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情况汇报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346号)文件精神,我区财政局会同区项目主管单位对20XX年财政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我区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
自省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下达后,我区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区管委常务副主任鲍来花为组长,区财政局局长、农委主任为副组长,监察、审计及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20XX年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该项工作的开展。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开展的日常事务。
二、全面落实自查自纠工作
20XX年上级财政部门下达我区支农项目资金共计1600.406万元。 (1)林业项目自查情况:20XX年我区收到上级拨入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资金180.50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00.006万元,省级补助资金66.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14万元。区配套资金200万元,整合资金50.48万元。截止当前我区实际支出336.89万元,其中:造林补贴打卡资金281.51万元,间接补贴资金4.9万元,造林采购种苗款50.48万元。
(2)农业项目自查情况:20XX年我区收到上级拨入农业项目资金540.9万元。其中: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专项资金25万元,小麦抢收补贴资金5万元,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54.3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56.6万元。截止当前我区实际支出286.4万元。其中: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专项资金支出25万元,小麦抢收补贴资金支出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支出256.4万元,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现已通过审核正在打卡发放中。
(3)水利项目自查情况:20XX年我区收到上级拨入水利项目资金320万元,配套资金60万元。其中: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28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60万元。特大抗旱经费35万元。排涝电费补助5万元。截止当前我区实际支出22万元,其中:农田水利建设补助项目已通过验收正在审计。特大抗旱经费支
出22万元。排涝电费补助资金5万元结转至20XX年使用。
(4)财政项目自查情况:20XX年我区收到上级拨入财政项目资金559万元。其中: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400万元,农业科技推广建设资金 50万元,财政支持合作社发展资金109万元。截止当前我区实际支出349.6万元。其中: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支出229.6万元,农业科技推广建设支出50万元,财政支持合作社发展资金70万元。
三、规范管理提高效益
一是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补贴资金的支付我区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规定执行,补贴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按照区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
二是严格项目实施管理。在支农项目补贴管理制度上,严格实行验收程序,对补贴资金及工程项目资金,经业务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验收核查认定后,方进行资金拨付打卡,确保了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严格资金报账管理。在支农项目补贴资金管理上,我区始终遵照《安徽省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对不符合报账打卡要求的一律不予拨付。
四、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整改措施
在此次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自查中我区存在的问题主要。一林业方面:我区林业补助资金是以先验收合格后,方按规定补助标准拨付资金,加之乡办上报到户清册不及时影响补助资金打卡发放时间,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兑付时间相对滞后。结余资金29.62万元未使用,资金结余原因:根据叶政〔20XX〕65号文件规定,区财政配套资金用于对造林先进的乡办和造林大户进行奖励以及对造林大户第二、三年的管护费用,因管护时间未到期,所以这部分资金暂时还未发放。二水利方面:防汛抗旱资金用于抗旱机具设备购置补贴发放方面, 于受相关管理办法限制,难以满足兑现要求和条件,出现了资金结存13万元现象;排涝电费补助费资金5万元,在7月份强降雨农业排涝结束后下达,当时农业用电排涝费分散没有及时统计,因而未兑付。根据《安徽省省级农业排涝电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可结转用于20XX年排涝泵站排涝电费补助。三财政方面: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拨付进度较慢,因我区项目中标时间在20XX年2月
份当时雨雪天气较多,开工后机械无法进驻项目区,相对工程项目进度过慢资金拨付相对滞后。我区财政支持合作社发展项目共计三个合作社,现已竣工通过验收两个,剩余一个项目正在实施中。
下步针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区财政局将会同相关单位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将加大支农项目宣传力度,提供支农项目技术支持,积极引导全区支农项目的实施。水利方面将在全区范围内引导抗旱服务组织、农业(水利)灌溉合作组织、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及生产联户参与抗旱,鼓励其按要求购置抗旱设备机具,真正让他们得到实惠。农业方面将提前做好农作物良种补贴等项目的基础数据的审核验收工作,在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将及时行文发放各类补贴资金。财政方面将利用此次支农资金和项目的自查工作为契机,加快推进工程进展及补贴资金的发放,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情况管理,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规定使用财政支农资金,不让截留、挤占、挪用现象发生,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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