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2011年)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教 育 部
二○一一年三月
说 明
一、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的规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分为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是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管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于硕士、博士的学位授予、招生和培养,并用于学科建设和教育统计分类等工作。学士学位按本目录的学科门类授予。
二、本目录是在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的基础上,经过专家反复论证后编制。
三、本目录中注明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一级学科,可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此类一级学科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由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
四、本目录中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的代码分别为二位和四位阿拉伯数字。
五、附《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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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哲学
0101 哲学
0201 0202 0301 0302 0303 0304 0305 0306 — 2 —
理论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
法学
政治学
社会学
民族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公安学
02 经济学
03 法学
04 教育学
0401 教育学
0402 心理学(可授教育学、理学学位)
0403 体育学
05 文学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0502 外国语言文学
0503 新闻传播学
06 历史学
0601 考古学
0602 中国史
0603 世界史
— 3 —
07 理学
0701 数学
0702 0703 0704 0705 0706 0707 0708 0709 0710 0711 — 4 —
物理学
化学
天文学
地理学
大气科学
海洋科学
地球物理学
地质学
生物学
系统科学
0712 科学技术史(分学科,可授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学位)
0713 生态学
0714 统计学(可授理学、经济学学位)
08 工学
0801 力学(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02 机械工程
0803 光学工程
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06 冶金工程
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08 电气工程
— 5 —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1 0812 0813 0814 0815 0816 0817 0818 0819 0820 — 6 —
控制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建筑学
土木工程
水利工程
测绘科学与技术
化学工程与技术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矿业工程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0821 纺织科学与工程
0822 轻工技术与工程
0823 交通运输工程
0824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25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0826 兵器科学与技术
0827 核科学与技术
0828 农业工程
0829 林业工程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农学学位)0831 生物医学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医学学位)
0832 食品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农学学位)
— 7 —
0833 城乡规划学
0834 风景园林学(可授工学、农学学位)
0835 0836 0837 0838 0901 0902 0903 0904 0905 — 8 —
软件工程
生物工程
安全科学与工程
公安技术
作物学
园艺学
农业资源与环境
植物保护
畜牧学
09 农学
0906 兽医学
0907 林学
0908 水产
0909 草学
10 医学
1001 基础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02 临床医学
1003 口腔医学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1005 中医学
1006 中西医结合
1007 药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 9 —
1008 中药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09 特种医学
1010 1011 1101 1102 1103 1104 1105 1106 1107 — 10 —
医学技术(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护理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1 军事学
军事思想及军事历史
战略学
战役学
战术学
军队指挥学
军制学
军队政治工作学
1108 军事后勤学
1109 军事装备学
1110 军事训练学
12 管理学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1202 工商管理
1203 农林经济管理
1204 公共管理
1205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13 艺术学
1301 艺术学理论
1302 音乐与舞蹈学
— 11 —
1303 戏剧与影视学
1304 美术学
1305 — 12 —
设计学(可授艺术学、工学学位)
附:
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
0251 金融 0252 应用统计 0253 税务 0254 国际商务 0255 保险 0256 资产评估 0257 审计 0351 法律 0352 社会工作 0353 警务 0853 城市规划
0951 农业推广
0952 *兽医
0953 风景园林
0954 林业
1051 *临床医学
1052 *口腔医学
1053 公共卫生
1054 护理
1055 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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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 *教育 1056 中药学
0452 体育 1151 军事
0453 汉语国际教育 1251 工商管理
0454 应用心理 1252 公共管理
0551 翻译 1253 会计
0552 新闻与传播 1254 旅游管理
0553 出版 1255 图书情报
0651 文物与博物馆 1256 工程管理
0851 建筑学 1351 艺术
0852 *工程
注:名称前加“*”的可授予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建筑学”可授予学士、硕士专业学位;其它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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