、施工机械设备、材料供应以及其它)。
10、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应采取“旁站监理”的方式,对发现的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及时指令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解决,必要时发出停工、返工的指令。
11、建立监理人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实验和检测工作。充分运用监理的质量检查签证的控制手段,对工程项目及时进行逐层次的逐项的(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等区分)施工质量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评定工作。
12、及时组织进行隐蔽工程、重要部位、重要工序的质量检查验收和签证工作以及分部、单元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13、做好监理日志,随时记录施工中有关质量方面的问题,并对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现场及时拍照或录像。
14、组织并主持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分析会,分析、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响质量的各种外部干扰因素。
15、协助发包人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重要阶段验收、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以及合同项目竣(交)工验收,监理人应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具体准备工作。
16、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质量事故报告;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质量事故的处理。
质量管理措施
1、加强现场控制,监理人员深入现场,随时掌握工地施工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工地上出现的一切问题(含质量、进度、安全等)。把握住自己监理项目的每一道工序。坚持做到七不”即:
①材料、人力、机具、检测等准备不足不准动工; ②未经检验和试验的材料不准使用; ③未经批准的图纸和变更设计不得施工; ④未经批准的施工工艺不准采用;
⑤前道工序未检查验收,后道工序不准进行; ⑥不合格工程和手续不健全项目不予计量签证;
⑦未经计量的工程项目不予支付,特殊情况应经研究后特殊处理。
2、建立严格的现场质量登记和检查验收制度。要求承包人编制各种质量登记和检验测测试表格,要求按照一定的规定程序进行检查验收、做到有章可循。
3、加强工序检查,严格检验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现场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对每一单位、分部工程开工前的检查;施工中各工序的跟踪、平行检测复查、抽查;对隐藏工程和重要部位则应加强各工序的追踪检查,签证把关。监理人员如果发现不合格有权要求及时改正和补救。
4、坚持质量标准。承建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技术要求、技术规范施工,监理工程师坚持对质量要求的高标准,决不能降低技术规范要求。对己出现的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坚决纠正,凡
能采用补救措施,积极帮助承建单位及时进行补救工作;对于较严重的质量问题缺陷,坚持原则,进行返工、重做、补强处理,并重新进行质量检验和评定。 3.工程项目划分及开工申报
工程项目划分
工程项目划分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部署提出初步方案,报监理审核,按监理审核意见修改后,报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有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站批准。施工质量检查与评定,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三级划分。
单位工程开工申报
承包人在单位工程开工前 7天内,将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工艺试验成果、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文件资料报送监理批准,并据已批准文件向监理申请单位工程开工,满足开工条件后签发开工批复。
分部工程开工申报
分部工程开工承包人先检查施工前准备工作,编报施工作业措施计划,进度计划、技术安全交底记录以及确认的工艺试验成果。并据监理的批准文件申请分部工程开工批复。
单元工程的开工(开仓)申请
单元工程开工,第一个单元应在分部工程开工批准后开工,后续单元工程开工凭上一单元工程的《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及备查文件资料全部合格后方可开工签证,
单元工程分为含工序”和不含工序两种。每一工序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工序质量报验,经监理工程师复核后给予签认,未经签认的不允许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单元工程开工签证过程的责任
1、承包人开工(开仓)申报后,因抽查或联检不合格、造成开工
延误以及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
2、监理接到承包人开工(开仓)申报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抽检或组织联检验收的,承包人质检部门可自行完成上述工作,并在认定质量检验合格后签发开工(开仓)证,报监理确认。若监理事后发出通知,坚持要求停工或挖开复检,承包人应予执行。但是,若停工或挖开检验的结果表明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则由此所发生的费用计入合同支付、若停工或挖开检验的结果表明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则由此引起的损失与合同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3、如果承包人在未申报或未完成前一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之前向监理申报开工(开仓),事后因完成相应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及认证所引起的损失和合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质量标准的确定
监理工程师要熟悉合同工程项目设计图纸、设计技术要求、合同技术条件、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与检验方法,并严格执行。 质量控制措施的制定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部结合监理质量体系的编制,完成工程质量控制措施的制定,通过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施工条件和影响工程质量因素的分析与预控措施的研究,提出工程质量控制点、质量控制工作流程、重点或关键部位来完善监理细则文件的编制,并在监理过程中贯彻和落实。 设计文件的批准
1、承包人应按经监理批准并签发承包人实施的施工图纸与技术要求施工。监理做好施工图纸的审查,及时发现、纠正施工图纸中存在的图面缺陷和差错、对于施工图纸中与合同技术条件中的不一致或重大偏离合理性,联合设计单位召开专题协调会议予以审议、分析、研究和澄清。
2、施工过程中监理或承包人可以根据现场地形、地质与施工条件变化提出优化设计建议,提交设计单位研究。必须对设计图纸进行重大技术修改或变更的,通过监理提出,报建设单位同意,由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研究采纳后进行。 设计技术交底
监理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协助发包人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使承包人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各参建单位经过对图
纸核查会审后,针对图纸中存在的疑难点由设计单位有针对性的进行了解答、明确、补充,
施工措施计划的申报与批准
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人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和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结合现场施工条件和设计图纸要求完成申报项目施工措施计划的编制并报送监理批准。对专项工程着重审查其施工方案、程序和工艺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并在通过审查和批准后督促承包人落实和实施。 施工准备检查
分部工程开工前,监理做好承包人施工准备的检查并做好记录。施工准备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必需的生产性试验已经完成,用于施工实施的各种参数选择(如碾压参数、混凝土配合比、焊接工艺等)己报经批准;
2、设计或安装图纸、施工技术与作业规程规范、技术检验标准,施工措施计划等技术交底已经进行;
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劳动组织与技工配备已经完成; 4、开工所必需的材料、中间产品、构件、工程设备到位,经检验合格并能满足计划施工时段连续施工的需要;
5、施工辅助生产设备和施工养护、防护措施就绪;
6、场地平整、交通道路、测量布网及其他临时设施满足开工要求; 7、施工管理、施工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质量保证措施落实。
5.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督促承包人按章作业
监理督促承包人严格遵守合同技术条件、施工技术规程规定和工程质量标准接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中确定的施工工艺、措施和施工程序,按章作业,文明施工。 加强施工资源投入检查
监理加强对承包人检验、测量和承担技术工种作业人员的技术资质,以及施工过程中施工设备、材料等的检查,以保证施工过程中人力、物力等施工资源投入满足工程质量控制要求。 监理工程师的现场监督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加强现场动态跟踪控制,以单元工程为基础、以工序控制为重点,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采取“旁站监理”的方式,加强对操作质量的巡视检查、对违章操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及时纠正。必要时发出停工、返工的指令。
监理工程师的现场指令权
在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做出指示:
1、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包括进入现场、制造加工地点察看、查阅施工纪录,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并要求承包人提供试验和检测成果;
2、指示承包人停止不正当的或可能对工程质量、安全造成损害的施工(包括试验、检测)工艺、措施、工序、作业方式,以及其他各种违章作业行为;
3、指示承包人停止不合格材料、设备、设施的安装与使用并予以更换;
4、指示承包人对不合格工序采取补工或返工处理; 5、禁止工程转包。也拒绝违反工程承建合同规定的分包;
6、建议、要求直至指令承包人对施工质量管理中严重失察、失职、玩忽职守、伪造记录和检测资料,或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罚、撤换、直至责令退场:
7、指令多次严重违反作业规程,经指出后仍无明显改进的作业班、组、队停工整顿、撤换、直至责令退场;
8、指示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对完建工程继续予以养护、维护、照管和进行缺陷修复; 工程质量缺陷处理程序
1、在施工过程中,因特殊原因使得工程个别部位或局部发生达不到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的质量缺陷问题,承包人应立即向监理报告,监理要以工程质量缺陷进行备案。
2、对于工程质量缺陷,承包人及时查明范围和数量,分析变化的原因提出质量缺陷修复和处理措施,报监理审批。
3、承包人要按照监理批准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和措施对缺陷进行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完成后,监理组织各工程参见单位对质量缺陷处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4、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量缺陷产生的部位(主要注明具体部位,缺陷描述 并附示意图)
②质量缺陷产生的主要原因
③对工程的安全性、使用功能和运用影响分析 ④处理方案、或不处理原因分析 ⑤保留意见
⑥参见单位和主要人员
5、质量缺陷备案表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个工程参建单位代表在质量缺陷备案表上签字,工程质量缺陷备案表要及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6.工程质量检验
充分运用监理的质量检查签证的控制手段,对工程项目及时进行逐层次的逐项的(按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划分)施工质量认证和质量评定工作。及时组织进行隐蔽工程、重要部位、重要工序的质量检查验收和签证工作以及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一般规定
工程质量检验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三级进行。不合格单元工程必须经返工或补工合格并取得监理工程师认证后,方准于进入下道工序或后序单元工程开工。 质量检测手段和方法
检测手段:仪器、试验器具、检测仪
检测方法:查、观、量、测、验或是两项的组合。 1、查:现场检查、查阅有关日记、记录、实验报告单。
2、观:外观检查。包括观察、目测等观感检查。如外观质量检查、基础清理和处理;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施工操作是否符合规程等项目的检查。
3、量:量测、测量检查。量测工具:钢卷尺、靠尺、坡度尺、测钎进行检查。测量:采用水准仪、经纬仪仪器。如:建筑物的轴线、标高、轮廓结构尺寸、填筑坡度、厚度、宽度、平整度等项目的检查。
4、测:材料试验与工程质量抽样检测。采用试验设备进行抽检,如用于工程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的抽样检查;砂浆配合比材料用量现场称量、抗压、抗冻强度的抽样送检;土料的压实密度、相对密度检查、砂石料的含水量等。
5、验:工艺试验。按试验计划操作执行。如钢筋焊接工艺试验:应记录焊接时的气候条件、焊机参数、电流大小、焊条型号、焊接效果(焊缝强度是否符合要求)。如填筑碾压试验:应记录铺土厚度、含水率、压实厚度、碾压机具重量、行进速度、碾压遍数等。根据工艺试验成果,总结出能够指导正式施工的作业指导书。 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
1、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依据《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2012~SL637-201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执行。
2、单元工程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由承包人的质检部门组织进行,并报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属于重要的部位的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单元工程。承包人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机构,由发包人或监
理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地质等各方代表联合检查评定,并附有必要的检查和影像资料。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在所有单元工程完工,经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必须进行中间或阶段验收的工程项目,工程验收在应完工的分部工程或其部分工程完工并经质量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建立三级质量检验制度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人实行初检、复检、终检三级检验。施工作业班组自检、施工队复检、质检员终检的检查制度。 监理机构的独立检验与测量
1、监理按监理规范有关规定建立独立的工程质量跟踪、平行检验,对工程质量实行承包人自检和监理机构抽检的双向控制。
2、监理加强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工艺、混凝土配合比以及相关施工参数等的检查,取样和性能检验(包括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抽样试验及验收试验等),并对承包人的试验室设备、仪器、人员资质进行检查和监督。
3、监理加强对施工控制间、建筑物轴线,以及建筑物体型尺寸,重要控制点高程等施工放线放样的校测或抽样复测,并配合验收审核测量成果。监理的检验频率,要求达到规范规定的检验频率。
7.施工质量事故处理
施工质量事故
由于施工、材料、设备安装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技术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导致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运行,因此需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的,均应认定为工程施工质量事故。 施工质量事故报告
1、在事故发生后 1 天内报告事故概况,7 天内报告事故详细情况(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或部位、经过、损失估计和事故原因初步判断等);
2、事故调查处理完成后,报告事故发生、调查、处理况及处理结果;
3、处理时间超过两个月的,应逐月报告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 质量事故记录
监理督促承包人对事故经过作好记录,并根据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摄像。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依据。 紧急措施
当质量事故危及施工安全,或不立即采取措施会使事态进一步扩大甚至危及工程安全时,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临时或紧急措施进行防护。 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一般事故由发包人或由发包人指令监理负责调查;由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提出、报监理批准后实施;
2、较大以上事故由业负责组织进行调查。较大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提出(必要时发包人可委托设计单位提出),报监理
审查、发包人批准后实施;重大及特大事故的处理方案,由发包人委托设计单位提出,发包人组织专家组审查批准后实施。 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发生工程施工质量事故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质量事故中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的,按国家或国家部门有关施工安全行政法规文件规定执行。施工过程中或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并有下列行为,监理应认定承包人违约:
1、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的; 2、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3、发现工程事故隐瞒不报或谎报的;
4、对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事故调查设置障碍的; 5、在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
6、其他严重违犯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或国家及国家部门有关质量管理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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