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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诊疗工作规范(试行)

2024-04-07 来源:爱问旅游网


聊城市手足口病诊疗工作规范(试行)

一、预检分诊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在门诊、急诊入口设置预检分诊处(台),配备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儿科、传染科医师(护士)1—2名、导医人员2名,分别承担预检分诊和引导患者到发热皮疹门诊就诊工作。在儿科、急诊、皮肤等重点科室设立发热皮疹患儿就诊指示牌,标示醒目,并实施二次预检分诊。

2、加强预检分诊和导医人员培训,预检分诊人员要认真做好发热皮疹患儿的登记、筛查和报告工作。导医人员要合理安排导引路线,科学合理引导经预检分诊确认的发热皮疹患儿到发热皮疹诊室就诊。

3、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不得截留5岁以下的发热、皮疹患儿。一旦有发热皮疹患儿到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就诊,必须立即转诊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手足口病定点收治医院进行治疗,不得误诊、漏诊。乡镇卫生院要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做好病例筛查工作,不得留观皮疹、发热患儿。

二、接诊

1、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有关要求,设立发热、皮疹病例专门诊室。

2、专门诊室由经过统一培训,经验丰富的儿科学、传染病学等专业医师坐诊;

3、接诊医师要严格按照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08年版)》,对患儿及时作出明确诊断。

临床诊断轻症病例,可让其回家隔离治疗,但要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并书面告知其应注意的事项和医院联系电话,密切观察患儿病情,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与医院联系。

4、血常规检查结果30分钟内出具报告,血糖、胸部X光片等辅助检查结果应在60分钟内出具报告。

三、留观

1、设有儿科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传染病防治要求设立留观室3—5个,承担本单位接诊手足口病症状不典型,经专家组会诊即不能排除也不能确诊为手足口病患儿的隔离留观任务。

2、留观室医护人员必须由儿科学、传染病学、医院感染管理等专业的技术骨干组成。

3、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对症状不典型,不能排除手足口病的患儿,接诊医师要立即报告本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家会诊,经会诊仍不能排除或确诊的病例在留观室单病室隔离留观。

4、每个留观室只能留观一个病人,避免交叉感染。

5、认真落实《聊城市医疗机构手足口病医院感染管理规定(试行)》,避免交叉感染。

四、住院

1、手足口病房设置

手足口病定点医院要设置手足口病房,区域相对独立,病房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划分明确,工作人员与病人、陪人通道分开,不交叉。

配有与工作量相适应的输液泵、心电监护仪、儿童呼吸机等仪器设备。

2、床单元设置

每个病房设20-40张病床,每张床净使用面积不小于5m2,床位摆放整齐,便于诊疗护理操作。

床铺保持清洁、干燥、平整,床单被罩颜色、大小统一,定时更换,如有污染随时更换。

3、医疗护理服务文明规范

组建由儿科学、传染病学、ICU、医院感染管理等专业的技术骨干组成的手足口病综合救治组,负责患儿的医疗救治工作。普通病床床位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1.5,重症监护室不低于1:2.5。

工作人员衣帽整洁、佩戴胸牌,语言文明,接待病人热情主动。规范服务用语,体现以人为本。

加强宣教,对陪人及患儿做好健康教育。

4、根据病情分类救治。临床诊断普通病例与重症或有重症征象患儿不得混住同一病室,避免交叉感染。

5、医护人员要及时、细心观察患儿病情,及早发现危重症征象,及早进行治疗或转诊。

6、认真落实《聊城市医疗机构手足口病医院感染管理规定(试行)》,避免交叉感染。

7、陪护管理。

实行陪人证管理制度,尽量做到一床一陪护。

陪人戴口罩、帽子,统一穿隔离衣,隔离衣每天有医院负责收回,并进行消毒清洗。

严禁陪人在走廊内走动、串病室。

五、转诊

严格执行《聊城市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预案》,规范转诊程序。

非手足口病定点医疗机构接诊手足口病临床诊断轻症病例需住院治疗的,要通过拨打120,及时转诊到本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

非手足口病定点医疗机构或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接诊手足口病临床诊断重症病例或有重症征象(持续高热不退;精神差、呕吐、肢体肌阵挛,肢体无力、抽搐;呼吸、心率增快;

出冷汗、末梢循环不良;高血压或低血压;外周血白细胞计数明显增高;高血糖等)的患儿,要通过拨打120立即转诊到市级定点抢救医院。

重症病例转诊前,必须经当地专家组会诊,根据病情进行初步治疗并评估是否适宜转诊。对适宜转诊的患儿,应按照《聊城市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预案》的要求立即转诊到市级危重患儿定点抢救医院,确保患儿转诊安全;对于病情特别危重,不适宜转诊的患儿,要立即收入当地定点医院ICU,调集最好的专家和设备进行抢救,同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市120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中心统一负责全市手足口病患儿的转诊调度工作。在接警后,要立即了解患儿的病情,并与转(接)诊医院联系,根据患儿病情及医院现有收治条件,确定具体接收医院及转诊方式,并通知双方做好转诊和接诊准备。为节约时间,合理调配医疗救治资源,原则上,重症患儿由120调派转诊医院救护车转送患儿,轻症患儿由120调派接诊医院救护车接运患儿,转(接)诊医院无可调用救护车时,由120根据调度原则确定转诊方式。接受转(接)诊任务的医院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选派具备吸氧设备、人工辅助呼吸气囊等设备的救护车运送病人,并由熟练掌握基本生命抢救技术的医务人员陪同。接收医院要充分做好接诊准备工作,转诊医师要与接诊医师认真做好病人病情交接,并认真填写《聊城市手足口病重症病例转诊记录单》。

对转诊的患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如县级定点医院确认的重症患儿到达市级定点抢救医院时,接诊医院确实已无收治能力,要立即转诊到另一家市级定点抢救医院,不得退回原转诊医院。各级各单位严禁推诿,违规截留、收治病人,更不允许诱导病人到外地医院就诊。凡推诿、违规截留、拒收患儿,延误治疗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六、出院

患儿经住院治疗,临床判定达到出院标准的,收治医院要按要求及时为其办理出院手续,并同时做好健康宣教及终末消毒处理。

1、对患儿家长进行出院健康指导。书面告知患儿家长患儿出院后必须进行不少于2周的隔离观察,并应密切观察患儿的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与医院联系。

2、严格进行终末消毒。对病人及病人家长被服、衣服可采用阳光暴晒、煮沸、500mg/L含氯消毒剂、床单元消毒机等方法进行消毒后带离医院,病床、床头柜等病人用过的设施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遇有特殊污染,或危重病人转院或死亡,其床单元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消毒处理。

3、对患者进行电话随访,每周一次,随访不少于2周,以便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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