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认真贯彻电力行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国电康平发电公司防污闪专业技术监督工作管理,不断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预防污闪事故发生,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标准。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在于采用专业技术的手段,提高通信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和电路性能符合技术标准,为电网管理、电力调度、企业管理和系统自动化等提供稳定、可靠的信息传输通道。
本标准由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设备管理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会英 本标准审核人:徐全义 本标准批准人:康龙
本标准于2008年4月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标准
防污闪技术监督管理
Q/KFD-255.02—200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防污闪专业技术监督管理的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制度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电力法》
GB/T16434-1996《电力系统输变电设备污秽等级划分标准》 DL/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国电发[2000]589号《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电安生[1996]430号《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的通知
3 术语和定义
防污闪技术监督管理是对防污保护装置进行试验、检测以及对试验、检测结果的分析,是保证电气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保证人身安全的重要环节。
4 管理职能
4.1 职能与分工
4。1.1 辽宁省电力监督检测中心(国电东北公司技术监督部门)是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技术监督检测站的归口管理部门。
4.1.2 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设备部是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防污闪专业技术监督管理部门。 4.1。3 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设备部电气专业是防污闪专业技术监督实施部
门。
4.2 防污专业技术监督专责人的职责
4.2。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污工作的指示及本专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4。2.2 密切配合省防污专业专责工程师,共同做好全省的防污闪监督检测工作。
4.2。3 配合省防污专业专责工程师,参加省电力行业的重大事故调查分析。 4.2.4 配合本地区有关部门每年开展防污闪特巡工作。
4.2.5 专责人要深入现场,检查各项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本地区系统情况及有关要求,提出本单位有关防污闪的改进、大修工程项目及反事故措施计划。 4.2.6 参加防污的工程审核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防污方面的措施情况进行技术分析,提出加强与改进的措施,并配合省防污专责工程师共同组织实施. 4.2.7 根据电网运行中存在的有关防污的薄弱环节与技术有关问题,组织与指导本地区开展科学试验与技术攻关工作。积极推广新技术及行之有效的防污保护措施。
4.2.8 组织参加防污闪方面的新技术经验交流,配合省防污专业专责工程师办好专业技术培训班。 4.2.9 组织指导本地区有计划地开展盐密测量工作,以此来检验并不断改进防污保护措施.
4.2.10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有关防污事故、障碍、异常情况的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提出防止对策,按事故统计规程统计、分析上报。
4。2。11 做好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健全防污专业技术档案,其中包括:架空线路和发、变电站盐密测试及分析资料;输电线路和发、变电站污秽等级明细表及本地区污区分布图;管辖地区历年的气象资料、环保资料;输变电设备外绝缘配置资料; 500kV变电所悬式绝缘子运行监督台账:绝缘子型号、出厂时间、投运时间、数量、历年检出零低值绝缘子数量、劣化率;户外配电设备清扫台帐. 4。2。12 防污专责人必须收集有关防污数据,建立本地区数据库,在每年年末上报省防污专责工程师。
4.2.13 防污专责人年中总结在6月5日前上报,统计时间为上年12月-本年5月20日,全年总结及第二年工作安排在12月5日前上报,统计时间为上年12月至本年11月底。
4.2.14 防污专责人要认真执行技术监督传真报表制度,要求各地区监督检测站每周将由专责人填写的技术监督方面异常情况的报表,用传真向省电力技术监督检测中心传递一次。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防污专业监督管理总体要求
5.1.1 防污闪技术工作是保证高压输变电设备外绝缘运行的重要环节,是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经济发供电的重要措施,是电力行业技术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输变电设备外绝缘防污闪技术管理工作必须纳入科学化、专业化的正常轨道。
5.1。2 防污闪技术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试验、运行、检修维护及时发现输变电设备外绝缘防污闪技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试验研究、运行经验不断积累数据,科学地制定有效输变电设备外绝缘防污
闪技术措施,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5。1。3 输变电设备外绝缘污闪事故涉及面广、停电时间长、经济损失大,是电网安全发、供电的一大威胁。因此我们应认真负责,从技术上、管理上不断总结经验,结合实际做好输变电设备防污闪工作。 5。2 防污监督工作的目标
5.2.1 杜绝由于污闪造成的停电或停机事故。
5。2.2 最大限度地降低输变电设备的污闪跳闸率。 5.3 防污监督主要工作
5。3。1 收集、分析本地区绝缘子表面盐密、污染源、气象、大气环境以及输变电设备运行经验等资料,提出污秽等级划分、污区分布图调整意见.
5.3.2 防污监督管理要持续搞好收集、整理、分析各种资料和数据工作,发现输变电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通过试验分析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及有效措施。 5.3。3 防污监督管理要不断开展防污闪的科研工作,解决防污闪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5。3.4 防污监督管理要做好完成盐密预试,积累绝缘子表面盐密资料。 5。3。5 建立健全有关标准、规定、技术资料、输变电设备台帐。 5。4 盐密测试规定
5。4。1 盐密是划分污秽等级三因素(污湿特征、运行经验、等值盐密)中的基础数据之一,盐密数据必须具有可信性、可比性。
5。4。2 盐密测点的选择原则:应全面考虑不同的污染源来设立盐密测量点,因此应在500kV变电所选择1~2个测量点,在1、2号主变附近各选择1个测量点。
5。4.3 盐密测量的方法及使用的仪器要与全省统一,测量时间为每年采暖期结束至雨季之前。盐密的测量要从悬式绝缘子逐渐过渡到棒型支柱绝缘子。 5.4.4 盐密测量仪器和测量电极每年10月底之前必须在省电科院校验一次,保证下一年全省盐密测量的数据准确性。
5.4.5 采用测试绝缘子表面盐密,掌握绝缘子积污速度逐步将盐密测试推广应用于科学安排绝缘子清扫周期、线路绝缘子状态检修工作。 5.5 清扫工作的要求
5.5。1 加强绝缘子的清扫是恢复设备原有的绝缘水平、防止绝缘子污闪的一个重要手段.
5。5.2 应积极开展设备带电清扫,尽可能减少设备停电损失.
5.5.3 户外设备的清扫要逐步做到以盐密检测指导清扫工作。对盐密指导清扫工作条件不成熟的设备的清扫工作原则上每年清扫一次。 5。5。4 对运行多年的悬式绝缘子在杆塔上清扫不净时,应采用落地清扫或更换绝缘子的方法。
5.5。5 做好清扫质量的管理工作,应建立输变电设备清扫登记记录。 5.6 防污闪辅助措施应用要求
输变电设备外绝缘配置应与污秽等级相适应.因其他客观原因使在运行设备外绝缘配置不能满足相应污级的要求时,应采用其他行之有效的防污闪辅助措施。 5。6。1 防污涂料的使用要求
防污涂料是在污秽地区的设备爬电比距不能满足要求时所采用的一种补救措施。使用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5。6。1。1 防污涂料种类的选用应根据当地污秽特性及涂料本身的性能和质
量。
5.6。1.2 运行中设备发生漏泄或渗油于涂料表面时,应立即处理渗漏,并将被油污染的涂层表面清除后重新涂敷涂料。
5。6.1。3 运行中应巡视观察涂层有无起皮、脱落、放电等老化现象。 5.6。1。4 使用涂料时应注意产品的使用有效期,禁止使用过期产品。 5。6。2 加装伞裙套(防污罩或增爬裙)的使用要求
在污秽地区变电设备上加装伞裙套(防污罩或增爬裙)能改善绝缘子受潮条件。粘接式伞裙套还能有效地增加电弧的爬电距离,提高设备的抗污能力。加装伞裙套应注意事项:
5。6。2.1 伞裙套的安装数量和安装部位应根据设备的电压等级和瓷裙数量而定。
5。6。2。2 运行中应巡视观察伞裙套是否出现裂纹、粉化、电蚀、脱胶、开裂、放电、粘接面击穿等老化现象.当伞裙老化时应及时更换。
5。6.2。3 对伞间距较小、塔形结构(上部伞裙直径小、下部伞裙直径大)的大型瓷套管设备应采用力日装伞裙套的措施来防止套管雨中闪络事故。 5.7 绝缘子质量管理
5。7.1 加强绝缘子质量管理是降低污闪停电事故的重要环节。
5.7。2 绝缘子的产品鉴定、订货运输、施工安装、运行维护均应按部颁《绝缘子质量全过程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
5.7。3 做好运行中零低值绝缘子的检测工作。220KV及以上线路要严格执行1-3年一次的瓷绝缘子零低值检测预防性试验工作。 5。7。4 做好运行中绝缘子年劣化率的统计工作,避免绝缘子掉线的恶性事故发生。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设备管理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6。2 依据本标准和绩效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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