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驻县委办公大楼
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纪律的通知
驻县委办公大楼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县委办公大楼内部管理,增强工作纪律性,营造爱岗敬业,紧张有序的工作氛围,树立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的机关干部队伍形象,现就加强县委办公大楼管理、严明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严格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中途脱岗。
二、严格上班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严禁串岗、扎堆聊天、私人会客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特别是利用办公电脑下棋、打牌、玩游戏、炒股、看电影等行为。
三、遵守办公秩序。工作期间,要遵守办公秩序,注重着装仪表,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禁止在办公大楼内大声喧哗、使用不文明语言。除公务活动外,严禁工作日饭间饮酒。
四、严格会议纪律。凡在县委办公大楼内召开的各类会议,参会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要求按时到会,不得随意顶替,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不准在会场接打手机,不准在楼道内吸烟、闲谈。
五、严格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对来楼上访、办事人员,各部门工作人员都应热情礼貌,认真接待。对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应当处理的事项,要认真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单位)工作范围办理的,要积极引导到其他工作人员或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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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时限,不推辞、不拖延、不贻误,按时办结。接待服务对象要使用文明用语,坚决杜绝“生、冷、硬、横”行为,文明办公,树立良好形象。
六、加强值班纪律。各部门(单位)值班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严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电话接听,遇到重大事项,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值班期间不得出现脱岗、漏岗现象。
七、严格厉行节约、卫生制度。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厉行节约制度,保证所在楼层无“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发生;保持所在楼层卫生,卫生间干净畅通;每周一、三、五按时打扫清洁区卫生。
八、遵守车辆停放制度。各部门(单位)车辆,应整齐停放于办公楼前后院东西两侧,不得在办公楼门厅等车辆暂停处长时间停放。
九、严格门禁制度。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将子女带入办公大楼,下班后不得将非本楼工作人员留在办公楼内。来楼办事人员请于晚22:30前离开县委办公大楼,各部门(单位)人员夜间加班应提前告知办公大楼管理员。
以上制度请驻县委办公大楼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大楼管理员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纪现象进行通报,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201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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