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及上级领导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要求,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切实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两化”搬迁改造项目甲醇制烯烃项目桩基工程项目部,为防止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安全行为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三)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四、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建立领导带班制度,施工项目部领导现场带班,必须坚守岗位,做好记录。 3、带班领导到现场要做到:交接班本上现场情况有记录,带班领导有签字。 4、项目部带班领导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职工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
不安全因素,因有事不在现场,应安排有关人员代为负责,离开施工现场达三天以上,应向公司领导请假。
5、项目部带班负责人应对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负总责,项目部人员各负其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并与工人同时上下班。
6、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上级领导研究处理.
7、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8、解决施工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总包领导。严禁超能力组织施工。
9、对上级领导现场走动管理要积极配合,并汇报现场带班施工情况。
10、严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安全生产十项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现场施工安全。
11、现场发生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工、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上级主要领导部门报告。
五、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交接班制度。
带班领导应当向接班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六、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施工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施工、值班交接班记录由当班领导填写,由专人(资料员)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七、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的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承包请假,并通知项目部部,由项目经理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总承包。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施工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项目经理签字。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应给予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对违章人员进行帮教。
6、项目部要进一步严格执行项目部领导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八、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项目部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有关负责人10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由项目部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 天津渤化项目经理部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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