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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届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3-06-30 来源:爱问旅游网


第四届“烟台开发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方案

一、评选宗旨

紧密围绕工委、管委中心工作,树立和宣传一批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业绩、体现时代风貌的青年典型,教育、引导、激励全区广大团员青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拼搏奉献,在创新型、现代化、靓丽文明的滨海新区建设中,创先争优,多做贡献,争当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生力军。 二、评选条件

参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人格魅力,作风正派。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在青年群体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4、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7年6月30日至199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9周岁,在烟台开发区生活、学习、工作满2年的青年(不受国籍、户籍限制)。 三、评选机构

1、本次评选活动由共青团烟台开发区委主办、烟台开发时报社、烟台开发区有线电视管理处协办。 2、成立第四届“烟台开发区十大杰出青年”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对候选人事迹的鉴定和评审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区委(行政中心338室,电话:6396760)。

3、评委会主任委员由工委副书记武维刚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谭述晓担任,成员由区直有关部门领导、各界人士代表等组成。

四、评选步骤 (一)正式启动 3月份,制定下发评选活动通知,同时在《开发时报》、开发区电视台、“业达之窗”政府网站(http://www.yeda.gov.cn)上刊登消息。

(二)推报人选

4月10日前,上报候选人推荐人选及有关材料。推荐分为组织推荐、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形式。 组织推荐:区内各级团组织可上报1—2名候选人。

社会自荐:各行业系统、单位可直接向组委会推荐候选人。 个人自荐:允许联名举荐和本人自荐。 推荐材料直接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三)确定候选建议人选

评委会办公室对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材料齐全、符合参选资格的人选,作为候选建议人选提交评委会。 (四)确定正式候选人

4月中旬,召开评委会会议,确定本届“烟台开发区十大杰出青年”入围候选人,并牵头对入围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

(五)候选人公示

通过新闻媒体将正式候选人及其事迹简介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遇异议,评委会办公室将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评委会讨论。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取消资格。

(六)投票评选

公示期间,将开通报纸、网络投票平台,接受全区社会公众投票。投票结果,将按照与评委会投票结果7:3的比例带入最终评审。

4月下旬,召开评审会,听取候选人公示情况汇报,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票选,确定本届“十大杰出青年”当选人员。

(七)公布结果

通过新闻媒体公布评选结果。 五、表彰形式

召开表彰大会,隆重表彰当选的第四届“烟台开发区十大杰出青年”,并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其余候选人,自动获选“烟台开发区优秀青年”,颁发证书。

六、有关要求

(一)推荐人选需上报材料:

1、第四届“烟台开发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

2、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供候选人1500字事迹材料和200字事迹简介各3份; 3、推荐人选是企业负责人的,应同时填报附件3。 以上表格、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word文档。

(二)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参选的,可直接到组委会办公室领取有关材料。

(三)在推荐过程中,要注重推荐科技创新带头人、自主创业青年、在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以及急难险重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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