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贸市场安全检查要点
一、市场建筑、设置、设施 1 集贸市场的建筑,有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且验收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查相关资料; 凡在镇搭建室外集贸市场的,主办单位是否事先将其选址及占用场地等情况报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实施防火审核,查相关资料。 二、基础管理 1 2 3 4 集贸市场主办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 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查安全管理网络图、人员任职资料; 2集贸市场是否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岗位安全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查相关资料; 集贸市场是否实行安全值班和巡逻检查,查相关资料; 各集贸市场是否建立义务消防队,查相关资料。 三、市场现场管理 1 2 3 集贸市场应按商品的种类和火灾危险性划分若干区域,区域之间保持相应的安全疏散通道,看现场; 集贸市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在划定的严禁烟火的部位或区域,是否设置醒目的禁烟火标志,看现场; 集贸市场内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看现场; 集贸市场内经营者使用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是否统一由主办单位委托具有资格的施工单位和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修,看现场; 是否有个人拉设临时线路,看现场; 集贸市场营业照明用电,是否与动力、消防用电分开设置,看现场; 集贸市场内的电源开关、插座等,是否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配电箱是否用非燃烧材料制作,看现场; 公共安全设施、器材是否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地点。且是否将公共安全设施圈入摊位内,看现场; 集贸市场是否配备基本的安全通讯和报警装置,发生安全事故能做到及时报警,看现场; 集贸市场是否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看现场; 室外搭建的集贸市场,其顶棚是否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看现场; 室外集贸市场不得堵塞安全通道,看现场; 室外集贸市场在高压线下两侧5米内,不得摆摊设点,看现场; 室外集贸市场不应设置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看现场。 检查结果 2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各摊位是否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并掌握使用方法,看现场;
商场经营安全检查要点
一、建筑要求 商场的建筑耐火等级,一般不应低于二级;所有新扩改建和室内装 修,其防火设计必须符合防火技术规范的规定,并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工程竣工应经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且有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查相关资料。 商场内内部装修和施工,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规范》和有关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的规定,查相关资料。 商场内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且符合国家机关安全规定,查相关资料。 二、基础管理 1 2 3 4 5 是否建立安全领导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查安全管理网络图,人员任职资料。 检查结果 1 2 3 是否建立各级安全责任制,查责任制,责任状及有关安全合同、协 议等。 是否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且对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 况,定期检查考核,查相关资料。 是否制定应急应变预案,且定期组织演练,及时记录,查相关资料。 是否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查人员任职资料。 三、现场营业管理 1、商场的门应多方位均匀设置。 2、商场的门不宜设置旋转门、弹簧门等,如设置旋转门,必须在旁边设置安全疏散门。 3、商场楼梯走道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1米。 4、商场供疏散的门、楼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应设置符合标准的疏散指示标志和事故应急照明灯,供电时间不少于20分钟。 5、商场的出入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宽度不应小于1.4米。紧靠门口1.4米内不应设置踏步。 1 安全疏散 2 1、商场应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设置消防水源、室 内外消火栓。 2、商场应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配置灭火器材。 消防设施、器3、严禁圈占、埋压、堵塞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材 4、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应保证完好。 5、安全出入口、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 6、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应建立保养维持制度,做到定点、定人、定时保养维修检查。 1、商场对内用电实行统一管理,由有资质的电工安装维修。 2、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料及保险装置。 3 安全用电
3、生产、营业性用电线路必须与照明用电线路分开,下班时必须切断生产、营业性用电电源。 4、用电线路、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漏电、触电等保护装置。 1、商场内应设置禁止吸烟标志。 2、商场废弃的包装、盒等易燃物应集中并及时处理。 3、商场内经营指甲油、摩丝、火柴、打火机、改写液、赛璐璐制品以及小包装汽油、酒精、丁烷气等危险品的柜台,销售量应加以限制,一般以不超过两天的销售量为宜。 4、商场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电水壶等电加热器具。 5、商场在更新、改造或房屋、设备抢修确需动用明火,必须通过严格的审批,落实防火措施,方可进行作业。 6、商场疏散通道、楼梯必须保持畅通,门外出口处,3米以内禁止停放车辆。 7、有为引导顾客安全疏散的录音、广播,以便在紧急需要时播放。 8、安全检查台帐记录完整。 4 商场管理
宾馆、饭店经营安全检查要点
一、建筑要求 1 2 3 宾馆、饭店,是否有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查相关资料。 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宾馆、饭店每个防火分区之间的面积不应2超过2500m。 宾馆、饭店的内部装修工程,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建设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的规定,查相关资料。 二、基础管理 1 2 3 4 5 6 7 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查安全管理网络图、人员任职资料。 是否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职责,查责任书和发布文件。 检查结果 4 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和保障安全的操作规程,查发布文件。 宾馆、饭店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查相关资料。 安全投入列入年度计划,且有使用管理台帐,查相关资料。 星级宾馆(饭店)经过安全评估合格,有安全评估报告,查相关资料。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有隐患登记和整改记录,查相关资料。 三、现场管理 1 电梯 1、电梯维护、操作人员持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 证》。 2、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检测机构的“电梯检测报告书”。 3、有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 4、电梯显示信号明亮、完好、标志清晰。 5、电梯层门、轿门的安全联锁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当任何一层门或轿厢门未关闭时电梯都不能运行。 6、保养和检修电梯时,应切断电源,并在电源控制柜上挂“禁止运行”的警示牌。做好详细的维保记录,及时归档。 7、⑴电梯轿厢和机房、井道应有“不准吸烟”的提示牌;⑵电梯机房门应有安全警示牌,并标明“机房重地,闲人莫入”的警示语。⑶电梯机房应有防火设施,机房内应通风、无杂物,有固定的电气照明。 1、由走道进入楼梯间前室的门,应为防火门,而且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2、宾馆、饭店的每个层面应挂平面图,楼梯间及通道应有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装在墙面上的地脚灯最大距 2 安全疏散
离不应超过20米,距地面不应大于1米。 3、疏散楼梯间及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 4、宾馆、饭店内的宴会厅、歌舞厅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应设置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 5、房门至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安全疏散距离: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间之间的房间不得大于40m,位于袋型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不得大于22m。 1、宾馆、饭店在夜间应留有足够的应急力量,有专人值班。 2、配备的防烟、防毒面具,照明器材及通信设备,应佩戴明显标志,高层宾馆、饭店在客房层应配备救生器材。 3、消防控制中心应配有足够的值班人员。 4、客房内宜备有红、白两色的专用巡逻手电,同时备有自救保护的湿毛巾。 1、消防报警系统及其他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应完好。 2、消火栓等消防设施保证完好使用;消防器材配备符合国家标准。 3、对设置的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等设备有检测报告。 4、重点部位、公共区域设置的监测器应完好,如工作不正常应及时检修更换。 5、控制设备完好,显示正常。 6、值班监控纪律完整。 1、配电安全运行制度健全,张贴上墙。 2、备用供电线路须挂警示牌。 3、发电机房、变压器房门口须有“严禁触电”、“严禁吸烟”警示牌。 4、无破损的纱门纱窗。 5、屋顶及四壁无漏水痕迹,防洪排水沟畅通。 6、配电房内有系统供电模拟图示。 7、避雷针、避雷线及其引下线装置完整,接地电阻测量有记录,室内地面有绝缘垫。 8、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有可靠的接零(接地)保护。 9、进入配电房检查要填写“进入要害部位登记表”。 10、配有消防器材,干粉类和1211灭火器。 1、应有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在防火墙、非燃烧体楼板等防火分隔物上,不得任意开凿洞孔。 3、维修改造施工现场及公共区域应标有“严禁吸烟”的警示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时,应加防护网,防护栏和系安全带。 5、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严禁随意挪动,需使用的电线不得乱接。 6、及时清理施工垃圾,施工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将物体浸湿。 3 应急措施 4 消防监控 5 配电房 6 维修改造施工
公共娱乐场所经营安全检查要点
一、场所设置 1 公共娱乐场所应有公安消防机构审核,且进行消防验收批准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查相关资料。 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当分开设置。 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建设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的规定,查相关资料。 二、基础管理 1 2 3 4 5 公共娱乐场所是否建立健全全员防火安全责任,查责任制、责任状及有关安全合同、协议等。 公共娱乐场所是否制定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查相关资料。 是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且定期演练,查相关资料。 全体员工是否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是否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查相关资料。 三、现场营业管理 1 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照壁、屏门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检查结果 2 3 4 是否确定一名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持培训合格证,查相关资料。 2 3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 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口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20米。用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照明灯,供电时间应大于20分钟。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和安全门上锁、阻塞。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备完好有效。 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 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间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维作业。 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4 5 6 7 8 9 10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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