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政府采购条件禁用内容

政府采购条件禁用内容

2021-01-10 来源:爱问旅游网
政府采购禁用条件(货物类) 一、资格条件禁用内容 1. 设置企业法人,将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排除的 2. 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如国有、独资、合资、合作等)、组织形式 3. 设置企业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规范表述(使用)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业绩等供应商规模条禁止设置 件的 4. 将企业注册地为某省、某市、某县(区)的供应商作为资格条件的 5. 设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具体经营项目名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称作为资格条件的 6. 要求提供投标产品品牌持有人(制造商)出禁止设置 具的服务承诺函的 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厂授权销售协议、代理协议等);特殊7. 要求产品制造商、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的 商品(如需延长质保期的)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 8. 要求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的从业经验达到多少年以上 9. 要求提供指定检测机构(如省级、国家级等)、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指定检测日期的检测报告 10. 将行业协会、商会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入围目录名单作为资格条禁止设置 件的 禁止设置(采购人有特殊要求11. 将设置地域性同类项目业绩或作为供应商的,必须提供需求和使用的依资格条件,设置地域性限制要求的 据说明) 12. 设置的资质条件与采购项目履行合同无关禁止设置(相关法规有明确适或资质要求过高、过低明显不合理的 用范围要求的,如装饰装修工程资质等) 13. 将国家、地方行政机关颁布的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未强制使用的资质、认证作为资格条件,如要求投标人提供“三项认证证书”、质量管理禁止设置 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欧盟认证或境外单一国家的认证证书等 14. 中国AAA级“重质量守信用”企业认证 15. 中国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证 16. 中国AAA级“重服务守信用”企业认证 17. 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18.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 19.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20. CMMI认证(能力成熟度模型) 21.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2. 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证书 23. 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 24. CCCS客户联络中心标准体系认证 25. TCO5.0认证(瑞典劳工联盟认证标准)显示器认证 26.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及高级项目经理资质 2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同于ISO9001) 29.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同于ISO14001) 3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同于OHSAS18001) 31.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2. 国家职业核心能力培训认证 33. 国际数据公司(IDC)统计2015年度PC机市场占有率 34. FCC(电子产品安全认证)美国 35. 2015年(第二十九届)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 36. Energy Star认证(能源之星认证)美国 37. CVE认证(国际信息安全认证)美国 38. 国际医学机构、协会认证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27.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同于ISO27001)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39. EPEAT GOLD环保认证(多维环境绩效标准)美国 电子产品认证 40. CE认证(安全合格标志)欧盟认证 41. TL9000认证(电信行业质量体系标准认证)国际认证 42. ISO20000(IT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国际认证 43. ROHS环保认证(欧盟认证) 44. 黑龙江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安全资质 45. 国际综合布线联合委员会ULA-MPND11 认证 46. 安全部安全销售许可证 47. C-Tick通讯认证(澳大利亚) 48. ROHS电子电气认证 (欧洲联盟) 49.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50. 一级应急处理服务资质 51. 容灾系统《军用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 52. 信息安全GB4943.GB9254.GB17625.1认证 53.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54. IPv4、IPv6入网许可证和检测报告 55. MTBF平均无故障时间 56. 计算机维修资格证书 57. 计算机整机防雷认证 58. 计算机防腐检验证书 59. 计算机防尘检验证书 60.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 61. 中国信息安全评测评测中心 安全工程类一级资质 62.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63. 国际UL和ETL实验室认证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综合布线、视频会议、64. 电子工程资质、建筑智能化资质 广播系统、通信工程、视频监控、舞台灯光、门禁系统、计算机机房建设等 ) 65. 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禁止设置 二、商务条款禁用内容 66. 要求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等 67. 要求供应商出具公开网站可查询的有关证明材料 68. 要求或标明某一个或者某几个特定品牌、商标、商号、专利、版权、设计、型号、特定原产禁止设置 地、供应商的技术规格的 69.要求提供指定某一级的检测机构、指定某一个检测机构、指定某一部门所属的检测机构、指禁止设置 定检测日期的检测报告的 提供生产厂家确认的、相应的70. 要求投标人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功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官网、功能截图等 测试报告、官网和功能截图等) 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71. 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指向唯一的(如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授权) 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特殊商品(如需延长质保期的)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 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相应的72. 对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技术方案等要求功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或证明的 测试报告、官网和功能截图等) 73. 采购人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74. 文件设置的评审因素,在以往质疑案例中出禁止设置 现并导致质疑事项成立的 75.要求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不符合国家强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76. 售后服务要求明显不合理或指向特定厂商的(如要求售后服务站具有独立门市等) 77. 售后服务要求与采购项目无关或超出服务范围的 78. 苛刻的付款条件,如“收取高比例质保金”等 79.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未写明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未写明验收结果应向社会公告 80. 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 81. 将进口和国产商品合为一包 82. 将专营设备和特种设备合为一包 83. 软件和硬件合为一包 84. 将不同种类商品合为一包 85. 将数量较多、预算较高的产品未按品目分别打包而是合为一包 86. 设定的交货期限明显不合理,如软件开发项目交货期为30日历日,要求家具、定制器械产品、进口产品交货期最长为30天等的; 87. 未经财政部门批准要求原装进口产品的 88. 苛刻的售后服务要求 89. 苛刻的验收办法 90. 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 禁止设置 合理设置 合理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合理分包 合理分包 合理分包 合理分包 合理分包 结合项目 特点合理设置 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要求采购进口产品 符合国家标准,合理设置 符合国家标准,合理设置 禁止设置 三、采购需求禁用内容 91.样品评审只对样品外观进行评审,没有细化评审细则的 92. 样品评审评审因素未量化、表述模糊的 93. 要求提供专利证书或证明 94. 技术参数设定固定值的 95. 暂定、指定、备选、参考名牌(含配件) 96. 具有“知名”“一线”“同档次”品牌等不明确的采购需求表述 97. 要求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对产品再一次进行测试或演示 98. 指定某制造商或生产企业的主件、配件、商标、名称、设计等 99. 指定产品的接口、开关等必须在产品的某个位置上 规范表述(使用)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如采购人有特殊需求,需单独作出设置此项要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说明 100.将采购标的关于重量、尺寸、体积等要求表除家具等特殊订制类货物以述为固定数值, 未作出大于、小于等表示幅度的外,其他产品都应表述为范围表述 值 101.星号条款的设置超过技术参数条目总数的2不超过技术条款总数量的20%的或同一招标项目重要的技术参数设置打*号0% 条目在10个以上的 原则上不能设置“#”号条款,102.原则上不能设置“#”号条款,如项目金额如项目金额较大、必设技术参较大、必设技术参数较多,需要设置“#”号条数较多,需要设置“#”号条款,超过参数条目总数的20%的 款,不超过参数条目总数的20%的 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相应的103.对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技术方案等要求功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或证明 104.要求投标人提供产品某一部件授权函或检测报告的 105.将非国家强制规定的资质、资格、认证作为测试报告、官网和功能截图等)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技术参数条款的 106.将国家级评奖、国家部委级行政主管部门评禁止设置 奖、省级政府的评奖作为技术参数条款的 107.主板防雷、电源防雷 108.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 禁止设置/主机防雷 禁止设置 四、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禁用内容 规范表述(使用) 109.将供应商资格条件、企业规模条件作为评分禁止设置 标准的 110.将国务院已明令取消的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禁止设置 许可和认定事项作为评分标准的 111.去掉最低报价的 112.指定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商 113.要求地域性业绩 114.提出进口产品或配件加分 115.将产品先进性、稳定性、成熟性、市场认可度、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等模糊表述, 并规定由专禁止设置 家自由打分 116.将制造商、代理商出具的经销代理协议、售禁止设置 后服务授权函作为评分条件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117.将产品中某一部件的检测报告作为评分条件 118.单独将检测报告作为评分因素 119.将同一案例(业绩)重复加分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但可作为技术条款的证明文件 禁止设置 评分标准应当具体量化,同等120.评分标准未量化的,未与评审因素指标相对打分因素分值梯度设置合理应 121.将非国家强制的资质、资格、认证作为加减分项的 且要与评审因素指标一一对应 禁止设置 122.分值设置与产品质量、服务需求无关 禁止设置 123.提出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服务需求 基础上,“优于”招标文件提出技术、服务要求的可加分,但是未写明“优于”的认定标准,也未写明“优于”的每项加多少分 124.招标文件未写明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125.评分标准中设置的评审因素,未明确说明查询相关信息的公开渠道 126.设定的评分因素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如设置的合理设置 业绩金额要求与采购项目规模不相匹配的) 127.评分标准中单项指标分值设置过高的;分值梯度设置差距过大的 128.将行政区域的奖项、证书、行业业绩作为评分条件的 129.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

禁止设置 禁止设置 合理设置 合理设置 合理设置 禁止设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