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前讨论制度
1、术前讨论的范围
(1)中等以上的手术(各科室确定,医务科备案)。 (2)新开展的手术。
(3)有严重合并症的手术,如较严重的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脑梗死等。
(4)截肢手术、脏器(肾、脾等)、附件切除手术或其他可能造成严重功能障碍的手术。
(5)科室确定的其他有必要讨论的手术。 (6)有教学、科研意义的手术。 2、术前讨论的内容:
(1)患者术前评估的重点范围。 (2)手术风险评估。 (3)术前准备。
(4)临床诊断、手术指征、有无禁忌症、手术时机、手术不利因素、手术方案及替代方案、术中及术后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
(5)明确是否需要分次完成手术。
(6)术后处理及术后护理应注意的事项及护理要求。 3、术前讨论的要求
(1)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主持,记录者要记录每位参加者的姓名、专业技术职称、发言内容及讨论日期,记录者要签名,最后主持人审阅后签名以示负责。
(2)术前讨论可请病理科、麻醉科等相关科室人员及科室护士长、有关护理人员参加,特殊情况医务科派人员参加。
(3)术前讨论要全面、具体,应在下达手术通知书前72小时内完成。 (4)重点讨论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及应对措施、术中可能临时改变的手术方案等。
(5)术前讨论记录的格式按《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的要求书写。
(6)新开展的手术报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实施。
(7)术前讨论结束后,由手术医师与患者家属进行术前谈话,时间不少于15分钟并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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