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土建04标环境综合整治200天集中行动”
专项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土建04标项目部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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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土建04标环
境综合整治200天集中行动”专项方案
为了贯彻《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关于开展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依据《轨道交通工程“全市奋战200天集中行动”专项方案》提出的整治内容及时间安排,制定本方案,内容包括施工围挡、场容场貌、噪音治理、排污措施、扬尘治理等各方面。
一、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针对本次行动,组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如下: 副组长:田玉奎 组 员: 谢 小丁 组员: 李娇荣 组员: 李 梅 组员: 徐 超 组员: 吕颖聪 组员: 周 燚 副组长:武永辉 副组长:郭 强 副组长:杨存洪 组长:徐学磊、独成录 隧道二队:施 福 二、总体规划
桩基一队:臧熙远 结构二队:王宗岐 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
对应市政工程管理处《轨道交通工程“全市奋战200天集中行动”专项方案》,本次综合整治行动规划如下:
5-6月份,针对本项目施工工地、围挡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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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月份,针对噪音扰民问题,开展爆破和夜间施工综合治理工作;针对青岛市进入雨季施工阶段开展防汛、排水、排污综合治理工作;
9-10月份,针对秋季干燥特点开展扬尘、渣土综合治理活动;针对地铁施工特点开展隧道内和深基坑施工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1-12月份,对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果进行巩固和扩大。 三、具体安排 (一)5-6月份
5-6月份的整治活动分为两部分:一是围挡及周边环境治理,一是场容场貌治理。(其中6月1日-6月20日积极配合市政工程管理处专项检查,6月20日-6月30日为市政工程管理处总结通报阶段。)
1.围挡及周边环境治理
围挡应按照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地铁施工现场彩色喷塑钢板围挡技术要求》安设。围挡及周边环境治理分工如下:
(1)项目部
围挡由安质环保部现场安全员每日巡视,巡视至少做到早晚各一次。发现污染,立即通知工程队清理;发现破损,立刻通知综合办公室董文俊联系修补。同时查明事故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告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依据报告制定防治措施,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或责令其赔偿。
尤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安全员必须履职尽责,巡视情况记入当日安全日志。
②施工技术部应提前规划围挡的安设或拆除,并通知综合办公室。 ③各部门现场值班人员在指挥施工时应注意保护围挡,避免刮蹭和挤压。
(2)工程队
竖井区域由隧道二队负责,车站、项目部区域由结构二队负责。各工程队应安排专人对各自责任区域围挡及周边环境进行维护,每日早晚两次对围挡周边的人行道进行打扫,每周五、每次风雨天气后、每次针对围挡的检查前对围挡进行清洗,清洗务必做到全面彻底。
2.场容场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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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容场貌治理应严格按照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青岛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标准(土建)》及《青岛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土建)》的要求进行。具体分工如下:
(1)施工技术部负责现场技术员对所辖区域的施工场地进行规划,明确职能分区,报部长审核、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审批,并通知相关部门执行;
(2)物资设备部按职能分区进行材料、设备、机械的堆放、安设、停放,并做到各分区标识清楚,整齐有序;
(3)中心试验室的各类标识牌应字迹清晰、更新及时、摆放准确; (4)安质环保部的安全、质量、文明等各类标识标牌应做到齐全、醒目;
(5)综合办公室的各类企业宣传标语应做到贴切、美观、大方;对项目部、工程队驻地的管理应按照既定制度严格执行。
(6)工程队施工人员的着装应做到规范统一,行为应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场容场貌的日常监管由安质环保部负责,现场安全员、质检员每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工程队整改,必要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到位,报告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下发罚款单,直至达标。
(二)7-8月份
7-8月份的整治内容为噪音扰民、爆破和夜间施工综合治理,防汛、排水、排污综合治理。(其中7月1日-5日为准备阶段,7月5日-8月20日为积极配合市政工程管理处专项检查阶段,8月20日-8月31日为市政工程管理处总结阶段)
1.噪音扰民、爆破和夜间施工综合治理
噪音扰民、爆破和夜间施工综合治理的具体分工如下:
①施工技术部负责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如增加雷管段数、加设中心眼、打减震孔、开挖减震槽、堵塞炮眼、增设消音棉等)降低爆破噪音及振动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尤其在爆破施工中应随时掌握围岩的变化情况,选择合理的K、а值,以确定合理的用药量。调整工序,尽量将对环境影响大的工序放在市民可接受的时间段内进行。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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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技术部制定的一切方案、措施需提交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方可执行。
②物资设备部在设备选型时应尽可能选择噪声污染小的设备进场。 ③如施工噪声过大引起投诉,请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记录由安质环保部保存。
④安质环保部负责制定爆破防护及爆破前预警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办理夜间施工手续(施工技术部应提前3日通知)。
⑤综合办公室负责处理市民投诉,处理不了的,提交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讨论处理。
⑥各工程队必须无条件执行上诉部门制定的方案、措施、决定,如拒不服从,提交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讨论处理。
2.防汛、排水、排污综合治理
①安质环保部负责编制防汛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时间初步定为6月),办理排水、排污手续。
②施工技术部负责制定合理的排水、排污方案和措施。 ③中心试验室负责提供水质检测数据并保存记录。
④各工程队必须无条件执行上诉部门制定的方案、措施、决定,如拒不服从,提交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讨论处理。
现场安全员、质检员每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工程队整改,必要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到位,报告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下发罚款单,直至达标。
(三)9-10月份
9-10月份重点治理扬尘、渣土洒漏,隧道内和深基坑施工环境(其中9月1日-5日为准备阶段,9月5日-10月20日为积极配合市政工程管理处专项检查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为市政工程管理处总结阶段)
1.扬尘、渣土洒漏治理
①工程队对弃土必须采用双层密目网遮盖,必要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处理。
②计划合同部负责联系相关方将施工产生的渣土、废弃物在24小时内清运完毕,清运前应集中堆放。施工现场渣土和垃圾清运采取喷淋压尘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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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使用密闭改装的运输车辆,按指定路线、时间运输。
③各工程队施工现场应设专人在工地出入口处对进出车辆进行人工清理,确保车辆符合保洁标准,防止污染道路。现场出入口根据现场情况设置混凝土路面或铺钢板,满足载重车辆通行。在出入口处设置沉沙井、排水沟、洗车池,配备高压水枪,运输车辆出场前要彻底清刷车轮,净车出场。
④每日22时至次日6时,需要夜间施工的,由安质环保部到环保部门登记备案(计划合同部提前三日告知),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
⑤各工程队必须无条件执行上诉部门制定的方案、措施、决定,如拒不服从,提交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讨论处理。
现场安全员每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工程队整改,必要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到位,报告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下发罚款单,直至达标。
2.隧道内和深基坑施工环境治理
此项内容主要由安质环保部负责,其它各部门配合。现场安全员每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工程队整改,必要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到位,报告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下发罚款单,直至达标。
(四)11-12月
11-12月份,项目部、各工程队齐心协力,对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果进行巩固和扩大,争取在评比中取得好成绩。
四、奖罚措施 (一)项目部
项目部人员奖罚依据项目部岗位职责考核情况、《项目工资分配办法》及《安全管理办法》进行。
(二)工程队
工程队奖罚依据施工合同、项目《安全管理办法》、《安全文明管理实施细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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