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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论证、评价和管理制度

2024-08-25 来源:爱问旅游网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论证、评价和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的所有配套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以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改造、运用和调试项目,与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职业卫生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和消防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公司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例确认和竣工验收五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进行规范管理。

(一)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

(二)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 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

(三)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程 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四)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

入使用;

(五)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

序,作好变更记录,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三、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一)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

设计规范和标准。

(二)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 报告。

(三)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2)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条件要求。

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

4)设备选型和建构筑物,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

(四)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五)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

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六)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七)公司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项目均不能验收。

四、对于未按本制度执行的,按《安全奖惩办法》执行。未经公司审查或同意,强行施工或投产的项目,发生事故或造成严重职业危害的,要追究批准施工者或投产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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