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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控工作九项管理规定精编版

2021-02-28 来源:爱问旅游网


井控工作九项管理规定

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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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控工作九项管理制度一、井控分级责任制度

1、井控工作是钻井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油气田主管钻井工作的局领导是井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各油气田应成立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钻井的油气田领导担任,成员由油田有关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贯彻执行井控规定,负责制定、修订井控工作实施细则和整个井控工作。

3、各钻井公司、钻井队应成立相应的井控领导小组,并负责本单位的井控工作。

4、各级负责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有职、有权、有责。

5、油气田每半年组织一次井控工作大检查,督促井控岗位责任制的执行。钻井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井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杜绝井喷事故的发生。

6、集团公司每年组织一次井控工作大检查。

二、井控操作证制度

凡直接指挥钻井队现场生产的领导干部、技术人员、井控监督、井控车间现场服务人员、钻井队干部、正副司钻、安全员和大班司钻都应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井控操作证。没有取得井控操作证的领导干部和技术员无权指挥生产,工人不得上岗操作。凡未取得井控操作证而在井控操作中造成事故者要加重处罚。

三、井控装备的安装、检修、试压、现场服务制度

1、油气田井控车间,负责井控装备安装、维修、试压、巡检服务以及提供装备、工具配套计划。

2、井控车间应建立分级责任制、保养维修责任制、巡检回访制、定期回收检验制、资料管理制度、质量负责制、奖罚制度、培训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以不断提高管理、维修、服务水平。

3、钻井队应定岗定人定时对井控装备、工具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并认真填写保养检查记录。

4、井控监督及井控车间在监督、巡检中应及时发现和处理井控装备存在的问题,确保井控装备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油气田应有专人负责井控装备、工具、材料的配套储备,并随时处理井控装备管理中的问题。

6、井控车间每月的井控装备使用动态、巡检报告等应及时上报油田主管部门。

四、钻开油气层的申报、审批制度

1、进入油气层前在油田规定的时间内,钻井队应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提出钻开油气层申请交公司主管部门。在完成验收和审批工作后,才能钻开油气层。

2、公司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检查验收小组,按局规定的检查验收标准严格认真检查。检查合格后,各单位负责人在检查验收书上签字,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方可钻开油气层。检查不合格,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不经检查验收就钻开油气层的钻井队,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防喷演习制度

1、钻井队应按钻进时、起下钻杆时、起下钻铤时、空井时发生溢流的四种工况分岗位、按程序 定期进行防喷演习。

2、钻开油气层前,必须进行防喷演习,演习不合格不得打开油气层。 3、作业班每月不少于一次不同工况下的防喷演习,并做好防喷演习记录。 演习记录包括:班组、时间、工况、讲评、组织演习人等。

六、坐岗制度

1、进入目的层前按油气田规定时间开始坐岗。 2、凡坐岗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技术培训。

3、坐岗记录包括时间、工况、井深、起下立柱数、钻井液灌入量、钻井液增减量、原因分析、记录人、值班干部验收签字等。

4、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司钻。

七、钻井队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

1、进入油气层前及以后钻井队干部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干部应挂牌或有明显标志。

2、值班干部应检查监督井控岗位执行、落实制度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试压、演习、溢流、井喷、井下复杂等特殊情况,必须在场组织、指挥司钻尽快处理。

八、井喷事故逐级汇报制度

1、一旦井喷或井喷失控应有专人收集资料,资料要准确。

2、发生井喷立即报告公司,2小时内上报到油气田主管领导,井喷失控24小时内上报到集团公司。

3、发生井喷后,随时保持各级通信联络畅通无阻,并有专人值班。 4、对汇报不及时或隐瞒井喷事故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九、井控例会制度

1、钻井队每周召开一次以井控安全为主的安全会议。进入目的层前及以后每日交接班,值班干部、司钻必须布置井控工作任务,检查讲评本班井控工作。

2、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井控例会,检查、总结、布置井控工作。 3、油气田每半年召开一次井控例会,总结、协调、布置井控工作。 4、集团公司每年召开一次井控工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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