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 基坑施工封闭降水技术
7.1.1.1 技术内容
基坑封闭降水是指在坑底和基坑侧壁采用截水措施,在基坑周边形成止水帷幕,阻截基坑侧壁及基坑底面的地下水流入基坑,在基坑降水过程中对基坑以外地下水位不产生影响的降水方法;基坑施工时应按需降水或隔离水源。
在我国沿海地区宜采用地下连续墙或护坡桩+搅拌桩止水帷幕的地下水封闭措施;内陆地区宜采用护坡桩+旋喷桩止水帷幕的地下水封闭措施;河流阶地地区宜采用双排或三排搅拌桩对基坑进行封闭,同时兼做支护的地下水封闭措施。
7.1.1.2 技术指标
(1)封闭深度:宜采用悬挂式竖向截水和水平封底相结合,在没有水平封底措施的情况下要求侧壁帷幕(连续墙、搅拌桩、旋喷桩等)插入基坑下卧不透水土层一定深度。深度情况应满足下式计算:
L0.2hw0.5b
式中 L——帷幕插入不透水层的深度;
hw——作用水头;
b——帷幕厚度。
(2)截水帷幕厚度:满足抗渗要求,渗透系数宜小于1.0×10-6cm/s。
(3)基坑内井深度:可采用疏干井和降水井,若采用降水井,井深度不宜超过截水帷幕深度;若采用疏干井,井深应插入下层强透水层。
(4)结构安全性:截水帷幕必须在有安全的基坑支护措施下配合使用(如注浆法),或者帷幕本身经计算能同时满足基坑支护的要求(如地下连续墙)。
7.1.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地下水存在的所有非岩石地层的基坑工程。
7.1.1.4 工程案例
北京地铁8号线、天津周大福金融中心。
7.1.2 施工现场水收集综合利用技术
7.1.2.1 技术内容
施工过程中应高度重视施工现场非传统水源的水收集与综合利用,该项技术包括基坑施工降水回收利用技术、雨水回收利用技术、现场生产和生活废水回收利用技术。
(1)基坑施工降水回收利用技术,一般包含两种技术:一是利用自渗效果将上层滞水
引渗至下层潜水层中,可使部分水资源重新回灌至地下的回收利用技术;二是将降水所抽水体集中存放施工时再利用。
(2)雨水回收利用技术是指在施工现场中将雨水收集后,经过雨水渗蓄、沉淀等处理,集中存放再利用。回收水可直接用于冲刷厕所、施工现场洗车及现场洒水控制扬尘。
(3)现场生产和生活废水利用技术是指将施工生产和生活废水经过过滤、沉淀或净化等处理达标后再利用。
经过处理或水质达到要求的水体可用于绿化、结构养护用水以及混凝土试块养护用水等。
7.1.2.2 技术指标
(1)利用自渗效果将上层滞水引渗至下层潜水层中,有回灌量、集中存放量和使用量记录。
(2)施工现场用水至少应有20%来源于雨水和生产废水回收利用等。
(3)污水排放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4)基坑降水回收利用率为
Q1q1q2q3100%Q0RK6
式中 Q0--基坑涌水量(m3/d),按照最不利条件下的计算最大流量;
Q1--回灌至地下的水量(根据地质情况及试验确定); q1—现场生活用水量 (m3/d); q2—现场控制扬尘用水量 (m3/d); q3--施工砌筑抹灰等用水量(m3/d); K6--损失系数;取0.85~0.95。
7.1.2.3 适用范围
基坑封闭降水技术适用于地下水面埋藏较浅的地区;雨水及废水利用技术适用于各类施工工程。
7.1.2.4 工程案例
天津津湾广场9号楼、上海浦东金融广场、深圳平安中心、天津渤海银行、东营市东银大厦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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