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方案
一、组织机构管理人员
公司设立24名管理人员,分别是:经理1名,副经理1名,财务管理4名,调度5名,安全管理员5名以后根据需要逐步调整。 二、运管线路
公司包含21条线路。公司按照各路线的具体情况,安排各自路线发车时间,保证公交车辆准时有序运行。 三、从业人员管理
公交驾驶员应持有与准驾车型对应的驾照,经行业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调度员经公交企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报行业管理机构备案。公交从业人员上岗时统一着装,仪表端庄,举止大方,文明礼貌,尊重乘客、态度和蔼,耐心解答乘客的询问,在服务过程中,不吸烟、不使用手机、不吃零食、不与他人闲谈,不向车内外吐痰,乱扔杂物,不做其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不擅离工作岗位。 从业人员应遵守下列服务规范:
(一) 随车携带车辆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
(二) 按照核准的线路、站点、车次、时间营运,不得擅自变更; (三) 执行价格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私自加收车费。 (四)出车前检查和确认车辆性能、语音报站器、读卡机和其他车载信息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禁止故障车辆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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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车时遵守交通法规,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持中速平稳行驶。文明行车、谨慎驾驶,做到起步稳、拐弯稳、行车稳、停车稳。注意安全礼让,禁止超速行驶和违规超车;
(六)按车辆先后顺序依次有序进站,前车门对准候车亭最前端(无候车亭的对准站牌),靠近站台平稳停直,做到停稳开门,同时进出站开启转向灯;
(七)乘客上下完毕后立即驶离,做到关门起步,禁止滞站候客; (八)车辆出现异响、异味或发生故障时,立即靠路边停车检查。禁止在原因未查明、故障未排除时继续行车;
(九)车辆因故不能继续行驶时应及时向乘客说明原因,并安排乘客免费换乘同线同向的车辆,后续车辆驾驶员不得拒载; (十) 遇有抢险救灾和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的指挥调度;
(十一)如语音报站器损坏,驾驶员或售票员应在车辆启动、转弯、调头、上桥、下坡、过铁路、停靠站点时口头提醒,提示乘客站稳、扶好、进行上下车等;
(十二)进站停车时,避开路面积水、积雪、深坑和障碍,方便乘客上下;
(十三)夜间行车时,保证线路牌亮化,方便乘客辨认。乘客上下时,开启车厢内照明设备;
(十四)坚持“主动、热情、耐心、有礼”的服务方针,做到吐字清楚、语速适中、用语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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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车辆运行时,视车上情况向乘客宣传文明乘车和提示安全防范事项;
(十六)开关车门时,注意乘客动向,防止夹摔乘客; (十七)积极疏导车内乘客,方便乘客上下车;
(十八)车内人员发生急病、纠纷、斗殴、失窃、伤亡等意外情况,应立即靠边停车,及时妥善处置并向“120”、“110”报警,同时向单位报告;
(十九)妥善保管乘客遗失的物品,并按规定上交;
(二十)车辆到达终点站后,打扫车内卫生,发现服务设施损坏时,要及时报修;
(二十一)禁止歧视或拒绝按规定使用优惠凭证的乘客乘车;动员其他乘客为老幼病残孕和抱婴儿的乘客让座;维护车厢内的乘车秩序,提醒乘客注意乘车安全;
(二十二)无正当理由不得到站不停或越站不停,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行驶途中上下乘客;不得相互追逐强拉乘客,不得载客进行加油;
(二十三)服从行业管理人员、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 调度员工作标准:
(一)当班前对准时间,检查车辆调度系统和电子显示屏,查看行车计划和调度日志,确定出勤班组和车辆;
(二)当班时严格执行行车作业计划,正确使用报话器和发布待发车号及发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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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示车组提前进站,督促车组按时发车,保证首、末班车正点发车;
(四)掌握车辆运行状况,合理调配运力,及时疏散客流,保持车距平衡,保证有序营运;
(五)遇突发事件和恶劣天气,启动应急预案,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协同做好重大事件应急疏运调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耐心接待乘客咨询和投诉,妥善处理司乘人员移交的服务纠纷;
(八)登记、保管好乘客遗失物品,做好招领、上交工作; (九)如实填写调度日志、报表和营运情况,及时上报营运中发生的重大事件。 四、线路运营服务标准
1、公交线路的经营许可期限不得超过10年。线路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2个月前,线路经营者可向行业管理机构申请许可延续;对符合许可条件的,准予延续许可期限。
2、市区内执行一票制的公交线路高峰时间要满足乘客的乘车需求,公交线路高、低峰的营运车隔、首末车时间,应按行车作业计划执行。
3、公交线路的车辆配置情况、配车数、站点设置及线路延伸等应按审批许可执行,如发生公交线路调整、报停、车辆更新(新增)等情况,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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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交线路的开通、调整、撤销
公交线路的经营者应提前2个月,向行业管理机构提出线路的开通、调整和撤销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公交线路车辆的更新和新增
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变更许可事项前,须提前2个月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更新车辆的标准,不低于原许可标准的新车,车辆的许可期限不低于原标准。 4、线路高峰时间车次计划完成率不低于95%。车内服务
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0%,车厢的整洁合格率和车厢服务合格率均不 应低于85%。
公交企业按每月检查频率不少于1次,营运线路抽查数量不少于30%、营运车辆不少于20%的要求对服务设施完好率、整洁合格率和服务合格率进行自查并做好备案。行业管理机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其进行抽查。各路队长进行自检,严格按照城市公交驾驶员服务质量评价和城市公交车辆评价检查的标准,一条一条、一项一项的对照自检自查,哪项不符合标准就整改哪一项,确保项项达到检验标准,具体细则如下:
城市公交驾驶员服务质量评价检查:
(1) 驾驶员携带从业资格证、驾驶证、行驶证情况(5分) (2) 驾驶员工作时不吸烟、不使用电话、不吃零食、不与人闲谈和做
影响安全行车的骂人、打架斗殴、服务态度不好的其它事务。(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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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驾驶员着装整洁、文明礼貌、尊重乘客。(5分) (4) 驾驶员按核准线路、站点、车次、时间营运。(5分) (5) 行车时车辆平稳、遵守交通法规。(5分) (6) 执行价格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5分)
(7) 按规定进站停车上下客、不拒载、甩客、敲诈、乘客站外上下客、
滞站揽客、进站出站开启转向灯。(5分 )
(8) 按照规定驾驶车辆提供安全服务,车门关闭后起步离站。(5分) (9) 不得滞站候客,不得争抢客源。(5分)
(10) 语音报站器损坏时,驾驶员应做到及时准确进行报站。(5分) (11) 遇转弯、下坡、上桥等情况,提醒乘客站稳、扶好。(5分) (12) 车辆到达终点站后,打扫车内卫生,保证车内卫生清洁。发
现服务设施损坏时,要及时报修。(5分) (13) 接受符合规定免费乘车的乘客乘车。(5分)
(14) 积极动员乘客为老弱病残孕及抱小孩的乘客让座。(5分) (15) 因投诉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及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或未按照
运营协议约定运营的等其他司乘人员应遵守的服务规范。(15分) 城市公交车辆评价检查
1、证件部分:
1) 驾驶证、上岗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安全教育考核卡、安全员臂章;
2) 路牌:车内的前路牌、腰牌、后路牌要规范齐全有效,不得有缺损,污渍现象,字迹清楚,灯箱清洁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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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车辆前后门左侧要分别设置“上车门”和“下车门”提示语; 4) 投币箱上要表明“无人售票、自备零钱、不设找零,一人一投,纸币展开、硬币展示”的提示语;
5) 车内醒目位置张贴该线路走向图,乘客须知,企业投诉受理电话和行业管理机构监督电话,同时要设立辖区“绿园”标志;
6) 车厢内上车门附近要设儿童购票高度标线,标线高度为1.2米;
7) “老幼病残孕”席要有明显标注。 2、安全区域提示按下列要求设置
1) 驾驶区要标注“请勿与驾驶员闲谈”提示语; 2) 车门内侧标注“请勿倚靠”,“当心夹手”提示语; 3) 在前后门踏步居中位置设“站立禁区”标志,要求明显清晰; 4) 车门旋转立柱上标明“请勿触摸”提示语;
5) 车厢内醒目位置处设置禁烟、禁食标志。标注“请勿将头、手伸出窗外”、“请勿乱扔废弃物”、“请勿车外抛物”提示语; 6) 灭火器、安全锤、要齐全有效、不得有泄压、损坏、丢失。如有泄压、过期、损坏或丢失,要及时更换。 3、车容车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车身外表漆面整洁、完好、无剥落、无刮痕、无污垢; 2) 车顶无堆积杂物;
3) 车门及周边无污垢、无油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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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轮胎和轮毂无积泥、无油污; 5) 车窗玻璃清洁明亮,无缺损;
6) 驾驶舱及前后风挡玻璃无尘土、无油污、无杂物; 7) 地板和踏步无污垢、无尘土、无垃圾、无杂物; 8) 车身内壁无污垢;
9) 座椅、扶手设施无破损,座套、套帽整洁无尘土、无油污; 10)车内垃圾容器无破损、无异味、及时清理;
11)车内外各种标志齐全清晰、无破损;车内外无张贴物残痕、残留胶痕等。
12)轮胎不得有光板、裂口、鼓包、前轮严禁使用挂顶胎。 13)钢板螺丝、半轴螺丝不得有损坏和缺失。 14)前后风挡、门窗玻璃无破碎裂痕现象。 15)灯光、雨刷齐全有效无破损。
16)车身广告边缘无飞边,无破损,车内不得张贴未经允许的非法广告。
5、综上,自此通知下发之日起,各路队要认真逐条逐项对照落实,没有的要抓紧制作,缺的补齐,特别是车容车貌,车内外卫生绝不能留有死角,如因上述这些项目检车不合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者自行承担
6、遇经营线路站点的公交站牌丢失、破损等情况,公司人员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行业管理机构,同时自行设立临时站牌提示乘客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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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车作业计划应符合以下规定:
每年年末,公交企业应按照线路许可要求和实际客流量,编制下一年度的线路行车作业计划,对行经的线路、停靠站点、首末车发车时间、配车数量、车辆发车间隔等进行编制,并报行业管理机构,待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公交企业向社会公开进行服务承诺,并在新闻媒体
或公交车厢内部醒目位置发布。主动接受乘客委员会及群众的社会监督,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服务承诺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诚信考核信用降级以及其与行业管理机构签订的《运营协议》相关条款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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