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贵阳市统计局
2011年5月17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1]。在贵阳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市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为4324561人,同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718449人[3]相比,十年共增加606112人,增长16.3%,年平均递增1.52%。
二、人口自然变动
根据普查登记结果,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全市常住人口中的出生人口为47835人、出生率为11.11%。,死亡人口为19295人、死亡率为4.48%。,自然增长人口为28540人、自然增长率为6.63%。。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出生率下降了3.76个千分点、死亡率下降1.59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2.17个千分点。
三、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359278户,家庭户人口为398669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3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3.24人减少0.31人。
四、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26730人,占51.49%;女性人口为2097831人,占48.5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110.84下降为106.14。
五、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742747人,占17.17%;15-64岁人口为3239483人,占74.91 %;65岁及以上人口为342331人,占7.92%。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77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8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4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603040人,占83.32%;各少数民族人口为721521人,占16.68%。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少数民族人口比重上升了1.25个百分点。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60054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98094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30248人;具有
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6172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7357人上升为15263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3380人上升为13830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8598人上升为33073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4336人下降为26863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67667人,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86356人,文盲率[5]由6.83%下降为3.88%,下降2.95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6]为2946323人,占68.1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378238人,占31.87%。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71611人,乡村人口减少6549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6.96个百分点。
九、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1]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2]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具体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据市公安局提供,2010年末全市户籍人口数为3731555人。)
[3]公报中2000年数据均为第五次人口普查机器汇总数据。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7]比重为各区(市、县)的人口占全市合计的比重。
[8]计算人口密度使用的土地面积来源于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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