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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塔作业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

2023-12-20 来源:爱问旅游网


群塔作业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

工程名称:杭政储出[2010]12号地块商业金融、社会停车场兼公交设施用房工程

工程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九沙大道(九堡C2/C3-02地块)

施工单位: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宇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四月编制

一、编制说明及依据 1、编制说明

此方案为我单位施工的杭政储出[2010]12号地块商业金融、社会停车场兼公交设施用房工程(地铁1#线九堡东站上盖物业综合体)主体结构施工阶段所使用塔吊的群塔作业防碰撞专项方案,在实际使用和塔吊顶升时,除了考虑单塔作业时的各种事项外,还应积极与临近塔吊联系、协调,着重注意群塔作业的相互协调、配合,合理安排好塔吊的作业,确保安全。所有塔吊的安装、运行、拆卸以及顶升必须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 2、编制依据

2.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修正)国务院令第549号); 2.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 2.3、《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 2.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2.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2.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

2.8、现场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和施工组织设计;

2.9、杭政储出[2010]12号地块商业金融、社会停车场兼公交设施用房工程施

工图纸; 2.10塔吊使用说明书。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杭州市江干区九沙大道(九堡C2/C3-02地块)。工程为杭政储出[2010]12号地块商业金融、社会停车场兼公交设施用房项目,本工程由地上10层,地下2层(已建)组成,总建筑面积130091㎡,地上建筑面积128401㎡,地下建筑面积47359㎡(其中涉及改造面积34003㎡,另预留地下通道面积1690㎡),建筑高度为49.98m,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根据场地及施工要求,本工程需在4幢10层建筑电梯井内安置2台QTZ80(ZJ5710)(1#、4#塔吊)塔吊,2台QTZ250(ZJ7030)(2#、3#塔吊)。1#塔吊位于5-6轴/C-D轴处的2#电梯处;2#塔吊位于14-15轴/C-D轴处的4#电梯处;3#塔吊位于29-30轴/C-D轴处的12#电梯处;4#塔吊位于35-36轴/A-B轴处的14#电梯处;(详见平面布置图)。本工程10楼建筑高度49.98m,塔吊采用独立基础,塔吊采用附着式。分别在5层结构面(相对标高22.6m处)、9层结构面(相对标高39.850m处)设置附墙装置。

本工程施工阶段安装的塔吊,主要满足钢结构吊装,各类钢筋、周转材料及小型机具的出入场和模板、木枋等材料的垂直和水平运输,如何保证群塔安全作业,为工程提供足够、持续、安全可靠的垂直运输成为工程顺利完成的重要条件。 三、群塔位置关系及工作特点 1、群塔概况

现场施工的1# QTZ80(ZJ5710)塔吊与2# QTZ250(ZJ7030)塔吊之间约有90.3m,已达到安全距离;2# QTZ250(ZJ7030)塔吊与3# QTZ250(ZJ7030)塔吊之间约有142m,已达到安全距离;3# QTZ250(ZJ7030)塔吊与4# QTZ80(ZJ5710)塔吊之间约有61.7m,因电梯井位置限制原因,两台塔机采取高低位作业,加强管理、协调沟通,增加指挥人员,以保证安全施工。(详见塔吊平面布置图) 2、群塔工作特点

2.1、塔机数量多。在有限的区域内,合理组织各个塔吊协调作业,做好钢结构吊装及材料的垂直运输工作。

2.2、为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各施工区之间的资源平衡及协调各作业班组、各机组之间的配合,对塔机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3、塔吊数量较多,相邻塔机的塔臂高度必须有高度差,且回转不得碰撞相邻塔机;各塔机的自由高度和锚固后顶升高度不同,要求各塔机在有限的范围内不得违章作业。 四、群塔防碰撞措施 1、安装措施

在安装塔吊时,我方按规定调整了各塔吊之间高度差,即每台塔吊高度差在6米左右,这样有效避免了各塔吊大幅度旋转作业时塔臂发生碰撞事故的发生。 2、技术措施

2.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保证运行中各塔机之间的安全距离、吊装高度满足施工高度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顶升时序表。

2.2、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如果现场安装施工电梯,其安装高度均不能超过与之相邻(或可能碰撞)的塔吊(吊钩)高度。这不仅只影响塔吊的工作效率,关键是潜在的安全隐患较大,因为两者之间存在盲区。

2.3、做好对塔吊司机及塔吊指挥工的技术交底工作,在塔吊交叉区域内的吊装要严格分开,做好协调。 3、具体防碰撞措施

3.1、水平方向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碰撞此部位的防碰撞,塔吊在现场的定位是关键,通过严格控制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可预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塔吊定位必须保证任意两塔间距离均大于较低

的塔吊臂长2m以上,方能确保不发生此部位防碰撞。

3.2、塔吊在垂直方向的碰撞

3.2.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碰撞

因施工需要,塔吊会出现交叉作业区,当相交的两台塔吊在同一区域施工时,有可能发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的碰撞事故。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项目必须对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区进行合理划分,尽量避免或减少出现塔吊交叉工作区。如发现较矮的塔机起重臂进入相互覆盖范围区时,较高的塔机回转时小车要停在相互覆盖范围外,当较高的塔机起重臂对准装卸点时,司机要观察较低的塔机起重臂确认不会发生碰撞后,才能将小车进入覆盖范围区进行装卸,装卸完成必须将小车开离相互覆盖范围区,才能回转起重臂。当司机及指挥观察现场发现相互覆盖范围区内起重臂可能发生碰撞时,必须先示警,司机必须要控制起重臂离开相互覆盖区范围,这样才能最大限度避免发生碰撞事故。同时,项目部必须配备有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工,塔吊租赁公司要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司为现场服务,作业时,时刻关注本塔吊及相关的塔吊,确保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钢丝绳;另外,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必须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风,相当风速达到10.8~13.8m/s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

3.2.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碰撞

相邻塔吊的作业面交叉处,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项目需综合考虑各种塔吊的尺寸及各塔吊基础的高度,排定各塔吊安装高度,保证高位塔吊的大臂下限与低位塔吊的大臂上限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6m。由此,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中10.5的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

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置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3.2.3、起重臂及下垂钢丝绳同待建结构及脚手架等的碰撞

塔吊应有足够高度的施工高度,充分考虑到吊钩高度、吊索长度、吊物高度及安全高度余量,确保吊装钢筋、模板、脚手架等物料进行水平运输期间,物料不同结构及脚手架等较高实体发生碰撞。 4、群塔施工中应遵循的原则 4.1、低塔让高塔原则

一般情况下,主要位置的塔吊、施工繁忙的塔吊应安装的较高,次要位置的塔吊安装的较低,施工中,低位塔吊应关注相关的高位塔吊运行情况,在查明情况后再进行动作。 4.2、后塔让先塔原则

塔吊同时在交叉作业区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吊应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吊。

4.3、动塔让静塔的原则

塔吊在交叉作业区施工时,有动作的塔吊应避让正停在某位置施工的塔吊。 4.4、荷重先行原则

两塔同时施工在交叉作业区时,无吊载的塔吊应避让有吊载的塔吊,吊载较轻或所吊构件较小的塔吊应避让吊载较重或吊物较大的塔吊。 4.5、客塔让主塔的原则

在明确划分施工区域后,闯入非本塔吊施工区域的塔吊应主动避让该区域塔吊。 五、组织管理

为了确保施工期间各塔机合理使用、安全作业,发挥塔机的最大效能,满足

施工进度需要,加强群塔作业的管理、调控,应成立群塔作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施工现场各塔机作业的指挥与协调。

分工协作,各负其责,领导小组负责对现场所有塔机的总体指挥、协调。各塔机租赁单位负责本单位塔机的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紧急抢修、日常维护等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完成塔机的锚固顶升工作,对机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日常管理,组织塔机的进场安装拆除退场工作,机长负责本塔机的日常使用,加强使用中的管理、控制,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提供给领导小组,便于及时作出调整。

群塔作业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关于塔吊使用的协调会: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工作内容,对塔吊的使用进行有效协调,尽量减少塔吊的交叉作业,尽量发挥塔吊的最大效能。

1、加强对塔机司机、信号指挥员、起重工的管理:严把人员关,所有人员必须持正上岗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严格自律、禁止各行其是。

2、现场协调员对塔吊作业进行协调,区分作业面,最大限度防止现场塔吊作业出现相互交叉现象。

3、对于夜间施工,除保证现场照明外,同时在塔吊起重臂上沿、平衡臂下沿采用霓虹灯进行环绕,在塔吊的吊钩上涂刷荧光漆,以示警戒。

4、恶劣气候条件施工

4.1、起重作业时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6级(含6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4.2、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应经常注意天气变化,吊钩到位后应及时将旋转刹车锁定,防止突遇大风将大臂吹偏而导致碰撞事故。

施工中突遇大风应立即停止工作,锁定旋转刹车,缓慢将吊物放至地面并将塔机转入状态。

4.3、时刻关注天气预报,提前做好防范恶劣天气条件工作。

4.4、作业人员下班后或塔机处于空闲状态时应将塔机放至于防风状态。 5、塔机口令、指挥流程

1)吊钩的上下:在塔机作业中,当吊臂的方位及吊钩已调整到吊物中心的上方后即可指挥吊钩下落进行吊装作业,吊钩下落的速度应由快到慢减速直至停止。

指挥人员对吊物的捆绑负责,在挂好吊物捆绑吊索后,气钩前指挥人员要仔细检查所用的吊索吊具是否符合安全吊装的规范要求,吊物捆绑是否牢固、吊点是否正确、吊物上是否有浮置物并注意自己所站位置是否安全、提醒其他吊装人员要站在安全的位置,检查无误后再将使用单位、吊物名称、准备吊往何处等信息通知司机及另一指挥人员并通知司机准备起钩,另需注意的是指挥人员应根据待吊物的重量以及吊臂受力挠度特性调整好吊钩到吊物中心之间的距离,在收到司机已做好起钩准备的示意后即可进行起钩指挥。在吊物起离地面50公分后应停止动作,检查有无滑钩现象及吊索、吊具、连接点受力情况,在检查无误后方可再起钩,并且不得使用高速起钩。

2)塔机的旋转:在塔机作业中指挥人员发出的旋转方向指挥口令都必须以司机正常操作时的左右方向为准,并且在指挥塔机旋转的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大臂、平衡臂及吊钩吊物的周边情况,在确认无碰撞危险及吊钩越过障碍物后方可指挥塔机旋转,在转动半径较大的情况下动作应先将刹车打开,动作由慢到快,逐渐加速、减速直至到位后停止,然后锁住刹车。

3)动臂塔的变幅:在动臂塔机作业中,通过改变大臂的角度来改变吊钩到塔机中心的距离(半径),在作业中指挥人员需对吊物到塔机中心的距离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以便于司机根据半径调整大臂的角度,在实际工作中如需要将吊钩指挥到塔机中心近一点的位置,则需指挥大臂仰起,反之则需指挥大臂俯下(趴)

4)在钢构件安装的作业中如吊物已落到位需进行精确吊装时指挥人员必须要将情况向司机说明提醒司机注意,必须使用点动口令。

5)指挥人员口令必须清晰、简洁。

6)操作和指挥人员的岗位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轻易换岗。

7)每班操作和指挥人员的搭配相互固定,形成固定搭档,便于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沟通。

8)操作和指挥人员必须高度关注,注意力集中。 六、群塔运行的控制

1、明确规定塔机在施工中的运行原则:低塔让高塔;后塔让先塔;动塔让静塔;轻车让重车;客塔让主塔。

2、塔吊的起重臂上应安装起重臂的长度标识,以方便塔吊的驾驶员能看清楚塔吊起重臂的小车位置,防止相邻两台塔吊在回转交叉时发生一台塔吊的起重臂与另一台塔吊的起重臂上钢丝绳发生碰撞。

3、塔吊大臂旋转前,操作人员应首先观察相邻塔吊的位置,鸣笛后再动作。相邻两台塔机在交叉会面时,应喇叭,警示对方塔吊注意。

4、夜晚作业时,塔吊应打开塔吊起重臂、平衡臂上及塔帽上的警示灯,使驾驶员能清楚的看到邻近的塔吊的起重臂及平衡臂的位置。

5、司机在操作时必须专心操作,作业中不得离开司机室,起重机运转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位置。

6、司机要严格遵守换班制度,不得疲劳作业,连续作业不许超过8小时。司机室的玻璃应平整、清洁,不得影响司机的视线。

7、回转作业速度要慢,不得快速回转。

8、下班后塔机禁止在吊钩上挂钢索及吊具,必须将小车回收离开覆盖区范围。

操作后,吊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并且将吊钩起升到最高点,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

9、塔机操作人员、信号指挥人员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班必须当面交接;对新进场的相关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技术交底。

10、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避免因使用哨音造成指挥信号混乱和对周围群众的噪音干扰,每台塔机有其专用的频道,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更换,确保指挥信号的可靠和准确。对讲机配置原则如下:

1)塔吊所使用对讲机频道应采用技术手段锁定,现场其他工作用对讲机严禁进入塔吊频道,避免塔机误动作。

2)对讲机频道号与塔吊自身编号一致,并在对讲机上做出醒目的编号标识。 3)现场设专职协调员一名,所使用对讲机能对所有塔机操作人员发出指令,对讲机频道定位为8频道,以便现场协调和紧急情况下发出指令。

4)操作室对讲机应长期处于充电状态,指挥人员对讲机应在下班后立即对对讲机进行充电,以保持工作中通讯联络通畅。

11、加强现场动态管理,发现违章、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12、加强塔机的顶升管理。塔机租凭单位严格按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按时按要求完成塔机的锚固顶升工作;派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确保顶升过程的安全,并不受相邻塔机的干扰。

13、划定各塔机的施工区域,在塔机交叉范围内只准一台塔机工作,在该塔机未脱离交叉区域前其它塔机严禁进入;群塔领导小组掌握24小时天气预报,遇有6级以上大风天气应禁止运转塔机,大臂顺风向停放。 七、群塔施工安全措施与使用操作

1、司机人员需经医疗部门检查,必须身体合格方准做司机。患有色盲、矫正视力低于1.0,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美尼尔症、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断指等妨碍起重作业其它疾病者,不得当司机。

2、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有效操作证后才能上岗。认真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各安全监测及报警装置灵敏有效。

3、驾驶员必须认真填写机械运转记录,在操作塔机起重时,如突然发现机械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或进行补救,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4、塔吊工、指挥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在作业前要认真做好检查工作,确认各部分正常后方能作业。驾驶员应以充足精力进入岗位,严禁酒后操作。操作塔机时现场应由专职人员指挥,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

5、吊钩上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降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端部不得小于1m。

6、吊起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下降过程应避免制动。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司机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警。

7、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塔机的性能。同样应严格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可拒绝执行。操作司机与地下方指挥人员应熟悉塔式起重机吊运指挥信号。同时,应具备完整、良好的通讯设备,方便作业联系。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8、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机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或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严禁斜位、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混凝土构件或模板,

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吊运散件时应采用铁制料斗,料斗内装物高度不得超过料斗上口边。

9、在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上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栓拉绳。吊运有棱角的物件时,应做好防护措施。

10、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方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11、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12、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工作。 13、作业中如遇到暴风骤起,应立即停止工作,将塔吊转至防风状态,如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

14、作业完毕后,应将塔吊转至防风状态,并切断电源。 15、司机人员必须做到“十个不吊”: a、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准吊;

b、指挥信号不明,重物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c、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d、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e、歪拉斜挂不吊;

f、工作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g、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h、带菱角块口物体未垫好防止钢丝磨损或隔断不吊;

i、埋在地下的物体不拔不吊; j、单根钢丝绳不吊; 八、设备日常检查及维修保养

1、设备租凭单位应在现场配置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负责设备运行管理工作。

2、设备租凭单位应在现场配置专职电工以及其他维修保养人员,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设备租凭单位应根据项目设备管理相关规定,每天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巡视,督促作业人员填写交接班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同时组织人员按设备使用说明书对设备进行例行保养。每月向总包方提交相关记录。

4、设备租凭单位应每周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项目安全部备案。

5、项目安全部以及设备管理部门每月组织一次设备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不带病运行。

6、对于易损件、主要电气元件以及关键部件,租凭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备有配件,以保证现场生产。

九、群塔作业安全运行奖励 1、安全责任状

项目部与塔吊安全运行责任人签订责任状,以确保管理 及防范措施落实到人。

2、设立群塔作业安全运行奖

项目设立群塔作业安全运行奖,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评比。无碰撞事故发生的班组即可获得项目群塔作业安全运行奖,奖金额度为1000元。

评选由项目群塔作业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3、事故处理

碰撞就是事故,这是群塔作业的基本原则。发生碰撞事故后,项目按有关规定和制度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不安全事故,立即按照工程《事故、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执行应急措施。将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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