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设计
近年来,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农产品“贱卖贵买”的现象屡见不鲜。同一条供应链上,农产品价格在产地和终端相差巨大。本文简要分析农产品流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优化措施,包括流通载体优化、流通渠道优化以及支持体系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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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有的农产品流通中环节过多,这必然导致物流效率,这必然也会导致农产品物流成本提高。目前我國70%的农产品主要流通模式为农产品生产者——产地批发商——批发市场——零售终端——消费者,流通环节较多,装卸、搬运的次数随之增多,直接导致成本和损耗率增加。由于缺乏专用农产品运输设备、仓储设备,且交易环节重多,农产品的流通、存储的时间过长,运输过程中的损坏率高,这使农产品价值下降,有的甚至完全失去价值。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农户生产的农产品和市场实际需求存在差异,一方面农产品滞销现象严重,部分产品烂在地里无人收,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部分农产品十分紧俏,价格过高。且在批发市场主导的农产品供应链中,从事农产品运营的商人90%-95%是个体户,他们一般采取单独从批发市场采购的方式,小规模不经济,使得运输成本增加,流通效率低下,难以实现集约化的供应链管理。要改变这种以批发市场为主导的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可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优化流通载体,即建立地区性农产品物流中心;而是优化流通渠道,采用电子交易、直销和拍卖交易;三是要实现模式的优化需要个法律、交易环境等各方面条件的支撑。
一、建立地区性农产品物流中心
借鉴配送中心的功能与原理,农产品在流通的过程中,首先进入农产品物流中心,农产品物流中心是建立托产地,销售地和加工地。目前的农产品流通主要是通过批发销售市场的。而建立了农产品物流中心不仅能够进行交易功能也就是批发市场具有的功能外,还能够进行检验、包装、加工、配送的功能。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农产品只需经过物流中心一个环节就可以直接到达农贸市场或超市,甚至有些生鲜农产品比如蔬菜水果可以在采摘时直接检验,就地包装后直达超市销售,这样就可以大大缩减流通环节,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农产品的物流成本,在我国一些发达的地区已经进行了这种将这种物流中心运用了起来,也有些地方将原有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成现代农产品物流中心,均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具体的可以通过下图反映:
这种优化将批发市场和销售市场合二为一,能够减少一个运输的环节,大大降低了成本。但这种优化,农户自主性也是需要非常强的,农户在优化过程中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可以从图中看到了农户与超市之间形成了供销关系,超市对农产品进行运输、储藏、保鲜,同时也降低了超市的采购的成本。
实现农产品流通的高效率,必须突破传统的物流途径,减少供应链的中间流通环节,可从两个方面来实现:一方面,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在存储、运输、
装卸、加工、配送等领域进行有机结合和集成,形成一个社会化的高效农产品物流体系,促进了农产品物流一体化、集约化发展。另一方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农产品供应链电子信息平台,加强供需双方和配送方的信息交流,在参与农产品流通的过程中,充分做好协调与配合,使流通效率最大化,流通成本最低化,资源得到有效配置。
二、实行农产品电子交易
虽然随着流通方式的现代化,超级市场和连锁店、现代生鲜加工配送中心、电子消费类网站均会分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量。近几年来,互联网在农村的普及速度很快,很多思想超前的农民已经开始意识到通过互联网来创造利润。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是通过先进的互联网技术,为农产品交易商提供各种交易模式的农产品现货电子交易模式,包括订单交易、挂牌交易和竞价交易等,全面实现农产品的交易电子化。这几种模式比较而言,订单交易模式能够锁定农产品远期价格,实现以销定产,可以较为有力地推进“订单农业”的发展。但是,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容易出现严重地人为控制,再加上这种期货交易的特殊性,会使得现货市场农产品价格受到一定干扰。
三、进行拍卖交易
传统的讨价还价形式使得农产品在价格监管方面存在很多的问题,因此一种新的交易方式--农产品拍卖交易产生了,它是在批发市场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新型交易方式。拍卖批发市场交易在20世纪初90年代中期得到了初步发展。这种方式形成的价格较为公正、透明、合理,能够科学地反映农产品市场的供求关系,同时也能引导农户进行合理生产。农产品拍卖市场只经过了短短几年的发展,还是缺乏一些制度和规范。另外,市场主体不够成熟,拍卖方式也存在一些不合理性。毕竟农产品拍卖交易模式在中国还没有较好的实践经验,所以出现一些问题在所难免。但是,总体来说,这种方式还是可取的。
四、设立直销直营店
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流通最为重要的销售终端一直都是农贸市场,这种传统的零售终端存在诸多问题,例如质量问题、经营不规范问题,等等。在国外很多地区,比如日本,直销店模式的发展已经相当成熟,值得借鉴学习。
首先,我国的一些大中城市的近郊,基础设施相对比较完善,完全具备建设直销店的条件;其次,中小合作社和散户农家的产品由于“门槛”过高而进不了超市和大卖场等主流的零售渠道,直销店可以帮助自给型农户解决剩余和规格外农产品的问题;此外,办理直销店,可以快速出货、当天销售,解决现有农产品流通过程中难以达到的保质保鲜等问题;另外,直销经营也能帮助合作社和散户农家解决支付资金回笼缓慢等情况。
五、新型流通模式的支撑体系
农产品流通的效率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备和便利与否。由于农村经济相对落后,我国现有农产品物流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仓储、交通运输条件和工具等较为薄弱。要做好这方面工作,须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和农产品运载工具的开发生产,加强各种农用仓库的建设,发展农产品的加工配送中心等。首先,完善农产品流通各个环节的流通税收政策,实行全面优惠减免的政策。同时,对农民合作组织实行不同程度的税收减免,例如免交所得税等政策,并逐步向免交一切税赋的国际惯例靠拢,这能极大促进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其次,对农民合作组织的生产项目和科技推广项目,经论证合格后,纳入政府农业开发和科技开发项目,设立专项资金予以支持。最后应强化信贷支持,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以及农村信用合作社,每年都应安排一定额度的贷款,并放宽贷款条件,专门促进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
我国农产品流通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已经严重影响到农产品流通的效率。发达国家都有完备的农产品流通立法。就我国当前情况看,要在立法调研和借鉴国外有关法律法规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使农产品流通步入健全的法制轨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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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赵洁,冯华.供应链管理下的我国农产品流通模式探析.中国物流与采购,2009
[3]庄晋财,黄群峰.供应链视角下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政策导向与实现模式.农业经济问题,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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