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困惑与对策
[摘要] 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这一时期的人被犯罪心理学家称作为“危险
年龄”段。这时期的人由于生理、心理原因,认知能力较差,人格不健全等主观因素与社会环境不良等客观原因的综合作用,造成了近几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的严峻形势,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一种不可回避的社会现实和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涉及面越来越广,而且手段表现有向成人化、智能化、集团化、残忍化,暴力倾向发展趋势,较之过去隐蔽、狡猾,反侦察、逃避打击的能力明显增强,给未成年人本身以及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结合犯罪心理学、社会学的有关知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进行分析。
[关键词] 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原因;对策
未成年人是指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近年来,我国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犯罪给以足够的宽容,从情感上和法律上对未成年人实施保护。但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现象仍十分突出,并有日趋严重之态势,未成年人由于受年龄、智力、社会经验等方面的影响,其犯罪特点与成年人犯罪有着许多不同之处: 1.经历短、涉世浅、作案动机和目的单纯。在大量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作案动机和目的十分单纯。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就是为了实施报复,抢劫、盗窃财物就是为了非法占有,案情较为简单。
2.作案偶发因素多。未成年人因心理发育尚不成熟,辨别是非能力较差,容易冲动,往往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悲剧。
3.犯罪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由于未成年人受自身因素的制约,幼稚单纯,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时,罪过心理不明显,他们往往抱着侥幸心理,因而主观恶性较小。
4.年龄小,依附性强,共同犯罪多。大量案例说明,未成年人犯罪大多为共同犯罪,有的是成年人带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有的是未成年人团伙犯罪,这与未成年人年龄小,依附性强有着重要关系。
5.盲目性大,不计后果。未成年人因受生理、心理因素制约,他们实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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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不去想或想不到自己行为的后果,因而多数未成年人犯罪之后往往产生悔恨心理。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从未成年犯罪的形式,方式的角度将它的特点总结为以下几点:纠合性、突发性、盲目性、野蛮性、报复性、模仿性、恶作剧性、腐蚀性、反复性、可塑性等等。根据犯罪特点分析未成年人犯罪成因有:
一、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少年时期,是人一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的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剧变。从人的生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身体各个器官的成长速度急剧上升,身高、体重、胸围增加;性激素开始分泌,生理发展迅速走向成熟。从人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求欲增强,好奇心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性意识萌发,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所有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其认知结构、情感结构、理智等方面均未达到成熟指标,心理发展滞后,不能与生理发展完全同步。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二、未成年人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对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未成年人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性欲、征服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主要表现为“五观”不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极端利已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玩乐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儿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浪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未成年人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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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少年儿童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少年儿童最早接触的“小社会”。家庭在少年儿童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影响了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由此可见,家庭对子女的影响和作用是巨大的。调查与研究表明,少年儿童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得到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自身性格与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如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不良家庭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亲情过剩
亲情过剩,俗称溺爱。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独特的家庭生活环境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家庭祖辈、父辈捣乱百般呵护、宠爱,被过渡的亲情所包围,在家庭中严然一个“小皇帝”,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的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如强烈的“自我中心”意识,自私、任性、虚荣、懒惰、奢侈、无礼、粗野、放纵、贪婪、好逸恶劳,他们对社会、家庭缺乏责任感,无奉献意识,对他人(除铁哥们儿以外)缺乏爱心和同情心,凡事总是首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疏于管教
一些家长对子女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自觉与不自觉地放弃了对子女的管理义务。一些家长对子女身上的缺点错误,或者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或者蜻蜓点水,关心帮助不够,或者一打、一骂了事。一些家长只顾忙于与朋友吃喝应酬,跳舞、“搓麻将”、看录像等个人娱乐上,不愿多花费精力和时间去管教孩子,可谓养而不教,一些家长忙于经商做生意,无暇顾及子女,更有甚者,为了尽快“发家致富”,有的家庭竟迫使子女弃学经商,不惜以子女成为新文盲或半文盲为代价。生活在疏于管教家庭中的子女因得不到父母及时而悉心的管教,生成不良品德,直至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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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庭暴力
对生活在暴力家庭之中的未成年人来说,因耳濡目染,或亲身体验过暴力侵害,心理受损明显。发生在父母之间的暴力冲突,使家庭弥漫着紧张、甚至恐惧的气氛,给子女心中留下阴影。发生在父母与子女间的暴力现象(即父母打骂子女),易使子女养成仇恨、冷酷、撒谎、逆反等不良性格。家庭暴力现象往往还导致一些常遭暴力侵害的少年离家出走,到社会上去寻找温暖与“爱心”,因而难免被坏人所引诱利用;或导致一些少年直接向社会“施暴”,向弱者“施暴”。 (四)单亲家庭
近几年来,家庭离婚解体现象越来越严重,单亲家庭日益增多,这对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极为不利。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单亲家庭中的父或母缺少了过去对子女的关心、体贴、爱护、管理、教育。有的家长甚至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粗暴地打骂子女,或虐待子女。这一切都给子女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一些子女因此变得孤僻、抑郁、自卑、冷漠,或烦躁不安、任性、仇恨父母,他们对学习、生活、家庭失去了信心。这种心理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在违法犯罪少年中,生活在离异的单亲家庭之中的占有很大比例。如某市工读学校学生中,离异的单亲家庭占68%。 (五)不轨家庭
不轨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有不道德或违法犯罪行为的家庭。生活在不轨家庭中的未成年人,易接受暗示,模仿成人的不良举止,久而久之,逐渐同化、堕落,最终滑入违法犯罪的泥坑。 四、学校管理方面的缺陷
学校是为祖国的未来培养合格建设者的一个重要场所,未成年人的大部分时光都是在学校的学习生活中度过的。学校的教育教诲,对于未成年人科学文化知识的积累、品德的养成与人格的塑造上有着重大的影响和作用。但是,从近些年的现实状况看,确有一些学校在管理教育方面存在着缺陷与不足,致使学校应有的功能未能得到最佳发挥,使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受到一定影响。学校管理方面的缺陷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对“差生”关爱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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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应试教育本身存在的弊端,使一些学校的管理者和任课教师不重视对学生的全面培养,他们片面追求升学率,突出智育,把全部精力放在抓学生的文化知识学习以及对学习成绩好的“尖子生”的重点培养上,平时大搞题海战术,各种名目考试不断,搞得学习筋疲力尽。这从客观上加重了学生的学习负担,这也使一些学习基础较差的学习产生了严重的畏难、厌学情绪,他们感到忧虑苦恼、烦躁不安,对读书越来越不感兴趣,学校对他们失去了吸引力,为寻求一种精神上的轻松解脱,一些差生开始逃学,并把兴趣、注意力转移到其他方面。此时,如果我们学校的管理者与教师对学生多功能一份关心、多一份耐心,认真分析学生逃学的原因,及时给予思想教育,并辅之以文化补习,对“症”下药,大部分“差生”是能够转变过来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有相当一部分教育者对差生爱护不够,缺乏关心与耐心,放弃了对他们应承担的教育管理的责任与义务。他们或者采取歧视、冷漠的态度,对差生视而不见,听之任之,放任不管;或者只是向家长“告状”了事;有的教师则态度粗暴,采取训斥、辱骂、体罚、讽刺挖苦的做法。这一切往往使学生对学校与教师产生强烈的抵触情绪与逆反心理,原有的对学校与教师的依赖、依附心理逐渐减弱,甚至荡然无存。于是,一些差生索性破罐破摔,无所顾忌,在校园内或社会上滋事生非,抽烟、喝酒、谈“恋爱”,违法乱纪,甚至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活动;一些差生则干脆中途退学,过早地涌入社会,混迹于不良小群体,在与有劣迹人员的交往之中,受到同化,走上邪路。 (二)法制宣传教育不够
一些学校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未能展开,或开展得不够,致使一些在校生不能掌握必要的法律而成为法盲,或应当掌握的法律知识,没有真正掌握、领会,一知半解,或片面理解。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法制观念难以树立,或法制观念甚为淡薄,这使得一些学生在触犯法网后,还不知道或不太清楚个人的行为将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不足,使得法制预防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作用降低,甚至未起作用,这就难怪会出现一些违法犯罪的学生在面对公检法人员的审查处理时,竟讲出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话来。 (三)青春期性健康教育和性道德教育不够
在校的少年学生都处在青春期,结合青春期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正确的卫生知识、性健康、性道德教育对学生而言是很有必要的,这应当成为学校教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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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机内容。但是在实际中,我们的一些学校却有意无意地放松或回避、放弃了对在校生的青春期性健康、性道德教育,这使得一些学生失去了从正当渠道接受正面教育的机会。在学校、家庭均未进行有关性知识、性道德教育的情况下,一些学生接受了来自于社会的不良的性信息、性知识与性观念,有的因此而陷入性罪错泥潭,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四)在人生观、价值观念、道德观方面的教育不够
少年时期是人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形成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时期。在这一时期,学校对少年及时地进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教育,无疑对他们的健康成长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我们的一些学校在对学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教育上抓得不紧,显得“一手软”,没有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这方面的教育,未能在少年成长的关键时期,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帮助他们树立起符合社会规范的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念,未能帮助他们在思想上筑起牢固的防线,以抵御各种不良意识侵蚀。由于自身缺乏正确的观念作指导,一些学生免疫力降低,因而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腐蚀、毒害、误入歧途。 五、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 (一)社会腐败现象的存在与蔓延
我们党的一些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经受不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吃喝玩乐,奢侈腐化,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这给未成年人带来极大的影响,具有很强的腐蚀性。
(二)社会部分人员高消费生活方式的剌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生活方式在发生变化,但社会贫富差距依然存在。一些先富起来的大款、大腕们一掷千金,花钱如流水的高消费生活方式,给一些家境不太富裕或贫穷的少年心理带来严重剌激,一些少年从最初的羡慕、眼红,发展到想亲身体验、效仿、直至竭力追求。为了搞到大量的金钱去实现个人的目标,他们采取了违法犯罪的手段,如盗窃、抢劫、卖淫等。
(三)精神垃圾的毒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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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由于文化市场管理失范,某些环节监督管理不力,查禁不严,致使一些质量低劣、格调低下、内容庸俗、以宣扬色情、暴力为主的精神产品充斥文化市场,这对一些缺乏辨别能力的未成年人毒害很大。河北省少管所200多名性罪错少年犯全是受到淫秽书刊、录像毒害而实施犯罪的。据安徽、湖南、福建、海南等地的调查表明,80%以上的青少年性犯罪是受到黄色出版物的影响。 (四)“三厅一室”的诱惑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第三产业日益兴旺,高消费的文化娱乐场所越建越多,“歌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厅”、“台球室”剧增,遍布城镇,这确实满足了部分社会成员的消遣、消费需求。但是,由于“三厅一室”大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一些业主为了赚钱,不顾消费者的年龄大小,将未成年人视作成年人一同接待,使一些未成年人较早地涉足一些不健康的娱乐场所,或观看一些未成年人不宜观看的录像片,对未成年人影响很大。一些“三厅一室”,由于管理不善,其间鱼龙混杂,致使一些涉世未深的少年受到不良影响,被拉下水,与有劣迹之人同流合污。一些卖淫少女正是从频繁出入歌舞厅,被坏人利诱而开始堕落的。电子游戏厅对少年学生更是充满了诱惑。一些少年学生经不起诱惑,成天迷恋于此,把玩电子游戏视为人生最富剌激、最富挑战的乐事,为了支付高额的花销,在无正当的钱财来源情况下,他们不得去偷、去抢。据某调查,该市电子游戏厅内有80%以上都是中、小学生。A市抓获的300多名有盗窃行为的在校生,均为玩电子游戏机而实施盗窃。某市一中学生因无钱玩电子游戏机就到百货商场去行盗,想烧毁库房门进入库房,结果一把火烧毁各种物品价值高达130多万元。某市一中学生陷入11家饭店、8家台球室、电子游戏机厅和4家OK舞厅包围之中。一中学生因玩电子游戏机而赊帐达数千元。 六、不良社会交往
社会交往,从主观方面来说,是一种“人类机能”。从客观来讲,又是人的存在的方式。对未成年个体而言,随着年龄的增长,对家庭的依赖、依附心理逐渐减弱,独立意识增强,走向社会、与他人交往,建立友情的需要也越来越强烈。在这种强烈的友情交往需要心理驱使下,一些未成年人失去了戒心,不慎结交了有不良行为的男女朋友,在语言交流和行为相互影响中,沾染了不健康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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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有的少年则被一些违法犯罪分子腐蚀、勾引、拉拢,并在其言传身教之下,踏入歧途。
根据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分析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几点对策:
1.重视家庭教育,优化家庭环境。家庭是未成年人社会化的第一步,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优化家庭环境,强化家庭教育功能,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措施。在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过程中,家长和老师要特别注重对他们鉴别能力的培养,对他们的兴趣、爱好要循循善诱,使他们能够明辨是非。尤其家长要首先守法,强化家庭教育,营造良好气氛。家庭是传播和学习科学文化,传统社会道德规范的重要场所和课堂。家长的素质如何,教育方法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心理素质。对此,家长要不断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学习和掌握基础心理学、教育学知识,采取科学的教育方法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以民主、平等、宽容取代专横,权威、独断、惟命是从,承担起为人父母的教养责任,和他们谈心,倾听他们的烦恼,化解他们的忧虑,努力缩小代沟,以文明的谈吐举止,乐观的态度,高尚的情操,进取的精神感染子女,在良好的家庭氛围中,促进健康人格的形成。另外,家长要谨慎对待婚姻,对夫妻关系要认真负责,不要动不动就分居或离婚,这也是对子女的负责,更是预防未成年的子女滑落犯罪深渊的良好的保障。
2.学校教育部门应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一要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二要对学生进行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开设法制课,在讲解法律知识的同时,应针对中小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以典型案例分析为主,循以善教;三是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达成对孩子教育的共识。四要提高教师素质,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教师只有具备了良好的职业素质,才能在学生心目中真正树立起高大形象,建立起威信,成为学生言行举止模仿的对象。我们的教师,尤其是班主任、辅导教师要真诚地关心、爱护每一位“差生”,还不要嫌弃、歧视他们,更不可将他们推出校门,应当耐心细致地帮助、教育他们。学校应当将班主任定期家访或开家长会作为考核其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并将关心帮教后进生、双差生或其他不良行为的学生的教师作为先进典型加以表彰,以彻底改变应试教育下只看重教师的教学成绩的不正常现象。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二十一世纪的希望,明确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这一目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发挥政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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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主力军作用,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各部门通力配合联合行动,对学校周边的各种娱乐场所,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彻底清理网吧、歌舞厅、电子游艺室等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设立禁区,加大消除视听污染力度,减少污染源,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大环境,实行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克服单打一,背靠背,形成多维立体的预控网络。政府部门应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政法机关应加大打击力度,坚决铲除黄、赌、毒等社会毒瘤,对违规经营予以重处,各营业场所,都应有未成年人可为或不可为的标准。
未成年人是我们国家的未来希望,需要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的力量相互配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是根本,提高家庭精神生活质量是重点,加强社会监管是保障。他们素质的高低,他们的健康程度和他们的发展将直接影响到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以及社会的稳定和进步,因此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利条件,为有问题的青少年指点迷津,帮其改过自新,在稳定社会良好的团结局面同时,使他们具备良好的思想,掌握丰富的知识,拥有健康的身心,在未来参与社会、国际竞争中,为国家、民族发挥出他们应有的作用,使自己和国家在竞争中能立于不败之地。
谢 词
通过此次的论文,我学到了很多知识,跨越了传统方式下的教与学的体制束缚,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通过查阅资料和收集有关的文献,培养了自学能力和动手能力。并且由原先的被动接受知识转换为主动的寻求知识,这可以说是学习方法上的一个突破。在以往的传统的学习模式下,我们可能会记住很多书本知识。但是通过毕业论文,我学会了如何将学到的知识转化为自己的东西,学会了怎么更好的处理知识和实践相结合的问题。
在此,祝老师们,以及所有关心我的人和我关心的人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心情愉快,幸福平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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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法律出版社 1999年9月4日公布; 3.《青少年生理与心理》 上海教育出版社 1993年9月;
4.《刑罚学》 魏平雄 赵宝成 王顺安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年7月版; 5.《特殊类型的家庭教育》 侯锁生 南京出版社 199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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