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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思考

2022-11-12 来源:爱问旅游网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思考

[摘要]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许多新特点。从道德层面四维分析,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有道德认知不足、道德情感缺失、道德意志薄弱和道德行为悖谬等原因。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需从提高道德认知、加深道德情感、增强道德意志和规范道德行为四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关键词] 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分析;道德分析;四维;成因;对策。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2009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李长春在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上强调,要深入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由此可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国家当前的工作重心之一。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使得未成年人犯罪越来越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因此,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动因和对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

(一)从犯罪性质上看,暴力化程度加剧,弑亲案件频发。

未成年人从其自身身体特点来说,犯罪力量较为薄弱,因而从理论上说未成年人犯罪的犯罪性质属于盗窃、侵占等非暴力犯罪。但是根据法制网—法制日报2010年发布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动向数据报告》①(以下简称《报告》)显示,从有关方面的统计和抽样调查中发现:未成年人犯罪暴力性日趋明显,严重暴力犯罪比例明显上升。近年来,犯抢劫、强奸、奸淫幼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5类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罪犯约占全部罪犯的50%左右。根据公安部相关统计数字,1997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比例如下:抢劫占46.3%;抢夺占23%;盗窃占6.6%;强奸占4.8%。[1]未成年人实施的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相当一部分省份频繁发生未成年人置伦理道德于不顾,残酷杀害祖父母、父母及其他亲属的案例。例如,河北省唐山市年仅15岁的莫某因父亲长期虐待母亲和自己,为了让柔弱无助的母亲和自己能够得到解脱,莫某伙同两名男性未成年伙伴,杀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2]。

(二)从犯罪形式上看,普通的共同犯罪较为普遍,出现黑社会性质的犯罪。

未成年人年龄小,感情脆弱,依附性较强,故容易形成小团体、小帮派。且由于未成年人是非分辨能力较弱,容易相互影响,故极易形成共同犯罪。《报告》显示,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至3岁。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3]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至2010年,共同犯罪一般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70%,个别地区甚至达到了80%以上。而且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未成年人模仿黑社会,建立未成年人帮会的情况。据调查,1 793名未成年犯中,“有过组建或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想法”的632人,占36.03%;“已经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147人,占8.38%。而且这些比例逐年增加,这都将给未成年人犯罪埋下隐患。

(三)从犯罪动机上看,突发性的犯罪较多,出现无因犯罪现象。

大多数的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社会经验少,容易因一时冲动犯罪,且一些未成年犯平时表现不错,甚至很老实。但在特殊情况下,由于一时冲动,容易导致激情犯罪。《报告》调查的180例个案显示,因一时冲动而犯罪的占33.52%。未成年犯中的绝大多数在犯罪时,不知道或不考虑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部分未成年人犯罪动机模糊,出现无因犯罪现象。有些未成年人犯罪原因仅仅是因为看人“不爽”就动手伤害而导致犯罪,许多犯罪是临时起意,动机不明,盲目为之。

(四)从犯罪方式上看,智力化犯罪增多,网络邀约成为犯罪新动向。

据调查显示,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呈现逐渐扩展趋势。全国未成年人犯罪罪名已由1998年的100个,发展到2008年末的130个,增幅达30%。且近年来出现的网络诈骗、金融合同诈骗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犯罪等智力化犯罪不断增加,应引起有关方面关注。《报告》显示,80%以上的未成年人犯罪与接触网络不良信息有关。一些未成年人对网络依赖程度极高,沉迷网络暴力游戏、“网络偷菜”

游戏等,将游戏情景带入现实生活,体验暴力、偷窃的快感,从而导致犯罪。在受访的未成年犯中,“经常进网吧”的占93%、“沉迷网络”的占85%,而上网主要目的是“聊天、游戏、浏览黄色网页、邀约犯罪”的达到92%。在与网络有关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一些未成年人利用QQ群结成帮派,聚集犯罪。

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四维分析

任何现象的产生和存在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条件。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未成年

人犯罪也不例外。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因此为了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必要运用多种学科作为工具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从道德层面来分析,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道德认知不足。

未成年人道德认知是指未成年人对道德规范及其意义的基本理解和掌握,对是非善恶美丑的认识判断和评价,以及在此基础之上形成的道德辨识能力[4]。由于未成人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处于发育期,其道德认知发展水平相对低下,而道德认知发展水平低下与不道德行为的发生是直接相关的,不道德行为的发生极容易导致犯罪行为的产生。未成年人道德认知的形成主要源于家庭、学校和社会3个方面。

1.家庭层面。

未成年人的道德认知的最初经历应该是家庭道德教育,这是未成年人道德认知中的关键环节。首先,家庭意识和家长性格不良。家庭教育中有的父母教育观念的落后、偏差以及家长的不良性格将直接影响未成年人的道德认知发展水平,孩子受其不良影响而产生不良行为,甚至直接或间接地导致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其次,家庭教育功能不良。家庭教育方式直接影响着未成年人的道德认知发展,有的家庭采取骄纵溺爱、简单粗暴、放任自流等不恰当的教育方式,使得未成年人的道德认知发生扭曲,导致犯罪行为的产生。最后,家庭德育缺失。有的留守儿童、单亲孩子或孤儿缺乏来自家庭的道德教育,使其失去道德认知发展中的家庭德育环节。此类未成年人性格表现出孤僻、冷漠,或走向另一个极端,是未成年人犯罪中的高发群体。

2.学校层面。

学校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主课堂、主阵地、主渠道。学校肩负着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道德情操、遵纪守法观念的神圣使命。首先,教师的不良品德或缺乏师德以及教师对学生的态度冷漠、不关爱、不信任学生,都会给未成年人的认知发展、智力提高带来许多消极的影响。其次,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脱节,二者互不沟通、互不配合,各行其是,削弱了教育认知的力量,甚至相互抵消。最后,我国当前单纯的应试教育严重影响着道德教育的实施。有的学校只管教书不管育人,实施填鸭式教育,道德和法制教育流于形式,使得学生严重缺乏道德教育和法制教洪志坚: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及对策的道德四维分析育,认知发展不完善,是非分辨不清,容易在外界的诱惑下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社会层面。

未成年人是道德认知发展的关键期,社会因素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方面。首先,是不良的社会风气。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经济高速发展,纷繁复杂的社会充满着形形色色的诱惑,加之外来文化的进入,旧社会残留的痕迹,在一些阴暗的角落里滋生着一些与公共道德、社会文明不相称的丑恶现象。其次,传媒的负面影响。传媒的主导倾向是积极、正面的,但是也夹杂着大量的“文化垃圾”,这容易对未成年人的认知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即使是对消极的社会现象进行批判,未成年人也可能从负面去认同和效仿。涉世不深的未成年人好奇心和模仿能力较强,认识社会能力、自控能力和抵御外来诱惑的能力较低,辨别是非的能力也比较弱,在缺乏正确引导的情况下,往往受好奇心的驱使,极易受社会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影响,产生精神空虚,好逸恶劳,极端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等思想。这些错误的思想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道德认知,使其产生模仿心理,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道德情感缺失。

未成年人道德情感是指未成年人依据道德认知形成一定的道德标准,对现实的道德关系和自己或他人的道德行为等产生的爱憎好恶的心理体验。未成年人道德情感的缺失集中体现在亲情观、友情观和爱情观等3个方面。

1.淡薄的亲情观。

未成年人在亲情观上首先受到市场经济和实用主义思潮的影响。他们在价值取向上日趋功利主义,物质需求日趋强烈,所以对亲情逐渐淡化;其次,由于现在未成年人自立性增强,自我感觉与父母有代沟,缺乏与父母真诚的感情交流,彼此之间缺乏基本信任感,家长难以和孩子进行有效沟通,使得家庭的亲情逐渐淡薄。根据《报告》中的调查数据显示,未成年犯与父母的关系并不乐观。在对未成年犯和父母关系的调查中,认为父母没能尽到监护和抚养责任的超过40%,怨恨父母的达32%。

亲情淡薄使得部分的未成年人为了物质和金钱才联系父母家人。甚至某些未成年人明知自己家庭困难,仍为了满足其虚荣心,对父母丝毫不减地进行索取。当父母满足不了其物质和金钱的欲望时,便对父母大发脾气,甚至大打出手,更有甚者弑父杀母,走上犯罪道路。

2.盲目的友情观。

未成年人由于道德认知不足,导致其难以树立正确的友情观,友情观表现出盲目性的特点。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贫富差距越拉越大,形成了家庭间的贫富差距。由于家庭条件的不同,富有的和贫困的未成年人的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存在较大的差异。富有的孩子只和富有的孩子交朋友,导致贫富有别家庭的未成年人之间缺乏共同的语言。由此可见,未成年人在交友的过程中还是存在较大的利益倾向性。加之未成年人在学习生活中不可避

免地会受到学习成绩的好坏、个人性格的开朗或内向,以及是否善于与人交往、是否受到老师关注等因素的影响。有些未成年人会产生自卑和嫉妒心理,在与人交往时会更多的想到保护自己,导致友情的真诚度不够,友情基础薄弱,嫉妒之风较盛。当形成自卑、攀比、嫉妒、重利等思想而又未得到正确的引导时,未成年犯往往采用简单、极端和暴力的方式解决生活中的一些平常性矛盾,造成令人惋惜的后果。

3.幼稚的爱情观。

未成年人在爱情观上还不能正确对待异性的情感,表现出对待爱情幼稚的特点。随着经济的发展、物质条件的充足,当前未成年人的身体发育状况较之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加之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风气日趋开放,当今未成年人的早恋现象越来越普遍。多数未成年人在情感上表现得很幼稚,很少或者根本不考虑后果。他们中有一些人底线意识不强,情感表达缺乏分寸感,在情感交流中缺乏应有的心理戒备,没有情感保护观念,缺乏道德思考,只凭着自己的感觉,以致盲目发生性行为,造成了心理伤害。更有甚者突破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强行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犯罪,带来了更大的伤害。

(三)道德意志薄弱。

未成年人的道德意志是指未成年人在履行基本的道德义务过程中,能够自觉克服自己能够解决的困难和障碍,按照一定的道德准则和要求办事,追求理想价值目标实现的坚持精神。它是道德行为得以坚持和形成道德品质的过程。

未成年人时期是心理发展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过渡时期。当前我国未成年人在这一时期的道德认知出现认知模糊、混淆和与社会道德标准相差甚远的现象,部分未成年人道德意志薄弱,判断能力低下,容易受低俗文化的负面影响。突出表现为是非不分,恒心和毅力

不足,在挫折和失败的打击下往往意志极易消沉,难以抵御社会上各种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的影响,尤其是青少年犯罪率逐年上升,犯罪年龄呈现低龄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2010年发布的司法数据来看,我国2009年全国法院审理青少年犯罪情况统计中,有302 023名青少年受到刑事审判,其中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共77 604名,未成年人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的比例已经超过了四分之一[5]。

因道德意志薄弱而导致犯罪的例子显见于未成年人涉性犯罪中。由于当前未成年人性发育较早,又极度缺乏性教育,再加上信息技术的发达,使黄色文化不仅仅满足于传统的淫秽的书刊和录像等载体,成为了互联网上肆意蔓延的黄祸。未成年人模仿能力较强,但自控能力差,道德意志薄弱,在受到性感观刺激后一时冲动之下难以自持,容易突破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产生性犯罪行为。要加强性道德教育,使未成年人养成建立正确的恋爱观、贞操观,加强自尊和自爱教育,树立正确道德观,避免未成年人不良性意识萌动和不良性行为冲动带来的影响,重视引导未成年人建立正确审美标准及健康的审美情趣,提高未成年人的意志水平及鉴别能力,帮助未成年人从道德他律向道德自律升华,即使面对不良刺激及诱惑,也能正确选择、坚决抵制。

(四)道德行为悖谬。

未成年人道德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在已内化了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的影响下,所产生的在道德意识支配下的对待他人和社会有道德意义的活动。由此可知,道德并非与生俱来的,而是需要通过教育等活动使未成年人形成道德认知、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并最终转化为道德行为。我们并不能期许一个不知道德为何物的未成年人表现出道德的行为,或者不能期许一个道德认知水平低下的未成年人做出道德高尚的行为。而未成年人的道德行为不仅要求未成年人具有道德认知、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而且还要有道德体验。如果仅仅有道德认知,即在理性上认识到道德,而没有形成道德体验,认识到的道德没有

得到个人的内化过程,那这样子仍然不能保证道德行为的出现。

未成年人由于道德认知不足、道德情感缺失或者道德意志薄弱等原因容易出现不道德行为。未成年人的不道德行为如果缺少及时有效的教育引导,任其自流,往往容易转化为犯罪行为。未成年人犯罪带有普遍性的前兆,即不良或不道德行为。《报告》中问卷调查数据和个案访谈表明: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有年龄的标志,十三四岁是个比较危险的年龄,同时,未成年人犯罪还有行为上的共同点。在对1 793名未成年犯问卷调查,犯罪前有过不良行为的选项中,“夜不归宿”占63.11%,“接触不良青少年”占10.72%、“逃学旷课”的占5.67%。而“经常离家出走”的占31.69%。这些数据表明,大多数未成年人犯罪都有明显征兆。

未成年人在其学习、生活中处于社会化发展的关键阶段。一方面寻求他人及社会认同感较为强烈,另一方面由于道德意志较为薄弱,导致心理独立性与坚持性相对较差。因此,未成年人的道德行为容易趋于与群体保持一致,来获得个人及社会认同。未成年人犯罪从犯罪形式上看,共同犯罪现象较为普遍。由于未成年人心理发展尚不成熟,道德认知、道德情感与道德意志尚未完全形成或稳定下来,如果部分缺乏道德认知且道德意志薄弱的未成年人做出不道德行为或者犯罪行为,且这种不道德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在群体中反复出现,就可能导致其他个体最终对此种行为产生内部认同,就会影响其他道德认知、道德情感与道德意志已基本形成或稳定下来的未成年人,最终导致其扩散的可能性加大,从而可能引发群体的不道德行为乃至犯罪行为。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策四维分析。

从上述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知、情、意、行”

4个道德维度的分析后我们可以看出[6],未成年人在成长成熟阶段受外界影响较深,道德自律性较差,容易出现由于道德认知不足、道德情感缺失、道德意志薄弱和道德行为悖谬等原因而导致的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因此,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的产生,最关键的是从道德层面去寻找对策。

(一)提高未成年人的道德认知水平。

要提高未成年人道德认知水平,应构筑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动员社会力量来开展帮教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首先要提高家长素质,改进并加强家庭教育。家庭是社会的一份子,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马克思曾经说过,家长的行业就是教育子女。家长要积极参加学校或社区开办的“家长学校”,并注重学习,不断充电,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法律意识,注重言传身教,这样才能对子女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

家庭要创造良好的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这样能给予未成年人潜移默化的影响,提高未成年人的道德认知水平。其次,学校应主张并坚持德育为首的原则,改变以往学校只管教书不管育人的错误理念,摒弃填鸭式的教学方式,将德育与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必修课程,实施启发式教学。学校应抓住未成年人道德形成的关键时期,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尤其是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初步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道德情操。同时学校也应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向未成年人灌输基本的法律知识,帮助未成年人初步形成守法观念,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卫能力。最后,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高未成年人的道德认知水平。要培养“道德的人”,首先要求有“道德的社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环境创设,离不开整体社会环境的优化。我们要严格管理网吧及电子游戏机室等经营场所,取缔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黑网吧。公安政法机关与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应联合起来,着力净化社会风气,扫除与公

共道德、社会文明不相称的丑恶现象,使未成年人的道德认知不受错误思想和现象的影响,切实提高未成年人道德认知水平。

(二)加深未成年人的道德情感深度。

首先,在亲情方面应加强未成年人的感恩教育,使未成年人了解父母培养孩子的不易。父母应与子女建立平等、民主、相互尊重、充满善意的关系,加强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真诚的感情交流,建立基本的信任感,创建良好的家庭氛围,加深未成年人道德情感的深度。其次,应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择友观,不以利益作为择友的唯一标准。孔子把朋友划分为损友和益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也。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也。”所以当未成年人择友时,应指导其以孔子的这种划分为依据,多交正直、宽容和知识渊博的益友,少交脾气暴躁、优柔寡断和心术不正的损友,那样就会大有裨益。加深未成年人益友之间的情谊,可以增强未成年人道德情感。未成年人道德情感加深后,可以克服他们的某些自卑心理,增强其自信心,从而促进他们健康人格的形成,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的几率。最后,要引导未成年人正确对待异性的感情,要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增强未成年人感情交往的底线意识以及情感保护意识,预防未成年人在爱情上的挫折或失败成为导致其犯罪的诱因。

(三)增强未成年人的道德意志能力。

个体的道德自律性越强,越倾向于按照道德标准行为,也就越不容易受外界影响而做出不道德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瑞士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的道德发展理论,未成年人在9~11岁进入自律阶段,儿童只有达到了自律阶段才算有了真正的道德。因此要促进道德的形成就必须增强未成年人的道德自律性。增强未成年人的道德自律性,即增强道德意志能力,应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控能力。首先通过意志力锻炼等途径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调

控水平。意志力的锻炼应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原则,做到活动难度适中,形式生动,方法有效。自控水平提高,有利于未成年人增加自信,增强恒心和毅力,以积极的心态来面对失败和挫折,不轻易放弃而半途而废,自觉地选择适当的方法来克服困难和挫折,直到实现目标。其次,未成年人的自控水平提高、自制力增强,道德意志的自觉性、果断性、坚韧性、自制性提高,就减少了随波逐流的可能性,更能够抵制住眼前形形色色的诱惑,从而坚持自己的道德信念。要帮助未成年人从道德他律向道德自律阶段的升华,提高未成年人的道德意志水平及道德鉴别能力,避免不道德行为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的出现。

(四)规范未成年人的道德行为准则。

规范未成年人的道德行为准则,首先应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的道德认知水平,让未成年人明确基本的道德行为规范。关注未成年人本身的身心发展规律,坚持正确宣传教育导向,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倡导的“爱国守法、明礼成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基本的法律知识作为未成年人的基本道德行为准则,对未成年人进行重点宣传教育和培养,让未成年人人人皆知、人人践行,将这些最基本规范作为自己生活的基本准则,循序渐进地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和基本的法律素养[5]。其次,针对已经出现的未成年人不道德行为,应该及时给予有效的纠正和教育,注重引导启发,不一味地搞训导,避免未成年人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道路。正面宣传的未成年人先进典型对未成年人力量是无穷的,然而,反面的典型事例,也是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生动的教材。针对当前未成年人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且有部分未成年人出现娇生惯养、任性固执等现象的实际,我们要时刻关注他们的基本道德的培养,使他们具有互助精神,从小学会做人。最后,在实践层面我们应积极组织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注重未成年人的道德体验教育和养成教育。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具

体特点,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充实、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道德实践活动,吸引广大未成年人普遍参与,在自觉参与中提高道德认知水平,加深道德情感,增强道德意志力,规范道德行为准则,使道德习惯得到养成,道德境界得到升华。要注意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的道德细节,及时发现未成年人的行为偏差,及时进行教育、引导和纠正,切实做到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注释:

①《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动向数据报告》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于2009年9至11月组织人员到全国18个省(直辖市)的未成年犯管教所、女子监狱,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的调研报告,此次调研共发放1 800份问卷,采集有效信息1 793份。课题负责人为操学诚(原团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现任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党组书记、秘书长,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副会长)。本报告2010年9月1日发布于法制网—法制日报。

参考文献:

[1]:王大伟, 《中小学生被害人研究——带犯罪发展论》(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北京,2004年版,第128页。

[2]操学诚。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动向数据报告[EB/OL].

中国普法网,,

http://www.legalinfo.gov.cn/index/content/2010-09/01/content_2268685.htm2010-09-01.

[3]:王秉中主编,《罪犯教育学》(M),群众出版社,北京,2003年出版,第218页。

[4]曾盛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三个基本问题[J].社会,2004,(11)。

[5]潘玉腾,陈赵阳。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转化为人民群众自觉追求的四维途径[J].思想教育研究,2010,(3)。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N].人民日报,2004-0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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