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矿井火灾不仅烧掉大量的资源、材料和生产设备,而且由于封闭火区,将会冻结煤炭的可采储量,严重破坏正常的生产秩序。同时,火灾的燃烧消耗了风流中的氧气,使风流中的氧气浓度下降,并且产生大量的热能、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严重威胁着井下矿工的生命安全。
1.1事故类型
矿井火灾分为因火灾和外因火灾两种。
1.2危险性分析
引起火灾的基本要素:可燃物、热源和氧气。根据引燃物的不同,分为自燃起火和外因火灾。外因火灾发生的条件是可燃物、氧气和引火源。因火灾发生的条件是可燃物、氧气和可燃物氧化后热量聚集。火灾的燃烧消耗风流中的氧气,使风流中的氧气浓度下降,产生大量的热能和一氧化碳与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火灾可能产生火风压,引起风流紊乱、逆转,严重威胁井下人员生命安全。矿井火灾如果发生在容易积存瓦斯的采空区、巷道高冒区时,可能产生诱发瓦斯爆炸的危险,可能造成井下人员和救护队员伤亡。
1.3火灾事故易发生的季节
外因火灾在天气干旱的冬季易发生火灾;因火灾发生与季节无明显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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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火灾事故预兆
1.4.1煤炭自燃的外部征兆
(1)总结矿井煤炭自燃的征兆是:先来气(水蒸气)、后来味(煤油味、汽油味和煤焦油味);先发汗(水珠)、后发干(温度升高后水分被蒸发);不是着火,就是冒烟。
(2)井下火区附近的空气温度以与从火区流出的水的温度高于正常情况下的温度。
(3)巷道壁帮出现水珠,是煤在低温氧化过程中产生热量,由于热量的集聚,提高了煤体的温度,使水分蒸发,因而巷道中的湿度增加,水汽凝集在空气中呈现雾状,在支架和巷道壁表面形成水珠,一般把这种现象叫巷道煤壁\"出汗\"。但应注意,有这种现象的地方不一定都是煤炭自燃的初期征兆,因为在冷热两股气流汇合的地方,也会在巷道中出现雾气和\"出汗\"现象。
(4)在巷道中如闻到煤油、汽油和松节油气等芳香族气味时,尤其当闻到煤焦油的恶臭时,说明煤炭自燃已发展到严重程度。
(5)煤炭自燃过程中产生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导致氧气浓度降低,使人产生闷热、憋气、头痛、四肢无力、疲劳等症状。
(6)开采浅层煤时,可看到从地表塌陷裂隙中逸出水汽并能闻到煤焦油味;冬季可以见到地表塌陷区的积雪先融化。
(7)压入式通风的矿井,如在采空区发生火灾,征兆不明显,不容易与时发现。为了尽早而准确可靠地发现井下自燃火灾,应与时在井下取空气样进行化验,分析空气成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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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如发现一氧化碳与乙炔、乙烯等,且是持续存在的,其浓度随时间逐渐增加,则可断定煤炭已自燃。
1.4.2外因火灾的征兆
(1)安装胶带运输机的巷道出现烟雾,烟雾的上风口一氧化碳浓度增加,其它气体浓度异常。
(2)运输机下浮煤较多的巷道出现烟雾,烟雾的上风口一氧化碳浓度增加,其它气体浓度异常,局部温度升高。
(3)机电硐室出现烟雾,烟雾的上风口一氧化碳浓度增加,其它气体浓度异常,局部温度升高。
(4)绝缘老化、漏地现象频繁,负荷过大,温度升高的电缆和其它电气设备。
2处置基本原则
2.1井下发生火灾事故后,现场人员迅速佩带自救器撤离灾区,利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
2.2当调度室接到井下火灾事故的汇报后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处理
(1)若火势较小,容易控制,且无爆炸危险(如火灾未发生在巷道高冒区、采空区)则现场人员应利用供水管路、灭火器或其它可能利用的工具直接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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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气设备与油类着火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油类着火时禁止用水灭火;
(3)若火势规模较大不能直接灭火时,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停止灾区供电,按矿井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投入工作,立即向上级单位报告,召请矿山救援大队,派救援队员进入侦察灾情、灾区救人,根据灾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救援队现场抢险救灾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2.3正确选择火灾时的通风方法
处理火灾时的通风方法有:正常通风,增减风量、反风、火烟短路、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等。要根据实际情况,正确的选择通风方式,对于灭火事关重大。
2.4采取正确的防止火风压的产生与其控制措施
2.5进行严格的处置过程事态控制,救护队员中要指派专人检查瓦斯,发现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要立即撤出救护队员,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
3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矿井火灾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指挥管理系统,救援队伍系统,技术支持系统和相关保障系统组成。
3.2指挥机构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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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与其相应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与职责。
3.2.1 指挥机构
发生矿井火灾事故时,现场带班干部和班组长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自救和互救,同时要立即向矿总调度室汇报,总调度要按照应急程序和有关规定快速逐级上报,矿立即启动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工作,迅速开展抢险救援等工作。
在发生生产事故时,成立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职责:
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令,负责抢险救援的工作、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发布抢险救援命令、根据抢险需要合理配置人、财、物资源、组织抢险救援工作。核实遇险、遇难人员,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承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向上级救援机构发出救援请求。做好稳定社会秩序、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抢险救援指挥部下设现场抢救组、现场保卫组、生活与后勤物资保障组、事故善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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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组、医疗急救组、宣传组:
(1)现场抢救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
按照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根据事故情况,有危与周边工作地点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负责记录、保存救援过程资料。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参与和配合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工作。
(2)现场保卫组
组长:
成员:
具体职责:
维护矿区和居民生活区的治安,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封闭相关场所,维护交通秩序。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确保事故救援的顺利进行,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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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活与后勤物资保障组
组长:
。
职责:
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所需各种物资装备、器材、人员和资金的调集和筹备。保障有关抢险救援人员的日常生活需要,保证矿区的正常秩序。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4)事故善后处理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负责核实遇难者身份,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并通知其遇难者亲属。安排遇难者亲属善后处理期间的生活和遇难者丧葬事宜,负责洽谈抚恤条件。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5)医疗救援组 组长: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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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组织医疗救治。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负责灾区消毒防疾,确保灾区饮食卫生。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6)宣传组
组长:
成员:
职 责:
做好宣传报导工作,协助现场保卫组维持矿区秩序。编发事故简报,负责新闻媒体的组织与接待工作,协助现场应急指挥部通报事故抢险进展情况。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7)专家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
提供救援技术支持,参与抢险方案拟定。搜集整理救援过程中的技术资料,为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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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建议意见与相关依据,参与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3.2.2 抢险救灾人员岗位责任制
(1)总指挥
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执行经救援指挥部研究批准的应急救援方案,负责具体的应急处理措施的审定。联系救援相关事宜,争取社会支援,下达抢险救援命令。
(2)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工作,检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
(3)有关副矿长
根据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所需人员与时调集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控制入井人员,协助实施抢险救援方案。
(4)矿总调度室主任
做好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办公室的各项应急工作。准确、快速地完成接警和正确下打接警后的初次反响调度命令,组织灾区人员撤离,进行自救互救与避灾。按照报告程序,快速报告事故信息。不断收集和处理事故灾情信息。通知相关单位统计遇险职工人数,通知相关人员在调度室结集待命。转达指挥部的各项救援命令,完成各项救援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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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矿山救援队负责人
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负责制定矿山救援队行动方案和处置措施。具体指挥矿山救援队和辅助救援队执行救援行动。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它救援工作任务。
(6)矿总调度室和值班员
与时准确地上报事故情况,传达总指挥部命令。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灾难情况和救援情况。整理抢险救援命令,工程(工作)进度等有关救援信息。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组织灾区人员撤离。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7)事故区(队)、班(组)负责人与相关人员
区队长、班(组)长是本单位(区、组)应急管理的负责人,对本单位所有作业和作业人员的应急管理承当责任。负责本单位应急组织工作和应急责任制的制定,承当应急管理教育和宣传培训任务;发生灾难事故,现场跟班的区队长或班(组)长是自救、互救负责人,是避灾的现场指挥者;现场跟班的区队长或班(组)长和所有现场人员承当向调度室汇报灾情的义务。要注意观察灾情的变化,查清灾区人员情况,组织灾区人员避灾和撤离。向指挥部汇报灾区情况和事故前的相关现场作业情况;在灾情发生时,现场的瓦检员或其他现场的安全检查人员要协助现场跟班的区队长或班(组)长避险、避灾,查清灾情、判断情况、定期检查瓦斯和一氧化碳浓
(8)生产通防科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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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通风系统图与瓦斯、其他有毒有害气体通风情况。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调整矿井通风系统。密切注意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应急通风工程和执行有关的通风应急措施。通风部门的专职瓦检员和放炮员在发生灾害事故时要协助现场跟班的生产单位区队长或班(组)长,查清灾情,提出现场避灾建议。要立即向通风部门值班人员汇报事故情况。提供灾区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灾区相关测量工作。参与事故灾害初步评估、信息分析,提出应急处置措施的初步意见,参与救援方案的制定,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9)保卫部门负责人
组织人员维护事故矿井的秩序和治安,积极与当地公安部门沟通信息,协助公安部门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实施监护和控制,协助追捕逃逸人员等。
(10)安全监察部门负责人
协调并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参与应急救援方案制定、修定与实施,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
(11)物资供应部门负责人
积极准备救援装备和器材,并运送到指定地点。
(12)机电、安装部门负责人
根据指挥部命令,组织实施通风机、供配电应急安装工程,保证矿井主要电气设备正常运转,与时抢修和安装抢险救灾机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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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医疗救治单位负责人
负责提供相关医疗救治。组织医疗救治队伍,调集药品和医疗器材,实施现场伤员救治,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工作。
(14)通信信息部门负责人
确保现场应急救援通信和电子信息采集、传输工作。
(15)劳资部门负责人
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和隐患的监控
4.1.1火灾事故的预警的方法
4.1.1.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1)火区监测系统必须按照规定的地点设置,并要求设置气体的告警值。告警时必须在井下传感器和地面主机同时发出声光信号。
(2)设置了束管监测系统并进行气体分析,发现发火征兆要发布预警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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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2人工系统
加强人工检测、观察和分析
(1)发现气体超限、温度升高等现象,通防部门要加强跟踪观察,进行气体分析,做出判断。如确系发火征兆明显要做出预警预报,并采取应对措施。
(2)专职瓦斯检查员携戴标校合格的瓦斯和一氧化碳、与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检仪器仪表的其它人员,发现矿井中瓦斯浓度或一氧化碳浓度与其它有毒有害气体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上述告警值时,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按《规程》要求采取相应措施。上述人员要继续对超限区域进行检测。
4.1.1.3加强瓦斯检测
上述人员发现矿井中瓦斯浓度达到断电值时,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实施断电程序,并要求停止超限区域的一切作业并撤离人员。上述人员要继续对超限区域进②调度室负责人要根据井下人员的汇报,要立即核对情况,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使瓦斯浓度或一氧化碳浓度与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恢复到要求的正常状态。如出现严重超限,或瓦斯浓度或一氧化碳浓度与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快速增大,要立即汇报矿技术负责人,采取进一步的预防处置措施。
4.1.1.4火灾隐患排查
按照、外因火灾的预兆,进行常态化、制度化隐患排查,发现发火征兆要尽快分析,做出判断,与时发布火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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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火灾事故的预防
4.1.2.1外因火灾事故的预防
(1)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不得用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2)井下运输使用蓄电池机车必须是防爆型的。
(3)井下皮带运输机必须使用阻燃皮带,皮带机安好后一定要进行试运转,如发现皮带机运转不良,机械摩擦严重等现象,不得投入运转。同时皮带头应设砂箱、灭火器、不少于20m长的胶管。
(4)皮带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并要认真负责,与时清理机头与皮带道的煤尘,在皮带机头处交接班。
(5)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并遵守《规程》有关规定。
(6)井下电器设备和矿灯严禁失爆,在维修电器设备时严禁带电作业。在井下不准打开灯头维修矿灯。
(7)采掘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封泥长度符合《规程》规定。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8)严格入井检身制度,不准携带烟火与易挥发的油类入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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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变电所必须使用固定防爆型照明设备,并设防火铁门。
(10)井下消防器材库、皮带头、机电硐室,均要设置消防设施(工具、砂箱、灭火器等)。
4.1.2.2自然发火事故的预防
(1)合理布置巷道:采用岩石巷道。开采自燃煤层,特别是自然发火严重的厚煤层或近距离煤层群、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采区上、下山、集中运输平巷和集中回风平巷等服务时间较长的巷道,通常布置在岩石中,其距煤层的距离应根据岩性、矿山压力等来决定。如果布置在煤层中,一是要留有大量的护巷煤柱,二是煤层受到严重切割,开采后,煤柱受压破裂,煤层与空气接触面增大,自然发火率增加;区段巷道分采分掘,减少联络道;区段煤巷采用垂直重叠布置。
(2)合理的采煤方法:合理的采煤方法能够提高矿井先天的抗自然发火能力。多年来的实践说明,降低煤层自然发火的可能性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少丢煤或不丢煤;控制矿山压力、减少煤柱破裂;合理布置采区;回采时应尽量避免过分破碎煤体;加快回采速度,使采空区自燃源难以形成;与时密闭已经采完的工作面和废弃的旧巷;注意选择回采方向,不使采区回风巷过分受压或长时间维护在煤柱里。控制矿山压力、减少煤体破碎;控制矿山压力集中,不仅有利于巷道的维护,而且可以减少煤体的破碎,减少煤粉、碎霄的存在,防止漏风供氧引起煤的自燃。
(3)合理的通风系统:开采自燃煤层时,合理的通风系统可以大大减少或消除自然发火的供氧因素,无供氧蓄热条件,不会发生自燃。合理的通风系统是指:矿井通风网络结构简单;风网阻力适中;主扇与风网匹配;通风设施布置合理;通风压力分布适宜,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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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煤柱开采;坚持正常的回采顺序。
(4)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专门的防火措施,落实到矿井生产和管理的各个环节,从掘进、回采各方面采取防火措施:有自然发火煤层的采区设计、回采、掘进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必须有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采(掘)工作面开工前,通风、防灭火系统不完善,不得开采(或掘进);巷道高冒区、断层附近施工不得使用木垛,工作面回撤时,不得采用替棚法;严格落实防火观测制度,开展自燃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工作面完毕或过石门后与时封闭,密闭墙质量符合要求;建立束管监测系统,对井下易发火老空区进行连续监测。
4.1.2.3采掘期间预防煤层自燃
(1)掘进施工中防治自然发火措施:所有开采自然发火煤层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设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保证风机正常运转;石门揭露煤时,必须采用锚喷支护,并采用U型钢支架做为第二次支护,不得采用可燃性材料做为第二次支护。
(2)采煤期间防治煤层自然发火措施:工作面在安装前,通防工区负责完善该工作面的防灭火供水系统,否则不准生产;工作面切眼不采侧在开采前应进行防火处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处理时,需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工作面在推采过程中,上平巷上帮锚杆、锚盘不得回撤,以保护区段煤柱;上平巷自上肩窝处将背网剪断,使顶板冒落完全,减少漏风;四层工作面不允许留有顶煤。
4.1.2.4 采场封闭的有关措施
(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煤工作面回采完毕后(以采面不出煤之日计算),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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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尽快实施永久性封闭,时间不得超过30天。
(2)采煤工作面完毕后,建筑防火密闭,后砌筑永久密闭,密闭必须留有观测管、压差计、监测管。
(3)采场封闭充沙带和建永久密闭必须有设计和计划,设计要有说明书、平面图、结构图、图纸标好尺寸。设计经区、矿审批后执行,并永久保存,以备查阅。
(4)回采工作面收尾时,随着支柱的回收与时调整工作面风量,在保证工作面瓦斯不超限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工作面供风量,防止采空区自燃。
4.1.2.5密闭、高顶管理规定
(1)采空区闭前巷道要与时进行维修,并对密闭进行喷浆;综合工区要由各包片副区长组织对采空区密闭至少每旬进行一次普查,对出现的隐患与时通知生产科安排处理,同时对有漏风隐患的密闭与时喷浆堵漏。
(2)要加强对巷道高顶防灭火管理,定期检查,确认有自然发火危险时,要采取钻孔注浆、包顶充砂或其它新型材料充填。
4.1.2.6 建立监测系统和搞好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
(1)要在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安设一台一氧化碳传感器,用以监视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一氧化碳浓度的变化,以便随时掌握工作面自然发火预兆,如发现一氧化碳有增加的趋势,必须采取预防自然发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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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采空区密闭和采煤工作面隅角,回风流都要实行日检查,如果发现有发火预兆,可随时取样化验分析。检查和分析结果都要按地点填写到防灭火检查记录上。
(3)检查和分析容主要包括该地点气体成分、气温、水温以与闭外压差等。
(4)加强对密闭的管理,要建帐设卡,要建立说明板,检查板,并要定期取样化验,对其闭外空气成分、温度变化随时检查,并做好记录。
4.1.2.7隐患人工排查
(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的有关规定,加强火灾相关的隐患排查治理。
(2)建立束管监测工、通风设施工、防灭火工、瓦斯检查员等关键岗位的应急职责,承当发现火灾事故隐患排查,发现预兆并第一时间汇报的职责。如发现明显的事故征兆要协助跟班区队长(班组长)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3)加强火灾事故预兆的巡回检查,排查火灾事故隐患。隐患排查要按照火灾事故预兆规定的容进行。
4.2 预警行动
(1)与时发布和传递预警预报信息,按程序向相关领导报告:
矿调度室要根据火灾预测预报和预兆信息,按照《规程》要求立即查明原因,同时要立即向矿主要技术负责人和矿长汇报,研究和布置进一步的处置措施,发布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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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达预警指令,启动预警处置方案,执行相应预防性处置措施;
(3)密切跟踪事态发展,检查措施执行情况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4)企业应急机构根据现场情况进入应急准备阶段;
(5)一旦达到事故标准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3信息报告程序
4.3.1报警系统与程序
(1)矿预警和事故报告接警专用设在矿调度室,重大事故灾害的预防与预警的工作职责纳入矿应急管理系统中,矿调度室是预警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部常设机构。
(2)调度员接到预警和事故报告汇报后,立即按照预警等级和事故响应等级,通知相关负责人和有关单位。特别紧急的预警信息和事故报告要直接向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3)预警基本情况包括:事故预兆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事故预兆发现的简要经过;可能发生事故的发生原因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与当前事抢险处置情况等,必要时附现场简图。
(4)事故报告的容包括:发生的事故类型、地点、灾害区域破坏情况、可能的影响围、波与的巷道、遇难遇险人数、已采取的自救互救和避灾措施以与现场通风系统、瓦斯涌出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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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信息报告方式与处理
(1)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报告调度室,调度室要立即转报分管矿领导。对特别重大的隐患,调度室要立即转报矿主要领导并下达应急处置指令。
(2)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开展自救互救和人员撤离,总调度室接到告警后要立即报告矿主要领导并按下述程序进行处理:迅速组织救援;按照国家规定,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不断收集和整理灾情信息并与时报告相关领导和上级单位。
4.3.3 相关部门的通信、联络方式
4.3.3.1通信联络(见附表)
4.3.3.2值班和通信方式 :矿调度室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其他相关单位8~18点也必须有人值班,不得空班、漏班。矿长、副矿长、矿总工程师与科(部、室)部门负责人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停机。如有事离开矿机关所在地,必须委派相关人员作为应急事件处置临时负责人。临时负责人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停机。
4.3.4 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容
(1)对形式的预警和事故报告,矿总调度室值班要作好记录,力求记录准确、完整。井下相关人员上井后要填写详细的报告,如瓦斯、煤尘、矿压、风速、二氧化碳、水位、涌水量等记录表。
(2)监测监控系统(含瓦斯监测监控、火区气体监测、地音监测、微震监测、水位监测、测水孔监测等)的报告以监测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不得对数据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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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警预防与事故处置措施以矿领导签发的矿调度通知形式下达。紧急情况时可先执行或口头通知,或口头通知必须得到相关负责人的授权,事后需补签书面调度通知。
4.3.5 出现明显事故征兆时应急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1)发现明显事故预兆时,现场人员都应立即向矿调度报告并将人员撤离至事故灾害威胁区域外。
(2)矿调度应按照事故报告程序进行汇报,并请求专业应急抢险队伍进行处置。
(3)出现明显事故征兆现场的人员在立即报告和向外求援的同时,要做好自救、互救和避灾的一切准备。
5应急处置
5.1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围,矿山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等。各企业在制定预案时应结合企业实际,并参照国家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修订)矿山企业响应分级标准。
(1)Ⅰ级响应
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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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Ⅱ级响应
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造成50~100人中毒、重伤,或造成0.5~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3) Ⅲ级响应
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30~50人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4) Ⅳ级响应
造成或可能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5.2 响应程序
5.2.1基本响应程序
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程序:
(1)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执行Ⅰ级应急响应。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各级人民政府与职能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启动国家总局、省人民政府与以下各级政府《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与事故企业应急预案。
(2)发生重大事故,执行Ⅱ级应急响应。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省、地(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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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与职能部门。启动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级政府《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与事故企业应急预案。
(3)发生较大事故,执行Ⅲ级应急响应。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地(市)、县人民政府与职能部门。启动属地地(市)、县人民政府《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与事故企业应急预案。
(4)发生一般事故,执行Ⅳ级应急响应。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县人民政府与职能部门。启动属地县人民政府《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与事故企业应急预案。
5.2.2执行上一级管理部门关于分级响应、扩大响应的响应程序。
5.3 处置措施
5.3.1处置基本要点
5.3.1.1自救互救和人员正确撤离
(1)首先要尽最大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质、地点、围和事故区域的巷道、通风系统、风流情况与火灾烟气蔓延的速度、方向,以与与人员所处巷道位置之间的关系,并根据矿井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撤退路线和避灾自救的方法。
(2)位于火源回风侧的人员或是在撤退途中遇到烟气有中毒危险时,应迅速戴好自救器尽快通过捷径绕到新鲜风中去,或是在烟气没有到达之前,顺着风流尽快从回风出口撤到安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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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在自救器有效作用时间,不能安全撤出时,应在设有储存备用自救器的硐室换用自救器后再行撤退,或是寻找有压风管路系统的地点,以压缩空气供呼吸用。
(4)撤退行动既要迅速果断,又要快而不乱。撤退中应靠巷道有连通出口的一侧行进,避免错过脱离危险区的机会,同时还要随时注意观察巷道和风流的变化情况,谨防火风压可能造成的风流逆转。人员之间要互相照应,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5)如果巷道已经充满烟雾,也绝对不必惊慌,不能乱跑,要迅速地辨认出发生火灾的地区和风流方向,然后沉着地俯身摸着铁道或铁管有秩序地外撤。
(6)如果无论是逆风或顺风撤退,都无法躲避着火巷道或火灾烟气可能造成的危害时,则应迅速进人避难硐室;没有避难硐室时应在烟气袭来之前,选择适宜的地点就地利用现场条件,快速构筑临时避难硐室,进行避灾自救。
5.3.1.2选择正确的通风方式。
5.3.1.3采取防止火风压的产生与其控制其影响围。
5.3.1.4根据现场情况,采用正确的灭火措施。
5.3.2火灾事故处置决策要点
获悉井下发生了火灾后,应急指挥部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灾情,判断灾情的发展趋势,与时果断地做出决定,下达救援命令。同时命令救援队组织队员立即下井对灾区进行全面侦察,查清遇险遇难人员数量与分布地点,发现幸存者立即佩戴自救器救出灾区,发现火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立即扑灭。并立即把事故情况报告上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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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1必须了解和掌握的事故灾情信息:
(1)火灾地点与其波与围。
(2)人员分布与其伤亡情况。
(3)通风情况(风量大小、风流方向、风门等通风设施情况)。
(4)灾区气体情况(瓦斯浓度、烟雾大小、一氧化碳浓度与它们的流向)。
(5)灾区温度。
(6)主要通风机工作情况(风机房水柱计读数是否有变化?)
5.3.2.2必须分析判断的容
(1)通风系统破坏程度。高温烟气产生的火风压,使主要通风机风压降低。
(2)是否发生风流紊乱、风流逆转,可能影响和波与那些地点。
(3)火灾发展趋势。若火灾地点附近有其他可燃物堆积,存在积煤、坑木、木支护、皮带、油料等,则能引发重大火灾。
(4)能否引发瓦斯、煤尘爆炸?若发火地点附近有瓦斯积聚或煤尘堆积,在高温热源存在时,则能引发瓦斯、煤尘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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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可能的影响围。
5.3.2.3必须做出决定并下达的救援命令
(1)切断灾区电源;
(2)撤出灾区或井下其他人员,开展自救互救;抢救指挥部立即投入工作向上级单位报告;
(3)邀请矿山救援队,派遣小分队进行侦察;
(4)制定和完善救援方案、确定救灾过程的通风方式、控制火风压的措施和灭火方案;
(5)保证主要通风机和空气压缩机正常运转;
(6)保证升降人员的井筒(斜井)正常提升;
(7)清点井下人员、控制入井人员;
(8)部署救援队抢救遇险人员、检测气体、扑灭火灾、恢复通风系统、防止发生爆炸;
(9)控制救援势态,防止继发和诱发事故的发生,全力保护救护队员。
(10)准备救援物资,维护好事故现场秩序,做好抢救伤员准备工作。
5.3.3火灾事故现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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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1火灾时的通风方法与其选择
处理火灾时的通风方法有:正常通风,增减风量、反风、火烟短路、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等。无论采用何种通风方法,都必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保证灾区和受威胁区人员的安全撤退;
(2)防止火灾扩大,创造接近火源直接灭火的条件;
(3)防止出现再生火源和火烟逆转;
(4)避免火灾气体达到爆炸浓度,避免瓦斯通过火区,避免瓦斯、煤尘爆炸;
(5)防止产生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
扑灭井下火灾时,抢救指挥部应根据火源位置、火灾波与围、遇险或受威胁人员分布,迅速而慎重地决定通风方法。
当火灾发生在矿井总回风巷,或者发生在比较复杂的通风网路中,改变通风方法可能会造成风流紊乱、增加人员撤退的困难,可能造成瓦斯积聚等后果时,应采用正常通风,稳定风流。
如上山发生火灾,风量会增加,风向不会逆转,应采取适当减少风量的方法。这样既有利于控制火势,又不使瓦斯浓度很快达到爆炸界限,但是要注意与着火上山并联上山风向可能逆转、循环流至着火上山引起爆炸的危险,在使用此方法进行救援时,灾区围要停产撤人,并严密监视瓦斯情况。而且要注意:在灾区人员尚未撤出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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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缺氧现象或瓦斯上升到爆炸界限,不利于人员撤退时,不能减少灾区风量。在减少灾区风量的过程中,若发现瓦斯浓度在上升,特别是瓦斯浓度上升到2%左右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此法,恢复正常通风,甚至增加灾区风量,以冲淡和排出瓦斯。下山发生火灾,由于风量会减少、甚至反向、不能减少风量,平巷发生火灾,是否减少火灾,需视火灾情况,不因减风诱发更大灾难而定。
在以下情况下需要增加灾区风量:在处理火灾过程中,如发现火区与其回风侧瓦斯浓度升高,则应增加风量,使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若火区出现火风压,呈现风流可能发生逆转现象时,应立即增加火区风量,避免风流逆转;在处理火灾过程中,发生瓦斯爆炸后,灾区遇险人员未撤退时,也应增加灾区风量,与时吹散爆炸产物和火灾气体与烟雾,以利于人员撤退。
火烟短路是救援过程中常用的方法。它是利用现有的通风设施进行风量调节,把烟雾和有害气体直接引入排风道,从而减小进入作业区域有害气体量、减缓风速、争取人员撤退时间是减少人员伤亡的一种简单、方便的方法,但要视具体情况,合理使用。
(6)反风
由于矿井通风网络的复杂性、火源出现的偶然性、火势发展的不均衡性,采用什么方式反风,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平时做好反风演习工作,通过演习观测瓦斯涌出、煤尘飞扬情况,以与对原有封闭火区与采空区瓦斯流向的影响以判断反风时期是否有发生爆炸的危险.
①出现以下情况时矿井进行反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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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井主扇司机平时做好反风工作,对反风方法与步骤必须熟练操作,一般情况下,矿井进风井口、中央石门发生火灾时,可采取全矿井反风措施,以免全矿或一翼直承受到烟侵而造成恶性事故。
②汇报处理
调度员接到井下汇报或从地面监控看到以上地点有火灾发生时,迅速通知风井主扇司机进行反风。
调度员安排现场人员直接灭火,并安排各单位值班人员,要求各单位井下人员升井,并通知配电所断电。
汇报值班主任、值班矿领导,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等机电、通防专业领导,并做好相关火灾处置工作。汇报当地人民政府请求救护队支援。按照预警等级和事故响应等级,通知相关负责人和有关单位,成立应急救援小组。由指挥部指挥现场灭火工作。在现场火灾得到彻底处理后,恢复矿井正常通风。
③反风运行方法与步骤
如果风机正运行1#风机,将备用的2#(如果运行2#风机,随之相反操作1#风机)风机叶片角度调到反风角度其调节方法是:
打开机壳上部的角度检视孔板和调节孔板,用在制动轮外部进行人力盘车,将叶片调节孔转动适宜的位置。
将调节套筒深入调节孔中,咬住调节杆,旋转调节套筒将叶片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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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上角度检视孔板和调节孔板。
将防爆风门用工字钢挡住防止反风时风门打开。
当接到反风命令后:a按停机程序,停下运行中的1#风机。b开动风门绞车,将备用(2#)风机的风道打开。c按正常的开机程序启动备用(2#)风机。
当风机反风运行时要指定专人观察记录风机的运行参数。
反风完成接到停止反风的命令后,司机要立即按倒风机程序操作,停下2#台风机起动1#风机,进入正常运行状态。
撤掉挡防爆门的工字钢。将2#风机的叶片角度调回运行角度,恢复正常备用状态。
(7)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方法决不能轻易采用,必须慎之又慎,有把握时方可采用,否则会扩大事故。
(8)主扇有计划停风措施
①停风前的准备工作
综合工区做好停风前风井的准备工作;通防工区做好矿井停风期间瓦斯检查、测风与矿井恢复通风工作。除配电所配电工、瓦斯检查员、测风员、七采区辅扇司机外,其它所有人员在矿井停风前必须提前升井。
通防部分管通风人员、机运部分管矿井供电副主任在调度室坐台指挥。矿井的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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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电由机运部人员负责安排。救护队在矿调度室待命,矿井主扇恢复通风后,为井下恢复供电、通风做好准备。在人员升井井下全部停电后,方可对主扇停风,从事检修工作。
②停风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风井机房停止主扇运转时,打开防爆门、人行道风门矿井进行自然供风。
风井每隔半小时测风一次,每隔10分钟测定一次CH4、CO2、O2情况。
安全监测室认真监测CH4、CO2变化情况,如有异常情况立即汇报调度室。
③恢复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矿井主扇恢复通风前,综合工区负责检查风井各项通防、机电设施情况,经检查无误,汇报调度室等待命令恢复通风。
当风井接到恢复通风命令后,主扇司机按正规操作程序恢复主扇通风。
主扇恢复通风后,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符合规定后副井送电提升,然后由救护队和专职瓦斯检查员对中央配电所检查瓦斯,符合规定后恢复送电。
专职瓦斯检查员与救护队配合,负责按照恢复通风有关规定要求检查各采区配电所、采掘工作面(包括局扇附近10米围)与其他瓦斯检查点的有害气体含量,当井下各检查点有害气体含量确认符合CH4浓度小于0.8%(风机处小于0.5%),CO2浓度小于1.5%,O2浓度大于18%后方可按以下程序逐个地点送电恢复通风开始施工;否则按照排放瓦斯程序逐地点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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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按照中央配电所→各采掘工作面,进行逐步送电恢复通风,具体操作顺序如下:
先由救护队和专职瓦斯检查员对中央配电所进行瓦斯检查,确定CH4浓度小于0.8%,CO2浓度小于1.5%时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下达送电通知,恢复供电。
恢复送电后,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情况后进行送电,符合规程要求后再按照以上程序由调度室下达送电通知,恢复供电。
在采区配电所恢复送电后,掘进工作面恢复送电前,由综合工区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在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与其开关附近10m以的CH4浓度不超过0.5%,停风区中最高CH4浓度不超过0.8%和最高CO2浓度不超过1.5%,确认符合规定要求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否则由救护队按照排放瓦斯规定要求,现场恢复通风送电。
回采工作面恢复送电前,由综合工区测风员检查工作面风量情况,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所有安装电动机与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巷道的瓦斯浓度,只有在风量、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要求时,方可恢复供电。
在恢复通风后,必须对恢复通风后各地点的通风、瓦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与时汇报调度室和综合工区并进行处理,在施工地点通风、瓦斯情况恢复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只有井下各检查点有害气体含量确认符合规定后,值班与看家人员方可到达相关地点。
(9)辅扇有计划停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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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停风前的准备工作
综合工区做好停风前辅扇的准备工作;综合工区做好停风期间瓦斯检查、测风与恢复通风工作。除配电所配电工、瓦斯检查员、测风员,其它所有人员在辅扇停风前必须提前升井。生产技术科分管通风人员、分管矿井供电副主任在调度室坐台指挥。
②停风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监测室认真监测CH4、CO2变化情况,如有异常情况立即汇报调度室。
③恢复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辅扇恢复通风前,综合工区负责检查辅扇硐室各项通防、机电设施情况,经检查无误,由救护队和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合格后,汇报调度室等待命令恢复通风。
当主扇司机接到恢复通风命令后,按正规操作程序恢复主扇通风。
主扇恢复通风后,然后由救护队和瓦斯检查员对七采区上部、下部配电所检查瓦斯,符合规定后恢复送电。专职瓦斯检查员与救护队配合,负责按照恢复通风有关规定要求检查各采区配电所、采掘工作面(包括局扇附近10米围)与其他瓦斯检查点的有害气体含量,当井下各检查点有害气体含量确认符合CH4浓度小于0.8%(风机处小于0.5%),CO2浓度小于1.5%,O2浓度大于18%后方可按以下程序逐个地点送电恢复通风开始施工;否则按照排放瓦斯程序逐地点排放。
井下按照:中央配电所→各采掘工作面,进行逐步送电恢复通风,具体操作顺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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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由救护队和专职瓦斯检查员对主扇硐室进行瓦斯检查,确定CH4浓度小于0.8%,CO2浓度小于1.5%时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下达送电通知,恢复供电。
主扇硐室恢复送电后,进行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情况,符合规程要求后再按照以上程序由调度室下达送电通知,恢复供电。
在采区配电所恢复送电后,掘进工作面恢复送电前,由综合工区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在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与其开关附近10m以的CH4浓度不超过0.5%,确认符合规定要求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否则由救护队按照排放瓦斯规定要求,现场恢复通风。
回采工作面恢复送电前,由综合工区测风员检查工作面风量情况,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所有安装电动机与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巷道的瓦斯浓度,只有在风量、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要求时,方可恢复供电。
辅扇恢复运转,东翼采区恢复供电后,综合工区测风员,对矿井进风进行全面测风,确保各地点风量满足要求。
(10)主扇、局扇司机岗位责任制
主扇、局扇司机岗位责任制
a熟悉设备构造、性能,掌握提风机和供电系统的基本原理,做到“三好”—用好、管好、修理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维修、会排除故障。
b能正确无误的操作主通风机,包括倒换备用主通风机和反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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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爱护设备、精心保养,经常保持设备与机房清洁卫生。
d掌握设备状态,与时填写各种记录,发现不能处理的不正常现象,如:电流、电压、负压变化大时,要与时向上级反映,对简单事故要与时排除。
e对工具备件、材料、防火器材的保管数量、用途要清楚明确。
f检查防爆门、人行道风门漏风情况,发现问题与时汇报调度室。
g看管好室资料、图板,搞好设备与室外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h参加设备检修,试运转和验收工作。
i两人岗位,不操作司机必须认真巡回检查监护。
j做到主扇挂牌管理。
5.3.3.2防止火风压的产生与其控制措施
(1)积极灭火,控制火势
火灾发生后,应尽一切可能创造条件积极灭火。当直接灭火不能实施时,在灾区人员已撤出的情况下,应在火源的进风侧砌建密闭,控制火区进风量,减少火烟生成,并采取高炮、注惰等措施尽快灭火。但需注意火灾发生在上行风流中时,主要密闭应建在火源所在的主干风路中(密闭与火源之间无旁侧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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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种要求难以达到,则应首先把旁侧支路风流密闭起来,然后再密闭主干风路,以免在旁侧风路产生风流逆转和引起瓦斯爆炸。在下行风路中发生火时,应首先密闭旁侧风道,暂时加大火源所在风路的风量,防止风流逆转,需要时再在火源所在风道中建造密闭。
(2)正确调度风流,避免事故扩大
火灾发生在分支分流中时,应维持主要通风机原来的工作状态,特别是在救人、灭火阶段,不能采取减风或停止通风机运转的措施。在多风机抽出式通风矿井,除了在进风井筒与其井底发生火灾外都不能把承当排烟任务的风机停转。如果火灾发生在上行风流时,可考虑把其它的无火源流经的风机停转。
(3)增加排烟风路,加大排烟能力
在可能成为排烟风路上,应迅速打开风窗或已有的防火风门、甚至密闭墙,消除阻碍风流和火烟流动的障碍物,使回风线路畅通和扩大排烟能力,迅速将火烟直接导入总回风道排出。
5.3.3.3矿井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1)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发现人员首先要尽最大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地点、围、和事故区域的巷道、通风系统、风流情况与火灾烟气蔓延的速度、方向,以与与自己所处巷道位置之间的关系等情况;
(2)立即通过等手段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地点与遇难人员情况,调度室接到后,应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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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
(3)现场遇险人员要积极展开应急避灾、自救互救工作。
5.3.4恢复正常状态的条件和程序
5.3.4.1 恢复正常状态的条件
火源已完全扑灭或完全封闭控制,通风系统全面恢复,巷道已完全修复,损坏的电气设备已更换或修复,井下变电所、采掘工作面与其它有关地点环境条件完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可能造成的次生灾害已完全消除。
5.3.4.2 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1)检查进风和回风巷道,各采区变电站、电气设备与供电电缆瓦斯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规程》标准以下时,保证电气设备与供电电缆完好时,恢复对采区变电所上端的电源供电,但在检查采掘工作面配电点前不能直接恢复采掘进工作面电气设备的供电。
(2)检查采煤工作面与掘进工作面电气设备与供电电缆的瓦斯情况,在确认瓦斯浓度低于《规程》标准以下,并且电气设备与供电电缆完好时,恢复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电气设备的供电。
(3)检查采区和掘进区域巷道与采掘进工作面,确认支架、煤壁、顶底板与瓦斯浓度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才能恢复生产。
6、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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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要按照《矿山救援规程》和处置事故灾害的需要,设立矿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井上、井下要储备符合要求的消防材料,局扇、仪器仪表、抢险工具、水泵、风筒、水管、灭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红砖、水泥、黄沙)等。
(2)按照上级单位的要求,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护队要配备专用警灯、警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提请地方政府与时协调对事故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赢得抢险救灾时间。
(3)消防器材库物资明细见附录。
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 事故特征
1.1矿井火灾事故危险性分析
引起火灾的基本要素:可燃物、热源和氧气。根据引燃物的不同,分为因火灾和外因火灾。外因火灾发生的条件是可燃物、氧气和引火源。因火灾发生的条件是可燃物、氧气和可燃物氧化后热量聚集。火灾的燃烧消耗风流中的氧气,使风流中的氧气浓度下降,产生大量的热能和一氧化碳与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矿井火灾如果发生在容易积存瓦斯的采空区、巷道高冒区时,可能产生诱发瓦斯爆炸的危险,严重威胁着井下矿工的生命安全。
1.2 矿井火灾易发生的地点
矿井火灾分为因火灾和外因火灾。一般易发生火灾的地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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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因火灾
(1)有大量遗煤而未与时封闭或封闭不严的采空区、停采线附近。由于密闭墙质量差,位置不合理,或长期失修,墙有浮煤堆积,当出现持续漏风供氧时,就可能发生自燃火灾。停采线是压差较大的漏风通道,碎煤较多,尤其是易自燃的厚煤层开采时,停采线附近发火更加严重。
(2)通风不良的乱采乱掘处、冒顶处。煤层巷道冒顶或煤层巷道的砌碹质量不高或壁后充填不实,产生持续供氧条件而造成孔洞煤壁自燃。
(3)巷道两侧和遗留在采空区受压的煤柱。采用留煤柱护巷的矿井,由于煤柱的尺寸不合理,在采动压力作用下,煤柱被压破裂、坍塌。另外,在回柱放顶后煤柱两侧冒落不实,出现许多漏风通道,沿进、回风巷两侧(或一侧)附近出现一些漏风氧化储热的地点,所以极易发生自燃。
(4)放顶煤工作面和厚煤层分层开采以与急倾斜煤层开采采出率低、丢煤多的采空区。易自燃厚煤层的下分层开采时,人工顶板下的工作面进、回风巷与人工顶板中的裂隙形成了低速漏风供氧条件,如果上分层采空区遗留大量浮煤,就会导致煤炭自燃。所以,厚煤层的下分层工作面的进、回风巷周围是容易发生煤炭自燃的地点。
(5)巷道堆积的浮煤或煤巷的冒顶、片帮处。
(6)断层带附近。在断层带附近,煤层与顶板多为破碎状态,易堆积浮煤。同时工作面遇断层时要留保护煤柱。因此,在放顶后断层带漏风量较大,造成供氧条件,所以该地点容易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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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溜煤眼与联络巷。煤层巷道有时采用双巷掘进,隔一定距离开一个联络巷;主要巷道与配风巷之间存在联络巷;各分层回采巷道之间,采煤工作面之间多用风眼或溜煤眼连通。这样造成煤层采过后密闭墙较多,如果通风管理差,易造成漏风使溜煤眼和联络巷发生煤炭自燃。
1.2.2外因火灾
皮带运输机头机尾、皮带运输底部浮煤、明火作业点、机电硐室、放炮作业点与由其它事故引发的火灾事故等。
1.3事故可能出现的季节
火灾事故季节性不明显。
1.4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预兆
1.4.1煤炭自燃的外部征兆
(1)井下火区附近的空气温度以与从火区流出的水的温度高于正常情况下的温度。
(2)巷道壁帮出现水珠,是煤在低温氧化过程中产生热量,由于热量的集聚,提高了煤体的温度,使水分蒸发,因而巷道中的湿度增加,水汽凝集在空气中呈现雾状,在支架和巷道壁表面形成水珠,一般把这种现象叫巷道煤壁\"出汗\"。但应注意,有这种现象的地方不一定都是煤炭自燃的初期征兆,因为在冷热两股气流汇合的地方,也会在巷道中出现雾气和\"出汗\"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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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巷道中如闻到煤油、汽油和松节油气等芳香族气味时,尤其当闻到煤焦油的恶臭时,说明煤炭自燃已发展到严重程度。
(4)煤炭自燃过程中产生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导致氧气浓度降低,使人产生闷热、憋气、头痛、四肢无力、疲劳等症状。
(5)开采浅层煤时,可看到从地表塌陷裂隙中逸出水汽并能闻到煤焦油味;冬季可以见到地表塌陷区的积雪先融化。
压入式通风的矿井,如在采空区发生火灾,征兆不明显,不容易与时发现。
为了尽早而准确可靠地发现井下自燃火灾,应与时在井下取空气样进行化验,分析空气成分的变化,如发现一氧化碳与乙炔、乙烯等,且是持续存在的,其浓度随时间逐渐增加,则可断定煤炭已自燃。
总结矿井煤炭自燃的征兆是:先来气(水蒸气)、后来味(煤油味、汽油味和煤焦油味);先发湿(水珠)、后发干(温度升高后水分被蒸发);不是着火,就是冒烟。
1.4.2外因火灾的征兆
(1)安装胶带运输机的巷道出现烟雾,烟雾的上风口一氧化碳浓度增加,其它气体浓度异常。
(2)运输机下浮煤较多的巷道出现烟雾,烟雾的上风口一氧化碳浓度增加,其它气体浓度异常,局部温度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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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电硐室出现烟雾,烟雾的上风口一氧化碳浓度增加,其它气体浓度异常,局部温度升高。
(4)绝缘老化、漏地现象频繁,负荷过大,温度升高的电缆和其它电气设备。
2 应急组织与职责
2.1抢险救灾组织机构与职责
火灾事故是危险性很高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要成立火灾事故应急组织,明确其职责。在组织体系中要增设属地自然灾害管理相关机构和负责人。与本地自然灾害应急部门协商和衔接,确定其应急职责。
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干部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自救和互救,同时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值班员要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组织现场人员撤离、自救互救与避灾,同时要立即按相关规定快速逐级上报,要立即启动抢险救援指挥部,迅速开展抢险救援等工作。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黄。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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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令,负责抢险救援的工作、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发布抢险救援命令、根据抢险需要合理配置人、财、物资源、组织抢险救援工作。核实遇险、遇难人员,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承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向上级救援机构发出救援请求。做好稳定社会秩序、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抢险救援指挥部下设现场抢救组、现场保卫组、生活与后勤物资保障组、事故善后处理组、医疗急救组、宣传组:
(1)现场抢救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
按照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根据事故情况,有危与周边工作地点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负责记录、保存救援过程资料。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参与和配合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工作。
(2)现场保卫组
组长:
成员:欧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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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职责:
维护矿区和居民生活区的治安,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封闭相关场所,维护交通秩序。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确保事故救援的顺利进行,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3)生活与后勤物资保障组
组长:
成员:吕。
职 责:
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所需各种物资装备、器材、人员和资金的调集和筹备。保障有关抢险救援人员的日常生活需要,保证矿区的正常秩序。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4)事故善后处理组
组长:
成员:、邓桥、吕、王。
职 责:
负责核实遇难者身份,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并通知其遇难者亲属。安排遇难者亲属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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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期间的生活和遇难者丧葬事宜,负责洽谈抚恤条件。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5)医疗救援组 组长:
成员:罗、丰凤、、、华。
职 责:
组织医疗救治。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负责灾区消毒防疾,确保灾区饮食卫生。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6)宣传组
组长:
成员:谭华、
职 责:
做好宣传报导工作,协助现场保卫组维持矿区秩序。编发事故简报,负责新闻媒体的组织与接待工作,协助现场应急指挥部通报事故抢险进展情况。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7)专家组
组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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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梁。
职 责:
提供救援技术支持,参与抢险方案拟定。搜集整理救援过程中的技术资料,为指挥部提出建议意见与相关依据,参与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2.2自救互救组织机构和人员的具体职责
矿自救互救组织体系分为管理科室、作业区队、班组、关键岗位和个人四个部分组成:
(1) 自救互救管理与协调业务部室:
龙瑞、
以上单位要成立自救互救应急管理小组:
应急管理小组组长:
应急管理小组副组长:周先
成员:
光中、舒云、园、唐帆、倪赞龙、汝东、超、韦志华。
应急管理小组职责是:负责本部室业务围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本部室业务围的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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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措施的制定。负责本部室业务围自救互救和避灾方案的制定。事故发生后,协助矿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本部室业务围自救互救和避灾方案的实施。承当本部室业务围自救互救和避灾培训、演练、宣传等工作。
(2) 区队自救互救应急小组
以上单位要成立自救互救应急管理小组:
应急管理小组组长:游
应急管理小组副组长:根
成员:
应急管理小组职责是:负责本区队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本区队预警预防措施的贯彻执行。负责本区队自救互救和避灾方案的培训,贯彻。事故发生后,现场跟班干部承当本区队人员的自救互救和避灾指挥组织的职责,确保现场人员安全撤离。
承当本区队自救互救和避灾演练、宣传等工作。
(3)班组自救互救应急小组
综合工区各班组
以上班组要成立自救互救应急管理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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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小组组长:郝
应急管理小组副组长:洪
成员:
应急管理小组职责是:在区队领导下,负责本班组应急管理工作。在区队领导下,负责本班组预警预防措施的贯彻执行。在区队领导下,负责本班组自救互救和避灾方案的培训,贯彻。事故发生后,在跟班区队干部带领下,承当本班组人员的自救互救和避灾组织的职责,确保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在区队领导下,承当本班组自救互救和避灾演练、宣传等工作。
(4)关键岗位和个人应急职责
以下工种是火害事故的关键岗位:
岗位应急工作的职责是:
发现事故隐患要第一时间向跟班区队长或班长与时汇报,发现重大隐患可越级向矿总调度室汇报。
处理隐患必须提出安全措施,重大隐患处理必须报请矿总调度室或矿分管领导批准,在区队长或班长的指导下执行。
特别重大的隐患处理要采取经矿批准的特别安全技术措施,待人员撤离到安全距离外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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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后,要发挥专业工种的技术专长,提出建议,协助现场指挥人员做好自救互救和避灾应急工作。
2.3抢险救灾人员岗位责任制
火灾事故抢险救援人员岗位责任制与其他事故类型的岗位责任制基本一致,但是要充分发挥本地电网救援队伍在事故处理中的作用,与其协商和衔接,增加电网救援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容。
(1)总指挥
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执行经救援指挥部研究批准的应急救援方案,负责具体的应急处理措施的审定。联系救援相关事宜,争取社会支援,下达抢险救援命令。
(2)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工作,检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
(3)各有关副矿长
根据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所需人员与时调集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控制入井人员,协助实施抢险救援方案。
(4)矿调度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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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办公室的各项应急工作。准确、快速地完成接警和正确下达接警后的初次反应调度命令,组织灾区人员撤离,进行自救互救与避灾。按照报告程序,快速报告事故信息。不断收集和处理事故灾情信息。通知相关单位统计遇险职工人数,通知相关人员在调度室结集待命。转达指挥部的各项救援命令,完成各项救援协调工作。
(5)矿山救援队负责人
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负责制定矿山救援队行动方案和处置措施。具体指挥矿山救援队和辅助救援队执行救援行动。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它救援工作任务。
(6)矿总调度室和值班员
与时准确地上报事故情况,传达总指挥部命令。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灾难情况和救援情况。整理抢险救援命令、工程(工作)进度等有关救援信息。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组织灾区人员撤离。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7)区(队)、班(组)负责人与相关人员
区队长、班(组)长是本单位(区、组)应急管理的负责人,对本单位所有作业和作业人员的应急管理承当责任。负责本单位应急组织工作和应急责任制的制定,承当应急管理教育和宣传培训任务。
发生灾难,现场跟班的区队长或班(组)长是自救互救负责人,是避灾的现场指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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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跟班的区队长或班(组)长和所有现场人员承当向调度室汇报灾情的义务。要注意观察灾情的变化,查清灾区人员情况,组织灾区人员避灾和撤离。向指挥部汇报灾区情况和事故前的相关现场作业情况。
现场瓦检员或其他安全检查人员要协助现场跟班的区队长或班(组)长查清灾情,判断情况,定期检查瓦斯和一氧化碳浓度。
(8)关键岗位和个人
现场瓦斯检查、放炮员、安检员、电气工、各类司机、采煤工、掘进工、支架工、监测监控系统维护人员、井下通信维护人员等都是煤矿井下作业的关键岗位和个人,以上人员必须编制对应的岗位和个人预案。
发生灾害事故,相关的责任岗位和个人,应承当第一时间向矿调度室汇报的义务,判断事故的准确地点、原因、影响围,提出抢救和处置的建议。
根据自身的岗位特点,依靠工作岗位经验,第一时间发现和判断事故预兆,与时报告预警信息,必要时要带领人员撤出可能发生事矿的区域。
发挥自已的的岗位技能,协助现场指挥者进行自救、互救和避灾,完成灾害区域人员的安全的安全撤离。
(9)矿通风部门负责人
提供通风系统图与瓦斯、其他有毒有害气体通风情况。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调整矿井通风系统。密切注意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应急通风工程和执行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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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应急措施。矿专职瓦检员和放炮员在发生灾害事故时要协助现场跟班的生产单位区队长或班(组)长,查清灾情,提出现场避灾建议。要立即向通风部门值班人员汇报事故情况。
(10)矿保卫部门负责人
组织人员维护事故矿井的秩序和治安,积极与当地公安部门沟通信息,协助公安部门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实施监护和控制,协助追捕逃逸人员等。
(11)矿安全部门负责人
协调并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参与应急救援方案制定、修定与实施,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
(12)矿物资供应部门负责人
积极准备救援装备和器材,并运送到指定地点。
(13)矿机电、矿安装部门负责人
根据指挥部命令,组织实施通风机、供配电应急安装工程,保证矿井主要电气设备正常运转,与时抢修和安装抢险救灾机电设备。
(14)矿生产通防科负责人
提供灾区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灾区相关测量工作。参与事故灾害初步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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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信息分析,提出应急处置措施的初步意见,参与救援方案的制定,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5)矿医疗救治单位负责人
负责提供相关医疗救治。组织医疗救治队伍,调集药品和医疗器材,实施现场伤员救治,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工作。
(16)矿通信信息部门负责人
确保现场应急救援通信和电子信息采集、传输工作。
(17)矿劳资部门负责人
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3 矿井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3.1矿井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井下发生火灾事故后,现场人员迅速佩带自救器撤离灾区,利用最快的通讯方式汇报矿调度室。当调度所接到井下火灾事故的汇报后,若火势较小,容易控制,且无爆炸危险(如火灾未发生在巷道高冒区、采空区)则现场人员应利用供水管路、灭火器或其它可能利用的工具直接灭火。电气设备与油类着火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油类着火时禁止用水灭火;若火势规模较大不能直接灭火时,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按矿井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向当地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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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汇报→召请矿山救护大队(事故矿救护队先下井救灾)→派救护队员进入灾区救人、侦察灾情→指挥部根据灾区路况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现场救灾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3.1.1火灾事故的决策要点
获悉井下发生了火灾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灾情,判断灾情的发展趋势,与时果断地做出决定,下达救灾命令。同时命令救护队组织队员立即下井对灾区进行全面侦察,查清遇险遇难人员数量与分布地点,发现幸存者立即佩戴自救器救出灾区,发现火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立即扑灭。
必须了解的容:火灾地点与其波与围;人员分布与其伤亡情况;通风情况(风量大小、风流方向、风门等通风设施情况);灾区气体情况(瓦斯浓度、烟雾大小、一氧化碳浓度与它们的流向);灾区温度;主要通风机工作情况(风机房水柱计读数是否有变化?)。
3.1.2必须判断的容
通风系统破坏程度;高温烟气产生的火风压,使主要通风机风压降低;火灾发展趋势。若火灾地点附近有其他可燃物堆积,存在积煤、坑木、木支护、皮带、油料等,则能引发重大火灾;能否引发瓦斯、煤尘爆炸?若发火地点附近有瓦斯积聚或煤尘堆积,在高温热源存在时,则能引发瓦斯、煤尘爆炸;可能的影响围。
3.1.3必须做出决定并下达的命令
切断灾区电源;灾区和井下所有人员;向公司救援中心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并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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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救护队;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保证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保证升降人员的井筒正常提升;清点井下人员、控制入井人员;矿山救护队到矿后,按照救灾方案部署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侦察灾情、检测气体、扑灭火灾、恢复通风系统、防止发生爆炸;命令有关单位准备救灾物资,医院准备抢救伤员。
3.1.4火灾时的通风方法与其选择
处理火灾时的通风方法有:正常通风,增减风量、反风、火烟短路、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等。无论采用何种通风方法,都必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保证灾区和受威胁区人员的安全撤退;防止火灾扩大,创造接近火源直接灭火的条件;防止出现再生火源和火烟逆转;避免火灾气体达到爆炸浓度,避免瓦斯通过火区,避免瓦斯、煤尘爆炸;防止产生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
扑灭井下火灾时,抢救指挥部应根据火源位置、火灾波与围、遇险或受威胁人员分布,迅速而慎重地决定通风方法。
当火灾发生在矿井总回风巷,或者发生在比较复杂的通风网路中,改变通风方法可能会造成风流紊乱、增加人员撤退的困难,可能造成瓦斯积聚等后果时,应采用正常通风,稳定风流。
由于上山发生火灾,风量会增加,风向不会逆转,应采取适当减少风量的方法。这样既有利于控制火势,又不使瓦斯浓度很快达到爆炸界限,但是要注意与着火上山并联上山风向可能逆转、循环流至着火上山引起爆炸的危险,在使用此方法进行救灾时,灾区围要停产撤人,并严密监视瓦斯情况。而且要注意:在灾区人员尚未撤出的情况下,为了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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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缺氧现象或瓦斯上升到爆炸界限,不利于人员撤退时,不能减少灾区风量。在减少灾区风量的过程中,若发现瓦斯浓度在上升,特别是瓦斯浓度上升到2%左右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此法,恢复正常通风,甚至增加灾区风量,以冲淡和排出瓦斯。下山发生火灾,由于风量会减少、甚至反向、不能减少风量,平巷发生火灾,是否减少火灾,需视火灾情况,不因减风诱发更大灾害而定。
在以下情况下需要增加灾区风量:在处理火灾过程中,如发现火区与其回风侧瓦斯浓度升高,则应增加风量,使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若火区出现火风压,呈现风流可能发生逆转现象时,应立即增加火区风量,避免风流逆转;在处理火灾过程中,发生瓦斯爆炸后,灾区遇险人员未撤退时,也应增加灾区风量,与时吹散爆炸产物和火灾气体与烟雾,以利于人员撤退。
火烟短路是救灾过程中常用的方法。它是利用现有的通风设施进行风量调节,把烟雾和有害气体直接引入排风道,从而减小进入作业区域有害气体量、减缓风速、争取人员撤退时间是减少人员伤亡的一种简单、方便的方法,但要视具体情况,合理使用。
反风分全矿井反风和局部反风,由于矿井通风网络的复杂性、火源出现的偶然性、火势发展的不均衡性,采用什么方式反风,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平时做好反风演习工作,通过演习观测瓦斯涌出、煤尘飞扬情况,以与对原有封闭火区与采空区瓦斯流向的影响以判断反风时期是否有发生爆炸的危险。一般情况下,矿井进风井口、井筒、井底车场与其的硐室、中央石门发生火灾时,可采取全矿井反风措施,以免全矿或一翼直承受到烟侵而造成恶性事故。采区部发生火灾,可根据需要,利用通风设施实现局部反风。
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方法决不能轻易采用,必须慎之又慎,有把握时方可采用,否则会扩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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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防止火风压的产生与其控制措施
(1)积极灭火,控制火势
火灾发生后,应尽一切可能创造条件积极灭火。当直接灭火不能实施时,在灾区人员已撤出的情况下,应在火源的进风侧砌建密闭,控制火区进风量,减少火烟生成,并采取高炮、注惰等措施尽快灭火。但需注意火灾发生在上行风流中时,主要密闭应建在火源所在的主干风路中(密闭与火源之间无旁侧风道)。如果这种要求难以达到,则应首先把旁侧支路风流密闭起来,然后再密闭主干风路,以免在旁侧风路产生风流逆转和引起瓦斯爆炸。在下行风路中发生火时,应首先密闭旁侧风道,暂时加大火源所在风路的风量,防止风流逆转,需要时再在火源所在风道中建造密闭。
(2)正确调度风流,避免事故扩大
火灾发生在分支分流中时,应维持主要通风机原来的工作状态,特别是在救人、灭火阶段,不能采取减风或停止通风机运转的措施。在多风机抽出式通风矿井,除了在进风井筒与其井底发生火灾外都不能把承当排烟任务的风机停转。如果火灾发生在上行风流时,可考虑把其它的无火源流经的风机停转。
(3)增加排烟风路,加大排烟能力
在可能成为排烟风路上,应迅速打开风窗或已有的防火风门、甚至密闭墙,消除阻碍风流和火烟流动的障碍物,使回风线路畅通和扩大排烟能力,迅速将火烟直接导入总回风道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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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矿井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3.2.1现场班队长、跟班干部要根据火灾性质立即组织现场人员正确配带好自救器,带领现场人员开启防尘设施进行现场自救,力争将火灾消灭在初始阶段。
灭火应注意以下几点:要有充足的水量,应先从火源外围逐渐向火源中心喷射水流;要保持正常通风,并要有畅通的回风通道,以便与时将高温气体和蒸汽排除;用水灭电气设备火灾时,首先要切断电源;不宜用水扑灭油类火灾;灭火人员不准在火源的回风侧,以免烟气伤人。
3.2.2立刻向矿调度室和值班矿长报告。
3.2.3当现场人员不能在第一时间扑灭火灾时,跟班队长(班长)要立即组织所有现场人员按最近避灾路线到达新鲜风流中。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设法向矿调度室和值班矿长报告事故地点现场灾难情况,与撤退的路线和目的地,到达目的地后再报告。
3.2.4如因灾难破坏了巷道中的避灾路线指示牌,迷失了行进的方向时,撤退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巷道方向撤退。
3.2.5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援人员的注意。
3.2.6在唯一的出口被封堵无法撤退时,应在现场管理人员或有经验的老师傅的带领下进行灾区避灾,以等待救援人员的营救。
3.2.7进入避难室前,应在硐室外留设文字、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于救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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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发现,前往营救。
3.2.8如硐室或硐室附近有压风装置,应设法开启压风系统自救。要采取有规律地敲击金属物、顶帮岩石等方法,发出呼救联络信号,以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指示避难人员所在的位置。
3.2.9积极开展互救,与时处理受伤和窒息人员。
3.2.10矿调度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矿值班报告,并按矿应急预案程序向矿长、总工程师、安全部门负责人报告。
3.2.11接到事故报告后,事故单位的干部、班组长与有关人员应立即查清灾难事故地点作业人员,并立即在调度室集结待命。
3.3自救互救
3.3.1火灾事故现场人员应采取的应急自救措施
(1)在井下不论任何人发现了烟气或明火等火灾灾情,应立即向现场领导人汇报,并迅速通知在附近工作的人员。
(2)现场人员要立即组织起来,在尽可能判明事故性质、地点与灾害程度、蔓延方向等情况的同时迅速向矿调度室报告,请求救护队的援救,并立即投入抢救。
(3)抢救时,要与时切断灾区的电源并迅速设法通知或协助撤出受火灾影响区域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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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火势不大时,应根据现场条件立即组织力量将火直接扑灭。
(5)如果火灾围大或火势猛烈,则应在撤出灾区人员、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稳定风流、控制火势发展,防止人员中毒和预防瓦斯或煤尘爆炸的措施,并随时保持和地面指挥部的联系,根据指挥部命令行事。
(6)当现场人员无力抢救,同时人身安全有受到威胁的可能或是其它地区发生火灾,接到撤退命令时,要立即进行自救和组织避灾。
3.3.2在有烟雾的巷道里的避灾自救
(1)在有烟雾的巷道里,停留避灾或是建立避灾场所的可能性一般不大。应当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脱离现场,撤到有新鲜风流的巷道。
(2)在有烟雾的巷道里撤退时,必须与时戴好自救器(若自救器失效应捂湿毛巾)。
(3)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尽量避免深呼吸和急促呼吸。如果巷道有仍在送风的局扇的风筒、压风管路等,要尽量利用这些条件。比如在没有自救器或是自救器的使用超过了有效保护时间时,可以切断或打开压风管路的阀门或对着有风(但必须是新鲜无害的)的风筒呼吸;在避灾硐室同样可以利用这种条件供风送气,既能供人呼吸和延长避灾时间,又能提高避难场所的空气压力,防有害烟气的侵袭。
(4)烟雾对人身安全的影响,除了烟气的特性(如烟气的浓度、成分、颜色、温度与刺激性的大小等),周围环境的特点(火的性质、围、火势大小、距火源的远近、通风状况、巷道的断面与坡度等,此外,在相当程度上还取决于人的精神状态和体质条件。尤其是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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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上处于恐慌紧的状态时,人的呼吸、心跳就会加快、容易疲劳、抵抗能力、行动能力、分析判断的能力都会降低。过度的紧和恐惧还会造成精神与行动失常。断点续传。无论在多么危险紧急的情况下,都不能惊慌,不要狂奔乱跑。要坚定战胜困难的信念,同时还要善于根据感觉和观察迅速辩认方向与自己所处位置与周围巷道之间的关系,要善于根据风流的大小和方向、烟气的来源与温度的高低等,判断火灾的大体方位和情况,以便做出决策,迅速通过捷径脱离危险区。
(5)逆烟撤退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在一般情况下不要这样做。除非是在附近有脱离危险区通道出口,而且又有脱离危险区的把握时,或是只有逆烟撤退才有争取生存的希望时,才采取这种撤退方法。
(6)撤退途中,如果有平行并列巷道或交叉巷道时,应靠有平行并列巷道和交叉巷口的一侧撤退。并随时注意这些出口的位置,尽快寻找脱险出路。在烟雾大视线不清的情况下,要摸着巷道壁前行,以免错过联通出口。
(7)当烟雾在巷道里流动时,一般巷道空间的上部烟雾浓度大、温度高、能见度低,对人的危害也严重,而靠近巷道底板情况则要好一些,有时巷道底部还可能会有比较新鲜的低温空气流动。为此,在有烟雾的巷道里撤退时,在烟雾不严重的情况下,即使为了加快撤退速度也不应直立奔跑,而应尽量躬身弯腰,低着头快速前进。如烟雾大、视线不清或温度高时,则应尽量贴着巷道底板和巷壁,摸着铁道或管道等快速爬行撤退。
(8)在高温浓烟的巷道撤退还应注意利用巷道的水,浸湿毛巾、衣物或向身上淋水等方法进行降温,改善自己的感觉,或得利用随身物件等遮挡头面部,以防高品烟气的刺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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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发生火灾事故人员撤离路线
矿井发生火灾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撤离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的性质、地点与灾害围人员情况,调度室接到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和公司总调度室汇报。召请救护大队救援,现场人员按照要求积极组织撤离工作:
各施工地点→轨道下山→主平硐→地面
3.4现场救援具体措施
3.4.1外因火灾应急处置措施
(1)外因火灾比较直观,初期火势较小,容易控制。现场人员应充分利用防尘供水管路、灭火器或其它可能利用的灭火工具,直接灭火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2)如果火灾规模较大,现场人员不能直接扑灭火灾时,应尽快将火灾的地点、性质、围等情况向调度室汇报,并积极组织受火灾威胁区域的人员沿避灾路线尽快撤离灾区。
(3)调度室接到井下火警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的地点、性质、规模等,立即通知灾区人员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尽快沿避灾路线撤离灾区;并与时通知矿山救护队和有关领导指挥组织救灾。
(4)矿长应积极组织矿山救护队营救灾区人员,并采取措施,控制火势蔓延,制定切实可行的救灾、灭火方案。
(5)电气设备着火灭火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来不与切断电源或未切断电源前,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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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或砂子扑灭带电设备的火灾;油类着火时,禁止用水灭火。
(6)根据已探明的火区地点、围等情况,确定调整通风系统方案。
(7)在进风井口附近、井筒、井底车场、和井底车场直接相通的大巷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全矿性反风措施。
(8)采区主要进风巷发生火灾时,可采取积极方法直接灭火或短路通风;采掘工作面发火,用直接灭火方法扑灭不了时,应用隔绝方法进行封闭。
(9)采区火灾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挂风帘、减风或局部反风方法来处理。一般情况下主要通风机都要保持正常运转。
(10)在营救灾区人员和灭火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的危害。
(11)当井下火灾规模较大,无法直接灭火或直接灭火无效时,必须采取封闭火区的灭火措施。封闭时应采取在火源的\"进、回风侧同时封闭\";不具备同时封闭条件时,可以采用\"先封闭火源进风侧,后封闭火源回风侧\"的封闭顺序;一般不得采用\"先回后进\"的封闭顺序。封闭火区应采取措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缺氧窒息和瓦斯爆炸事故。
(12)井上、下设有消防材料库,处理事故使用后,必须与时补齐消防材料。
3.4.2因火灾应急处置措施
(1)发现自燃现象后,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值班矿领导与通风调度,自燃程度严重或危与人员安全时,要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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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度室与时通知通风部门、矿有关领导和公司总调度室,自燃程度严重的与时组织救护队抢险救灾。
(3)发现自燃后,通风部门必须与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围的进一步扩大。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查找漏风通道,并利用气体分析、红外探测、钻孔探测等手段,判断确定火源位置。
(4)确定火源后,要采取消除火源、向高温点注浆、压注凝胶、注惰化气体等手段,使高温点得到控制,直至消除隐患。
(5)发现自燃征兆后,应与时布置束管监测点,气体、温度测点,分析发火地点的气体成分与温度变化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6)对发火地点应采取均压措施,减少向发火地点供氧。
(7)自燃达到冒烟程度时,要有专人检查瓦斯情况,有防止瓦斯爆炸的措施。
(8)当其它措施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
3.4.3扑灭不同地点的火灾应急处置措施
(1)井口建筑物火灾
进风井口建筑物发生火灾时,首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气体与火焰窜入井下。
立即反转风流或关闭井口防火门,必要时停止主扇机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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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引导井下人员升井。
在井口建筑物灭火时,应请消防队参加灭火工作。
(2)主平硐中的火灾
在进风井口中发生火灾时,为防止有害气体进入井下巷道,必须反风或停止主扇运转。
回风井筒发生火灾时,风流方向不应改变。应当减少风量,防止火势增大,撤出井下受威胁人员,由处理事故指挥部决定其灭火方法(以不能引起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危险为原则)。
(3)机电硐室火灾
机电硐室一般空间较小,橡胶电缆与油质易燃,火势发展快,不与时扑灭,烧毁电器设备,烟雾扩散后给采、掘工作面造成很大威胁。所以机电硐室的火灾,要尽一切力量直接灭火。在处理过程中,要首先切断电源,关闭防火门,用干粉灭火装置进行灭火。
如硐室在矿井总进风巷道时,应逆转风流或缩短风流。
着火硐室位于矿井一翼或某采区总进、回风流的两巷道联接处,可能的情况下,采取短路通风或局部反风。
两个出口与大巷相连的硐室着火时,需先在出口处挂风幛,从进风侧灭火或同时在进出口挂风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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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药库着火时,应首先将雷管运出,然后将其他爆炸材料运出,如因高温运不出时,则关闭防火门,退往安全地点。
绞车房着火时,应将火源下方的矿车固定,防止烧断钢丝绳造成跑车伤人。
蓄电池电机车、充电硐室着火时,必须切断电源,防止氢气爆炸,应加强通风或改变风流方向,并与时把蓄电池运出硐室。
(4)采掘工作面火灾
采煤工作面因电器设备故障或违章爆破等原因造成火灾时,一般要在正常通风的情况下从进风侧进行灭火。并果断有效地利用灭火器和防尘水管将火扑灭。
不论在工作面任何地点起火,位于火源回风侧的人员应迅速戴好自救器,顺着风流尽快从回风出口撤到盘区新鲜风流中,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灭火或是撤退。如果距火源较近而且越过火源没有危险时,位于火源回风侧的人员在戴好自救器的情况下,也可迅速穿过火区撤到火源的进风侧。
如果巷道已经充满烟雾,不可惊慌,不能乱跑,要迅速辨认出发生火灾的地区和风流方向,然后沉着地俯身摸着铁道或铁管有秩序地外撤。
掘进巷道由于电器设备故障或违章爆破等原因造成火灾时,要与时采取有效、果断的措施将火扑灭。
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严禁随意停风机,并根据瓦斯情况适当控制风量,防止瓦斯积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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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巷道起火,首先应尽一切可能设法穿过火源,迅速撤离到火源的进风侧或盘区新鲜风流中,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灭火或是撤退。
3.5现场报警基本要求与容
3.5.1 报警与联络方式见附表
3.5.2 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容
3.5.2.1事故报告基本要求
(1)设立事故报告接警专用(设置在调度室),明确应急救援组织办公室、应急自救领导小组与负责人与相关应急救援单位的联系。
(2)发生事故后,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汇报的容包括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类型、损伤情况和事故的简要经过。
(3)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按照事故通知顺序通知各位领导和有关单位,通知受威胁地点的人员撤离。重特大事故要与时向上级调度室报告事故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涉与围;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与当前事故的抢险情况等,必要时附事故现场简图。
3.5.2.2事故报告的容
事故报告的容包括:发生的事故类型、地点、灾害区域破坏情况、可能的影响围、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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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的巷道、遇难遇险人数、以采取的自救互救和避灾措施以与现场通风系统、瓦斯涌出等情况。
4处理矿井火灾事故的须知
(1)要尽最大可能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质、地点、围和事故区域的巷道、通风系统、风流情况与火灾烟气蔓延的速度、方向,以与与自己所处巷道位置之间的关系。并根据矿井灾害预防事故处理计划与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撤退路线和避灾自救的方法。
(2)位于火源回风侧的人员或是在撤退途中遇到烟气有中毒危险时,应迅速戴好自救器尽快通过捷径绕到新鲜风中去。或是在烟气没有到达之前,顺着风流尽快从回风出口撤到安全地点。如果距火源较近而且越过火源没有危险时,也可迅速穿过火区撤到火源的进风侧(注意:这种方式轻易不要采用,必须确定有脱险的把握或身处独头巷时方可采用)。
(3)如果在自救器有效作用时间不能安全撤出时,应在设有储存备用自救器的硐室换用自救器后再行撤退。或者寻找有压风管路系统的地点,设法利用压风管路空气呼吸。
(4)撤退行动要迅速果断、快速有序、不得慌乱。撤退中应靠巷道有连通出口的一侧行进,避免错过脱离危险区的机会。同时还要随时注意观察巷道和风流的变化情况,谨防火风压可能造成的风流逆转。人员之间要互相照应、互相帮助、团结互爱。
(5)如果巷道已经充满烟雾时,要沉着镇定,不得惊慌乱跑。要迅速地辨认出发生火灾的区域和风流方向,俯身触摸铁道或铁管有秩序外撤。
(6)如果逆风或顺风撤离都无法躲避着火巷道或火灾烟气可能造成的危害时,应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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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人避难硐室。附近没有避难硐室时,应在烟气袭来之前,选择适宜的地点就地利用现场条件,快速构筑临时避难硐室,进行避灾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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