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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推荐评审办法[1]

2020-01-09 来源:爱问旅游网


河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推荐与评审工作暂行办法

(修订)

为了使我校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与评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我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与评审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推荐与评审工作原则

1、在推荐、评审工作中,贯彻“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严格程序,坚持标准,强调水平评价,注重贡献。

2、在岗位设置和指标分配上,坚持按需设岗、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除对教学、科研等主系列设置正高级岗位外,其他系列正高级岗位的设置从严控制。指标分配坚持向教师系列和重点学科倾斜,向关键岗位倾斜。附属医院岗位设置及指标分配要按学校的规定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实施。

3、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采取两级推荐办法。各学院和有关单位负责基层考核推荐工作,对外推荐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

二、组织领导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与评审工

作。

三、推荐与评审组织的组建

1、基层考核推荐小组的组建。根据申报人员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组建若干基层考核推荐小组,负责基层推荐工作。各学院的考核推荐小组一般由本单位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其他考核推荐小组一般由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基层考核推荐小组的人数一般为5至9人。基层考核推荐小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具体的联系工作。

(1)各学院成立考核推荐小组,负责本单位相关学科申报人员的推荐工作;

(2)学生处和政治与社会学院联合成立德育学科考核推荐小组,负责德育学科申报人员的推荐工作;

(3)图书馆成立图书资料系列考核推荐小组,负责图书资料系列申报人员的推荐工作;

(4)附属小学和幼儿园联合成立小教系列考核推荐小组,负责小教系列申报人员的推荐工作;

(5)校医院成立卫生系列考核推荐小组,负责本单位卫生系列申报人员的推荐工作;

(6)人事处牵头成立辅助系列考核推荐小组,负责全校经济、会计、审计、新闻、出版、高教管理、工程等系列申报人员的推荐工作;

(7)第一附属医院成立考核推荐小组,负责本单位有关系列申报人员的推荐工作。第一附属医院提出申报、推荐工作具体方案,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2、组建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委员会,负责我校各级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工作。校推荐委员会一般由校有关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和教师代表组成,其成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组建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我校具有副教授评审权学科的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相关学科具有教授职务的人员组成。评委会下设若干学科评议组,学科评议组成员由本学科具有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每个学科评议组的人数为3至5人。

4、组建校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我校讲师和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该评委会成员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原则,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和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成员分别由河南省人事厅和河南省教育厅确定和批准。

基层单位考核推荐小组和学科评议组的组成人员由各有关单位提名,报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根据有关规定,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应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人员不得担任推荐考核组织成员及相应的评委会委员或学科评议组成员。

四、推荐与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1、申报人从网上进入“河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系统”(以下简称“推荐系

统”),按照系统要求,将本人的工作业绩等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检查无误后提交给系统。

2、申报人将《推荐表》一份及全部业绩材料原件(有关证书、论文论著、成果材料等)交基层考核推荐小组,到各基层考核推荐小组报名,缴纳评审费。 3、基层考核推荐小组将报名情况汇总上报人事处,并将评审费交到计划财务处。 (二)基层推荐

1、基层考核推荐小组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评审材料是否齐全、属实,必备条件是否具备。对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得进行推荐。

基层考核推荐小组按照初审结果,进入“推荐系统”修改《推荐表》的内容,并将通过初审人员提交给系统。

2、基层考核推荐小组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公开展示,并通知本单位或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阅览。展示时间不少于2天。

3、申报人进行公开述职,由本单位或相关单位与申报人同职级及其以上职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听取个人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民主测评结果作为确定推荐人的重要依据。

4、各基层考核推荐小组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政治、业务情况进行考核,提出任期考核意见。

5、基层考核推荐小组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进行答辩。基层考核推荐小组

根据申报人的专业,事先拟出有针对性的题目,每人5题。答辩时由答辩人随机抽取3题进行答辩。答辩完毕由考核推荐小组进行综合评议,给出答辩意见,填写有关答辩表格。

6、根据民主评议和测评情况、考核意见及答辩情况,对照评审条件,基层考核推荐小组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业绩和能力等进行评议,按照预分推荐名额,提出推荐上报人员名单,明确推荐类型(正常晋升、破格晋升、单列岗位等),并予以公示。

7、基层考核推荐小组从“推荐系统”将推荐结果提交上报,并同时将全部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对破格晋升人员,个人需写出业务自传,基层考核推荐小组需提交对申报人的业绩评价专题报告和2名以上同行高级专家的推荐意见。对申报教授人员,基层考核推荐小组将本人指定的2篇代表性论文复印件及评审费交人事处。

(三)学校推荐

1、校教务、科技、人事及相关部门审核各基层推荐小组推荐上报人员的申报材料。

2、将申报教授职务人员的代表性论文送有关高校,由2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进行鉴定,写出明确的推荐意见。

3、推荐上报人员的评审材料展示,展示时间2至3天。

4、学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委员会根据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现状和设岗情况,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同时考虑各单位推荐人员的申报条件、专家推荐意见及职能部门审核材料情况,按照省核定的空岗数(指标)进行评议和推荐,确定上报河南省人事厅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推荐名单。

5、通过学校推荐人员,按照省里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整理申报材料。学校有关部门审查

个人所填表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

学校推荐通过的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单报河南省人事厅进行参评资格审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单报河南省教育厅进行参评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评审材料报相关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五)评审

对我校具有评审权的学科,其副教授和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由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申报讲师和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由校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程序是:

1、对申报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需通过学科组进行评议。首先由各学科评议组审阅评审材料,确定1人主审,1 人辅审。学科评议组2名专家就送审论文的学术水平写出专家鉴定意见。最后,学科评议组对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能力和业绩进行综合评议,写出书面评议意见。

2、报省教育厅、省人事厅批准,召开校教师高级职务和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根据学校推荐意见、学科组评议意见及评审条件等,由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评审结果。

我校不具备评审权的学科和系列以及申报正高级职务、破格和单列岗位人员,由河南省相关的评审委员会评审。

(六)评审结果报上级审批

校评审会议结束后,由人事部门将评审结果报上级批准,其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结果报河南省人事厅批准;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结果报河南省教育厅批准。

五、其他

1、本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文件(河科大人【2003】30号、河科大人【2007】24号)废止。文中未尽事宜或上级有新的规定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2、本文的解释权归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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