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旅游:以有特⾊的⽣态环境为主要景观的旅游。是指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以保护⽣态环境为前提,以统筹⼈与⾃然和谐发展为准则,并依托良好的⾃然⽣态环境和独特的⼈⽂⽣态系统,采取⽣态友好⽅式,开展的⽣态体验、⽣态教育、⽣态认知并获得⼼⾝愉悦的旅游⽅式。
⽣态旅游论⽂1
⼀、慢⽣活是符合⽣态学规律的⼀种⽣活⽅式
从南京副市长陈刚的倡议中不难发现慢⽣活的理念在长江三⾓洲已经基本形成共识,长江三⾓洲已然成为中国式慢⽣活的起源地与引领地。在长江三⾓洲经济急速发展的背景下,提倡慢⽣活的理念实质是对⽣态学规律的⼀种正确认识。基于“社会———经济———⾃然”复合⽣态系统中各种因素相互作⽤协调发展的规律,长江三⾓洲地区主动降速发展是传统发展模式在⼈⼝、资源、环境等⽅⾯遭遇瓶颈之后做出的战略抉择。这种选择最终将导致长江三⾓洲⽣态系统的发育和进化。 ⼆、慢旅游是⽣态旅游的延续
⽣态旅游是慢旅游发展的基础,绿⾊的⽣态、清新的空⽓、清澈的溪⽔、宁静的乡野⽓息是慢旅游的王牌。[3]同时,慢旅游是⼀种深度旅游,是⼀个⽂化的浸⼊过程。其主要特征表现为:
(1)主张扎进⼀个陌⽣地⽅沉淀⾃我,融⼊当地的⽣活,充分了解当地⽂化;
(2)主张在旅游地居住⼀段时间,像居家⽣活⼀样,亲⾃到市场买菜、做饭,在城市或乡村随意游逛,⽽没有特定的⽬的地;
(3)不以留念为⽬的,⽽是为了体验另⼀种⽣活;
(4)⽽作为全国旅游经济最为发达的长江三⾓洲地区⽆疑是开展慢旅游活动最为理想的场所,因为该地区拥有超前的旅游发展理念并具有建设慢⾏系统,开展慢旅游及社区旅游的良好条件,⽽依托这些优势条件开展慢旅游活动将掀开⽣态旅游发展的新篇章。
三、长江三⾓洲构建慢旅游⽬的地的⽣态路径
正确把握长江三⾓洲慢旅游发展的瓶颈与问题是构建慢旅游⽬的地的前提条件。就⽬前长江三⾓洲开展慢旅游的实践来看,存在如下问题:
(1)慢旅游依托的旅游基础与接待设施严重不⾜; (2)旅游⽬的地的⽣态环境破坏严重,慢城建设失去基础;
(3)⽂化旅游资源破坏严重,⽂化旅游消费快餐化,难以为旅游者提供深度旅游体验的⽂化环境;
(4)依托慢城发展慢旅游⽬的地⽐较困难,很难找到符合国际慢城标准的城镇建设慢城。在诸多瓶颈与问题的制约下,盲⽬地开发慢旅游将是⼀种以牺牲⽣态环境为代价的经济⾏为,不是⼀种符合⽣态学规律的⾏为。因此在理顺长江三⾓洲慢旅游发展的瓶颈与问题后,长江三⾓洲应结合区域特点和区位优势,按照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来构建慢旅游⽬的地。 (⼀)⽣活休闲化的旅游城市是开展深度体验旅游的理想场所
慢旅游是⼀种在旅游⽬的地的慢⽣活体验,需要融⼊当地社区,体验当地的风⼟⼈情。位于长江三⾓洲地区的⽣活休闲化城市旅游经济发达,休闲娱乐设施齐备,城市⽣态环境优美,如杭州、苏州等城市。这些城市可以结合国际慢城构建的部分标准,如在公共设施和尽可能多的私⼈设施上张贴“蜗⽜”标识,以直观形式倡导“慢⽣活”及“慢旅游”的理念,并通过“慢⽣活”及“慢旅游”理念的宣传将旅游与社区融为⼀体,为旅游者提供深度⽂化体验旅游、社区体验旅游及休闲度假旅游等⽣态旅游活动,把⾃⾝打造成具备深度体验价值的慢旅游⽬的地。 (⼆)⽣态环境优美的⼭区城镇是构建慢旅游⽬的地的
最佳载体位于长江三⾓洲地区的⼭区城镇,⽣态环境极其良好,并具有建设慢⾏系统,开展慢旅游及乡村社区旅游的良好条件,如南京⾼淳县、绍兴南部⼭区、杭州淳安与桐庐县、常州溧阳、宁波奉化等地区的乡镇,具有开发慢旅游的良好条件。这类⼭区城镇可以按照慢城相关标准、公约与准则积极构建国际“慢城”。此外,长江三⾓洲地区⼀些⽣态环境良好、现代⼯业不发达、乡村民俗⽂化保存完好、乡村性⾮常强的⼭区城镇则具备构建国际“慢城”的基础条件。国际“慢城”是开展⽣态旅游,发展慢旅游⽬的地的最佳载体。⽬前,长江三⾓洲已有⾼淳桠溪国际“慢城”,⽽⽣态环境优美的⼭区城镇完全可以借鉴桠溪成功申报国际“慢城”的经验,再次构建1-2处国际“慢城”,并⽴⾜于长远发展,在区域内部形成国际“慢城”的聚集地。 (三)具有乡村腹地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及乡村旅游地具有发展慢旅游的良好条件
就长江三⾓洲⽬前的旅游资源现状来看,其区域内有多处具有乡村腹地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如仙居风景名胜区、绍兴浣江———五泄风景名胜区、绍兴新昌天姥⼭风景名胜、杭州千岛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宁波奉化雪窦⼭风景名胜区等,这些风景名胜区位居乡村腹地之中,并于社区融为⼀体,具有发展以慢⽣活、慢旅游、慢体验为特征的旅游⽬的地条件。此外,长江三⾓洲不仅城市旅游、城镇旅游发达,乡村旅游也极其发达,因此可以依托全国农业旅游⽰范点、中国历史⽂化名村、旅游特⾊村、现代旅游乡村等载体构建国际“慢城”体系,并加快建设符合⽣态规律的慢旅游基础与接待设施,发展慢旅游业态。 (四)具有线性特征的旅游⽬的地地带是构建慢旅游带的理想地带
长江三⾓洲的空间架构主要是由⼀些江河、海洋与交通⼲线组成。已经申遗成功的京杭⼤运河贯穿长江三⾓洲16市,其中扬州、镇江、常州、⽆锡、苏州、嘉兴、杭州7市具有构建京杭⼤运河慢⾏绿道的得天独厚条件;环太湖岸线连接⽆锡、常州、苏州、湖州4市,太湖环湖慢⾏系统的建设也将使该区域成为慢旅游、慢体验、慢⽣活的慢旅游⽬的地地带;长江三⾓洲滨海岸线具有建设滨海慢⾏绿道的条件,也适合开发慢旅游;⽽长江把南京、扬州、镇江、泰州、常州、⽆锡、苏州、上海等8市连为⼀体,具有开发沿长江慢⾏系统的良好条件。因此,长江三⾓洲只要慢旅游发展理念正确,积极开展区域旅游合作,借助滨海、沿江、环太湖、京杭⼤运河、钱塘江和新安江等具有线性特征的⽔系资源构建滨⽔慢旅游⽬的地地带或慢旅游带及⼀体化旅游慢⾏系统,将来必定成为具有国际重要地位的慢旅游⼀体化发展区域。 (五)江南⽔乡古镇是开发慢旅游的试验场
江南⽔乡古镇具有⾃然⽣态环境优美、⽂化底蕴深厚、居民安居乐业、社区和谐、旅游业发达,以特⾊旅游交通⼯具为主,并且⼈⼝条件也符合国际“慢城”要求,具备构建国际“慢城”的良好条件。若直接把⽔乡古镇按照国际“慢城”体系开发建设,则不失为提升江南⽔乡古镇旅游品位的⼀种最佳路径。因此,江南⽔乡古镇完全可以依托社区旅游和⽂化旅游来构建⽣态旅游⽬的地系统,就其慢旅游开发路径⽽⾔主要包括:
(1)深度挖掘江南⽔乡古镇特⾊⽂化,构建能深度体验江南⽔乡古镇特⾊⽂化的旅游产品体系;
(2)在古镇保护与旅游开发中,注重当地居民的⽣存权利与正当诉求,保护古镇所依托的居民⽂脉,开展极具特⾊的古镇社区旅游以吸引社区体验旅游者;
(3)保护⽔乡古镇所依托的⽣态环境,保护⽔域安全及提升居民⽤⽔质量; (4)积极拓展⽔乡古镇开发领域,构建⽔乡古镇旅游圈;
(5)依托⽔乡古镇的乡村腹地,开发⽔乡古镇乡村慢旅游⽬的地体系,把⽔乡古镇建设成为全镇域慢旅游⼀体化发展的区域。
⽣态旅游论⽂2
随着社会的发展,旅游业已成为全球经济中发展势头最强劲和规模最⼤的产业之⼀。近年来,由于⼈类社会对环境问题的⽇益重视,“低碳旅游”、“⽣态旅游”成为旅游业的热点,但在许多舆论宣传和研究⽂献中,对这两个概念的使⽤却是模糊不清,甚⾄混淆。因此,有必要进⾏概念剖析和区分。 1⽣态旅游与低碳旅游定义剖析
⽣态旅游⽬前还没有⼀个完全统⼀的定义。最早提出⽣态旅游的谢贝洛斯?拉斯喀瑞对⽣态旅游做出如下定义:“带着研究、欣赏和品味⾃然风光、野⽣⽣物及当地⽂化特征的⽬的,去往相对没有被污染或破坏的⾃然区域的旅⾏活动。这种旅⾏,既包括在没有遭到破坏的森林的随意漫步,也包括在偏僻地区对独特⾃然现象的探索和研究”。世界旅游组织将⽣态旅游归属为专项⾃然旅游的⼀种,认为⽣态旅游是以⽣态为基础的专项⾃然旅游,强调旅游的“原⽣态”,如⼩规模组团去参观⾃然保护区,或者体验异域民俗⽂化,等等。⽽我国旅游⾏业内对于⽣态旅游的定义⽐较通俗,也易于被公众接受和理解,认为⽣态旅游是⼀种新型的旅游⽅式,主要依靠⾃然和⽣态资源吸引旅游者前来观赏和感受⽣态环境,在此过程中达到普及⽣态知识、维护⽣态平衡的⽬的。也有学者从旅游者⾓度给⽣态旅游定义,认为⽣态旅游是⼀个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体系,它以⼤⾃然为舞台,以⽣态学思想为指导,品位⾼雅,强调休闲、保健、求知和环保理念,既使旅游者获得⾝⼼健康、知识乐趣,⼜能增强旅游者热爱⾃然和保护环境的意识。虽然国内外对⽣态旅游的定义各不相同,或者各有侧重,但这些从不同⾓度的定义却都有两个共同点:①都认为⽣态旅游是以⾃然为基础的旅游活动,②其主题都强调为保护⾃然做贡献。从⽣态旅游概念的演变,可以看出,⽣态旅游的内涵也在不断丰富,涉及到环境教育、可持续发展、⽂化熏陶乃⾄⼈类的道德规范和社会责任等诸多⽅⾯。“低碳旅游”概念是在全球⽓候变暖、低碳经济理念深⼊⼈⼼的⼤背景下提出来的,这个概念的提出可以追溯到20xx年5⽉举办的世界经济论坛。在⼀份题为“⾛向低碳的旅⾏及旅游业”的报告中,将低碳旅游定义为⼀种减少“碳排放”的旅游,是⼀种减少污染、降低能耗的绿⾊旅游⽅式,它要求将出⾏观光、度假休闲等消费⾏为的碳排放量控制在合理的⽔平,使旅游业能成为环境友好型的产业。蔡萌,汪宇明认为,低碳旅游是指在旅游发展过程中,通过运⽤低碳技术、推⾏碳汇机制和倡导低碳旅游消费⽅式,以获得更⾼的旅游体验质量和更⼤的旅游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种可持续旅游发展新⽅式。低碳旅游是旅游业对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响应,它倡导在旅游过程中的餐饮、住宿、交通、游憩、购物、娱乐等环节中减少污染、节约能源、降低碳排放、减少碳⾜迹,⽤⾏动来实现和谐社会、节约社会和⽂明社会的建设⽬标。相⽐⽣态旅游,低碳旅游有着更为具体的定义———“减少碳排放”的旅游,也有着更为明确的⽬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2⽣态旅游与低碳旅游的内在契合性分析
在旅游⾏业,⽣态旅游与低碳旅游都是很时髦的词,虽然两个概念提出的时间不同,但概念提出的背景却是相同的,即世界环境的⽇益恶化,⼈们越来越关注⾃⼰赖以⽣存的环境。它们都是环保观念在旅游业的⾃然反映,也可以说都是“环境危机倒逼⼈类反思和改⾰”的产物。提出这两个概念的初衷也相同的,即唤起⼈们的环保意识和对⼈类未来的责任意识,注意到旅游业快速发展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充分考虑⼈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孙后代着想,注重资源的节约与环境的保护。应该说,低碳旅游和⽣态旅游具有相同的理念和共同的⽬标,都遵循⼈与⾃然和谐发展的理念,其最终⽬标都是为了旅游业乃⾄⼈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态旅游是在传统乡村旅游基础上融⼊了⽣态⽂明理念⽽发展起来的,相⽐传统乡村旅游“对⼤⾃然的体验”,⽣态旅游更强调可持续发展和⽣态⽂明建设,既要保证经济效益,⼜要保证⽣态效益。因此,低碳旅游倡导的“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低碳特性与⽣态旅游追求⽣态⽂明的核⼼理念在内涵上是共通⼀致的。可以说,低碳旅游与乡村⽣态旅游具有某种内在的契合性,在发展⾃然⽣态旅游的过程中引⼊“低碳”的概念,对于推动低碳教育、传播低碳理念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在⾷、住、⾏、游、购、娱的每⼀个环节推⾏“环保与节约”,能进⼀步推进乡村⽣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低碳旅游与⽣态旅游的区别
低碳旅游与⽣态旅游是两种不同的范畴。⽬前⼤多数⼈倾向于将⽣态旅游的对象限定为⾃然景观,当然国内也有些专家认为⼀些⼈与⾃然和谐共⽣的⼈⽂、民俗景观也可归属为⽣态旅游的对象。但不管怎么说,⽣态旅游只能算是⼀种针对特定的旅游对象(⾃然景观)的旅游活动,属于⾃然旅游的⼀部分,通常是⼀种⼩规模的专项⾃然旅游,它是旅游市场中的⼀个细分市场。⽽低碳旅游指的是⼀种旅游⽅式,⼀种减少污染、降低能耗、减少碳⾜迹的绿⾊旅⾏⽅式。低碳旅游对旅游资源、游客类型、旅游规模等都不作限制,任何⼀种旅游活动,都可以通过旅游环境、设施、旅游消费等⽅⾯实现低碳化⽽成为低碳旅游,因此,虽然低碳旅游与⽣态旅游⼆者不属同⼀范畴,但低碳旅游作为⼀种旅游⽅式,就是在原有旅游⽅式基础上限定温室⽓体的排放,以更⼩的旅游“碳⾜迹”来承担减缓全球⽓候变暖的⾏业责任,其涵盖范围⽐⽣态旅游涵盖的范围要更⼤。低碳旅游与⽣态旅游具有不同的侧重点。⽣态旅游借鉴了⽣态学的有关理论,强调旅游与⽣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注重经济系统与⽣态系统的有机结合;低碳旅游则吸收了低碳经济的相关理论,其核⼼是通过能源技术创新和⼈类消费发展观念的转变实现可持续发展。此外,⽣态旅游在陶醉于⼤⾃然的享受时,注重保护和修复旅游景区的⾃然⽂化⽣态系统;低碳旅游则表现为两个⽅⾯:作为旅游市场供应⽅的整个旅游产业链的低碳⽣产⾏为和作为旅游市场消费⽅的旅游者在整个旅游活动过程中的低碳消费⾏为。⽣态旅游是由于⼤众旅游的⾃然取向性调整⽽催⽣出的⼀个新型的旅游市场,它属于⾃然旅游,但⼜不是⼀般意义上的⾃然旅游,⽽是注重保护和修复⾃然⽣态系统、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的⾃然旅游;低碳旅游着眼于节能减排和减少环境污染,强调旅游市场供⽅的“低碳⽣产技术”和旅游市场需⽅的“低碳消费⽅式”,要求通过低碳⽣产技术的创新和旅游消费⽅式的转变来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者的区别在于,⽣态旅游更侧重理念的宣传,倡导维护⾃然⽣态系统,⽽低碳旅游更侧重从实践⾓度说明实现旅游低碳化的具体⾏为要求;相⽐较⽽⾔,⽣态旅游更象是⼀种空泛的理念⼝号,⽽低碳旅游是⼀种可以量化(对减排的量化)的旅游,其可操作性和实践性更强。 4低碳旅游是对⽣态旅游可持续理念的实践与深化
⽣态旅游与传统的旅游⽅式有明显区别,它强调景区内野⽣动植物的⾃然属性,是⼀种时尚、⾼雅、休闲式的,并蕴涵⾃然⽣态⽂明的旅游形式。但是,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态旅游的相对局限性⽇益明显。如果没有低碳旅游⽅式做保障,⽣态环境必将被破坏,低碳旅游强调“低碳化”,通过控制旅游中的碳排放量将环境保护落到实处,低碳旅游旅游环境的⽣态性,进⼀步关注旅游环境的整体发展,其内涵不断扩充和丰富。
⽣态旅游更多地体现的是⼀种绿⾊的“理念”,⽽低碳旅游更多地体现为可持续发展的“实践”。从⽣态旅游到低碳旅游是旅游业发展过程中从理念到实践的飞跃,有着⾮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相⽐⽣态旅游,低碳旅游有着更为明确的定义和更具体的⽬标———碳减排,其针对性强,因⽽有利于指导低碳旅游各项实践⼯作的开展。碳减排的可量化性体现出低碳旅游强⼤的可操作性,建⽴相应指标体系并将减排量化⼯作落实到各项指标,可以解决⽣态旅游在实践中的⼀系列问题。在当前全球环境恶化、可持续发展理念深⼊⼈⼼的时代背景下,如何有效地将低碳旅游概念引⼊到⽣态旅游,实现可持续理念的实践深化,需要政府、旅游企业和旅游者的长期努⼒。从政府层⾯看,低碳旅游的推⾏需要依靠政府部门的强⼒推动,战略上规划与协调,政策上⽀持与引导,观念上宣传与教育。还要建⽴制度保障,并实⾏追究机制,对破坏环境的⾼碳旅游⾏为要追究其履⾏⽣态补偿责任。从旅游⾏业协会看,要尽快制定旅游⾏业的低碳⽣产标准,包括低碳旅游产品、服务、管理的低碳质量标准,从⽽使旅游企业的旅游产品开发、经营及管理达到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从旅游消费者看,要树⽴低碳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维护⼈类的⽣存环境。
⽣态旅游论⽂3
⼀、环境政策⼯具的分类
环境政策⼯具根据参考标准的不同所分的类别也不同,当前使⽤⽐较普遍的分类⽅式是将其分为三类:命令—控制型、经济激励性、公众参与型。 (⼀)命令—控制型
在我国⽣态旅游管理中,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具是以主导⼯具的形式存在的,包括标准、禁令、许可证制度、使⽤权限、配额等⼿段。现⾏命令—控制型政策⼯具主要有环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制度、污染限期治理制度等。国家与地⽅颁布的⼀系列法律法规对于我国⽣态旅游的发展起到了极⼤的促进作⽤。 (⼆)经济激励型
经济激励型环境政策⼯具将管理⾏为与经济成本效益相挂钩,在市场机制的影响下,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保证效果的前提下追求最低成本。经济刺激是环境政策⼯具发挥作⽤的基础,经济激励型⼯具主要包括补贴与降低补贴、排污权交易等。
(三)公众参与型
公共参与型对上述两种⼯具的缺陷不⾜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主要是指公众以个⼈或团体形式来参与环境管理。随着⼈们对于环境问题的关注程度不断提⾼,公众参与型环境政策⼯具的发展利⽤前景会更宽阔。 ⼆、当前我国⽣态旅游管理中环境政策⼯具应⽤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对⽣态旅游的重视程度还有待提⾼,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当前我国政府部门对于⽣态旅游的重视程度还存在着⼀定的不⾜,有的地⽅存在为了增加游客量不惜破坏环境的情况出现,归根结底这是受到经济利益的趋势诱惑。政府部门在对⽣态旅游的认识上不够深刻,理解过于肤浅,认为只是单纯的“农家乐”或者⼤众旅游,思想上的认识误区决定了在实际管理⾏为中不能很好地利⽤环境政策⼯具。 (⼆)环境政策⼯具制定发展还不够成熟,相关法律体系不够健全
在⽣态旅游管理中,主要还是依靠⾏政⼿段,其余相关的法律法规⼤多数⽐较落后,且不够健全,甚⾄没有相关法律,实际管理⼯作也缺乏秩序性,混乱不堪,针对性的法律条⽂⼏乎没有,环境政策⼯具没有充分发挥作⽤。 (三)公众参与⽣态旅游管理的意识较差,旅游过程中不能很好地约束⾃⾝⾏为
当前我国⽣态旅游管理的执⾏主体主要是靠政府和相关企业,对于社会公众的利益和看法缺乏⾜够的考虑,在实际管理中缺乏社会公众的参与,不能⼴泛听取意见,这与政府宣传⼯作不到位有关。此外游客整体素质有待提⾼,有些游客为了个⼈享受⽽做出了破坏⽣态环境的不⽂明举动。
三、促进环境政策⼯具在⽣态旅游管理中应⽤的措施 (⼀)政府要深化对⽣态旅游管理的思想认识,提⾼重视程度
政府部门要提⾼对⽣态旅游的重视程度,并落实到实际⼯作中,要将发展⽣态旅游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对⽣态旅游的深层含义予以挖掘,避免思想误区的出现。 (⼆)应加快⽴法进程,建⽴完善的法律体系,并严格执法
国家应当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进程,通过建⽴起完善的法律体系来对⽣态旅游管理⾏为予以约束,同时要严格执法,拒绝⾦钱诱惑,不得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效益。 (三)国家应加快推进⽣态旅游认证,提⾼市场竞争⼒
国家要全⾯推⾏⽣态旅游认证⼯作,提⾼旅游质量,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服务。通过规范产业市场和企业⾏为,来提⾼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竞争实⼒,促进⽣态旅游业的积极发展。五、结语⾃然环境的⽇益恶化给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提出了更⾼的要求,在⽣态旅游管理中应⽤环境政策⼯具能够在⼀定程度上规范旅游市场,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对于改善⾃然环境,实现⼈与⾃然的可持续发展也有⼀定的推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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