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为加强叉车操作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规程。
一、人员
1.1、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1.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 二、启动
2.1、车辆启动前,检查起动、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2.2、当有机械问题的时候, 不能自己进行修理。应关掉叉车并告知机械修理人员。
2.3、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 2.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三、行驶
3.1、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确实需要叉车辅助人员工作时,应配有专用的用于叉车的篮子,货叉应叉入篮子下面专用的固定槽中。
3.2、如果高空作业性质为盘点、贴标签等基本无危害的工作,叉车驾驶员不要离开叉车,以便及时提供协助;
3.3、除装卸货外,必须靠右边行驶;
3.4、空载时货叉距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限。
3.5、如遇前面有人,应当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
3.6、在交叉路口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停车。 四、作业
4.1、严禁超载,偏载行驶
4.2、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 4.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冲击性的装载货物。 4.4、遵守“七不准”
4.4.1、不准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 4.4.2、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 4.4.3、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 4.4.4、不准用单叉作业 4.4.5、不准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4.4.6、不准应货叉带人作业,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4.4.7、不准用叉车去拖其他车辆,去确实需叉车牵引,需报批生产部部长 五、保养
5.1、经常清洗叉车上污垢、泥土和垢埃。
5.2、检查各部位的紧固情况,重点是:货叉架支承、起重链拉紧
螺丝、车轮螺钉、车轮固定销、制动器、转向器螺钉。 5.3、检查转向器的可靠性、灵活性。
5.4、检查渗漏情况,重点检查柴油箱、机油箱、制动泵、升降油缸、倾斜油缸、水箱、水泵、转向油缸。
5.5、叉车轮胎检查,检查轮胎接地面和侧面有无破损,轮辋是否变形。
5.6、检查叉车发动机机油量、液压油、电解液。 5.7、检查制动踏板、微动踏板、离合器踏板、手制动。
5.8、检查叉车皮带、喇叭、灯光、仪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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