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稷山县食品安全工作动员会
县 卫 生 局 党组 书 记、局 长
张泽刚
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食品安全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我县的食品安全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2】16号文件精神安排部署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加强领导,健全食品安全体制
县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非常重视,首先成立了由28个部门组成的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李亚丽县长任主任,李建民副县长任副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县食安办充分发挥协调牵头职能,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联系会议制度,信息沟通报制度,舆情监测制度,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制度等,修订了《稷山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强化了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与分工协作。其次,李建民副县长通过调研食品安全工作发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以及现场制售食品等监管情况一直是工作的难点和缝隙问题。在各监管部门
1
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克服部门间责任不清的弊病,为我县食品安全无缝监管起到重要的制度保证。
(二)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
1、县政府、食安办召开收看全国、全省、全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坚决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2、李建民副县长主持召开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张泽刚局长安排部署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3、为全面落实全省净化市场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李建民副县长要求有关部门根据会议要求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深入开展“打四黑、除四害”行动。
4、在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推进会上,李建民副县长就确保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全面落实,对全县各监管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开展多层次培训,充实各级监管人员食品安全知识
政府李建民副县长带领卫生、农业、质检、工商、商务等部门一把手参加了市政府组织的省政府举办的全省食品安全培训班;县食安办组织召开县食品安全培训会,各监管部门的负责人共计140余人参会;在日常监管中,各监管部门积极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宣传培训,要求各单位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等各项制
2
度,进一步增强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据统计,全县共培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3600余人次。
(四)开展十项专项整治,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卫生部门制定了《稷山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成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机构,积极组织各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专业人员参加国家、省、市食源性疾病监测培训班,极大地提高了监测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针对“桃果双喜”事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问题农资和“桃果双喜”产品大排查、大收缴活动,并及时对全县有问题桃园进行调查、封园,禁止上市。三是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对全县规模养殖户、屠宰场、饲料兽药企业进行摸排,与其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经查,我县未发现有使用“瘦肉精”的现象。四是开展“问题乳粉”专项整治。在生鲜乳源头上,建立生鲜乳“督办卡”制度,与全县所有生鲜乳收购站、规模养殖场法人签订生鲜乳质量安全承诺书。五是开展小麦粉增白剂禁用专项整治。小麦粉增白剂禁用以来,采取指导企业拆除增白剂添加装置,妥善处理剩余增白剂等措施,确保了全县面粉企业全面禁用增白剂。六是开展蜜饯产品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我县59家在产蜜饯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确保蜜饯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监管制度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消除蜜饯企业管理混乱和添加剂超标带来的安全隐患。七是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质检部门以城乡结合部、城市近郊为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检查,在生产环节全面清理取缔从事“地沟油”生产“黑窝点”;工商部门以“五查五看”为手段,对食用油市场进行全面排查使用行为;食药监部门积极行动与餐饮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处理登记表,同时要求餐饮单位与回收单位签订责任合同,不得将餐厨废弃物用于原用途或环境污染。八是开展“塑化剂”专项清理行动。根据省食安办密电要求,在全县流通领域开展“塑化剂”专项清理行动。经查,未发现“黑名单”上含“塑化剂”产品在我县销售。九是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县食药监局以县区所有初高中、幼儿园食堂为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检查,
3
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确保全市学校师生食品安全。十是开展“酒、肉市场专项行动”。商务部门规范酒肉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秩序,对12个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生猪定点屠宰率城镇达到99%、乡镇达到96%。
(五)增强效果,开展食品安全百日行动
为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增强各项整治效果,县政府于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2月28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百日行动,并在县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启动大会。李建民副县长就百日行动的开展提出明确目标,为我县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打下了良好基础。在百日行动中共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有奖知识竞赛,参与人数达5000余人,举办专题讲座3期次,开辟宣传栏2期次,编发食品安全信息21期,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悬挂条幅36余条。对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种植、养殖、屠宰等六个环节进行全面整治。据统计,在百日行动中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543人次,检查单位2300余户次,查处案件8起,立案2起,罚没款2.4万余元,取缔单位6家,整治重点区域80个,取得了显著成效。
总之,2011年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及时妥善处置和应对了一些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全县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形势呈现总体持续、平稳、向好的态势。但也应该看到,我们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经费不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不高等问题,都严重制约着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发展,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二、全力做好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2012年,我们将迎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这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我
4
们做好各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这里我把工作上的一些打算和考虑进行一下沟通,以便于大家安排工作。具体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1、继续深化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农委、县畜牧发展中心、县经信委、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等)
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开展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违法行为;食药监部门对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有关监管部门依据职责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带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问题,坚决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
2、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牵头部门:县工商局,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县农委、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等)
各监管部门要继续深化铝制品、食用油、肉类、水产品、酒类、食醋添加剂、保健食品等八个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重点加强专项执法,加大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业清理整顿,取缔不符合要求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规范生产加工企业自检行为,进一步企业风险控制能力。我县名优食品(蜜枣、麻花)等的生产地政府要和周边售地政府建立健全区域性的联动协作机制,实现全方位监管,维护合法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坚缔“黑窝点”。工商部门要加快推进重点品种食品安全追系建设,会同商务、畜牧等部门对进入我县的肉类流通走向图,形成“产地要准出、销
5
地要准入、产品识、质量可溯源、风险可控制”的全程监控体系。
3、开展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牵头部门:县食药监局,责任部门:县农委、县畜牧发展中心、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
各监管要针对食用农产品、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建筑工地、中小学食。校园周边餐饮、食品商店等,开展重点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滩重点清理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依法查处从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食品经营单位。教育部门牵头做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质监、工商、食药监要深入排查治理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创建“健康安全校园”。有关部门要全面排查和严厉查处“地沟油”、“瘦肉精”、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等严重违法活动,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食药监管部门要拿出本地餐厨废弃物处理的举措,确保“地沟油”不流入非法渠道;各监管部门要通过重点场所的专项治理,进一步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
4、开展农兽药残留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县农委、县畜牧发展中心,责任部门:县环保局、县商务局等)
农业和畜牧部门要强化“检”、“打”联动,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等行为,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制售源头,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的“黑窝点”。强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重点抓好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的监管。加强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监测,将我县县级的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环保部门要组织开展产地环境监测评价工作。
6
5、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整顿畜禽屠宰市场。(牵头部门:县商务局,责任部门:县农委、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
商务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对全县畜禽屠宰市场的深入整顿,对畜禽屠宰相对集中的区域和“专业村”进行大排查,摸清底数重点监控,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少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依规清理整顿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要加强对畜禽屠宰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坚决型处出厂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产品垂行为。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牛、羊、禽类定点屠宰的长查监管机制,确保我县畜禽肉的食品安全。
6、开展调味品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县工商局、县盐务分局,责任部门: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
质监部门要严格实施调味品生产许可制度,工商部门要严执行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加强对食品调味品标识标注管理。有关部门要按照调味品检测标准和检测方法,实施重点调味品专项测。依法查处调味品虚假标注问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准的食醋、食用盐、酱油、料酒等常用调味品的行为;依法查: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
7、开展餐具、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县食药监局,责任部门: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商部门要加强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执法检查,查处不符合消毒工艺流程、使用不合格消毒产品以及消毒餐具包装和标签内容不规范等问题,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餐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行为。食药监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
7
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推进我县餐具集中消毒健康发展。要针对餐饮单位使用一次性餐具和包装材料开展专项整治,对给顾客提供使用的餐具和包装材料必须出具符合规定的票证,清除不合格严品,确保年内取得明显成效,并向社会公布。工商、质监部门要针对食品用纸、塑料等食品包装材料、容器,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查处生产加工不合格产品的行为,重拳出击,依法取缔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包装材料的“黑窝点”。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
1、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执法检查,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深入贯彻《刑法修正案(八)》,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要建立并完善涉嫌犯罪罪案件的移送程序,各监管部门要主动支持配合公安、检察和乍判机关的工作,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坚决防止以罚代刑。
2、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监管法装备、检测设备和办案经费。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和技术装备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队伍素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政府要贯彻落实晋中现场会的精神,大力推行食品安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网格化”监管和责任监督,制定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办法,着力纠结正监管执法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等问题。
3、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县食品安全综合调机构将组织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食品安全工作落情况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8
(三)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1、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综合协调机制,理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和监管部门职责工,强化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各监管部门要按照《稷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稷政办【2011】125号)的要求,按照职责加强对食用农产品流通、小坊、小摊贩等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建立违法案件查处首责制,消除监管盲区、死角,防止因监管不到位产生食品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基层监管体系,落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职责,在乡村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建立健全区域联动机制,实现全方位有效监管。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2、加强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加快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风险监测网络。组织实施我县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强日常风险评估和应急评估,为监管执法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提供科学依据,强化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和预警工作。
3、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加快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开展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避免重复建设。鼓励发展第三方检测机构,严格检测机构认证和管理,实现检测机构结果互认,促进资源共享。规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加强检测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服务和技术能力。
4、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监管部门要开展年度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体系,细化完善信息报送时限、程序、责任等方面的要求。分类分级编制和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评估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
9
5、逐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促进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扩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使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四)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1、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进一步规范许可程序,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机构合人员行为规范。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供餐准入条件,加强对集中供餐单位的源头监管。
2、建立和完善企业生产经营的监管制度。制度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不合格食品召回、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销毁的管理制度。出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农村餐饮消费、集中就餐安全监管等制度。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食品安全标准,进一步加大对食品标签说明书的规范和管理力度。
3、强化食品企业内部管理。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食品企业健全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责任。严格执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培训制度,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加大对大型食品企业的监管力度,分类完善监管措施,切实提高大型食品企业的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4、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进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建设诚信管理体系,在乳制品生产企业率先全部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信用档案,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快推进质量信用平台建设,加大质量安全信用信息记录发布力度。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和进出口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信用
10
档案,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五)引导社会积极参与
1、强化社会监督。大力发展食品安全群众性队伍,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支持新闻媒体开展监督,加强舆情检测,及时核查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食品安全问题,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防止传播和炒作虚假信息的行为。
2、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县政府要按照《山西省食品安全有奖举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抓紧细化落实措施,进一步明确奖励举报范围和举报受理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和反映程序。要保证奖励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规范奖励额度审定、奖金管理发放等工作程序,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确保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奖励资金及时现,广泛调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3、加强选差教育和培训学习。认真抓好食品安全重要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稳妥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食品抽检结果发布后的解释说明。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宣传、诚信自律宣传教育和科学常识普及,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科学认知水平。加强与先进地市、省份及国外食品安全知识和新技术的学习交流,做好政府领导、监管人员和企业法人、从业员的培训工作。
同志们,食品安全工作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功在当代、利在秋千。要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为全县人民食品安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1
谢谢大家!
1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