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耗量总说明 …………………………………………………………………………1 A.1 土(石)方工程 …………………………………………………………………………5 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11 A.3 砌筑工程 ………………………………………………………………………………… 15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18 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21 A.6 金属结构 ………………………………………………………………………………… 23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25 A.8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28 A.9 脚手架工程…………………………………………………………………………………30 A.10 垂直运输工程………………………………………………………………………………33 A.11 建筑模板工程 ……………………………………………………………………………34 A.12 混凝土运输及泵送工程……………………………………………………………………38 A.13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38 A.14 材料二次运输………………………………………………………………………………39 装饰装修工程总说明…………………………………………………………………………… 40 B.1 楼地面工程…………………………………………………………………………………42 B.2 墙柱面工程…………………………………………………………………………………44 B.3 天棚工程……………………………………………………………………………………47 B.4 门窗工程……………………………………………………………………………………48 B.5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49 B.6 其它工程……………………………………………………………………………………50 B.7 脚手架工程…………………………………………………………………………………52 B.8 垂直运输工程………………………………………………………………………………53 B.9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54 B.10 成品保护工程 ……………………………………………………………………………54 附:
一、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定额解释……………………………55
二、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61
一、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问题解答(二) …………………… 63 二、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问题解答……………………… 77
三、2005《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版参考价》问题解答 79 四、2005《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版参考价》问题解答 81
五、名词解释……………………………………………………………………………………84
- 0 -
建筑工程消耗量总说明
1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建筑工程消耗量分册》(以下简称本分册)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依据。
2 本分册参考基价为全区统一参考基价,各地市不再编制参考基价表。本分册实际使用时应以市场人工单价、市场材料价格进行计算。
3 本分册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4 本分册是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标底)的依据,可作为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也可作为工程投标报价的参考。 5 本分册的编制是依据:
5.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5.2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 5.3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编制说明》(土建工程)
5.5 现行国家有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6 本分册是按照广西建筑施工企业正常施工条件、现有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为基础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7 本分册的工作内容,只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定额内。 8 本分册包括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人工、材料、半成品和机械台班数量,除定额中有规定允许调整外,不得因具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及工、料、机等耗用与定额不同时进行调整换算。
9 本分册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按不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要求,划分为建筑综合工日(一类)(22元/工日)和建筑综合工日(二类)(26元/工日)。
10 本分册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0.1 本分册采用的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均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10.2 本分册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的损耗。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10.3 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损耗率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基期参考价》附表。
10.4 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材料费的百分比表示。
10.5 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以一次摊销量列出。
11 本分册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工效、结合现场实际
测算确定的。
12 本分册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如发生再次搬运的,按本分册A.14材料二次运输相应子目计算。
13 本分册除脚手架、垂直运输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
- 1 -
下编制;檐口高度超过20m时,另按本分册A.13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相应子目计算。
14 本分册未列子目的,按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工程等分册相应子目执行。 15 本分册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16 工程计价中如发生定额缺项需作补充的,可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作一次性补充定额,报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核,并由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报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17 本分册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统一管理,统一解释。
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
1 为统一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2 本规则适用于编制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计算,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3 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除按本分册说明和各章节规则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3.1 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
3.2 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3 施工及验收规范、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4 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4.1 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 4.2 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 4.3 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
4.4 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
4.5 以个(件、套或组)计算的为个(件、套或组)。 5 汇总工程量时,工程量的有效位数应遵循下列规定:
5.1 以立方米、平方米、米、kg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5.2 以吨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 5.3 以个(件、套或组)为单位,取整数。
6 各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规则除定额中另有规定外,各章节之间的计算规则不得相互串用。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1.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2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 2 -
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人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6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7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8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9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10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11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12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13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14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15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并、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16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17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18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19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20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21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22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23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24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 3 -
24.1 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4.2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24.3 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24.4 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24.5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24.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24.7 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24.8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24.9 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摘自:《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 4 -
A.1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1 土方工程
1.1 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见表A.1.10)。
1.2 人工挖土方定额除挖淤泥、流砂为湿土外,均按干土编制,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干湿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进行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地下常水位以下为湿土。
1.3 本分册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应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亦应另行计算。
1.4 人工挖土方深度以1.5m为准,如超过1.5m者,需用人工将土运至地面时,应按表A.1.1增加工日(不扣除1.5m以内的深度和工程量)。
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单位:100m)深2m以内 5.27 深4m以内 15.57 深6m以内 23.34 深8m以内 32.01 3
表A.1.1 深10m以内 40.82 注:如从坑内用机械向外提土者,按机械提土定额执行。实际使用机械不同时,不得换算。
1.5 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2。
1.6 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或桩边长)的,人工挖桩间土方(包括土方、沟槽、基坑)按相应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25,机械挖桩间土方按相应子目的机械乘以系数1.1,计算工
2
程量时,应扣除单根横截面面积0.5m以上的桩或未回填桩孔所占的体积。
3
1.7 机械施工土方,单位工程量小于2000m时,定额乘以系数1.1。
1.8 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机械挖不到的地方,需用人工修边坡、整平、挖除的土方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按表A.1.2规定确定机械和人
系 数 表 表A.1.2 机械挖土方 人工挖土方 地下室 0.96 0.04 基槽(坑) 0.90 0.10 地面以上土方 1.00 0.00 其他 0.94 0.06 注:人工挖土部分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5,如需用机械装运时,按机械装(挖)运一、二类土定额计算。
1.9 机械挖土方定额中土壤含水率是按天然含水率为准制定的: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若含水率大于40%时,另行计算。
1.10 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1.11 挖掘机挖沟槽、基坑土方,执行挖掘机挖土方相应子目,挖掘机台班量乘以系数1.05。
1.12 挖掘机挖淤泥按相应挖土方定额子目,扣除履带式推土机台班用量,挖掘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3。
1.13 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编制的,如实际土壤类别不同时, 定额中的机械台班量乘以表A.1.3中系数。
- 5 -
系 数 表 表A.1.3 项 目 推土机推土方 一、二类土壤 四类土壤 0.84 1.18 1.26 项 目 挖掘机挖土方 一、二类土壤 四类土壤 1.09 1.14 0.84 自行式铲运机铲运土 0.86 拖式铲运机铲运土 0.84 2 石方工程
2.1 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见表A.1.10)。
2.2 摊座是指爆破后的平面,用人工凿岩方式进行修理,按设计图纸要求加工成平整的表面。设计图纸有此要求的,才可计算人工摊座或者人工修整石方边坡。
2.3 石方爆破定额(除控制爆破外)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如实际采用闷炮爆破的,其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2.4 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 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 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2.5 定额中的爆破子目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定额内(除石方控制爆破子目外)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3 土方回填工程
3.1 填土碾压填料按压实后体积计算。
3.2 填土碾压每层填土(松散)厚度:羊角碾和内燃压路机不大于300mm ;振动压路机不大于500mm 。
4 土(石)方运输工程 4.1 推土机推土、推石碴 , 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如果坡度大于5% 时,应按表A.1.4系数增加运距。
系 数 表 表A.1.4 坡度 % 系数 5~10 0.75 15以内 1.0 20以内 1.25 25以内 1.5 例:设某工程循环运距的二分之一为300m ,坡度为14% ,其中重车上坡实际30m ,则运距为300+30×1=330m 。
4.2 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 ,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
4.3 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 ;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4.4 推土机、铲运机 ,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73。 4.5 机械上下行驶坡道的土方,可按施工组织设计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4.6 淤泥开挖后必须采用机械立即清运的,按机械运土方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3。 5 其他工程
5.1 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1 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据工程勘测资料与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见表A.1.10)对照后确定;
- 6 -
1.2 地下水位标高及降(排)水方法;
1.3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始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1.4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渣清运方法及运距; 1.5 其它有关资料。 2 一般规则
2.1 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需折算时,可按表A.1.5所列系数换算。
土 方 体 积 折 算 表 表A.1.5 虚方体积 1.00 1.30 1.50 1.20 天然密实体积 0.77 1.00 1.15 0.92 夯实后体积 0.67 0.87 1.00 0.80 松填体积 0.83 1.08 1.25 1.00 2.2 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至交付使用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使用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3 土方工程 3.1 平整场地
3.1.1 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厚度在±300m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挖 、填土方厚度超过±300mm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另行计算,套相应挖土方子目。
3.1.2 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按竖向布置进行大型挖土或回填土时,不得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3.2 挖沟槽、基坑、土方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2
凡图示基坑面积在20m以内的为基坑。
2
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上,坑底面积在20m以上,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0mm以上,均按挖土方计算。
3.3 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0mm,双面加200mm计算。
3.4 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放坡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可按表A.1.6放坡系数。
放 坡 系 数 表 表A.1.6 土壤类别 一、二类土 三 类 土 四 类 土 深度超过(m) 人工挖土 1.20 1.50 2.00 1:0.50 1:0.33 1:0.25 机械挖土 在坑内作业 1:0.33 1:0.25 1:0.10 在坑上作业 1:0.75 1:0.67 1:0.33 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3.5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实际施工不留工作面者,不得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按表A.1.7规定计算。
- 7 -
基 础 施 工 所 需 工 作 面 宽 度 计 算 表 表A.1.7 基础材料 砖基础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200 150 300 300 800(防水层面) 3.6 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地槽槽底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3.7 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表A.1.8规定宽度计算。
管 道 地 沟 沟 底 宽 度 计 算 表 (单位:m)
表A.1.8 管 径 (mm) 铸铁管、钢管、 石棉水泥管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 预应力混凝土管 陶土管 50~70 100~200 0.60 0.70 0.80 1.00 0.80 0.90 1.00 1.30 0.70 0.80 0.90 1.10 250~350 400~1.30 1.60 1.80 2.00 1.50 1.80 2.00 2.30 1.40 450 500~600 2.20 2.60 700~800 900~1000 1100~1200 1300~1400 注:1.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20m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2.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2.5%计算。
2
3.8 基础土方大开挖后再挖地槽、地坑,其深度应以大开挖后土面至槽、坑底标高计
算;其土方如需外运时,按相应定额规定计算。
4 石方工程
4.1 石方工程的沟槽、基坑与平基的划分按土方工程的划分规定执行。 4.2 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4.2.1 人工凿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4.2.2 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允许超挖量:次坚石、普坚石:200mm;特坚石:150mm。超挖部分岩石并入岩石挖方量之内计算。
5 土方回填工程
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依据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5.1 场地回填土,按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计算。 5.2 沟槽、基坑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垫层+基础+管沟外形体积)。 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按表A.1.9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3
每 米 管 道 扣 除 土 方 体 积 表 (单位:m) 表A.1.9 管道名称 钢 管 铸铁管 道 直 径 (mm) 501~600 601~800 801~1000 1001~1200 1201~1400 1.35 1401~1600 1.55 0.21 0.24 0.44 0.49 0.71 0.77 1.15 - 8 -
管 混凝土管 0.33 0.60 0.92 5.3 室内回填土,按主墙(厚度在120mm以上的墙)之间的净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 5.4 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取土体积。
5.5 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6 土石方运输工程
6.1 土石方运输工程量按不同的运输方法和距离分别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如实际运输疏松的土石方时,应按本章计算规则中\"一般规则\"的规定换算成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6.2 采用机械挖土时,不应计算垂直运输工程量。 6.3 土(石)方运距
6.3.1 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6.3.2 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方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6.3.3 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7 其他
7.1 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7.2 桩头钢筋截断按钢筋根数计算。
7.3 凿桩头按设计图示尺寸或施工规范规定应凿除的部分,以立方米计算。
7.4 凿除人工挖孔桩护壁工程量按需凿除的实体体积计算,按凿截灌注桩定额乘以系数0.8。
7.5 机械切割预制管桩,按桩头个数计算。 7.6 基础钎插按钎插孔数计算。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表A.1.10
定额 分类 普氏 土壤及岩石名称 分类 天然湿度下平均容重(kg/m3) 一、Ⅰ 二类土壤 Ⅱ 轻壤土和黄土类土 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的盐渍土和碱土 平均15mm以内的松散而软的砾石 含有草根的密实腐质土 含有直径在30mm以内根类的泥炭和腐质土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质土 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 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1600 1600 1700 1400 1100 1650 用锹开挖并少数用镐开挖 0.6~0.8 砂 砂壤土 腐质土 泥炭 1500 1600 1200 600 用尖锹开挖 0.5~0.6 极限压用轻钻开挖方法及工具 紧固系数 (f) 碎强度 机钻进(kg/m) 1m耗时(min) - 9 -
料杂质的沙壤土 1750 1900 三类土壤 Ⅲ 肥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纪、侏罗纪的粘土和冻粘土 重壤土、粗砾石,粒径为15~40mm的碎石和卵石 干黄土和掺有碎石或卵石的自然含水量黄土 含有直径大于30mm根类的腐质土或泥炭 掺有碎石或卵石和建筑碎料的土壤 1800 1750 1790 1400 1900 用尖锹开同时用镐开(30% 挖 0.8~1.0 四类土壤 Ⅳ 含碎石重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纪、侏罗纪的重粘土 含有卵石、碎石、建筑碎料和重达25kg的顽石(总体积10%以內)等杂质的肥粘土和重壤土 冰碛沾土,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其含量为总体积10%以內 泥板岩 不含或含有重量达10kg的顽石 1950 1950 2000 2000 1950 用尖锹开同时用镐和撬棍开挖 (30% 1.0~1.5 松 Ⅴ 石 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占体积10%以上)的冰碛石 矽藻岩石和软白垩岩 胶结力弱的砾石 各种不坚实的片岩 石膏 2100 1800 1900 2600 2200 小于200 小于3.5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来开挖 1.5~2.0 次 Ⅵ 坚 石 凝灰岩和浮石 松软多孔和裂隙严重的石灰岩和介质石灰岩 中等硬变的片岩 中等硬变的泥灰岩 1100 1200 2700 2300 200~400 3.5 用风镐和爆破法开挖 2~4 Ⅶ 石灰石胶结的带有卵石和沉积岩的砾石 风2200 400~600 6.0 用爆破方法开挖 4~6 化的和有大缝的粘土质砂岩 坚实的泥板岩 2000 坚实的泥灰岩 2800 2500 Ⅷ 砾质花岗岩 泥灰质石灰岩 粘土质砂岩 砂质云片岩 硬石膏 2300 2300 2200 2300 2900 续表 定额 分类 普坚石 普氏 分类 Ⅸ 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岗岩、片麻岩和正长岩 滑石化的蛇纹岩 致密的石灰岩 含有卵石、沉积岩的渣质胶结的砾石 砂岩 砂质石灰质片岩 菱镁矿 Ⅹ 白云岩 坚固的石灰岩 大理岩 石灰岩质土壤及岩石名称 天然湿度下平均容重 (kg/m3) 600~800 8.5 用爆破方法开挖 6~8 极限压碎强用轻钻开挖方法紧固系数 (f) 度 机钻进(kg/m) 1m耗时 及工(min) 具 2500 2400 8002500 2500 1000 2500 2500 3000 2700 2700 1000~11.5 用爆破方法开挖 8~10 ~15.0 用爆10~12 - 10 -
胶结的致密砾石 坚固砂质片岩 2700 2600 1200 2600 破方法开挖 特坚石 Ⅺ 粗花岗岩 非常坚硬的白云岩 蛇纹岩 石灰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石 石英胶的坚固砂岩 粗粒正长岩 2800 2900 12002600 2800 1400 2700 2700 ~18.5 用爆破方法开挖 12~14 Ⅻ 具有风化痕迹的安山岩和玄武岩 片麻岩 2700 2600 1400非常坚固的石灰岩 硅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岩 粗石岩 2900 2900 1600 2600 ~22.0 用爆破方法开挖 14~16 ⅩⅢ 中粒花岗岩 坚固的片麻岩 辉绿岩 玢岩 3100 2800 1600坚固的粗面岩 中粒正长岩 2700 2500 1800 2800 2800 ~27.5 用爆破方法开挖 16~18 ⅩⅣ 非常坚硬的细粒花岗岩 花岗岩麻岩 闪长岩 高硬度的石灰岩 坚固的玢岩 3300 2900 18002900 3100 2000 2700 ~32.5 用爆破方法开挖 18~20 ⅩⅤ 安山岩、玄武岩、坚固角页岩 高硬度的辉绿岩和闪长岩 坚固的辉长岩和英岩 3100 2900 20002800 2500 ~46.0 用爆破方法开挖 20~25 ⅩⅥ 拉长玄武岩和橄榄玄武岩 特别坚固的辉长辉绿岩、石英石和玢岩 3300 3000 大于2500 大于60 用爆破方法开挖 大于25
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说 明
1 本分册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础。
2 本分册土壤级别的划分应根据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和土壤物理、力学性能的有关指标,参考纯沉桩的时间确定。凡遇有砂夹层者,应首先按砂层情况确定土级。无砂层者,按土壤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并参考每米平均纯沉桩时间确定。用土壤力学性能指标鉴别土壤级别时,桩长在12m以内,相当于桩长的三分之一的土层厚度应达到所规定的指标。桩长12m外,按5m厚度确定。土质鉴别见表A.2.1。
土 质 鉴 别 表 表A.2.1 内 容
土 壤 级 别 一级土 - 11 -
二级土 说 明 砂 夹 层 物 理 性 能 力 学 性 能 桩径外力作用较易沉入的土,土壤中夹有较薄的砂层 桩径外力作用较难沉入的土,土壤中夹有不厚度砂层 >1m <15% 砂层连续厚度 <1m - 砂层中卵石含量 压缩系数 孔隙比 >0.02 >0.7 <0.02 <0.7 静力触探值 动力触探击数 <50 <12 >50 >12 每米纯沉桩时间平均值 <2min >2min 3 人工挖孔桩,不分土壤类别、不分机械类别和性能均执行本分册。本分册分成孔和桩芯混凝土两部分,成孔工程量包括挖孔和护壁等。
4 本分册预制桩子目(除静压预制管桩外),均未包括接桩,如需接桩,除按相应打(压)桩定额子目计算外,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接桩子目,其机型可按相应打桩机型调整,台班含量不变。
5 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起吊、运送、就位是按操作周边15m以内的距离确定的,超过15m以外另按相应运输定额子目计算。
6 钻孔灌注桩适用于正、反循环钻机或潜水钻机作业的钻孔桩。
7 打永久性钢板桩的损耗量:槽钢按6%,拉森桩按1%。打临时性钢板桩,若为租凭使用的则按实际租赁价值计算(包括租赁、运输、截割、调直、防腐及损耗);若为施工单位的钢板桩,则每打拔一次按钢板桩价值的7%计取折旧,即按定额套打桩、拔桩项目后再加上钢板的折旧费用。
8 单位工程打、压(灌)桩工程量在表A.2.2规定的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量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单位工程打、压(灌)桩工程量 表A.2.2 项 目 钢筋混凝土方桩 钢筋混凝土管桩 钢筋混凝土板桩 钢板桩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项 目 150m 50m 50m 50t 333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60m 333打孔灌注砂、石桩 灰土挤密桩 打孔灌注混凝土桩 钻孔、潜水钻(冲)孔灌注混凝土桩 100m 100m 60m 3
9 焊接桩接头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按设计用量换算。 10 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计算。
11 打桩、压桩、打孔,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或桩边长)的,按相应定额子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3。
12 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6者,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
13 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坡度大于15)打桩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m)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大于1m)桩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 12 -
14 定额各种灌注的材料用量中,均已包括表A.2.3规定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实际充盈系数与定额规定不同时,按下式换算:
实际灌注混凝土(或砂、石)量
换算后的充盈系数= 按设计图计算混凝土(或砂、石)量 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 表A.2.3 项目名称 充盈系数 损耗率% 1.5 1.5 项目名称 打孔灌注砂桩 打孔灌桩砂石桩 充盈系数 1.30 1.30 损耗率% 3 3 打孔灌注混凝土桩 1.25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1.30 其中灌注砂石桩除上述充盈系数和损耗率外,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1.334。
15 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打桩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16 送桩(除圆木桩外)套用相应打桩定额子目,扣除子目中桩的用量,综合工日、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25,其余不变。
17 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辨桩尖、钢管、料斗等属于周转性使用的材料。
18 预制钢筋砼管桩的空心部分如设计要求灌注填充材料时,应套用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19 入岩增加费按以下规定计算:全风化岩、强风化岩不作入岩,微风化岩按入岩计算,中风化岩按相应入岩子目乘以系数0.7。
20 钻孔灌注桩如先用沉淀池沉淀泥浆后再运渣的,沉淀池及沉淀后的渣外运套相应定额或按现场签证计算。
21 轨道式、履带式、自行式打桩机打桩子目已含30m以内桩架移动,走管式打桩机打桩子目已含12m以内桩架移动,超过时套用相应桩架超运距子目计算。
22 预制桩桩长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预算按设计长度计算,结算按实际入土桩的长度计算,超出地面的桩头长度不得计算。但可计算超出地面的桩头材料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计算打桩(灌注桩)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事项:
1.1 确定土质级别:根据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土壤物理力学性能及每米沉桩时间鉴别适用定额土质级别。
1.2 确定施工方法、工艺流程,采用机型,桩、土壤泥浆运距。 2 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含管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
3 静力压桩机压桩:
3.1 静压方桩工程量分截面大小、按设计长度以立方米计算。
3.2 静压管桩工程量分管径大小、按设计长度以米计算;管桩的空心部分灌注砼,工程量按设计灌注长度乘以桩芯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预制钢筋砼管桩如需设置钢桩尖时,钢桩尖制作、安装按实际重量套用一般铁件定额计算。
- 13 -
4 接桩:电焊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硫磺胶泥按桩断面以平方米计算。
5 送桩: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即打桩架底至桩顶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平面另加0.5m)以立方米计算。
6 打孔灌注桩:
6.1 混凝土桩、砂桩、碎石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设计超灌长度]×设计桩径截面面积计算。
6.2 扩大(复打)桩的体积按单桩体积乘以次数计算。
6.3 打孔时,先埋入预制混凝土桩尖,再灌注混凝土者,桩尖的制作和运输按本分册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子目以立方米体积计算,灌注桩体积按[设计长度(自桩尖顶面至桩顶面高度)+设计超灌长度]×设计桩径截面积计算。
7 钻孔灌注桩的工程量计算:
7.1 钻孔灌注桩混凝土,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设计超灌长度]×设计截面面积加上桩的扩大头增加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图纸未注明超灌长度,则超灌长度取500mm计算)。
7.2 钻(冲)孔桩入岩增加费按入岩部分体积套相应定额计算,此入岩增加费定额亦适用于计算长螺旋钻孔桩的入岩增加费。
7.3 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孔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8 人工挖孔桩成孔按设计桩径(桩芯+护壁)的截面积乘以挖桩孔的深度加上桩的扩大头增加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定额内已综合考虑护壁混凝土的比例用量。灌注桩芯混凝土按设计桩芯的截面积乘以桩芯的深度(设计桩长+设计超灌长度)加上桩的扩大头增加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套相应定额。
9 灰土挤密桩、深层搅拌桩按设计截面面积乘以设计长度按立方米计算。 10 高压旋喷水泥桩按水泥桩体长度以米计算。 11 打拔钢板桩按钢板桩重量以吨计算。
12 打圆木桩的材积按设计桩长和稍径根据材积表计算。
13 压力灌浆微型桩按设计区分不同直径按主杆桩体长度以米计算。
14 地下连续墙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度乘以厚度乘以槽深以立方米计算。 15 地基强夯按设计图强夯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夯击遍数,以平方米计算。
16 锚杆钻孔灌浆、砂浆土钉按入土(岩)深度以米计算。锚筋按本分册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17 喷射混凝土护坡按护坡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8 高压定喷防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 14 -
A.3 砌筑工程
说 明
1 砌砖、砌块
1.1 砌体中凡列有两种砂浆的,其中\"主体砂浆(M2.5)\"为墙身的砌筑砂浆,设计要求不同时进行换算;\"附加砂浆(M5)\"系包含在墙身内的砖过梁及附墙烟囱等砌体所有的砂浆,不得进行换算。
1.2 砌体中均包括了原浆勾缝的工、料;加浆勾缝时,另按相应定额计算,原浆勾缝的工、料不予扣除。
1.3 砖墙子目中已包括了砖碹、砖过梁、砖圈梁、门窗套、窗眉、窗台线、附墙烟囱、三皮以内的腰线、压顶线、砖挑檐及泛水等。
1.4 砖砌女儿墙、栏杆、栏板按相应的墙体定额执行。
1.5 砌体内的钢筋,按本分册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钢筋相应规格的子目计算。
1.6 圆形烟囱基础按基础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
1.7 砖砌挡土墙:墙厚在2砖以内的,按砖墙定额执行;墙厚在2砖以上的,按砖基础定额执行。
2 砌石
2.1 定额分毛石、方整石编制。毛石是指无规则的乱毛石,方整石是指已加工好的有面、有线的商品方整石(已包括打荒、剁斧等)。
2.2 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1.15。
2.3 砌筑圆弧形石砌体基础、墙(含砖石混合砌体)按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节能补充定额说明
1. 除多孔页岩砖墙外,其余砖墙及砌块砌体不分清水、混水,也不分内、外墙,均按材质、规格及砌体厚度执行相应定额。
2.砌筑圆形(包括弧形)砖墙及砌块墙,直径在20m以上者,套用直形墙子目;直径在20m以内者,套用弧形墙子目,无弧形墙子目的项目,套用直形墙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其余不变。
3.砌块墙体顶部补砌配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列项目计算。
4.砌块砌体与不同材质构件接缝处需加强钢丝网、网格布的,按05定额B.2墙、柱面工程及本定额B.2墙、柱面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 15 -
5.砌块砌体定额按水泥石灰砂浆编制,如设计使用其他砂浆或粘结剂的,按设计要求进行换算。
6.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未包括墙底部实心砖(或混凝土)坎台,其底部实心砖(或混凝土)坎台应另套相应砖墙(或混凝土构件)子目计算。
7.其他按05定额A.3砌筑工程说明及相关规定。
节能补充定额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砖墙及砌块砌体工程量计算规则同05定额A.3砌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砌筑工程量一般规则
1.1 墙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防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
2
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以下的孔洞所占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的体积亦不增加。
1.2 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及房上烟囱按其外形体积(扣除单个横截面面积超过2
0.1 m孔洞的体积),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计算。
1.3 砖垛、突出墙面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1.4 实心砖柱(砌块柱、石柱)(包括柱基、柱身)分方、圆柱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附墙垛凸出墙面超过墙厚1.5倍时,应按砖柱计算。
1.5 砖砌女儿墙、栏杆、栏板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2 砌体厚度
2.1 标准砖规格为240mm ×115mm×53mm、中砖规格为240mm ×115mm×90mm,其砌体计算厚度,按表A.3.1计算。
标准砖、中砖砌体计算厚度表 表A.3.1 砖数(厚度) 标准砖厚度(mm) 中砖厚度(mm) 1/4 53 90 1/2 115 115 3/4 180 215 1 240 240 1.5 365 365 2 490 490 2.5 615 615 3 740 740
2.2 使用其他砌块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砌块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
- 16 -
3 砖石基础
3.1 基础与墙(柱)身的划分
3.1.1 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3.1.2 基础与墙(柱)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土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3.1.3 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3.1.4 独立砖柱大放脚体积应并入砖柱工程量内计算。 3.2 基础长度
3.2.1 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 3.2.2 内墙墙基按内墙基净长计算。
3.3 砖石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型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
2
单个面积0.3m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并入其所依附的基础工程量内。
4 砌体墙
4.1 墙身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内墙净长线长度计算。 4.2 墙身高度按图示尺寸计算。如设计图纸无规定时,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4.2.1 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屋架下弦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4.2.2 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4.2.3 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4.2.4 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4.3 钢筋混凝土框架间砌砌体时,按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计算,框架外表镶贴砖部分亦并入框架间砌体工程量内计算。
4.4 多孔砖、空心砖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砖孔、空心部分体积。 4.5 砖砌围墙工程量按围墙垂直投影面积(不含基础)以平方米计算,扣除单个面积2
0.3m以下的孔洞所占面积,围墙柱(垛)、围墙砖压顶已含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如围墙厚度与定额不同或压顶为混凝土压顶时,不能套用围墙子目,应按相应章节相应子目另列项计算。
4.6 空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斗墙外形体积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及屋檐处的实砌部分体积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但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等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4.7 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空花部分不予扣除其中实体部分以立方米另行计算。
4.8 填充墙体按设计尺寸以填充墙按外形体积计算。其中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4.9 小型空心砌块围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4.10 砌体内填充料按填充空隙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5 砖烟囱:
5.1 砖砌烟囱应按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筒身。
- 17 -
5.2 筒身,圆形、方形均按设计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壁厚乘以高度以体积计算。扣除筒身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
V=ΣH×C×πD
式中V--筒身体积;
H--每段筒身垂直高度; C--每段筒壁厚度;
D--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
5.3 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5.4 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实体积计算。
5.5 烟囱内壁表面隔热层,按筒身内壁并扣除各种孔洞后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填料按烟囱内衬与筒身之间的中心线平均周长乘以图示宽度和筒高,并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及防沉带的体积)后以立方米计算。
6 砖砌水塔:
6.1 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分别套相应基础砌体定额。
6.2 塔身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并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的体积,砖平拱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套水塔砌筑定额。
6.3 砖水池内外壁,不分壁厚,均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套相应的砖墙定额。 7 其他砖砌体
7.1 砖砌锅台、炉灶,不分大小,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空洞体积。 7.2 砖砌台阶(不包括梯带)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7.3 厕所蹲台、水槽腿、灯箱、垃圾箱、台阶挡墙或梯带、花台、花池、地垄墙及支撑地楞的砖墩,房上烟囱及毛石墙的门窗立边、窗台虎头砖、砖平镟、砖弧形拱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套用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7.4 砖砌挖孔桩护壁工程量按实砌体积计算。
7.5 砖砌地沟不分墙基、墙身合并以立方米计算。石砌地沟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7.6 标准化粪池按座计算。非标准检查井和化粪池不分壁厚均以立方米计算,洞口上的砖平拱等并人砌体体积内计算。
7.7 砖散水、地坪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 明
1 本分册包括混凝土工程、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及运输工程、钢筋制作安装工程,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的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按本分册A.11模板工程相关规定执行。
2 混凝土工程
2.1 混凝土工程分为混凝土拌制和混凝土浇捣两部分。混凝土浇捣(制作)均不包括
- 18 -
混凝土拌制。混凝土拌制子目适用于各章混凝土浇捣(制作)子目的混凝土拌制。
2.1.1 混凝土拌制分混凝土搅拌机拌制和搅拌站拌制,商品混凝土则按半成品以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市场参考价直接进入定额计算。
2.1.2 混凝土浇捣分现浇混凝土浇捣、构筑物混凝土浇捣和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当采用商品混凝土时,混凝土浇捣子目人工乘以0.85系数。
2.2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和粗细骨料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应进行换算。
2.3 毛石混凝土子目,按毛石占毛石混凝土体积的20%编制,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2.4 基础:
2.4.1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基础与墙(柱)身的划分以施工图规定为准。如图纸未明确表示时,则按基础的扩大顶面为分界;如图纸无明确表示,而又无扩大顶面时,可按墙(柱)脚分界。
2.4.2 基础与垫层的划分,一般以设计确定为准,如设计不明确时,以厚度划分:20cm以内的为垫层,20cm以上的为基础。
2.4.3 混凝土垫层按本分册相应子目计算,其余垫层按《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分册》B.1楼地面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o/o/
2.5 混凝土斜板,当坡度在1119至2634时,按相应板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o/oo
当坡度在2634至45时,按相应板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当坡度在45以上时,按墙子目计算。
3
2.6 混凝土小型构件,系指单个体积在0.05m以内的本分册未列出定额项目的构件。
3
2.7 外形体积在2 m以内的池槽为小型池槽。
2.8 预制构件厂生产的构件,在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定额项目中考虑了预制厂内构件运输、堆放、码垛、装车运出等的工作内容。
2.9 预制构件,如需要进行蒸汽养护者,蒸汽养护费另行计算。 3 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及运输工程
3.1 装配式构件安装所需的填缝料(砂浆或混凝土)、找平砂浆、锚固铁件等均包括在定额内,不得换算。
3
3.2 空心板安装未含两端堵孔的人工、材料,如需堵孔时,每10m空心板体积应增加3
0.23m预制混凝土块和2.2工日。
3.3 每一工作循环中,均包括机械的必要位移。
3.4 实际工作中所采用的机械与定额不同时,不得换算。
3.5 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子目不包括为安装工程所搭设的临时脚手架,如发生时另按本分册A.9脚手架工程有关规定计算。
3.6 预制构件吊装,高度超过16m时,必须采取措施才能进行吊装的,其人工、机械台班分别乘以系数1.2。需用双机抬吊时,抬吊部分的构件安装定额人工、机械台班乘以系数2。
3.7 本分册不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使道路和吊装路线的修整、加固及铺垫工作的人工、材料和机械。
3.8 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定额综合考虑了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不得因道路条件不同而调整。
3.9 构件在运输过程中,因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扩宽等费用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保安护送费,应另行计算。
4 钢筋制作安装工程
- 19 -
4.1 钢筋工程按钢筋的品种、规格,分为现浇构件钢筋、预制构件钢筋、预应力钢筋等项目列项。
4.2 预应力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按普通钢筋相应子目计算。
4.3 绑扎铁丝、成型点焊和接头焊接用的电焊条已综合在定额子目内。
4.4 钢筋工程内容包括:制作、绑扎、安装以及浇灌混凝土时维护钢筋用工。 4.5 钢筋以手工绑扎为主,如实际施工不同时,不得换算。
4.6 预制构件钢筋,如用不同直径钢筋点焊在一起时,按直径最小的定额项目套用,如粗细筋直径比在两倍以上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25。
4.7 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帮条焊、U型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时,应另行计算。
4.8 表A.4.1所列的构件,其钢筋工程可按表中所列系数调整定额人工、机械用量。 钢筋工程人工、机械用量调整系数表 表A.4.1 项 目 系数范围 预制钢筋 拱梯型屋架 托架梁 1.05 构 筑 物 烟囱 1.7 水塔 1.7 贮 仓 矩形 1.25 圆形 1.50 人工、机械 1.16 调整系数 4.9 型钢混凝土柱、梁中的钢结构构件的制作、安装按本分册A.6金属结构工程中的相应子目计算,其所占混凝土的体积按钢构件吨数除以7.85t/扣减。
节能补充定额说明
1.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混凝土骨料粒径是按20mm编制的,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进行换算。
2.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浇捣混凝土子目适用于空心楼盖浇捣部分。 3.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内模(BDF管)的抗浮拉结按铁钉和铁丝拉结编制。 4.钢筋制作安装及其他按05定额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关规定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混凝土工程
1.1 现浇混凝土拌制工程量,按现浇混凝土浇捣相应子目的混凝土定额分析量计算,如发生相应的运输、泵送等损耗时均应增加相应损耗量。
1.2 现浇混凝土浇捣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予埋铁件及墙、板中单个面积0.3㎡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1.2.1 基础:
- 20 -
(1)基础垫层及各类基础按图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嵌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2)带形桩承台按带形基础定额项目计算,独立式桩承台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3)箱式基础应分别按满堂基础、柱、墙及板的有关规定计算,套相应定额项目。墙与顶板、底板的划分以顶板底、底板面为界。边缘实体积部分按底板计算。
(4)设备基础除块体基础以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梁、柱、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相应定额项目。
1.2.2 柱:按设计图示断面面积乘以柱高以立方米计算,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1)有梁板的柱高,应按柱基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应按柱基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与砖墙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5)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1.2.3 梁: 按设计图示断面面积乘以梁长以立方米计算。
(1)梁长按下列规定确定: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2)伸入砌体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计算;伸入混凝土墙内的梁部分体积并入墙计算。
(3)挑檐、天沟与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 (4)悬臂梁、挑梁嵌入墙内部分按圈梁计算。
(5)圈梁通过门窗洞口时,门窗洞口宽加500mm的长度作过梁计算,其余作圈梁计算。 (6)卫生间四周坑壁采用素混凝土时,套圈梁定额。
1.2.4 墙: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内墙按照图示净长乘以墙高(至板面)及墙厚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以外孔洞的体积,暗柱、暗梁及墙面突出部分并入墙体积内计算。
混凝土墙与钢筋混凝土矩形柱、T型柱、L型柱按照以下规则划分:以矩形柱、T型柱、L型柱长边(h)与短边(b)之比r(r=h/b)为基准进行划分,当r≤4时按柱计算;当r>4时按墙计算。如图:
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说 明
1 本分册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定额执行。
2 本分册按圆木和方木分别计算。 3 本分册木材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云松、冷松)、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
- 21 -
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4 本章木材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
5 定额中所注明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抛光损耗;板、枋材一面刨光增加3mm;两面刨光增加5mm;圆木每立方米材积
3
增加0.05m。
6 保温门的填充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工料不变。
7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定额中已含扇制作、安装,定额中的钢骨架、五金铁件均是按标准图用量计算的,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8 门定额不论现场或附属加工厂制作,均执行本分册,现场外制作点至安装工地的运输按《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分册》B.4门窗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全板钢大门、围墙铁丝网门制作、安装工程量按门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 铁柵门的制作、安装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吨计算。 3 木屋架的制作安装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3.1 木屋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断面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均不另计算。
3.2 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如为方木时,其方木部分应乘以系数1.786折合成圆木并入屋架竣工木料内;单独的方木挑檐,按矩形檩木计算。
3.3 方木屋架:附属于屋架的夹板、垫木等已并入相应的屋架制作项目中,不得另行计算;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其工程量并入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计算。
3.4 屋架的制作、安装应区别不同跨度,其跨度应以屋架上下弦杆的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为准。带气楼的屋架并入依附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3.5 屋架的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半屋架,应并入相连接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3.6 钢木屋架区分圆、方木、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
4 檩木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简支檩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者,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共增加200mm计算,如两端出墙,檩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檩条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其接头长度的体积按全部连续檩木总体积的5%计算,檩条托木已考虑在相应的檩木制作、安装子目中,不另计算。
5 屋面木基层(除檩木、封檐板、搏风板):按屋面的斜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天窗挑檐重叠部分按设计规定计算,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扣除。
6 封檐板按图示檐口外围长度以延长米计算,博风板按斜长度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0mm。
7 木柱、木梁、木楼梯:
7.1 木柱、木梁应分方、圆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定额内已含刨光损耗。
7.2 木柱定额内不包括柱与梁、柱与柱基、柱、梁、屋架等连接的安装铁件,如设计需要时可按设计规定计算,人工不变。
7.3 木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其踢脚板、平台和
- 22 -
伸入墙内部分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8 其它
8.1 披水条、盖口板、压缝条按实际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8.2 玻璃黑板分活动式与固定式二种,按框外围面积计算,其粉笔槽及活式黑板的滑轮、溜槽及钢丝绳等,均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8.3 木格栅(板)分条形格及方形格,按外围面积计算。 8.4 检修孔木盖板以洞口面积计算。 8.5 其他项目,按所示计量单位计算。
A.6 金属结构 说 明
1 构件制作
1.1 本分册所用钢材损耗率为6%。
1.2 本分册适用于现场加工制作,亦适用于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构件。
1.3 构件制作包括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的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用量,整体预装配用的螺栓及锚固杆件用的螺栓已包括在定额内。
1.4 本分册钢结构制作子目,除螺栓球节点钢网架外,均按焊接方式编制。
1.5 除机械加工件及螺栓,铁件以外,设计钢材型号、规格、比例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实调整,其他不变。
1.6 本分册除注明者外,均包括现场内(工厂内)的材料运输、号料、加工、组装及成品堆放等全部工序。
1.7 本分册构件制作子目中除H型钢制作外,均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工料。 1.8 H型钢制作子目适用于用钢板焊接成H形状的钢构件半成品加工件。
1.9 钢支架子目按钢屋架水平支撑计算,轻钢屋架支撑制作按屋架钢支撑制作相应子目执行。
1.10 钢筋混凝土组合屋架钢拉杆,按屋架钢支撑项目计算。
1.11 钢拉杆包括两端螺栓;平台、操作台(蓖式平台)包括钢支架;踏步式、爬式扶梯包括梯围栏、梯平台。
1.12 钢栏杆制作子目仅适用于工业厂房中平台、操作台的钢栏杆,不适用于民用建筑中的铁栏杆。
1.13 金属零星构件是指单件重量在100kg以内且本分册未列出子目的钢构件。 2 构件安装
2.1 本分册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计算的,如超出15m时,应另按构件1km运输定额子目执行。
2.2 每一工作循环中,均包括机械的必要位移。
2.3 本分册起重机械是按汽车式起重机编制的,如使用轮胎式起重机时,按汽车式起重机相应台班数量乘以0.95系数。其他起重机械不得调整。
2.4 构件吊装高度超过16m时,必须采取措施才能进行吊装的,其人工、机械台班分别乘以系数1.2。需用双机抬吊时,抬吊部分的构件安装定额人工、机械台班乘以系数2。
2.5 本分册不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使道路和吊装路线的修整、加固及铺垫工作的人工、材料和机械。
2.6 本分册内未包括金属构件拼接和安装所需的连接螺栓。 2.7 钢屋架单榀质量在1t以下者,按轻钢屋架定额子目计算。 2.8 钢网架安装是按以下两种方式编制的,若施工方法与定额不同时,可另行补充。
- 23 -
2.8.1 焊接球节点钢网架安装是按分体吊装编制的。 2.8.2 螺栓球节点钢网架安装是按高空散装编制的。
2.9 钢柱安装在混凝土柱上,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2.10 钢柱、钢屋架、钢天窗架安装定额中不包括拼装工序,如需拼装时,按相应拼装子目计算。
2.11 钢制动梁安装按吊车梁定额子目计算。
2.12 钢构件,若需跨外安装时,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8。 2.13 钢屋架、钢托架制作平台摊销子目,实际发生时才能套用。 3 构件运输
3.1 本分册构件运输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定额综合考虑了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不得因道路条件不同而调整。
3.2 本分册按构件类型和外形尺寸划分为三类,附表A.6.1(如遇表中未列的构件应参照相近的类别套用)。
金属结构构件分类表
表A.6.1 类 型 1 2 3 项 目 钢柱、屋架、托架梁、防风架、钢漏斗、H型钢 钢吊车梁、制动梁、型钢檩条、支撑、上下档、钢拉杆栏杆、钢盖板、垃圾出灰门、倒灰门、蓖子、爬梯、零星构件平台、操作台、走道休息台、扶梯、钢吊车梯台、烟囱紧固箍 钢墙架、挡风架、天窗架、组合檩条、轻型屋架、滚动支架、悬挂支架、管道支架、钢门窗、钢网架、金属零星构件
3.3 构件运输过程中,因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扩宽等费用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保安护送费,应另行计算。
4 其他说明
4.1 本分册各子目均不包括焊缝无损探伤(如:x光透视、超声波探伤、磁粉探伤、着色探伤等),不包括探伤固定支架制作和被检工件的退磁。若发生上述情况套用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4.2 金属结构构件油漆按《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分册》B.5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4.3 金属构件安装工程所需搭设的脚手架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按实际搭设的脚手架计算,套用本分册A.9脚手架工程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金属结构制作、安装、运输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 焊接球节点钢网架工程量应按钢管、锥头钢板、钢球质量合并计算。 3 墙架制作工程量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及连接杆件质量。
4 实腹柱、吊车梁、H型钢制作工程量按图示尺寸计算,其中腹板及翼板宽度按每边增加25mm计算。
- 24 -
5 依附在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钢柱工程量内。
6 钢管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管、牛腿等并入钢管柱工程量内。 7 制动梁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制动梁、制动桁架、制动板质量。
2
8 压型钢板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挂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0.3m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包角、包边、窗台泛水等不另增加面积。
2
9 压型钢板楼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设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及单个0.3m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10 钢漏斗制作工程量,矩形按图示分片,圆形按图示展开尺寸,并依钢板宽度分段计算,每段均以其上口长度(圆形以分段展开上口长度)与钢板宽度,按矩形计算,依附漏斗的型钢并入漏斗工程量内。
11 金属围护网子目按围护网底面至顶面高度乘以设计图示长度以平方米计算。 12 紧固高强螺栓及剪力栓钉焊接按设计图示及施工组织设计规定以套计算。 13 钢屋架、钢托梁制作平台摊销工程量按相应制作工程量计算。 14 金属结构运输及安装工程量按金属结构制作工程量。
A.7屋面及防水工程
说 明
1 各种瓦屋面的瓦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瓦的数量可以换算,但人工、其他材料及机械台班数量不变。
2 琉璃瓦定额以盖1/3露2/3计算,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3 彩钢屋面板檩条间距按1m至1.2m综合考虑,如与子目数量相差±10%以上时,可以调整檩条用量,其他不变。
4 防水工程也适用于楼地面、墙基、墙身、构筑物、水池、水塔及室内厕所、浴室等防水,建筑物±0.00以下的防水、防潮工程按防水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5 三元乙丙丁基橡胶卷材屋面防水,按相应三元乙丙橡胶卷材屋面防水子目计算。 6 本章中的\"一布二涂\"或\"二布三涂\"项目,其\"二涂\"、\"三涂\"是指涂料构成防水层数并非指涂刷遍数;每一层\"涂层\"刷二遍至数遍不等;在相邻两个涂层之间铺贴一层胎体增强材料(如无纺布、玻纤丝布)叫\"一布\"。
7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如使用钢筋网者,钢筋制安按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8 聚氯乙烯防水卷材铝合金压条空铺、聚氯乙烯卷材屋面,如设计的铝合金压条用量与子目中的用量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9 本分册中沥青、玛蹄脂均指石油沥青、石油沥青玛蹄脂。
10 变形缝填缝: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断面取定30mm×20mm;油浸木丝板取定为25 mm×150mm;紫铜板止水带系2mm厚,展开宽450mm;钢板止水带为2mm厚,展开宽250mm;氯丁橡胶宽300mm,涂刷式氯丁胶贴玻璃止水片宽350mm。其余均为30mm×150mm。如设计断面不同时,用料可以换算,人工不变。
11 盖缝:盖缝面层材料用量如设计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12 屋面砂浆找平层、面层按《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分册》B.1楼地面工程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 25 -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屋面工程
1.1 瓦屋面、型材屋面(彩钢板、波纹瓦)按(图A.7.1)中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见表A.7.1),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斜沟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亦不增加。
注:1、两坡排水屋面面积为屋面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延尺系数c;
2、四坡排水屋面斜脊长度=A×D(当S=A时); 3、沿山墙泛水长度=A×C。
屋 面 表A.7.1 坡度 B(A=1) 1 0.75 0.70 0.666 0.65 0.60 0.577 0.55 0.50 0.45 0.40 0.35 0.30 0.25 0.20 0.15 0.125
坡 度
坡度 坡度 角度(α) B/2A 1/2 1/3 1/4 1/5 1/10 45º 36º52' 35º 33º40' 33º01' 30º58' 30º 28º49' 26º34' 24º14' 21º48' 19º17' 16º42' 14º02' 11º19' 8º32' 7º8' - 26 -
延尺系数C (A=1) 隅延尺系数D (A=1) 1.4142 1.2500 1.2207 1.2015 1.1926 1.1662 1.1547 1.1413 1.1180 1.0966 1.0770 1.0594 1.0440 1.0308 1.0198 1.0112 1.0078 1.7321 1.6008 1.5779 1.5620 1.5564 1.5362 1.5270 1.5170 1.5000 1.4839 1.4697 1.4569 1.4457 1.4362 1.4283 1.4221 1.4191 0.100 0.083 0.066 1/20 1/30 5º42' 4º45' 3º49' 1.0050 1.003 1.0022 1.4177 1.4166 1.4157 1.2 铁皮屋面有滴水线时,应另加70mm的宽度计算。
1.3 铁皮屋面檐口处用的丁字铁未包括在定额内,如设计需要时,可按实计算,但人工不另增加。
1.4 瓦脊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围墙顶的琉璃瓦分单、双坡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2 屋面防水工程
2.1 卷材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面积计算。斜屋顶(不包括平屋顶找坡)按斜面积计算,平屋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的面积,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并入屋面工程量内。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可按250mm计算,天窗、房上烟囱、屋顶楼间弯起部分可按500mm计算。
2.2 卷材屋面的附加层、接缝、收头、找平层的嵌缝已包含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定额中如已含冷底子油的,不得重复计算。
2.3 涂膜屋面的工程量计算同卷材屋面。涂膜屋面的油膏嵌缝、玻璃布盖缝、屋面分格缝,长度按延长米计算。
2.4 屋面刚性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及小2
于0.3m以内孔洞等所占面积。
3 屋面排水工程。
3.1 铁皮排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如图纸没有注明尺寸时,可按表A.7.2计算。咬口和搭接等已含在定额项目中,不另计算。
3.2 铸铁落水管区别不同直径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如设计未标注尺寸,以檐口至设计室外散水上表面垂直距离计算。雨水口、水斗、弯头、短管以个计算。
铁皮排水单体零件折算表 表A.7.2 名 称 单位 2 水落管 檐沟 水斗 漏斗 下水口 (m) (m) (个) (个) (个) 0.32 0.30 0.40 0.16 0.45 铁 水落管、檐沟、 水m皮 斗、漏斗、下 水口 排 水 天沟、斜沟、天 窗窗台泛水、天 窗侧面泛水、烟 囱泛水、通气管 泛水、滴水檐头 泛水、滴水
m2 天沟 斜沟 天窗 侧烟 囱 通气管 滴水 滴 水 (m) 天窗 面 泛水 泛 水 泛水 檐头 (m) 窗台 (m) (m) (m) 泛水 泛水 (m) (m) 1.30 0.50 0.70 0.80 0.22 0.24 0.11 - 27 -
4 防水工程
4.1 防水工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4.2 建筑物地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
2
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单个0.3m以内的柱、垛、烟囱和孔洞所占面积。与墙面连接处上卷高度在500mm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4.3 建筑物墙基防水、防潮层:外墙长度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乘以宽度以平方米计算。
2
4.4 构筑物及建筑物地下室防水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但不扣除0.3m以内的孔洞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4.5 防水卷材的附加层、接缝、收头和\"油毡卷材防水\"的冷底子油等人工材料均已计入定额内,不另计算。
4.6 各种变形缝按设计图示以延长米计算。
A.8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说 明
1 防腐工程中各种砂浆、胶泥、混凝土材料的种类,配合比、强度等级及各种整体面层的厚度,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各种块料面层的结合层砂浆或胶泥厚度不变。
2 防腐整体面层、隔离层适用于平面、立面的防腐耐酸工程,包括沟、坑、槽。如用于天棚时人工乘以1.38系数。
3 块料防腐面层以平面砌为准,砌立面者按平面砌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8,踢脚板人工乘以系数1.56,其他不变。
4 花岗岩板以六面剁斧的板材为准。如底面为毛面者,相应定额子目水玻璃砂浆增
33
加0.38m、耐酸沥青砂浆增加0.44m。
5 隔热、保温工程适用于中温、低温及恒温的工业厂(库)房隔热工程,以及一般保温工程。
6 本分册只包括保温隔热材料的铺贴,不包括隔气防潮、保护层或衬墙等。
7 保温隔热层铺贴,除松散稻壳、玻璃棉、矿渣棉为散装外,其他保温材料均以石油沥青(30#)作胶结材料。
8 稻壳已包括装前的筛选、除尘工序,稻壳中如需增加药物防虫时,材料另行计算,人工不变。
9 玻璃棉、矿渣棉包装材料和人工均已包括在定额内。 10 墙体铺贴块体材料,包括基层涂沥青一遍。
11 本章的各种面层,除软聚氯乙烯塑料地面外,均不包括踢脚板
- 28 -
节能补充定额说明
1.聚氨酯硬泡屋面保温定额按上人屋面和不上人屋面编制。不上人屋面包括抗裂砂浆网格布保护层。上人屋面仅考虑聚氨酯硬泡保温层,如设计要求保温层上做防水层或面层,应套用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2.聚氨酯硬泡外墙外保温和不上人屋面子目中的聚氨酯硬泡是按35kg/m3、上人屋面子目是按45kg/m3 编制的,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应进行换算。
3.若定额中无外墙内保温子目,外墙内保温可套用相应的外墙外保温子目,人工乘以系数0.8,其余不变。 4.单面钢丝网架聚苯板整浇外墙保温定额仅适用于外墙为现浇混凝土的墙体。 5.墙面保温应根据设计,按以下规定套用相应的子目计算。
(1)墙面保温子目中无网格布的,如设计需要者,套用墙面保温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薄抹灰一层网格布子目计算。
(2)墙面保温子目中已含一层网格布的,如设计需要增加一层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者,套用墙面保温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薄抹灰增加一层网格布子目计算。
(3)墙面保温子目中已含抗裂砂浆嵌埋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的,如设计不需要者,按墙面保温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薄抹灰一层网格布子目进行扣除。
6.保温定额中玻璃纤维网格布已考虑正常施工搭接及阴阳角重叠搭接。
7.除注明者外,保温板的厚度若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不变。
节能补充定额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1.屋面保温隔热层应区分不同保温隔热材料(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屋面排烟道、通风孔、伸缩缝、屋面检查洞及0.3 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 2.墙面保温隔热层:按设计图示保温层中心线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外的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洞口侧壁须做保温时,侧壁另行计算面积并入保温墙体工程量内计算。
- 29 -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防腐面层
1.1 防腐工程项目应区分不同防腐材料种类及其厚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平面防腐: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立面防腐砖垛等突出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面面积内。
1.2 踢脚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应扣除门洞所占面积并相应增加侧壁展开面积。
1.3 平面砌筑双层耐酸块料时,按单层面积乘以系数2计算。
1.4 防腐卷材接缝、附加层、收头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在定额中,不再另行计算。 1.5 烟囱表面涂抹隔绝层:烟囱内表面涂抹隔绝层,按筒身的内壁面积计算,并扣2
除0.3m以上孔洞面积。
2 隔热、保温
2.1 保温隔热层应区别不同保温隔热材料,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实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红阶砖架空、混凝土板铺设隔热层按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2 保温隔热层的厚度按隔热材料(不包括胶结材料)净厚度计算。
2.3 地面隔热层按围护结构墙体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体积。
2.4 墙体隔热层,外墙按隔热层中心线、内墙按隔热层净长乘以图示尺寸的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冷藏门洞口和管道穿墙洞口所占的体积。独立墙体和附墙铺贴的区分如图A.8.1所示。
2.5 柱包隔热层,按设计图示柱的隔热层中心线的展开长度乘以图示尺寸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3 其他
3.1 池槽隔热层按设计图示池槽保温隔热层的长、宽及其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其中池壁按墙面计算,池底按地面计算。
3.2 门洞口侧壁周围的隔热部分,按设计图示隔热层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并入墙面的保温隔热工程量内。
3.3 柱帽保温隔热层按设计图示保温隔热层体积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层工程量内。
A.9 脚手架工程
说 明
本分册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建筑工程需要搭设脚手架的工程。
1 外墙竹制脚手架定额内,已包括斜道及一般情况下使用的外挑(水平)防护网等工料,未包括垂直安全围护用的安全网或竹编板、竹笪、塑料布等的工料,若实际发生围挂时,应套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2 扣件式钢管双排外脚手架定额内,已综合考虑了卸料平台、缓冲台、附着式和脚手
- 30 -
架内的斜道。但未包括独立斜道,水平及垂直安全围护用的安全网的工料,若实际发生,则套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3 管件维护费及牵拉点等已包含在其他材料费中。
4 烟囱脚手架综合了垂直运输架、斜道、缆风绳、地锚等。
5 安全通道宽度超过3m时,应按实际搭设的宽度比例调整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用量。
6 搭设圆形(包括弧形)外脚手架,直径在20m以下者,按外脚手架的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3计算;直径在20m以上者,不增加。
7 钢筋混凝土烟囱、水塔及圆形贮仓采用滑模施工时,不得计算脚手架或井架。钢滑模已包括操作平台、围栏、安全网等工料,不得另行计算。
8 外脚手架如仅用于砌筑者,按外脚手架相应子目,材料乘以系数0.625,人工、机械不变。
9 本分册脚手架子目中不含支撑地面的硬化处理费用,如发生时按有关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砌筑脚手架
1.1 不论何种砌体,凡砌筑高度超过1.2m以上者,均需计算脚手架。 1.2 砌筑脚手架的计算按墙面(单面)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3 计算脚手架工程量时,门窗洞口及穿过建筑物的车辆通道空洞面积等,均不扣除。 1.4 外墙脚手架按外墙外围长度(应计凸阳台两侧的长度,不计凹阳台两侧的长度),乘室外地坪至砌体中心线顶面或女儿墙顶面高度,有山墙的,加山墙面积,再乘以1.05系数计算其工程量。
1.5 天井四周墙砌筑,如需搭外架时,(1)天井短边净宽b≤2.5m时按长边净宽乘以高度再乘以1.2系数计算外脚手架工程量;(2)天井短边净长在2.5m3.5m时,按一般外脚手架计算。
1.6 独立砖柱、突出屋面的烟囱脚手架按其外围周长加3.6m后乘以高度计算。 1.7 如遇下列情况者,按单排外脚手架计算:
1.7.1 外墙檐高在16m以内,并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 1.7.2 独立砖柱与突出屋面的烟囱; 1.7.3 砖砌围墙。
1.8 如遇下列情况者,按双排外脚手架计算。 1.8.1 外墙檐高超过16m者; 1.8.2 框架结构间砌外墙;
1.8.3 外墙面带有复杂艺术形式者(艺术形式部分的面积占外墙总面积30%以上),或外墙勒脚以上抹灰面积(包括门窗洞口面积在内)占外墙总面积25%以上,或门窗洞口面积占外墙总面积40%以上者;
1.8.4 空斗墙(不分内外墙);
1.8.5 片石墙(含挡土墙、片石围墙)、大孔混凝土砌块墙,墙高超过1.2m者; 1.8.6 施工组织设计有明确规定者。
1.9 同一栋建筑物内:有不同高度时,应分别按不同高度计算外脚手架;不同高度间
- 31 -
的分隔墙,按相应高度的建筑物计算外脚手架;如从楼面或天面搭起的,应从楼面或天面起计算。
1.10 凡厚度在两砖(490mm)以上的砖墙,均按双面搭设脚手架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高度在3.6m以内的外墙,一面按单排外脚手架计算,另一面按里脚手架计算;高度在3.6m以上的外墙,外面按双排外脚手架计算,内面按里脚手架计算;内墙按双面计算相应高度的里脚手架。
1.11 在旧有的建筑物上加层:加二层以内时,其外墙脚手架按1.4条规定乘以0.5系数计算;加层在二层以上时,按上述办法计算,不乘以系数;
1.12 内墙按内墙净长乘以实砌高度计算里脚手架工程量。下列情况者,也按相应高度计算里脚手架工程量:
1.12.1 砖砌基础深度超过3m时(室外地坪以下),或四周无土砌筑基础,高度超过1.2m时;
1.12.2 单层地下室外墙(高度从地下室室内地坪标高算起);
1.13 电梯井按井底板面至顶板面高度,套用相应定额子目以座计算。 2 现浇混凝土脚手架
2.1 现浇混凝土需用脚手架时,应与砌筑脚手架综合考虑。如确实不能利用砌筑脚手架者,而定额子目中又无脚手架工料,则可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或按实际搭设的脚手架计算。
2.2 两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外墙脚手架按双排外脚手架计算。 2.3 现浇混凝土基础运输道:
2.3.1 深度大于3m(3m以内不得计算)的带形基础按基槽底面积计算;
2.3.2 满堂基础运输道适用于满堂式基础、箱形基础、基础底宽度大于3m的柱基础及宽度大于3m的设备基础,其工程量按基础底面积计算。
2.4 现浇混凝土框架运输道,适用于楼层为预制板的框架柱、梁,其工程量按框架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
2.5 现浇混凝土楼板运输道,适用于框架柱、墙、梁、板整体浇捣工程,工程量按浇捣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如以预制板为主,局部浇捣的混凝土楼板(厕所、浴室),不得计算楼板运输道费用;砖混结构工程的现浇楼板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0.5系数。
2.6 计算现浇混凝土运输道,采用泵送混凝土时应按如下规定: 2.6.1 基础混凝土不予计算;
2.6.2 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的工程,定额须乘以0.5系数; 2.6.3 砖混结构工程,定额乘以0.25系数。
2.7 装配式构件安装,两端搭在柱上,需搭设脚手架时,其工程量按柱周长加3.6m乘以柱高度计算,并按相应高度的单排外脚手架定额的50%计算。
2.8 现浇钢筋混凝土独立柱,如无脚手架利用时,按(柱外围周长+3.6m)×柱高度按相应外脚手架计算。
2.9 单独浇捣的梁,如无脚手架利用时,应按(梁宽+2.4m)×梁的跨度套相应高度(梁底高度)的满堂脚手架计算。
2.10 当采用满堂脚手架时套用《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分册》B.7脚手架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3 构筑物脚手架
3.1 烟囱、水塔、独立筒仓脚手架,分不同内径,按室外地坪至顶面高度,套相应定额子目。水塔、独立筒仓脚手架按相应的烟囱脚手架,人工乘以系数1.11,其他不变。
3.2 钢筋混凝土烟囱内衬的脚手架,按烟囱内衬砌体的面积,套单排脚手架。
3.3 贮水(油)池外池壁高度在3m以内者,按单排外脚手架计算;超过3m时可按施工组
- 32 -
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双排外脚手架计算;池底钢筋混凝土运输道参照基础运输道;池顶钢筋混凝土运输道参照楼板运输道。
3.4 贮仓及漏斗:如需搭脚手架时,按本分册相应子目计算。 3.5 预制支架不得计算脚手架。
3.6 设备基础脚手架按其外形周长乘以地坪至外形顶面边线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4 其他
4.1 外脚手架安全围护网按实挂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2 围尼龙编织布按实搭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A.10 垂直运输工程
说 明
1 建筑物的垂直运输高度划分:
1.1 室外地坪以上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没有檐口的建筑物,算至屋顶板面,坡屋面算至起坡处。女儿墙不计高度,突出主体建筑物屋面的梯间、电梯机房、设备间、水箱间、塔楼、望台等,其水平投影面积小于主体顶层投影面积30%的不计其高度。
1.2 室外地坪以下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相应地下层底板底面的高度。带地下室的建筑物,地下层垂直运输高度由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算至地下室底板底面,套用相应高度的定额子目。地下层垂直运输高度小于3.6米时不得计算垂直运输费用。
2 建筑物中有不同的高度时,应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 3 构筑物的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结构最高顶面高度。
4 垂直运输高度小于3.6米的单层建筑物和围墙,不得计算垂直运输费用。 5 如采用泵送砼时,定额子目中的塔吊机械台班应乘以系数0.8。
6 仅施工主体的建筑物,而不进行装修施工的工程,则套用的垂直运输子目乘以系数0.7。
7 单层工业厂房,如主体结构构件吊装采用塔吊或卷扬机吊装机械施工的,其相应建筑物垂直运输子目乘以0.6系数。
8 本分册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不包括机械的场外运输、一次安拆及路基铺垫和轨道铺拆等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建筑物垂直运输区分不同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和高度,按建筑物设计室外地坪以上的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高度超过120米时按每增加10米内定额子目计算,高度不足10米时,按比例计算。
2 地下室按地下层的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 构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以座计算。超过规定高度时按每增加1米定额子目计算,高度不足1米时,按1米计算。
- 33 -
A.11 建筑模板工程
说 明
1 现浇构件模板分三种材料配制:钢模板、胶合板模板、木模板。其中钢模板配钢支撑或木支撑,木模板配木支撑,胶合板模板配钢支撑或木支撑。
2 现浇构筑物模板,除另有规定外,按现浇构件模板规定计算。
3 预制混凝土模板,区分不同构件按组合钢模板、木模板、定型钢模、长线台钢拉模编制,定额中已综合考虑需配制的砖地模,砖胎模、长线台混凝土地模。
4 应根据模板种类套用子目,实际使用支撑与定额不同时不得换算。如实际使用模板与定额不同时,按相近材质套用;如定额只有一种模板的子目,均套用该子目执行,不得换算。
5 模板工作内容包括:模板清理、场内运输、安装、刷隔离剂、浇灌混凝土时模板维护、拆模、集中堆放、场外运输。木模板包括制作(预制构件包括刨光),组合钢模板、胶合板模板包括装箱。
6 现浇构件梁、板、柱、墙是按支模高度(地面至板底)3.6m编制的,超过3.6m时超过部分按超高子目(不足1m按比例)计算。
7 如设计要求清水混凝土施工,相应模板子目的工日数增加5%,胶合板用量增加10%。 8 转换层楼板模板子目,定额仅考虑本层支撑,顶撑应根据实际支撑层数套相应子目进行计算。
9 基础模板用砖胎模时,可按砖基础计算,不再计算相应面积的模板费用,砖胎模需要抹灰时,按《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分册》B.2墙、柱面工程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3
10 混凝土小型构件,系指单个体积在0.05m以内的本分册未列出定额项目的构件。
3
11 外形体积在2m以内的池槽为小型池槽。 12 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提升模板使用的钢爬杆用量是按100%摊销计算的,贮仓是按50%摊销计算的,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13 倒锥壳水塔塔身钢滑升模板子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14烟囱钢滑升模板项目均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升模板均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15 现浇挑檐天沟、悬挑板、水平遮阳板等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
o/o/
16 混凝土斜板,当坡度在坡度在1119至2634时,按相应板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
o/oo
1.15;当坡度在2634至45时,按相应板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当坡度在45以上时,按墙子目计算。
17 本说明对混凝土结构构件划分没有明确规定的,可参照本分册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规定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应区分不同材质,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1 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外杯口大边长度的,套用高杯基础定额;
1.2 有肋式带形基础,肋高与肋宽之比在4:1以内的按有肋式带形基础计算;肋高与肋宽之比超过4:1的,其底板按板式带形基础计算,以上部分按墙计算。
- 34 -
1.3 桩承台按独立式桩承台编制,带形桩承台按带形基础定额执行。
1.4 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满堂基础、柱、墙、梁、地下室顶板有关规定计算。 1.5 柱模板:
1.5.1 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或楼板的上表面至上层楼板底面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或楼板的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计算;
1.5.2 暗柱、暗梁及墙凸出部分的模板并入墙模板工程量内计算。附墙柱凸出墙面部分小于墙厚1.5倍时,并入墙计算;超过墙厚1.5倍时,按柱计算。
1.5.3 计算柱模板时,不扣除梁与柱交接处的模板面积。
1.5.4 构造柱按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留马牙槎的按最宽面计算模板宽度。 1.6 梁模板:
1.6.1 梁长按下列规定确定: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1.6.2 计算梁模板时,不扣除梁与梁交接处的模板面积。 1.7 墙、板模板:
1.7.1 墙高应自墙基或楼板的上表面至上层楼板底面计算。
1.7.2 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以内的孔洞不扣除,洞侧模板也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以上应扣除,洞侧模板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计算。
1.7.3 计算墙模板时,不扣除梁与墙交接处的模板面积。 1.7.4 计算板模板时,不扣除柱、墙所占的面积。 1.8 梁、板、墙模板均不扣除后浇带所占的面积。
1.9 现浇悬挑板按外挑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墙外的牛腿、挑梁及板边的模板不另计算。
1.10 薄壳板由平层和拱层两部分组成,按平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工程量。 1.11 板式转换层楼板模板按楼板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侧面面积不增加,不扣除柱、墙接触面所占面积;楼层顶撑按转换层楼板模板乘以实际支撑层数计算。
1.12 屋顶水池,分别按柱、梁、墙、板项目计算。
1.13 楼梯包括休息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的连接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计算。
1.14 混凝土压顶、扶手按延长米计算。
1.15 小型池槽模板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的模板不另计算。 1.16 台阶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 1.17 现浇混凝土散水按散水坡设计图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现浇混凝土明沟按延长米计算。
1.18 小立柱、装饰线条及二次浇灌模板套用小型构件定额子目,按模板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19 梁、墙、板后浇带模板工程量按后浇部分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 构筑物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2.1 构筑物的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区别现浇、预制和构件类别,分别按本计算规则第 1条和第3条的有关规定计算。
2.2 大型池槽等分别按基础、墙、板、梁、柱等有关规定计算并套相应定额子目。 2.3 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烟筒、水塔塔身、贮仓等,均按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 35 -
2.4 倒圆锥形水塔罐壳模板按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倒圆锥形水塔罐壳组装、提升、就位,按不同容积以座计算。
3 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3.1 预制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混凝土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3.2 小型池槽按外型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3.3 预制混凝土桩尖按虚体积(不扣除桩尖虚体积部分)计算。
为便于施工企业快速报价,附录中列出了现浇构件模板接触面积参考表,供使用单位参考。按设计图纸计算模板接触面积或使用现浇构件模板接触面积参考表折算模板面积,两种方法仅能使用其中一种,相互不得混用。使用现浇构件模板接触面积参考表者,竣工结算时模板面积不得调整。
附录:现浇构件模板接触面积参考表
构 件 名 称 混凝土基础垫层 带型基础 独立基础 杯型基础 高杯基础 满堂基础 独立桩承台 设备基础 柱 梁 墙
每10m混凝土模板接触面积(㎡) 13.80 无筋混凝土 带型基础(有梁式) 带型基础(板式) 36.66 21.97 5.94 21.07 18.36 45.05 无梁式 有梁式 5 内 20 内 20 外 矩形柱 异形柱 圆形柱 构造柱 基础梁 单梁、连续梁、框架梁 异形梁 圈梁 过梁 弧形梁 拱形梁 直形墙 弧形墙 电梯坑、井壁 - 36 -
34.60 12.95 19.94 32.09 16.03 13.13 105.26 93.20 78.37 79.2 87.34 96.06 87.71 65.79 96.81 87.34 76.22 74.40 70.42 130.00 板 构 件 名 称 楼梯 其 它 贮 水 油 池 贮 仓 水 塔
有梁板 无梁板 平板 拱板 薄壳板 栏板 挑檐、天沟 悬挑板(10㎡) 69.01 48.54 74.40 80.39 300 338.90 140.31 18.2 每10混凝土模板接触面积(㎡) 直形楼梯(10㎡) 压顶、扶手(10m) 门框 小型构件 小型池槽 台阶(10㎡) 混凝土地沟、电缆沟 池底 池壁 平底 坡底 矩形 圆形 21.2 5 141.41 304.88 300 11.1 111.11 2.02 9.30 100.50 116.41 32.49 11.10 87.87 210.97 42.99 73.53 25.91 91.74 97.18 159.74 115.34 142.05 119.76 74.07 56.92 92.59 无梁池盖 肋形盖 无梁盖柱 沉淀池水槽 沉淀池壁基梁 圆形仓顶板 圆形仓底板 圆形仓立壁 矩形仓立壁 筒式塔身 柱式塔身 水箱内壁 水箱外壁 塔顶 塔底 回廊及平台
- 37 -
A.12 混凝土运输及泵送工程
说 明
1 当工程使用搅拌站混凝土时,可把混凝土浇捣子目中的现场混凝土配合比换算成搅拌站混凝土, 如需泵送的,可按本分册相应子目计算混凝土泵送费用;本分册已含150m的混凝土场内运输,运距超过150m时,超过部分按相应子目计算。
2 商品混凝土按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市场参考价直接进入定额。商品混凝土的运输及运输损耗2%,已在各地市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商品混凝土参考价中考虑,不再套定额计算;如需泵送,应套用本分册相应子目计算混凝土泵送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搅拌站混凝土的运输:搅拌站混凝土运输工程量,按混凝土浇捣相应子目的混凝土定额分析量计算,采用泵送混凝土的应加上泵送损耗。
2 混凝土泵送:混凝土泵送工程量,按混凝土浇捣相应子目的混凝土定额分析量计算。
A.13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说 明
1 本分册适用于建筑物地上超过六层或设计室外标高至檐口高度超过20m以上的工程,构筑物除外。檐高或层数只需符合一项指标即可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2 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降效系数是指:由于建筑物地上高度超过六层或设计室外标高至檐口高度超过20m时,操作工人的工效降低;垂直运输运距加长影响的时间;以及由于人工降效引起随工人班组配置确定台班量的机械相应降低。
3 建筑物超高加压水泵台班主要考虑自来水水压不足所需增压的加压水泵台班,如实际不发生时不得计算。
4 建筑物的檐高按本分册A.10垂直运输工程说明,室外地坪以上高度划分。
5 当建筑物有不同高度时,按不同高度的建筑面积计算加权平均降效高度,当加权平均降效高度大于20米时套相应高度的定额子目。
加权平均降效高度= 高度①×面积①+高度②×面积②+……/总 面 积
- 38 -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降效费的计算方法:
1.1 人工降效费按建筑物±0.00以上全部工程项目(不包括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各章节中的水平运输子目、各定额子目中水平运输机械)中的全部人工费乘以相应子目人工降效率以元计算。
1.2 机械降效费按建筑物±0.00以上全部工程项目(不包括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各章节中的水平运输子目、各定额子目中的水平运输机械)中的全部机械费乘以相应子目机械降效率以元计算。
2 建筑物超高加压水泵台班的工程量,按±0.00以上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A.14 材料二次运输
说 明
1 本分册适用于建筑、装饰工程中的建筑材料二次运输费的计算。
2 市区沿街建筑因下列原因而发生的重复装卸、运输的费用,按本分册定额子目执行。 (1) 现场堆放材料有困难。
(2) 因施工环境和场地的限制,汽车不能直接将材料运到施工现场。
(3) 建设单位(业主)不能按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供材料、构件堆放场地和临时设施用地。
3 材料二次运输中,因水泥和玻璃(指门窗平板玻璃)重复装卸损耗较大,可另计算二次运输损耗费,其损耗率:水泥0.5%;玻璃2%。二次运输损耗费计算式:
二次运输损耗费=该材料量×材料单价×损耗率
4 垂直运输材料,按照垂直距离折合7倍水平运输距离计算。
5 水平运距的计算分别以取料中心点为起点,以材料堆放中心为终点。不足整数者,进位取整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各种材料二次运输按本分册定额表中的计量单位计算。
- 39 -
装饰装修工程总说明
1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分册》(以下简称本分册)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装饰装修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依据。
2 本分册参考基价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统一参考基价,各地市不再编制参考基价表。本分册实际使用时应以市场人工单价、市场材料价格进行计算。
3 本分册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装饰装修工程。
4 本分册是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标底)的依据;可作为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也可作为工程投标报价的参考。 5 本分册的编制是根据:
5.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5.2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 5.3 《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
5.4 现行国家有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6 本分册是按照广西建筑施工企业正常施工条件、现有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为基础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7 本分册的工作内容,只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定额内。 8 本分册包括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人工、材料、半成品和机械台班数量,除定额中有规定允许调整外,不得因具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及工、料、机等耗用与定额不同时进行调整换算。如定额中以饰面夹板、实木、装饰线条表示的,其材质包括榉木、橡木、柚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桦木、水曲柳等;部分列有榉木或者橡木、枫木的子目,如实际使用的材质与取定的不符时,可以换算,但其消耗量不变。
9 本分册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按不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要求,划分为装饰综合工日(一类)(26元/工日)和装饰综合工日(二类)(30元/工日)。
10 本分册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0.1 本分册采用的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均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10.2 本分册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的损耗。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10.3 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损耗率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基期参考价》附表。
10.4 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材料费的百分比表示。
10.5 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以一次摊销量列出。
- 40 -
11 本分册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工效、结合现场实际测算确定的。
12 本分册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如发生再次搬运的,按《建筑工程消耗量分册》A.14材料二次运输相应子目执行。
13 本分册除脚手架、垂直运输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编制;檐口高度超过20m时,另按本分册B.9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相应子目计算。
14 本分册均已综合了搭拆3.6m以内简易脚手架用工及脚手架摊销材料,3.6m以上需搭设的装饰装修脚手架按本分册B.7脚手架工程相应子目执行。 15 本分册木种分类规定如下:
第一、二类:红松、水桐木、樟木松、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第三、四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本、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榉木、橡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
16 本分册未列子目的,按建筑、安装、市政、园林工程等分册相应子目执行。
17 本分册注有\"XX以内\"或\"XX以下\"者,均包括XX本身;\"XX以外\"或\"XX以上'者,则不包括XX本身。
18 工程计价中如发生定额缺项需作补充的,可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作一次性补充定额,报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核,并由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报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19 本分册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统一管理,统一解释
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
1 为统一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装饰装修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2 本规则适用于编制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计算,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3 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的计算除按本分册说明和各章节规则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3.1 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
3.2 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3 施工及验收规范、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4 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4.1 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 4.2 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 4.3 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
4.4 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
4.5 以个(件、套或组)计算的为个(件、套或组)。 5 汇总工程量时,工程量的有效位数应遵循下列规定:
5.1 以立方米、平方米、米、kg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5.2 以吨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 5.3 以个(件、套或组)为单位,取整数。
6 各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规则除定额中另有规定外,各章节之间的计算规则不得相互串用。
- 41 -
B.1 楼地面工程
说 明
1 砂浆和水泥石米浆的配合比、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饰面材料的型号规格如设计与本分册规定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2 砂浆、水泥石米浆、混凝土的厚度,如设计与本分册规定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3 本分册垫层均不包括基层下原土打夯。如需打夯者,按《建筑工程消耗量分册》A.1土(石)方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4 混凝土垫层按《建筑工程消耗量分册》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5 同一铺贴面上有不同花色且镶拼面积小于0.015平方米的大理石板和花岗岩板执行点缀子目。
6 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面子目,均不包括踢脚线工料。 7 楼梯面层
7.1 楼梯面层不包括防滑条、踢脚线及板底抹灰,防滑条、踢脚线、板底抹灰另按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7.2 弧形、螺旋形楼梯面层,按普通楼梯子目人工、块料及石料切割剧片、石料切割机械乘以系数1.2 计算。
8 台阶面层子目不包括牵边、侧面装饰及防滑条。
2
9 零星子目适用于台阶侧面装饰、小便池、蹲位、池槽以及单个面积在0.5m以内且定额未列的少量分散的楼地面工程。
10 踢脚线
10.1 楼梯踢脚线按踢脚线子目乘以系数1.15 。
10.2 弧形踢脚线子目仅适用于使用弧形块料的踢脚线。
11 石材底面刷养护液、正面刷保护液亦适用于其他章节石材装饰子目。 12 菱苦土地面、现浇水磨石子目内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其余子目均不包括酸洗打蜡,如发生时,按本分册相应子目计算。
13 栏杆、栏板、扶手、弯头:
13.1 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栏杆、栏板、扶手造型图见本分册附录。
13.2 栏杆、栏板子目不包括扶手及弯头制作安装,扶手及弯头分别立项计算。
13.3 未列弧形、螺旋形子目的栏杆、扶手子目,如用于弧形、螺旋形栏杆、扶手,按直形栏杆、扶手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3,其余不变。
13.4 栏杆、栏板、扶手、弯头子目的材料规格、用量,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其他材料及人工、机械不变。
14 铸铁围墙栏杆不包括铸铁栏杆的面漆及压脚混凝土梁捣制,栏杆面漆及压脚混凝土梁按设计要求另立项目计算。
15 刷素水泥浆每增减一遍按本分册B.2墙柱面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16 楼地面伸缩缝及防水层按《建筑工程消耗量分册》A.7屋面及防水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 42 -
17 石材磨边按本分册B.6其他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地面垫层按设计图示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
2
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体积,不扣除间壁墙和单个0.3m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体积。
2 找平层、整体面层、块料面层(除14条注明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2
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单个0.3m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3 块料面层拼花按拼花部分实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 块料面层波打线(嵌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5 块料面层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6 大理石、花岗岩面层弧形边缘按其边缘长度每100m另增加人工6个工日,石料切割锯片1.4片,石材损耗可按实调整。
7 楼梯面层
7.1 楼梯面层按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小于500mm宽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外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
7.2 楼梯不满铺地毯子目按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8 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9 大理石、花岗岩梯级挡水线按设计图示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0 零星子目按设计图示结构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11 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12 石材底面及侧面刷养护液工程量按表B.1.1计算。
13 石材正面刷保护液工程量按本分册石材用量以平方米计算。
14 橡胶、塑料、地毯、竹木地板、防静电活动地板、金属复合地板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门洞、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15 木地板煤渣防潮层按需填煤渣防潮层部分木地板面层工程量以平方米计算。 16 地面金属嵌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17 楼梯踏步防滑条按设计图示尺寸(无设计图示尺寸者按楼梯踏步两端距离减300mm)以延长米计算。
18 栏杆、栏板、扶手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弯头所占长度)。 19 弯头按个计算。
20 铸铁围墙栏杆按设计图示安装铸铁围墙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石材底、侧面刷养护液工程量计算参考系数表 表B.1.1
项 目 名 称 系 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楼地面工程相应子目工程量×系数 - 43 -
楼地面 波打线 楼梯 1.13
台阶 零星项目 踢脚线 1.33 1.79 1.95 1.30 1.33 1.12 墙柱面工程相应子目工程量×定额石材用量×系数 墙面 梁、柱面 零星项目
B.2 墙柱面工程
说 明
1 本分册凡注明的砂浆种类、强度等级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其他材料、机械消耗量不变。
2 抹灰厚度,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定额子目中15+5mm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 抹灰砂浆厚度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定额注明有厚度的子目可按抹灰厚度每增减1mm子目进行调整,定额未注明抹灰厚度的子目不得调整。
3 饰面材料型号规格如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4 木材种类除周转木材及注明者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其人工及木工机械乘以系数1.3。
5 墙、柱面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子目已包括门窗洞口侧壁抹灰及水泥砂浆护角线在内。 6 抹灰子目中,如设计墙面需钉网者,钉网部分抹灰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3。 7 圆弧形、锯齿形、不规则墙面抹灰、镶贴块料、饰面,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装饰抹灰柱面子目已按方柱、圆柱综合考虑。
8 单梁的抹灰执行混凝土柱面抹灰子目。
9 镶贴面砖子目,面砖消耗量分别按缝宽5mm以内、10mm以内和20mm以内考虑,如不离缝、横竖缝宽步距不同或灰缝宽度超过20mm以上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1:1水泥砂浆)用量允许调整,其他不变。
2
10 一般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暖气壁龛、池槽、花台以及0.5m以内少量分散的其他抹灰。一般抹灰的\"装饰线条\"适用于窗台线、门窗套、挑檐、腰线、扶手、压顶、遮阳板、宣传栏边框等凸出墙面或抹灰面展开宽度小于300mm以内的竖、横线条抹灰。超过300mm的线条抹灰按\"零星项目\"执行。
11 装饰抹灰和块料镶贴的\"零星项目\"适用于碗柜、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窗台
2
板、门窗套、压顶、扶手、栏杆、遮阳板、雨篷周边及0.5m以内少量分散的装饰抹灰及块料面层。
12 花岗岩、大理石块料面层均不包括阳角处的现场磨边,如设计要求磨边者按本分册B.6其他工程相应定额执行。若石材的成品价已包括磨边,则不得再另立磨边子目计算。
13 钢骨架、龙骨
13.1 本分册所用的型钢龙骨、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等,是按常用材料及规格组合编制的,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设计调整,人工、机械不变。
- 44 -
13.2 木龙骨是按双向计算的,设计为单向时,材料、人工用量乘以系数0.55;木龙骨
23
用于隔断、隔墙时,取消相应定额内木砖,每100m增加0.07m一等杉方材;木龙骨如采用膨胀螺栓固定者,均按定额执行。
13.3 钢骨架干挂石板、面砖子目不包括钢骨架制作安装,钢骨架制作安装按本分册相应子目计算。
14 面层、隔墙(间壁)、隔断子目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如设计要求时,应按本分册B.6其他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15 浴厕夹板隔断包括门扇制作、安装及五金配件。
16 面层、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另按本分册B.5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17 幕墙
17.1 幕墙龙骨如设计要求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应按设计调整,按本分册幕墙骨架调整子目计算。
17.2 幕墙中的避雷装置、防火隔离层、砂浆嵌缝费用定额中已综合考虑,幕墙的封顶、封边按本分册相应子目计算。
17.3 玻璃幕墙中的玻璃均按成品玻璃考虑,玻璃幕墙设计有平开窗、推拉窗、悬(上、中、下)窗者,其工程量与玻璃幕墙、隔墙合并计算,不得另立子目。
17.4 全玻璃幕墙子目考虑以玻璃作为加强肋,用其他材料作为加强肋的,加强肋部分应另行计算。
17.5 幕墙子目均不包括预埋铁件,如发生时,应按《建筑工程消耗量分册》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17.6 幕墙子目中不包括幕墙性能试验费、螺栓拉拔试验费、相溶性试验费及防雷检测费等,其费用按实际发生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勾缝
2
1.1 墙面抹灰、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扣除墙裙、门窗洞口、单个0.3m以外的孔洞及装饰线条、零星抹灰所占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不增加面积。附墙柱、梁、垛、烟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
1.1.1 外墙抹灰、勾缝面积按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1.1.2 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以高度计算。 1.1.3 内墙裙抹灰面积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
1.1.4 内墙抹灰、勾缝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长乘以高度计算。其高度确定如下: (1)无墙裙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2)有墙裙的,其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3)有吊顶天棚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楼面或墙裙顶面至天棚底面另加100mm计算。 1.2 柱(梁)面抹灰、勾缝按设计图示柱(梁)的结构断面周长乘以高度(长度)以平方米计算。其高度确定同1.1.4条。
1.3 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结构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1.4 装饰线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 45 -
1.5 水泥黑板按设计框外围尺寸以平方米计算。黑板边框抹灰粉笔灰槽已考虑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1.6 抹灰面分格、嵌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2 镶贴块料
2.1 墙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2.1.1 镶贴块料面层高度在1500mm以下为墙裙。 2.1.2 镶贴块料面层高度在300mm以下为踢脚线。 2.2 柱(梁)面
2.2.1 柱、梁面粘贴、干挂、挂贴子目,按设计图示结构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2.2.2 柱、梁面钢骨架干挂子目,按设计图示外围饰面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2.2.3 花岗岩、大理石柱帽、柱墩按最大外径周长以延长米计算。 2.3 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结构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2.4 干挂石材钢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 3 墙柱饰面
3.1 墙面装饰(包括龙骨、基层、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平方米计算,扣
2
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以外的孔洞所占面积。
3.2 柱、梁面装饰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平方米计算。柱帽、柱墩并入相应柱饰面工程量内。
2
4 隔断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扣除单个0.3m以外的孔洞所占面积。
4.1 塑钢隔断、浴厕木隔断上门的材质与隔断相同时,门的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 4.2 玻璃隔断如有玻璃加强肋者,肋玻璃另行计算面积并入隔断工程量内。 4.3 全玻璃隔断的不锈钢边框工程量按边框饰面表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 幕墙
5.1 带骨架幕墙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5.2 全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胶缝,但要扣除吊夹以上钢结构部分的面积)。带肋全玻幕墙,肋玻璃另行计算面积并入幕墙工程量内。如肋玻璃的厚度与幕墙面层玻璃不同时,允许换算。
5.3 幕墙封顶、封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5.4 幕墙骨架调整按质量以吨计算。
节能补充定额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1.界面砂浆工程量按一般抹灰的计算规则计算。
2.柱、梁、墙面交界处贴网格纤维布,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 46 -
B.3 天棚工程
说 明
1 本分册所注明的砂浆种类、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换算,但人工、其他材料和机械用量不变;抹灰厚度不同时不得换算。
2 装饰天棚项目已包括3.6m以下简易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当高度超过3.6m需搭设脚
3
手架时,可按本分册B.7脚手架工程相应子目计算,但100㎡天棚应扣除周转板枋材0.016 m 。
3 木材种类除周转木材及注明者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其人工及木工机械乘以系数1.3。定额中木材断面尺寸除注明者外,均为净料尺寸;刨光损耗按净断面加刨光损耗计算。
4 本分册龙骨的种类、间距、规格和基层、面层材料的型号是按常用材料和做法考虑的,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人工、机械不变。其中,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定额中为双层结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为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上),人工乘以系数0.85。
5 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或面层标高高差在200mm以内者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且面层标高高差在200mm以上者为跌级天棚;跌级天棚其面层人工乘以系数1.1。
6 本分册中平面和跌级天棚指一般直线型天棚,不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灯光槽的制作安装应按本分册相应子目执行。
7 龙骨、基层、面层的防火处理,另按本分册B.5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8 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子目内,不另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天棚抹灰
1.1 各种天棚抹灰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圆弧型、拱形等天棚的抹灰面积按展开面积计算。楼梯底面抹灰按楼梯底面展开面积计算。
1.2 天棚抹灰如带有装饰线时,区别按三道线以内或五道线以内按延长米计算,线角的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
1.3 天棚中的折线、灯槽线、圆弧形线等艺术形式的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1.4 檐口、天沟天棚的抹灰面积,并入相同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 天棚吊顶
2.1 各种天棚吊顶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
2.2 天棚基层及装饰面层按实钉(胶)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应扣除单个0.3㎡以上的孔洞、独立柱、灯槽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2.3 本分册中,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的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同2.1条。
- 47 -
2.4 网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5 采光天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3 其他
3.1 灯光槽按延长米计算。
3.2 送(回)风口,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3.3 天棚面层嵌缝按延长米计算。
B.4 门窗工程
说 明
1 本分册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用何种操作方法,均按定额执行。
2 本章木材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相应子目的人工机械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窗制作乘以系数1.3;木门窗安装乘以系数1.16;其它项目乘以系数1.35。
3 定额中所注明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板、方材一面刨光增加3mm;两面刨光增加5mm;圆木每立方米材积增加0.05m3。
4 定额中木门窗框、扇断面是综合取定的,如与实际不符时,不得换算。
5 木门窗不论现场或加工厂制作,均按本分册执行;铝合金门窗、卷闸门(包括卷筒、导轨)、彩板门窗、钢门窗、塑钢门窗、纱扇等安装以成品门窗编制,供应地至现场的运输费按门窗运输子目计算。
6 普通木门窗定额中已包括框、扇、亮子的制作、安装以及玻璃安装,安装工日中已含普通五金配件安装人工,但不包括普通五金配件、贴脸、压缝条、门锁,如发生时可按相应子目计算。普通五金配件规格、数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7 本分册木门窗子目均不含纱扇,若为带纱门窗应另套纱扇子目。
8 普通胶合板门均按三合板计算,设计板材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9 玻璃的种类、设计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10 成品门窗的安装,如每100㎡洞口中门窗实际用量超过定额含量±1%以上时,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用量不变。门窗成品包括安装铁件、普通五金配件在内,但不包括特殊五金,如发生时,可按相应子目计算。
11 本分册中的彩钢板门窗适用于平开式、推拉式、中转式以及上、中、下悬式。 12 金属防盗网制作安装适用于阳台、窗户。钢材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各类门、窗制作安装工程量,除注明者外,均按门、窗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 48 -
2 各类木门框、门扇、窗扇、纱扇制作安装工程量,均按门、窗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 成品门扇安装按扇计算。
4 小型柜门(橱柜、鞋柜)按框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 木门扇皮制隔音面层及装饰隔音板面层,按扇外围单面面积计算。 6 彩板组角钢门窗附框安装按延长米计算。
7 卷闸门安装按洞口高度增加600mm乘以门实际宽度以平方米计算,卷闸门安装在梁底时高度不增加600mm;如卷闸门上有小门,应扣除小门面积,小门安装另以个计算;卷闸门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
8 不锈钢包门框按框外围饰面表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9 电子感应自动门按成品安装以樘计算,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 10 不锈钢电动伸缩门及轨道以延长米计算,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 11 普通木窗上部带有半圆窗的应分别按半圆窗和普通窗计算,其分界线以普通窗和半圆窗之间的横框上裁口线为分界线。
12 屋顶小气窗按不同形式,分别以个为单位计算,定额包括骨架、窗框、窗扇、封檐板、檐壁钉板条及泛水工料在内,但不包括屋面板及汛水用镀锌铁皮工料。
13 铝合金纱扇、塑纱扇按扇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4 金属防盗网制作安装工程按围护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刷油漆按本分册B.5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15 窗台板、门窗套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门窗贴脸分规格按实际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16 窗帘盒、窗帘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如设计图纸没有注明尺寸,按洞口宽度尺寸加300mm;钢筋窗帘杆加600mm。
17 特殊五金的计量单位见本分册B.4.6.6节。
18 无框全玻门五金配件按扇计算;木门窗普通五金配件按樘计算。 19 门窗运输按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B.5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说 明
1 本分册刷涂、刷油子目基本上采用手工操作,喷塑、喷涂、喷油子目采用机械操作,如实际上操作方法不同时,不得调整。
2 油漆子目的浅、中、深各种颜色已综合在定额内,颜色不同,不得调整。
3 本分册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已综合考虑,如需做美术图案者另行计算。
4 设计要求的喷、涂、刷遍数,如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可按每增加一遍定额子目进行调整。
5 φ159mm以上的钢圆柱、H型钢的屋架、梁、柱油漆执行金属面油漆定额。 6 金属镀锌定额是按热镀锌考虑的。 7 喷塑(一塑三油):底油、装饰漆、面油,其规格划分如下:
2
7.1 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以上;
2
7.2 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1.2㎝;
- 49 -
7.3 喷中点、幼点:喷点面积在1㎝以下。
8 定额中的双层木门窗(单裁口)是指双层框扇。三层(二玻一纱)木窗是指双层框三层扇。
9 定额中的单层门刷油是按双面刷油考虑的,如采用单面刷油,其定额消耗量乘以0.49系数。
10 混凝土栏杆花格已有定额子目的按相应子目套用,没有子目的按墙面子目乘表B.5.10相应系数计算。
11 本分册中的氟碳漆子目仅适用于现场涂刷。
2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木材面、金属面油漆的工程量分别按表B.5.1至表B.5.9相应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计算。 2 楼地面、天棚面、墙、柱、梁面的喷刷涂料、抹灰面油漆及裱糊工程,均按楼地面、天棚面、墙、柱、梁面装饰工程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3 刮腻子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节能补充定额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金属氟碳漆喷涂:抹灰面喷涂同抹灰工程量计算规则;金属面喷涂同金属面油漆工程量计算规则。
B.6 其它工程
说 明
1 本分册中取定的材料品种、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人工、机械不变。 2 本分册中铁件已包括刷防锈漆一遍,如设计需涂刷其他油漆、防火涂料按本分册B.5油漆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3 柜类、货架定额中未考虑面板拼花及饰面板上贴其它材料的花饰、造型艺术品。货架、柜类图见本分册附录。
4 石板洗漱台已包括石板材开孔、开槽、磨边。 5 装饰线条
5.1 木装饰线条、石材装饰线、石膏装饰线均以成品安装为准。石材装饰线条磨边、
- 50 -
磨圆角均包括在成品的单价中,不再另计。
5.2 装饰线条以墙面上直线安装为准,如天棚安装直线型、圆弧型或其它图案者,按以下规定计算:
5.2.1 天棚面安装直线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1.34。
5.2.2 天棚面安装圆弧型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1.6,材料乘以系数1.1。 5.2.3 墙面安装圆弧型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1.2,材料乘以系数1.1。 5.2.4 装饰线条做艺术图案者,人工乘以系数1.8,材料乘以系数1.1。 6 石材磨边、磨斜边、磨半圆边及台面开孔子目均为现场磨制。 7 招牌、灯箱
7.1 平面招牌是指安装在门前的墙面上;箱体招牌、竖式标箱是指六面体固定在墙上;沿雨蓬、檐口、阳台走向立式招牌,执行平面招牌复杂子目。
7.2 一般招牌和矩形招牌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凹凸面;复杂招牌和异形招牌是指正立面有凹凸造型。
7.3 招牌、广告牌的灯饰、灯光及配套机械均不包括在定额内。 8 美术字
8.1 美术字均以成品安装固定为准。 8.2 美术字不分字体均执行本分册。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柜类、货架
1.1 货架、柜厨类均按设计图示柜正立面面积(包括脚的高度在内)以平方米计算。 1.2 收银台、试衣间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其它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2 石板材洗漱台按设计图示台面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孔洞、挖弯、削角所占面积)。
3 毛巾环、肥皂盒、金属帘子杆、浴缸拉手、毛巾杆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只或副计算。
4 镜面玻璃安装按设计图示正立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 压条、装饰线条、挂镜线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6 不锈钢旗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7 招牌、灯箱
7.1 平面招牌基层按设计图示正立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复杂形的凹凸造型部分亦不增减。
7.2 沿雨蓬、檐口或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基层,执行平面招牌复杂型项目,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7.3 箱体招牌和竖式标箱的基层,按设计图示外围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突出箱外的灯饰、店徽及其它艺术装潢等均另行计算。
7.4 灯箱的面层按设计图示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8 美术字安装按字的最大外围矩形面积以个计算。 9 拆除工程
9.1 楼地面、天棚面、墙面各类装饰面层的拆除工程量,按实际拆除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 51 -
9.2 间壁墙拆除工程量按实际拆除墙体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9.3 门窗拆除工程量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旧门窗清除油皮工程量按门窗洞口单面面积计算。
9.4 木楼梯拆除工程量按拆除部分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5 扶手、栏杆、窗台板、门窗套、窗帘盒、窗帘轨的拆除工程量,按实际拆除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B.7 脚手架工程
说 明
1 本分册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工作面高度在1.6m以上需要重新搭设脚手架的装饰装修工程。
2 扣件式钢管双排外脚手架定额内,已综合考虑了卸料平台及缓冲台。但未包括独立斜道,水平及垂直安全围护用的安全网的工料,若实际发生,则另按《建筑工程消耗量分册》A.9脚手架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3 凡檐高或层高超过3.6m的室内墙面、天棚粉刷或其他装饰工程,均可计算满堂脚手架(计算满堂脚手架后,墙面装饰工程不得再计算脚手架)。 4 管件维护费及牵拉点等已包含在其他材料费中。 5 如果实际采用竹制脚手架者按《建筑工程消耗量分册》A.9脚手架工程相应定额子目计算,材料乘以系数0.375,人工、机械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满堂脚手架按需要搭设的室内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高度以室内地面至天棚或屋面板底计算(斜面尺寸的按平均高度计算)。
2 定额规定满堂脚手架的基本层实高按3.6m计算,增加层实高按2.4m计算,基本层操作高度按5.2m计算(基本层操作高度为基本层高3.6m加人的高度1.6m)。计算满堂脚手架高度时,每层室内天棚净高超过基本层操作高度(5.2m)在0.6m以上时,则按增加半层(增加半层实高为1.2m)计算,如在0.6m以内时,则舍去不计。
如:建筑物天棚室内净高为9.2m,其增加层的层数为:
(9.2-5.2)÷1.2 = 3(半层)余40cm 则折合定额1.5个增加层,40cm舍去不计。
3 高度超过3.6以上者,有屋架的屋面板底喷浆、勾缝及屋架等油漆,按装饰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套悬空脚手架计算,无屋架或其他构件可利用搭设悬空脚手架者,按满堂脚手架计算。
4 凡墙面高度超过3.6m,而无搭设满堂脚手架条件者,则墙面装饰脚手架按3.6m以上的装饰脚手架计算。工程量按装饰面投影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 52 -
5 外墙装饰脚手架工程量按《建筑工程消耗量分册》A.9脚手架工程有关规定计算。 6 铝合金门窗工程,如需搭设脚手架时,可按内墙装饰脚手架计算,其工程量按门窗洞口宽度每边加500mm乘以楼地面至门窗顶高度计算。
7 外脚手架安全围护网按实挂面积计算,套《建筑工程消耗量分册》A.9脚手架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8 围尼龙编织布按实搭面积计算,套《建筑工程消耗量分册》A.9脚手架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B.8 垂直运输工程
说 明
1 本分册适用于单独承包的装饰装修工程。 2 建筑物的垂直运输高度划分:
2.1 多层建筑物垂直运输高度:指设计室外地坪至装饰装修工程楼面的高度。
2.2 单层建筑物垂直运输高度: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没有檐口的建筑物,算至屋顶板面,坡屋面算至起坡处。单层建筑物的垂直运输高度小于3.6米时,不得计算垂直运输费用。
2.3 室外地坪以下的建筑物垂直运输高度:指设计室外地坪至相应地下层地(楼)面的高度。带地下室的建筑物,地下层垂直运输高度由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算至地下室地(楼)面,套用相应高度的定额子目。室外地坪以下的建筑物垂直运输高度小于3.6米时不得计算垂直运输费用。
3 本分册垂直运输是指利用货梯或施工电梯、卷扬机及其他垂直运输机械载运材料的垂直运输方式,如采用人工运输可按《建筑工程消耗量分册》A.14章说明4套用相应子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多层建筑物:区别不同的垂直运输高度,按各自装饰装修楼层(包括楼层所有装饰装修工程量)综合工日分别计算。
2 单层建筑物:区别不同的垂直运输高度,按其所有装饰装修工程的综合工日计算。
- 53 -
B.9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说 明
1 本分册适用于建筑物高度20m以上单独承包的装饰装修工程。
2 建筑物的垂直运输高度划分,见本分册B.8垂直运输工程有关说明。
B.10 成品保护工程
说 明
1 本分册适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成品保护。
2 成品保护,是施工过程中对装饰装修面所进行的保护。 3 本分册编制是以成品保护所需的材料考虑的。
4 本分册成品保护费包括楼地面、楼梯、栏杆、台阶、独立柱面、内墙面等饰面面层的成品保护。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楼梯、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 栏杆、扶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中心线长度计算。 3 其他成品保护,按被保护面层以面积计算。
- 54 -
一、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定额解释一
建 筑 面 积
1、人户花园如何计算建筑面积? 答:按阳台计算。
2、走廊、檐廊有1.1m高栏杆,是否可视为有围护结构? 答:围护结构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封闭墙体门窗等。
3、某综合楼变形缝两边设有墙体,室内不相连通,问该变形缝可否计算建筑面积?
答:不计算。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内的变形缝指的是与建筑物相连通的变形缝,即暴露在建筑物内,在建筑物内可以看见的变形缝。 4、定额中规定设备管道夹层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如果设备管道夹层层高大于2.2m,是否可以计算建筑面积? 答:不计算。
A. 1 土(石)方工程
5、土(石)方开挖中遇到砖基础、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基础或路面时如何套定额? 答:砖基础按次坚石,混凝土按普坚石,钢筋混凝土按特坚石的相应定额套。 6、大开挖基坑底的基槽土方的开挖深度从那里算起?
7、如挖掘机挖沟槽、基坑工程量小于2000m m³时,如何乘以系数? 答:根据P8和P9土方工程定额说明的(7)和(11)条规定定额应乘以以下系数:人工 ×1.05,挖掘机×(1+0.05+0.05),其余机械×1.05. 8、机械挖土坑内作业、坑上作业怎样区分?
答:机械挖土从设计室外地坪起至基础底,机械一直在坑内作业,并设有机械上坡道(或采用其他措施运送机械)称坑内作业;相反机械一直在室外地坪上作业(不下坑)称坑上作业。 开挖时没有形成坑,虽然是在设计室外地坪(坑上)挖土,继续挖土时机械随坑深在坑内作业,称坑内作业。
9、大型土方开挖时,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应如何计算? 答:分两种情况:(1)若坡道设在坑内则不增加土方工程量计算。(2)若坡道设在坑外坑外则增加的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计算。
10、基础回填土方采用反铲挖掘机从槽边取土回填,一次性填至室外标高,未分层夯实,而采用淋水后使土自然下沉的施工方法,该如何实行定额?
答:反铲挖掘机从槽边取土回填应按挖掘机挖一~二类土计算,施工用淋水按签证另计。 11、机械挖土中的配合人工挖土方如何使用表A.1.1和表A.1.2?
答:机械挖土中的配合人工挖土方是考虑机械挖不到的,需要人工修边坡、平整、挖除的土方这部分土方按人工挖土方(深度1.5m以内)相应定额乘以1.5系数后,土方外运分不同的施工方案按以下办法计算:
(1) 用人工将土运至地面,应按表A.11增加工日(不扣除1.5m以内的深度和工程量)。 (2) 机械挖(装)运,套机械挖(装)运一、二类土定额。
(3) 从坑内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卷杨机、塔吊、葫芦吊等)向外提土者,按机械提土定
额实行,实际使用机械不同时,不得换算。
12、地下室基坑大开挖土方计算清单实体工程量是否可以把桩承台土方,基础深土方与地下室体积合并在一起?
- 55 -
答:按定额计算规则区分挖土方与挖沟槽。
13、0101239截钢筋混凝土桩钢筋系每10根为计量单位,不注明钢筋直径。如直径不同时可以换算吗?
答:不得换算。定额已综合考虑不同直径的钢筋
14、人工基础扦插01010243子目是以孔为单位,这孔的扦插的工具是什么?它的规格是多少?孔的深度、直径是多少?
答:钢钎。定额不分深度、直径按孔计算。
15、定额P49:讲课说凿桩头后碎渣留在坑内,不用提升到坑外。工作内容第3点:余渣场内运输如何理解?
答:指碎渣规堆。不包括碎渣外运,若外运应套相应的运渣定额。 16、桩承台钢筋混凝土定额子目是否还包括凿桩头? 答:未包括,凿桩头另按A.1相应子目计算。
17、灌注混凝土桩的充盈系数是以每根桩分别计算,还是以某个工程项目的所有桩合来计算?
答:充盈系数按整个项目的桩(正常桩、无溶洞等)总体积计算。 18、钻(冲)孔灌注桩施工中遇到半坡岩造成偏孔,通常需要填片石或捣混凝土,重新钻(冲)孔进行修正,由此增加的费用如何计价?
答:钻(冲)孔桩成孔遇半坡岩,采用捣混凝土纠偏时,捣混凝土的数量应办理签证,按\"灌注桩浇捣混凝土\"的补充定额(\"整桩\"定额减去\"钻(冲)孔钻机成孔(走桩)\"定额)计算捣混凝土费用;采用填石纠偏时,回填片石的数量、人工和材料价格以因此造成的钻机停滞,应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签证;钻(冲)回填的片石或混凝土可计算入岩增加费,工程量应按桩横截面面积乘以入岩深度(从半坡岩顶点算起)。
19、钻(冲)孔灌注桩施工中遇到溶洞、溶沟、溶槽时混凝土的填充量较大,如何计算超灌混凝土的费用?
答:正常地质条件下,实际充盈系数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可按实际充盈系数换算。若在施工中遇到溶洞、溶沟、溶槽时混凝土的填充量较大,超灌混凝土(超出定额含量部分)应按以下步骤计算:
① 计算混凝土钻孔灌注桩\"整桩\"费用;
② 按\"整桩\"定额减去\"钻(冲)孔钻机成孔(走桩)\"定额作\"灌注桩浇捣混凝土\"
的补充定额,计算超灌费用。
③ 例:某工程基础采用钻(冲)孔灌注桩,桩径1m工程量为100m³,由于施工中遇
到溶洞、溶沟、荣槽,现场签证灌注混凝土为450m³,如何计算其费用?
工程量计算
① 成孔灌注 100m³
② 超灌注钢筋混凝土 (450-100×1.319)/1.319=241.17(m³) 定额编码 01020089 01020095 定额名称 单位 工程量 34.117 -24.117 钻(冲)孔灌注土桩 10 m³ 桩径100cm以内 钻(冲)孔钻机成孔(走桩) 10 m³ 20、静力预制桩,如实际需要辅助吊车吊桩的,可增加起重机台班,如何判断是否\"需要\"?
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
21、挖桩孔时,若实际排水量大于定额排水量如何计价? 答:定额已综合考虑正常排水量,一般不调整。
- 56 -
22、某工程设计为人工挖孔桩,挖土成孔一定深度后,由于遇到地下水无法由人工挖至设计深度,设计变更下部桩改为机械钻孔成孔,桩芯混凝土改为水下桩混凝土,如何计算其费用? 答:可按一下步骤计算:
(1) 按实挖孔深计算人工挖桩成孔费用;
(2) 按混凝土钻孔灌注桩相应子目计算\"整桩\"费用;
(3) 按钻孔钻机成孔(走桩)子目扣除人工挖孔部分已成孔的钻孔费用,充盈系数可
按实调整。
23、定额P55工程量计算量规则第6条规定,送桩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以立方米计算,静压管桩的送桩是否按这条规定计算? 答:定额送桩计算规则适用于其对应打桩定额子目以立方米计算的情况,对于以米计算的静压管桩,其送桩应按送桩长度以米计算。
24、人工挖孔桩,挖淤泥,流砂的工程量事先是不可预见的,如何在结算中确定其工程量,是否需要签证? 答:按签证计算。 25、人工挖孔桩壮芯子目按设计尺寸计算,其成孔子目中护壁混凝土量能否按设计图纸用量调整? 答:可以
26、桩基础中,打桩桩间静距小于4倍桩径的,人工机械乘系数1.13,该桩需送桩时,送桩按相应打桩子目人工机械乘系数1.25,两个系数能否 同时考虑,如何计算? 答:该桩需送桩时可同时考虑这两个系数,按人工×(1+0.13+0.25),机械×(1+0.13+0.25)。 27、锚杆支护时,锚杆及土钉钢筋制作安装01040241及01040242如何理解?01020269的钢套管如何处理? 答:按下例计算:
例:某工程基坑采用锚杆支护,锚筋应为粗筋Φ28,钢筋总量为100T,总孔数为500个孔,总长度为9000m,计算并套定额。 500孔/100T=5孔/T
每T增减:5-5.17=-0.17孔/T 定额编码 01020269 01040243 01040244 定额名称 锚杆钻孔灌浆,软土层 非预应力钢筋锚杆 钢筋Φ25以上 每T5.17孔T 非预应力钢筋锚杆 钢筋Φ25以上 每减1孔T 单位 10 m 100 -100 工程量 900 D×0.17 备注 28、锚杆采用非预应力钢花管如何套用子目?
答:按非预应力钢筋锚杆制安子目套用,将子目中的钢筋换算为实际采用的钢管及型钢,钢花管加工费用(开孔、焊燕尾铁)可按实际办理现场鉴证计算
29、锚杆钻孔灌浆,设计有自由端,自由端部分没有灌浆,如何套定额?
答:自由端部分没有灌浆的应扣除定额中的人工1.2工日,以及除电焊条和金属设备折旧以外的所有材料费、灰浆搅拌机和电动单级离心清水泵及液压注浆泵的机械台班费用。 30、深层搅拌水泥桩水泥的掺量12%按什么考虑的?
- 57 -
答:定额中水泥掺量的基数是按加固土容重2t/m³编制,实际水泥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按01020176子目调整,增加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取整计算。 例:某深层搅拌水泥桩实际水泥用量为3.0t/10m³,其增加水泥掺量的百分比计算为:(3.0-2.4)÷(10×2)=3%
A.3 砌筑工程 31、弧形砖墙有无半径限制?≤20m
答:弧形直径≤20m按弧形墙计算,弧形直径≥20m,按直形墙计算。 32、P104\"附加砂浆M5.0\",如何理解?墙体中无砖过梁时可否扣除? 答:不扣除。标号可以换算。 33、砖砌小便槽如何套用定额? 答:砖砌小便槽套用零星砌体子目。 34、有地下水的化粪池怎样计算?
答:按图纸和定额的有关规定逐一列项计算。 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35、地下室地板和地板中的桩承台应合并还是分开套定额?
答:如一起施工的,桩承台应合并到地下室地板工程量中套相应的定额子目;如留施工缝分开施工的,应分地下室地板和桩承台套相应的定额子目。
36、地下室电梯井坑、明沟等与地下室底板同时捣制时,能否并入地下室底板工程量一起计算?
答:可以。
37、05消耗量定额01040044~01040047楼梯子目中的板厚指什么厚度?(板式楼梯、梁式楼梯)
答:子目中的板厚表示:
(1) 板式楼梯的楼梯板的厚度。
(2) 梁式楼梯的梯梁和梯板的体积之和除以楼梯板宽所得的平均板厚度。 38、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P138 ⑤ a.有梁板包过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请问:有梁板是指\"98定额\"中的肋形楼板吗?如不是又怎么理解? 答:不是,是指板底有梁的混凝土板。 39、弧形混凝土墙、梁有无直径限制?
答:弧形直径≤20m,按弧形混凝土墙、梁计。 40、在钢筋制安中,请问用三级钢时如何套用定额?如采用电渣压力焊和焊接时如何计算? 答:三级钢套用螺纹钢相应子目,将子目中的螺纹钢换算为三级钢,其余不变。
41、钢筋混凝土墙、柱如遇T型、L型的划分:①当r≤4,r'≤4;②r>4,r'>4;③r≤4,r'>4。L型b与b'交叉处体积如何计算?
答:该部分工程量并入柱还是墙工程量内计算。可按以下计算:
(1) 当r和r'≤4时按柱计算。 (2) 当r和r'>4时按墙计算。
(3) r和r'中只要有一个>4时按墙计算,≤4部分按附墙柱并入墙计算。 42、屋面板凸出板面的板梁的反梁工程量能否并入有梁楼板中计算? 答:能。
43、剪力墙中间或端头的框架柱的混凝土浇捣,按墙还是柱套定额? 答:按附墙柱并入墙计算。
44、压型钢楼板上捣混凝土如何套定额? 答:按相应的混凝土楼板定额套用。
- 58 -
45、当混凝土斜板坡度大于45º但其高度在1200mm以下时,应当按墙还是按板计算? 答:按P139工程量计算规则\"⑤的'j'\"规则计算。 A.6金属结构工程
46、在编制金属结构工程预算中,圆形状是否属于\"不规则图形\"?如构件在下料时,\"不规则图形\"可以套排的,是否仍按单体最长边计算?答:圆形按\"不规则图形\"规定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重量可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
47、金属结构工程大部分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均注明\"构件加固----焊接或螺栓固定\",或\"-拧紧螺栓----\",这些子目是否抱紧固高强螺栓及剪刀栓焊接的工作在内? 答:高强螺栓及剪刀栓焊接应另计。 48、型钢筋管柱的制安如何套子目?
答:定额无型钢筋管柱制作子目,应按实际做补充定额(考虑柱头、柱脚、钢筋切割、焊接技术费用).
49、外购成品钢构件及自制钢结构构件的探伤费用由谁承担? 答:由甲方承担,定额中未含该费用。 A、7屋面及防水工程
50、设计图纸中防水屋面为二布八涂,定额只有二布三涂,如何套用子目?
答:套用相应二布三涂子目。定额中的\"一布二涂\"或\"二布三涂\",其\"二涂\"\"三涂\"是指的是涂料构成防水层数而并非指涂刷遍数,每层\"涂层\"刷二遍至数遍不等;在相邻两个图层之间贴一层胎体增强材料(如无纺布、玻璃纤维)叫\"一布\"。\"二布\"的\"八涂\"指的是涂刷遍数。 A、9 脚手架工程
51、建筑物顶层外挑,设有悬挑支撑外架,用于主体施工。该悬挑支撑架能否计算,如何计算?
答:顶层悬挑外架套用外墙脚手架子目,工程量按展开面积计算。
52、砖砌内墙两端是框架柱,中间有构造柱,算内脚手架时是否扣除构造柱?
答:按框架柱之间的净空计算,不扣构造柱。 53、构造物、水池能否计算混凝土运输道?如何计?
答:可以计算。按构造物、水池需浇捣的外边线所围的面积计算。 54、计算了楼板运输道子目,还可以计算框架柱、剪力墙的脚手架吗?
答:不可以,楼板运输道子目包含了运输道和框架柱、剪力墙里脚手架的搭设。 55、建筑工程个装饰装修工程的外墙脚手架应如何计算?
答:按下表规定计算: 1 2 3 4 承包范围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均由一个单位承包 单独承包建筑工程 单独承包的装饰装修工程 计算方法 按A.9计算外墙脚手架 按B.7计算外装修脚手架 按A.9计算外墙脚手架(周如何部分包(例:外墙涂料),分包单位不重搭架子,直接利用原外架施工 分包工程不应计算外装修配合费考虑。
A.10 垂直运输工程
56、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垂直运输应如何计算?
答:按下表规定计算: 1
承包范围 建筑装饰工程由一个单位承包 - 59 -
计算方法 按A.10计算垂直运输 2 3 4 单独承包建筑工程 单独承包的装饰装修工程 如何部分包(例:外墙涂料),分包单位利用总包单位垂直运输机械 按A.10计算垂直运输,子目*0.7 按B.8计算垂直运输 分包工程不应计算垂直运输,该费
A.11 模板工程
57、模板工程计算规则:柱模高算至楼板底、梁板高算至楼板底。问:有梁板的外周梁, 外侧模板的高度怎么计算?
答:算全梁高。
58、现浇梁、板是按支模高度3.6m编制的,超高3.6m时超过部分按超高子目(不足1m按比例)计算,问:有梁板层高4m,板厚100mm,梁高有700mm、500mm、400mm,采用木摸板钢支撑,如何套用超高子目?工程量按模板面积还是投影面积计算?
答:有梁板支模高度是指从楼板面至上层楼板板低之间的高度,当支模高度超过3.6m时,套用板支撑超过3.6m子目,工程量按模板面积计算。问题中的有梁板超过套用01110110子目,超过0.3m,故定额乘以0.3系数。
59、能否详细解释转换层的概念?如施工工艺、使用举例。
答:建筑物某楼层的上部与下部因平面使用功能不同,该楼层上部与下部采用不同结构(设备)类型,并通过该楼层进行结构(设备)转换,则该楼层称为结构(设备)转换层。 建筑物为完成上下不同柱网、不同开间、不同结构形式的转换,需要设置一种称为\"转换层\"的结构形式,简单地说,及时上下两层的架构不一样,必须设置一个转换层来\"承上启下\"。结构上的转换层概念,主要是指在整个建筑结构体系中,合理解决竖向结构的突变性转化和平面的连续性的结构单元体系。它在主要满足结构安全功能要求的同时,多数情况下解决一些特殊技术性建筑功能要求。比如在结构转换层空间内布置管道、设备等等。这种转换层广泛应用于剪力墙结构及框架---剪力墙等结构体系中。
按照不同的结构转换功能,转换层可分为三种类型:1、高层建筑上层玉下层的结构形式不同,通过转换层完成其从上层至下层不同结构形式化的变化。2、高层建筑上层与下层的结构形式不变,但通过转换层同时完成其从上层道下层不同柱网轴线布置的变化。3、通过转换层同时完成高层建筑上层与下层结构形式与网柱轴线布置的变化。 按结构形式分:梁式转换层、板式转换层、箱式转换层、桁架式转换层、空式桁架式转换层。 60、梁式、箱式转换层、桁架式转换层、空腹桁架式转换层能套用01110111、01110112定额吗?
答:不能,可按定额P2第15条规定做一次性补充定额。
61、直接购买的成品预制构件(如预制桩、排风道、排水管等),还计算预制构件模板吗? 答:不计算。
62、基础梁、桩承台采用砖胎模时如何套定额? 答:见定额P400说明第9条规定。
A、12 混凝土运输及泵送工程
63、±0.000一下的地下室使用泵送商品混凝土,如何计泵送费用? 答:套30M以下的子项目。
A、13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64、如果一栋建筑物檐口高度不同,一边标高为19.5M,一边标高为20.5M,室外标高为±0.000;或者檐口标高相同,但室外地坪标高不同时,檐口高度怎么考虑? 答:计算加权平均降效高度。
65、建筑物檐高超过20M,模板、脚手架可以计算超高增加费吗? 答:脚手架不计算;模板可计算。
- 60 -
66、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应如何计算? 答:按下表规定计算: 实际对应情况 套用定额及处理方法 按A.13计算计算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按A.13计算 按B.10计算超高增加费 属于建筑工程按A.13计算,属于装饰工程按B.10计算 1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由一个单位承包 2 单独承包建筑工程 3 单独承包的装饰装修工程 4 如局部分包
A. 14 材料二次运输
67、材料二次搬运如何介定?什么情况下课计算二次搬运费? 答:见定额P476说明第2条规定。
二、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B. 1 楼地面工程
68、栏杆、栏板、扶手弯头第一和最后一个弯头是否按一个弯头计算? 答:可以计算。
69、水泥砂浆找平层设计平均厚度为23mm,计算了水泥砂浆找平层20mm子目后,可直接套用水泥砂浆找平层每增减5mm子目吗?
答:对于找平层每增减5mm子目,实际不足5mm的,定额人工不变,材料、机械按比例计算。
B.2 墙柱面工程
70、挂石板钢骨架,子目中穿墙螺栓品种、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换算? 答:可以。
71、外墙采用5mm防裂保护层,20厚聚氨苯颗粒保温砂浆,套什么定额?配和? 答:做补充定额和补充配和比。
B、3 天棚工程
72、计算天棚抹灰时,带梁的天棚,梁的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但当梁下砌有道梁低的墙时,梁的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还是抹灰面积计算? 答:并入墙面抹灰面积计算。
B、4 门窗工程
73、折线形门窗计算洞口面积时如何计算其长度? 答:按其水平展长度计算。
74、防火门的甲级、乙级、丙级是按什么标准划分的?
答:是根据国际ISO标准划分的:甲级防火门耐火极限为1.2h,乙级防火门耐火极限为0.9h,丙级防火门耐火极限为0.6h。
B、5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 61 -
75、外墙涂料面积是否按墙面抹灰面积?如是,门窗边不是少了吗? 答:是,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门窗边增加的面积。
76、定额中外墙涂料定额中的腻子是否包括腻满刮腻子,满腻子是否可单列计算? 答:定额中外墙涂料定额中的腻子未包括满刮腻子,满腻子克单列计算。
77、其他金属面油漆(红丹、醇酸、磁漆、银粉漆、沥青漆)都是按t来计算,实际上轻钢檩条多采用2.0~3.0厚的C型、Z型檩条,其表面积约85~127m /t,与定额规定的表面积(每t)相差很大,如何套定额? 答:补充定额。
78、油漆和涂料有什么区别?
答:油漆是涂料的旧称。古代从漆树上获得天然树脂制作的涂料成为大漆。以后人工漆均以干性或半干性植物油为成膜物质,极少是无漆的,所以称其为\"油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开发利用各种有机合成树脂及改性或合成油,用其配制成的涂料随习惯称为\"人遭油漆\"。油漆的科学名称叫\"有机涂料\",油漆的成膜物部分或全部采用油料的,称为\"油基漆\"。 B、 6 其他工程
79、破混泥土和钢筋混泥土构件应如何套定额? 答:分别按普坚石和特坚石的相应子目套定额。
B、10 成品保护工程
80、成品保护工程量计算依据是什么?
答:成品保护工程量计算依据是施工图、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甲乙双方办理的签证。 三、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参考价》 81、如何执行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参考价? 答:见本参考价P1总说明第(三)了条规定。 82、2005年消耗量定额开放城市补贴还计算吗? 答:计算,在经审定的各地市人工单位中考虑。
83、2005年消耗量定额中,如材料本地没有需要外地订货,材料的市外运费应考虑在什么费用中?25km以上的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应考虑在什么费用中?
答:材料的市外运输费在材料价格中考虑。特大机械场外运输费,无论是25km以内还是在25km以上,均应在技术措施费中考虑。
84、如材料配比码P000010砾石GD40中的\"GD\"代表什么? 答:粗骨料粒径。
85、定额中,搭吊固定式基础的拆除是否包括在搭吊基础内,或者包括在大型机械一次按拆费内,还是应该另外单独计算?
答:定额中未包括搭吊基础的拆除费用。发生时按甲乙双方的现场签证计算。
四、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工程费用定额》 86、城市区域运费差如何计算? 答:在材料信息价中考虑。
87、归纳05消耗量定额哪些章子目是进入措施项目?
答:属于措施的项目为:A.9脚手架工程,A.10垂直运输工程,A.11模板工程,A.12混泥土及泵运输工程,A.13.2建筑物超高加压水泵台班,A.14材料二次运输,B.7脚手架工程,B.8垂直运输工程,B.10成品保护工程。
88、人工挖孔桩及与其相关的钢筋笼、土方运输按什么建筑工程还是柱基础工程取费? 答:人工挖孔桩及与其相关的钢筋笼按桩基础工程取费。人工挖孔桩土方运输(超定额包含运距部分)取费分两种情况:1、桩基础和主体建筑工程由一个施工单位承包,土方运输按
- 62 -
建筑工程取费。2、桩基础和主体建筑工程由不同的施工单位承包,土方运输由哪个施工则随哪个工程取费。
89、一个含有桩基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工程,按哪个费率标准取费? 答:应分别按装基础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应费率取费。
一、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问题解答(二)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 入户花园(或花园阳台)怎么计算建筑面积?
答:入户花园(或花园阳台)的建筑面积计算应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底板结构外边线1.5m以内部分,按1/2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第二部分为底板结构外边线超过1.5m部位,按全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另取消《解答一》第一条。
如图所示入户花园,其四周围护中,标注长度1850mm和2400mm处为栏杆,其余为封闭的墙体门窗,计算其建筑面积: (2.4*1.5+(1.85-1.5)*1.5)/2=2.19(m2)
(1.3+1.85)*2.4-(2.4*1.5+(1.85-1.5)*1.5)=3.17(m2) 总=2.19+3.17=5.36(m2)
2、 阳台的建筑面积是否按其结构图示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答:是。
3、 无围护结构的架空层怎么计算建筑面积?
答:(1)建筑物的底层设架空层,若用作通道、绿化不计算建筑面积;用作停车、居民设施等,按其永久性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 63 -
(2)建筑物整层架空或局部架空的楼层,无围护结构有栏杆的架空部分,视同入户花园的建筑面积计算。 4、地下水池可否计算建筑面积?
答:有围护结构的可计算建筑面积,无维护结构的y得计算建筑面积。 5、 突出外墙的装饰构件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答:不计算建筑面积。 A.1 土(石)方工程
6、建筑物基坑、沟槽采用机械开挖时可否计算人工平整场地? 答:可以计算。
7、第12页表A.1-7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中\"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的防水层做法具体指什么? 答:防水砂浆、图聚氨脂、卷材等。
8、人工挖沟槽、基坑子目,定额最大深度6米,如果深度超过6米,可否增加垂直运输费用?
答:人工挖沟槽、基坑深度超过6m,需用人工将土运至地面时,每超深1m(不足1m按1m计),按相应6m以内的子目增加4.78工日。 9、石方的虚方体积与天然实体积的系数是多少?
答:如设计有规定或有实际空隙率的,按空隙率计算,无空隙率的折算系数为1.54:1.
10、挖掘机挖土回填并用铲斗压实,如何套定额?
答:按挖掘机挖一、二类土方套用定额,挖掘机台班量乘系数1.1. 11、机械回填土:采用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至施工现场,再用
- 64 -
推土机推土回填;套价时套用了机械挖运子目后,还 能再套推土机推土子目吗?
答:不能再套推土机推土子目。因为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子目中已包含相应的推土机台班含量。
12、挖掘机挖土的定额子目中有推土机台班含量,实际施工中未使用推土机时,是否要扣除推土机台班含量?推土机进退场费能否计算? 答:挖掘机挖土定额子目中的推土机是按正常的施工组合配套设置的。实际施工中未使用推土机时,不扣减推土机台班含量,其他机械设备台班含量也不得增加,推土机进退场费不得计算。
13、定额P8说明1的第(9)点:\"机械挖土方定额中土壤含水率是按天然含水率为准制定的: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该说明中的机械是否指子目里所有的机械? 答:是。
14、定额P8说明1的第(10)点\"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中所指机械是不是子目里所有的机械?
答:单指挖掘机。推土机、洒水车不能乘以该系数。
15、地下常水位以下土方在采取了排水降水措施并计取相关费用后,土方含水率仍然较大,使用机械挖土时,是否可增加费用? 答:若非因承包商原因,土方含水率大于25%时,可按定额P8第(9)条规定计算;反之,不得计算。
16、在大开挖基坑内进行人工挖孔桩施工,其土方需从坑内运出坑外,
- 65 -
该项费用可否计算? 答:可以。
17、定额P9说明1的第(13)点:\"………定额中的机械台班量………\"仅指表中所列的机械还是子目中所有机械? 答:指子目中使有机械。
18、定额P9表A.1-3系数表中无装载机,如采用装载机装运一、二类土时,是否乘调整系数?
答:装载机装运土方定额子目不分土壤类别,综合考虑,不用乘调整系数。
19、石方控制爆破与一般石方爆破有什么不同?什么情况下执行控制爆破子目?
答:石方控制爆破和一般浅眼石方爆破的不同处在于:石方控制爆破是为了保护周围建筑物的安全,采用多打眼少装药的爆破方式,加密了孔的间排距,增加了孔口堵塞长度,爆区用土袋、荆笆作覆盖防护。石方控制爆破通常在距爆破工程爆区300m以内有建筑物或重要设施情况下可执行。
20、石方控制爆破、静力爆破以及机械凿岩是否可计算超挖量? 答:不能计算。
21、人工凿石凿平基、沟槽、基坑子目是按多少米深度考虑的? 答:人工凿平基、沟槽、基坑子目按深度1.5m以内考虑,深度超过1.5m,需从坑内运至坑外者,采用双(单)轮车、人力运输的,按相应的石方运输子目执行,垂直深度每1m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工程量及垂直
- 66 -
运输高度均不减1.5m;采用机械挖运的,套相应的机械挖运定额;采用垂直运输机械运输的套01010226子目。
22、定额人工挖淤泥、流砂子目按开挖多深考虑?超深如何计算? 答:人工挖淤泥、流砂定额深度按1.5m考虑,超过1.5米时,按土方垂直运输的相关规定乘以1.3系数计算超深费用。 23、挖掘机挖淤泥,如何套定额计算?
答:淤泥开挖后未立即清运的,按定额P9说明1的第(12)点的规定计算;淤泥开挖后立即清运的,按定额P10说明3的第(6)点的规定,执行机械运土相应子目,并乘以1.3系数计算。
24、槽、坑岩石爆破超挖,在定额允许超挖石方深度范围内增加的垫层工程量,能否计算?
答:经承发包双方办理签证确认后,可计算。 35、定额挖运石喳子目是否按天然实体积考虑的? 答:是。
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26、本章节第88页安拆导向夹具子目如何使用? 答:该子目配套打预制板桩和钢板桩子目使用。 27、打孔灌注桩,成孔(空沉管)部分如何套定额计算?
答:按相应桩子目人工乘以0.77系数,并扣除定额中的混凝土及机动翻斗车含量,其余不变。
28、钻(冲)孔关注混凝土桩采用泵送商品混凝土,是否应执行定额P136第2(1)2条说明,人工乘以0.85系数?若执行,钻孔灌注桩子
- 67 -
目中的人工不全是混凝土浇捣人工,如何执行? 答:该部分子目对应下列项目直接扣减工日。 桩径60cm以内子目(01020087)扣减9.03工日; 桩径80cm以内子目(01020088)扣减7.49工日; 桩径100cm以内子目(01020089)扣减6.03工日; 桩径120cm以内子目(01020090)扣减5.45工日; 桩径150cm以内子目(01020091)扣减5.02工日; 桩径200cm以内子目(01020092)扣减4.43工日。
29、走管式打桩机打桩、长螺旋钻孔灌注桩采用泵送商品混凝土,是否应执行定额P136第2(1)2条说明,人工乘以0.85系数?若执行,钻孔灌注桩子目中的人工不全是混凝土浇捣人工,如何执行? 答:该部分子目对应下列项目直接扣减工日。走管式打桩机:桩长≤10m的扣减1.32工日
桩长≤15m的扣减0.5工日
桩长≤18m的扣减0.25工日
桩长≤18m的扣减0.25工日 长螺旋钻孔灌注桩:扣减0.39工日
30、人工挖孔桩定额子目中是否包括安全要求凸出土面的混凝土护壁?
- 68 -
答:是。
31、人工挖孔桩施工时,如采用钢护筒代替凸出土面的混凝土护壁,可否扣除凸出土面的混凝土护壁,另行计算钢护筒费用? 答:不可以,仍按定额执行。
32、人工挖孔桩运土超过了定额规定的50米运距,超出部分如何计算?
答:超出部分按土方运输相应子目计算。 33、怎么计算地基强夯的遍数?
答:地基强夯的遍数为单点的夯击遍数加满夯击遍数。如:图纸上标注为单点夯击四遍后再满二遍,其夯击遍数应为六遍。 (1) 单点的夯击数指单个夯点一次连续夯击次数。 (2) 夯击遍数指以一定的连续击数,对整个场地的一批点,完成一个夯击过程叫一遍,单点的夯击遍数加满夯的夯击遍数为整个场地的夯击遍数。
单点夯击数定额已综合考虑。
34、桩架超运距移动和横移分别指什么?
答:与初始打桩方向一致的方向叫直移,垂直初始打桩方向为横移。基本运距按定额P53第20条的规定,运距超过基本运距时,超过部分按相应桩架超运距移动子目计算。
35、什么是超前钻?其费用应归入什么项目及如何计算?
答:地基基础桩终孔时,为探明打直径嵌岩桩桩底下3倍直径或5m深度范围内有无空洞,破碎带,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而进行的钻探,
- 69 -
称为超前钻。
在地质复杂情况下,通常要求每一孔都超前钻以探知桩基地质情况、确定桩端位置。
超前钻属于勘察设计的范畴,应由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勘探,该费用不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应归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勘察设计费项目,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计取。
36、静压桩的压桩机械,实际使用的桩机压桩力与定额不同时,可否换算? 答:不得换算。
37、浮桩复打的费用和复打移机的台班能否计算? 答:不得计算,定额已综合考虑。 38、泥岩是否可计算入岩增加费?
答:地质勘探注明微风化或风化的泥岩,可计算入岩增加费,强风化的泥岩不得计算入岩增加费。无地质勘探报告的,由承发包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勘探部门鉴定---泥岩的风化程度。
39、定额锚杆支护的孔径是按多大考虑的?孔径不同时怎么换算? 答:定额综合考虑,不得换算。 A.3 砌筑工程
40、国家清单计价规范的空心砖墙项目未包含空心砌块墙填充混凝土的工作内容,应如何计算这部分费用?
答:清单项目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空心砌块墙填充混凝土应与空心砌块墙合并作为一个综合实体考虑。投标人应按设计图纸把填充
- 70 -
混凝土的费用综合考虑到空心砌块墙清单项目的报价中。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41、实际采用的混凝土粗骨料粒径与定额子目中配合比的粒径不同时,可否换算?
答:可以按定额中相应粒径的配合比换算,但不能按实际施工配合比换算。
42、构造柱的高度从地圈梁的底面还是顶面算起? 答:从圈梁顶面算起。
43、如图所示,窗台板与楼板之间的反梁如何套定额? 答:(1)与楼板一起浇捣的套圈梁子目计算。
44、后浇带混凝土子目中是否已包括凿除和清理溢出混凝土的工料? 答:已包括。
45、游泳池是按贮水池套用定额,还是按基础和墙分别套用定额? 答:按贮水池相应定额套用。 46、滚轧直螺纹连接如何套定额计算? 答:按套筒锥形螺栓钢筋接头计算。
47、施工图注明钢筋直径为6mm,市场上无此规格的钢筋,采用直径为6.5mm的钢筋代替,按哪种规格计算?
答:由设计方出具变更通知,按变更通知的钢筋直径计算。 48、混凝土圆桩(柱)螺旋箍筋如何计算其净长? 混凝土圆桩(柱)螺旋箍筋净长计算公式: 螺旋箍筋净长=1/H*
- 71 -
说明:
(1) h为螺旋箍筋的螺距,b为混凝土保护层厚度,D为混凝土圆桩(柱)直径,∏为圆周率。 (2) 式中取定的计量单位为m。
(3) 此式为每米钢筋的螺旋箍筋净长计算公式。 A.6 金属结构工程
49、金属结构工程的除锈如采用喷砂、抛丸以及化学除锈等除锈方式,如何套用定额?
答:套用安装定额相应子目。 50、格构柱套用哪个定额子目? 答:套用空腹钢柱子目。 A.9 脚手架工程
51、高度超过1.2m的凹阳台的两侧墙及正面墙、凸阳台的正面墙以及双阳台的隔墙应计算外墙脚手架还是里脚手架? 答:应计算里脚手架。
52、两坡屋面如何计算外墙脚手架和套定额?
答:正、背面墙按檐口高度计算工程量和套定额子目;两端山墙按平均高度计算工程量和套定额子目。 53、地下室的外墙外脚手架如何计算?
答:(1)若建筑物外墙脚手架从地下室室外开始搭设的,地下室的外墙外脚手架可并入建筑物外墙脚手架计算,高度从搭设处算起。 (2)仅用于地下室防水等短期施工的外脚手架,按外装饰脚手架计
- 72 -
算。
(3)实际不搭设外脚手架的地下室,不得计算其外墙脚手架。 54、地下连续墙衬墙施工需搭设脚手架,如何套定额计算? 答:套装饰脚手架计算。
55、无脚手架利用的屋面混凝土构架浇捣,按混凝土运输道计算还是满堂脚手架计算?
答:按以下规定计算满堂脚手架:
(1) 参照定额P368第2(9)条计算满堂脚手架,重叠部分不得重复计算。
(2) 如构架外边线平外墙者,满堂脚手架算至外墙内边线。 56、外边线平外墙的屋顶混凝土构架,外脚手架搭设至构架顶,问该外脚手架的高度及工程量可否算至构架顶? 答:可以。
57、地下室车库钢筋混凝土垫层可否计算运输道?
答:可按楼板运输道计算,采用非泵送混凝土定额乘0.5系数,采用泵送混凝土定额乘0.25系数。
58、坡屋面板混凝土运输道可否按实际浇捣的面积计算?
答:不可以,应按坡屋面板水平投影面积扣除其挑出外墙部分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9、入户花园(或花园阳台)混凝土运输道面积如何计算? 答:按本解答的入户花园(或花园阳台)建筑面积相关规定计算。
- 73 -
A.10 垂直运输工程
建筑物高度在20m以内,垂直运输机械使用卷扬机,如采用泵送混凝土,相应垂直运输子目是否乘以降低系数? 答:定额子目中的垂直运输机械乘以系数0.9.
61、问:某高层建筑的立面示意图,标注S1的是地下室,h=4.2m,建筑面积为S1,标注S2的是裙楼,h2=16m,建筑面积为S2,标注S3的是主楼,h3=48m,建筑面积为S3,标注S4的是天面梯间(或设备层),h4=7m,建筑面积为S4.它的垂直运输如何计算? 答: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应该分开算,
(1) 地下部分:h1=4.2>3.6m,套高度20m以内子目(01100014),工程量为S1;
(2) 地上部分:裙楼高度h2=16m,套高度20m以内子目(01100014),工程量为S2;
(3) 主楼高度h3=48m,套高度50m以内子目(01100017),工程量为S3;
(4) 天面梯间(或设备层)视S4单层投影面积分两种情况: ①当S4单层投影面积小于主体顶层投影面积的30%时,天面梯间(或设备层)不得算高度,S4合并到S3工程量内套高度50m以内子目(01100017),;
②当S4单层投影面积大于主体顶层投影面积的30%时,天面梯间(或设备层)可以计算高度,按h3+h4=48+7=55m,套高度60m以内子目(01100018),工程量为S4。
- 74 -
62、围墙、挡土墙高度超过3.6m,采用人工垂直运输的,如何计算垂直运输费用?
答: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的15%计算,即套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1.15系数。 A.11 模板工程
63、支模高度超过3.6m时,支撑超高子目工程量是按超过3.6m部分的模板面积,还是按整个构件的模板面积计算? 答:按整个构件的模板面积计算。
64、基础梁下面有混凝土垫层,计算时,该基础混凝土浇捣及模板应套什么定额子目?
答:混凝土浇捣套基础梁子目,模板应套圈梁子目(因为基础梁下面已有混凝土垫层,施工时不用支底模及底支撑),混凝土垫层套相应垫层子目。
65、后浇带模板子目中支撑系统的周转时间较长,定额是否考虑了周转材料周转时间较长的损耗? 答: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
66、后浇带支模时为了防止混凝土溢出,使用钢丝网等阻隔,安拆钢丝网等的工、料可否另计?
答:不得另计,已含在后浇带模板子目中。
67、现浇混凝土阳台、雨篷与屋面板或楼板相连时,其模板按有梁板计算还是按悬挑板计算? 答:按悬挑板计算。
- 75 -
68、倒锥壳水塔水箱提升(01110180~01110185)属于措施项目还是属于实体项目? 答:属于实体项目。 A.12 混凝土运输及泵送工程
69、使用商品泵送混凝土时,如何计算其运输及泵送费? 答:分以下三种情况:
(1)泵送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或半成品合同价)为出厂(不含运输及泵送费)的,应套混凝土运输及泵送相应定额子目计算其运输及泵送费。
(2)泵送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或半成品合同价)为到工地价(含运费但不含泵送费)的,只能套用混凝土泵送子目计算。
(3)泵送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或半成品合同价)为泵送到构建部位价(即含运输及泵送费),不得再套定额计算混凝土运输及泵送费。 70.基础及地下室的混凝土泵送费套用什么子目?
答: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地下室底板底面的垂直距离,套用定额相应高度的混凝土泵送费子目。 A.13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71.烟囱、水塔、贮仓等构筑物的超高增加费如何计算? 答:构筑物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不再另计。 72.混凝土拌制子目可否计算建筑超高增加费? 答:不可以。
- 76 -
73.\"A.12混凝土运输及泵送工程\"可否计算建筑超高增加费? 答:不可以。
74.建筑物底层整层高度不足2.2m的架空层、设备管道层、杂物房等,计算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的层数时,能否加上这一层的层数? 答:可以。
二、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问题解答 B.1楼地面工程
75.铸铁花件围墙栏杆定额是按安装在砖柱(或混凝土桩)考虑的,如实际采用铸铁立柱,如何让套定额计算?其工程量又如何如计算? 答:采用铸铁立柱的铸铁花件围墙栏杆,套用围墙铸铁花件栏杆子目计算,其中铸铁花件与铸铁立柱的用量可按实调整,其余不变。其工程量按包括铸铁立柱在内的铸铁花件围墙图示尺寸延长米计算。 B.2墙、柱地面工程
76.附墙柱、与墙相连的柱、底部与墙相连的梁等,其柱、梁面的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块料镶贴以及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是否分别按柱、墙面和梁面子目执行?
答:附墙柱、与墙相连的柱不论与墙相连的柱不论与墙相平、凸出或凹入,均按墙面子目执行。底部与墙相连的梁,不论是否凸出墙面,其侧面按墙面子执行,凸出墙面的梁底面,按天棚子目执行。 77.问:雨篷的底面与顶面抹灰的如何套定额计算?
答:雨篷的底面和顶面抹灰并入相应天棚面积计算。雨篷外边线按相应装饰线条或零星项目执行。
- 77 -
78.砖胎模的抹灰如何套定额? 答:套02020039井壁池壁抹灰计算。
79.骨架上干挂石板的不锈钢挂件用量及胶水用量与定额不同时能否调整?
答:不锈钢挂件用量可以按设计调整,胶水用量不得调整。 80.点式全玻璃幕墙子目中的挂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否按实调整? 答:可以。 B.3天棚工程
81.用角钢做吊顶龙骨,是否可以套用轻钢龙骨子目换算? 答:不可以,应另做补充定额。 B.4门窗工程
82.单独木门窗框、单独木门窗扇运输怎么套定额?
答:套用相应木门窗运输子目,但工程量应按以下规定计算。 (1) 单独门框按洞口面积计算; (2) 单独窗框按洞口面积计算; (3) 单独门扇按洞口面积乘以0.8系数; (4) 单独窗扇按洞口面积乘以0.86系数。
- 78 -
三、2005《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
版参考价》问题解答
83.定额按体积比配制的抹灰砂浆采用32.5Mpa的水泥,若因市场无32.5Mpa的水泥供应,实际施工使用42.5Mpa的水泥,如何换算? 答:若因市场无32.5Mpa的水泥供应,实际施工使用42.5Mpa的水泥,且该配合比的体积不变,可经承发包双方办理签证后,把子定额目中的32.5Mpa的水泥换成42.5Mpa的水泥,水泥用量不变,但单价按42.5Mpa的水泥计算。
84.定额中的防水混凝土配合比是按哪个防水等级考虑的?设计等级不同时,如何换算?
答:定额中的防水混凝土配合比的防水等级是按S10以内综合考虑的,设计防水等级在S10以内的防水等级配合比,不得换算;防水等级在S10以上的防水混凝土,由发承包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做补充配合比。
85.防水混凝土配合比中的膨胀剂和高效减水剂(粉)的含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能否换算? 答:不能换算。
86.定额防水混凝土配合比中的高效减水剂是粉剂(纯度为100%),若实际施工中高效减水剂采用水剂,应如何计算?
答:配合比中的高效减水剂(粉)消耗量不变,但可按减水剂(水)的含固量及价格换算成纯减水剂(粉)的价格后计算。
87.现场普通防水混凝土配合比中,为什么有些没有添加外加剂(如
- 79 -
P060001等)?
答:因为该部分防水混凝土配合比不需要添加外加剂已经达到规范防水要求。
88.现行定额相关子目中未包括塔吊基础的拆除费用。需拆除塔吊基础的,可否计算有关费用? 答:可办理签证计算有关费用。
89.塔吊、施工电梯与建筑物连接的费用,能否另计? 答:不得另计,此费用已在塔吊、施工电梯台班费中考虑。 90.在同一建设项目中,可自行的大型机械在不同单位工程之间转移工地,不需采用平板拖车等运输的,能否按单位工程计算其场外运输费? 答:不能。
- 80 -
四、2005《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
版参考价》问题解答
91.安装施工增加费和文明施工增加费的取值范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法》中的规定与桂建质[2006]22号文件的规定为准,综合以上两个文件的规定,应按以下规定取值:
(1)安全施工增加费和文明施工中增加费按规定的费率计算; (2)环境保护费和临时设施费按以下规定取值: ①. 编制标底(或控制价)时,取区间的最高值; ②.投标报价时,按以下规定: a. 建筑(装修)工程
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小于1平方米的工程取高值,1万-3万(含1万、3万)平方米的工程取中值,大于3万平方米的工程取值不得低于最低值。
b. 其余工程
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取值,但不得低于最低值。 92.室外铺装套用的什么定额子目,其费率套什么工程? 答:室外铺装套园林定额子目,费率按装饰装修工程套用。 93.工地周围的砖围墙可否套定额计算?
答:(1)工地临时砖围墙已含在文明施工费用,不另计算; (2)永久性砖围墙另套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94.本定额第5页第(4)条提到临时设施包括在规定范围内的道路、水、电、管线,请问\"规定范围\"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 81 -
答\"规定范围\"是指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施工场地范围;若合同约定,临时设施应包括建筑物沿边向外500m以内临时道路、水、电管线。
95.《广西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中的雨季施工增加费是否包含抽水机抽雨机的台班费? 答:未包含。
(1) 直接落到基坑内的雨水,需采用水泵排水时,若施工合同无约定的,可办理签证另行计算抽水费用。
(2) 若承包商未采取防御措施,造成基坑外的雨水灌入基坑内,改排水费用不得计算。
96.《广西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中是否包含噪声排排污费?
答:噪声排污费已含在工程排污费中。
97.施工单位按桂建质2006[22]号文的规定作了地面硬化工作,费用定额是包含相关费用?
答:该费用已在文明施工增加费和环境保护费中考虑。 98.开放城市补贴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哪部分列项?
答:在其他项目费下的投标人部分列项计算。(取消《解答一》第82条
99.按定额分析的机械台班工日、建筑工程安装工日、建筑工程制作工日及装饰安装工日、装饰制作工日是否按桂建标字[2008]5号文调整单价?
- 82 -
答:可以。按对应原工日单价: 22元/工日的调整为30元/工日; 26元/工日的调整为36元/工日; 30元/工日的调整为41元/工日。
100.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由几个不同专业的定额子目组价时,相应的定额子目如何计费? 答:应按相应的专业分别计费。
101.停工窝工损失费和机械台班停置费在何情况下方可计取?其费用如何计算?
答:连续7天以内的停工窝工损失费何机械台班停滞费能否计算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第5页第10、11条规定界定;连续7天以上的停工窝工损失费何机械台班停滞费能否计算应按施工合同有关约定。如合同没有约定的,由承发包双方分清责任协商解决。
(1) 停工窝工损失费用的计算:
①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第17页第12条的规定计算;
② 窝工如按小时签证的,累计8小时为一个工日; ③ 窝工签证每人每天不得超过一个工日。 (3) 机械台班停滞费用的计算:
①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第17页第11条的规定计算;
- 83 -
② 停滞台班如按小时签证的,累计8小时为一个台班; ③ 台班停滞签证每台机械每天不得超过一个台班;
④ 停工一年的,停滞台班签证每台机械不得超过工作台班数; ⑤ 机械台班停滞费不得超过机械原值。 105.签证工日应套什么费率取费?
答:合同约定工程项目以内的签证工日,应按该工程的费率计算;合同约定工程项目以外的签证工日,应按点工借工有关规定计算费用。
五、名词解释
1.层高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自然层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3.架空层
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层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4.走廊
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5.挑廊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6.檐廊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 84 -
7.回廊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8.门斗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9.建筑物通道
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 10.架空走廊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11.勒脚
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底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12.围护结构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13.围护性幕墙
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14.装饰性幕墙
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幕墙。 15.落地橱窗
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16.阳台
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17.眺望间
- 85 -
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18.雨篷
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蓬。 19.地下室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0.半地下室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21.变形缝
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2.永久性顶盖
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3.飘窗
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4.骑楼
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25.过街楼
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26.淤泥
是一种稀软状,不易成形的灰黑色、有臭味、含有半腐朽的植物一体
- 86 -
(占60%以上),置于水中有动植物残体渣滓浮于水面,并常有气泡由水中冒出的泥土。 27.流砂
在坑内抽水时,坑底的土会成流动状态,随地下水涌出,这种土无承载力,边挖边冒,无法挖深,强挖会掏空邻近地基。 28.打试验桩
打试验桩是为了解桩的贯入深度,持力层的强度,装的承载力和施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反常情况,此外打试验桩的目的还为了做桩的静荷载试验,试验桩只是检验作用,其功能不同于实际工作桩的功能。 29.送桩
答:利用打桩机械和送桩器将预制桩打(或送)至地下设计要求的为止,这一过程为送桩 30.复打桩
答:\"复打桩\"发生在灌注混凝土桩(打孔),为增加灌注单桩的承载力,采用扩大灌注单桩截面的方法,在第一次灌注混凝土桩的砼初凝前,再在同一桩点上打第二次灌注混凝土桩,第二次(或第三次等)灌注桩称\"复打桩\"。 31.地基强夯
地基强夯是起重机械(起重机或起重机配三角架、龙门架)将大吨位(一般8-30t)夯锤起吊到6-30m高度后,自由落下,给地基土以强大的冲击能量给夯击,使土中出现冲击波和很大的冲击应力,,迫使上层孔隙的压缩,土体局部液化,在夯击点周围产生裂隙,形成量好的
- 87 -
排水通道,孔隙中的水和气体逸出,使土料重新排列,经时效压密达到固结,从而提高一定范围内地基承载力,降低其压缩性、消除其失陷性的一种有效的地基加固方法。 32.单位夯击能(定额称为夯击能量)
锤重M(t)与落距h(m)的乘积称为夯击能E(=M×h)。地基强夯的单位夯击能(指单位面积上所施加的总夯击能),应根据地基土类别、结构类型、荷载大小和要求处理的深度等综合考虑并通过现场试夯确定。
33.地基强夯的遍数
地基强夯的遍数为同一场地内单点的夯击遍数加满夯的夯击遍数。其中:
(1) 单点的夯击击数:单个夯点一次连续夯击次数。 单点的夯击遍数:以单点的夯击击数对整个场地的一批点,完成一个夯击过程叫一遍。
例如:按施工方案确定一批夯点及顺序,逐个夯点完成规定的夯击次数,即完成了一遍单点夯击。
(2) 满夯:单点夯击完成后,再以低能量满夯一遍(满夯通常采用轻锤或低落锤多次夯击,锤印搭接不小于1/4夯锤的直径),将场地表层松土夯实。 34.实腹柱
通过实心腹板联结翼缘分所组成的钢柱。
- 88 -
35.空腹柱
答:通过空心腹板联结翼缘所组成的钢柱。 36.格构柱
答:由型钢作为柱的分肢,通过綴条或綴板连成整体的钢柱。
- 89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