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庙养老”模式初探
作者:孙海燕
来源:《智富时代》2016年第11期
【摘 要】当前我国面临人口老龄化的严峻考验,养老服务的巨大缺口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近些年来,“寺庙养老”模式悄然兴起,成为了当前养老服务的有效补充。“寺庙养老”因其宗教背景而得到了信众广泛的认可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可视为缓解养老压力的一种创新模式。
【关键词】老龄化;养老服务;寺庙养老
当前我国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据相关部门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约为21242万,占到总人口的15.5%,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为13755万,占总人口的10.1%。与我国老年人数量不相匹配的是我国尚处于完善阶段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体制现状。根据相关调查,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共计94110个,其中,养老服务机构33043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8927个,互助型的养老设施40357个,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1783个;各类养老床位合计约577.8万张,其中社区留宿和日间照料床位187.5万张。[1]由此可见,“未富先老”是对我国当前养老服务发展滞后现状的一个形象的描述。面临愈演愈烈的老龄化浪潮,预示着一场“银发海啸”即将席卷全国。
2016年举行的第五届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上,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表示,我国目前已初步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全国将大力推进养老服务行业的供给侧改革,养老服务市场也将全面放开。随着配套政策不断落地,标志着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有望进入快车道。[2]有效拓宽养老服务市场,是缓解当前我国老龄化困境的有效措施,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政府、市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等多方力量的共同参与。
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急剧转型的时期,为了缓解繁重的养老压力,社会各界也积极参与其中。近年来,在我国部分地区悄然兴起了以佛教寺庙为依托的养老形式。宗教参与养老是一种古已有之的社会历史现象,宗教对于养老的支持是同宗教社会服务活动特别是慈善活动融合在一起的,只是还没有从宗教社会服务活动中完全分离出来而已。[3]福建的沙县、江浙的无锡、南京和上海等地,已经有几十家佛教寺庙开始兴办养老院,面向普通民众提供养老服务,“寺庙养老”悄然兴起。
一、我国佛教寺庙参与养老的现状
2012年2月,国家宗教局联合民政部等部门印发《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主要范围和基本形式,并规定了可以享受的扶持优惠政策以及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并对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做出了明确要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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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上海玉佛寺方丈觉醒法师在两会上提出了关于鼓励宗教界参与社会养老的提案。目前,福建、山西、河南、浙江等地区的一些教堂、寺庙或宗教人士也相继开始了兴办养老机构的大胆尝试。伴随着我国社会的转型,社会老龄化的进一步加剧,养老需求日渐凸显。我国政府给予宗教事业大力的支持,我国的宗教政策也进一步演进,宗教世俗化趋势的进一步加深,这都为宗教机构参与社会养老服务提供了有力地支持。以杭州灵隐寺为代表的著名佛教寺庙已率先开始了提供养老服务的实践,兴办了“安养院”,但当时仅接收年老的僧人。福建沙县的显密吉祥寺于1999年办养老院,面向所有鳏寡孤独者。据国家宗教事务局2012年的统计数据,福建、浙江、江苏三省的佛教寺庙养老院有22家,与此同时,北京、四川、山西、广东等地也陆续创办佛教寺庙养老院。 二、“寺庙养老”模式的优势分析
作为一种新型养老模式,“寺庙养老”得以产生,并逐渐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关注,与其宗教背景密切相关。
首先,我国宗教政策的进一步演进,为“寺庙养老”开展提供了政策性支持。
近10年来,中央财政投入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寺观教堂维修款,自2011年起此项资金增加到每年3000万元。中央财政还累计投入了近10亿元用于改善全国性宗教团体办公会所、重建或修缮6所宗教院校。稳定的资金来源和政策扶持,为“寺庙养老”提供了强大的经济支撑。国家宗教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等相关部门先后制定《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积极推动将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保体系。目前,宗教教职人员的医疗保险参保率已经达到96.5%,养老保险参保率也已达到89.6%,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宗教教职人员全部纳入低保,进一步实现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全覆盖,这也为宗教教职人员参与养老服务扫除了后顾之忧。 2012年,国家宗教局联合中央五部门联合下发鼓励宗教界参与公益慈善的专门文件,并连续4年指导宗教界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慈爱人间·五教同行”为主题的“宗教慈善周”活动,由政府牵头联合宗教界募集总额10亿余元,有效推动了宗教公益慈善活动的规范发展。 其次,宗教世俗化发展的有效推动,提升了民众对于“寺庙养老”的认可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宗教事业获得了新生,在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引导下蓬勃发展。以佛教为例,目前,我国共有开放的佛教活动场所约3.3万处,其中藏传佛教寺院3600多所,南传佛教寺院1700多所,信仰佛教的信众人数众多,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积德行善,普度众生”是佛教的宗旨,当前我国信仰佛教的信众主要以中老年人为主,很多信众也秉承佛教“慈悲为怀”教义,利用闲暇时间去寺庙进行义工服务,这些义工和志愿者中也不乏一些医生、厨师、教师等专业技术人才,他们的加入为“寺庙养老”发展注入了活力,这种以趣缘和信仰为基础的志愿者群体,也可以为养老机构提供较为稳定的志愿服务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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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佛教寺庙环境幽静,适宜养老。
佛教寺庙多建在环境清幽、远离世俗喧嚣的僻静之地,凸显了佛教因借自然、布局规整、注重意境等特点,汲取中国古代传统建筑之精髓。当前,我国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呈现多元化特点,照顾需求与精神需求都是老年人所必需的。佛教寺庙清幽静谧的环境与佛教“积德行善,普度众生”的教义可以兼顾老年人的不同需求。
面对当前严峻的老龄化挑战,“寺庙养老”模式可视为一种有效的补充。但是,这种模式也有其不可忽视的弊端,例如,佛教寺庙筹集的资金缺少必要的监管,极易滋生贪腐和资金的滥用;而作为一种养老模式,也缺少相关的监督机制对其服务进行评估和监督;佛教寺庙内的养老服务人员其专业性也难以得到保证,对于身体素质相对较弱的老年人而言,其日常必须的医疗护理服务也难以得到及时的满足等。因此,进一步完善“寺庙养老”服务模式,需要政府、相关宗教机构、寺庙等多方共同协作,以此达到扬长避短,趋利避害的目标,使其真正成为养老服务的有效补充,从而造福于民。 【参考文献】
[1]民政部发布2014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民政部门户网站2015.06.10 17:54:24 .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5-06/10/c_127901431.htm [2]我国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中国经济网.
2016.05.04.06:09.http://finance.ifeng.com/a/20160504/14361290_0.shtml [3]施昌奎. 转型期慈善事业运行模式[M]. 北京: 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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