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8
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0年11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查阅了公司相关会议资料以及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沪众会字(2010)第4067号《关于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针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相关事宜,在讨论审议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10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1 项目名称 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产业15,453.00 化项目 2 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扩产6,506.50 和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21,959.50 6,876.70 3,474.65 3,402.05 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其中,已投入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产业化项目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2 3 4 5 6 土地 工程建设 设备购置费 安装工程费 其他费用 流动资金 合计 2,700.00 4,760.00 3,980.00 290.00 730.00 2,993.00 15,453.00 3,227.38 174.67 3,402.05 已投入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扩产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1 2 3 4 5 项目 建筑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安装工程费 其他费用 流动资金 合计 总投资额 2,200.00 2,800.00 230.00 270.00 1,006.50 6,506.50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659.86 2,678.43 111.59 24.77 3,474.65 经调研,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内容、程序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中的6,876.7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产业化项目”、“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扩产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据此,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6,876.7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产业化项目”、“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扩产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
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王晓鹏、张传富、张志君
201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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