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在甲研究所任工程师期间,研究所安排其开发一种高压阀门产品,1994年10月5日张某退休时尚未完成此项产品的开发.退休后张某与乙工厂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乙工厂协助张某继续完成此项产品的开发.产品开发成功后,乙工厂有制造该项产品的权利,专利申请权归张某.该产品开发成功后,张某于1995年10月5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并获得授权.甲研究所得知此情况后,以该产品系职务发明为由,要求张某与之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张某怕影响与甲研究所的关系,遂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经过登记,公告,甲研究所成为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当乙工厂按张某开发的成果制造高压阀门产品,并进行广告宣传时,甲研究所遂向有关单位发送材料,声明该产品是其专利产品,阻止他人与乙工厂签订产品订货合同,乙工厂的生产受到严重的阻碍.在此情况下,乙工厂遂向法院起诉,以与张某签订的协议为依据,认为其享有该产品的生产权,甲研究所的诋毁宣传,给其造成损失,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甲研究所提起反诉,主张该产品是其专利产品,乙工厂应当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某水利工程公司承建的某水利工程,由于地质条件复杂,工程难度非常大。为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工程技术问题,水利工程公司委托某水利工程设计院和某建筑工程研究院,由该两个机构联合攻关、研究,该水利工程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和提供相关材料。在联合攻关和研究中,水利工程设计院和建筑工程研究院经过艰苦努力,不仅攻克一个重大课题,而且完成了一项重要的发明。水利工程设计院利用自己手中的资料,私下向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水利工程公司和建筑工程研究院得知后,均向专利局提出异议,主张该专利申请权应当属于自己,其专利权应当授予自己。请问该发明专利的申请权应由谁行使?该发明专利权应授予谁?
甲厂自1984年起在其生产的衬衫上使用\"长城\"商标;1986年,乙服装厂也开始使用\"长城\"商标。1988年3月,乙厂的\"长城\"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其核定使用的商品为服装等。1989年1月,乙厂发现甲厂在衬衫上使用\"长城\"商标,很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认。因此甲、乙双方发生侵权纠纷。根据案情请分析:
(1)甲、乙两个厂谁构成侵权?为什么?
(2)侵权行为始于何时?请说明理由。
(3)侵权方能否继续使用\"长城\"商标?请你提出可行性建议。
2003年3月帅美西服厂以“大科大”三字作为商标文字予以注册,注册号为547742号,用于本厂生产的西服产品。2004年5月腾达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达公司)以“大哥大”三字作为商标文字予以注册,注册号为586610号,用于本公司生产的25类服装商品。帅美西服厂发觉后,即致函腾达公司,说明自己的商标已经注册,认为这两个商标构成了近似商标,要求对方停止使用。而腾达公司则认为自己的商标也已注册,且与对方的商标并不相同,没有侵害帅美西服厂的商标权,因此置之不理。请回答:
(1)帅美西服厂是否可以要求撤销腾达公司的注册商标?如果可以,应该向谁提出?
(2)帅美西服厂可否向法院起诉要求腾达公司承担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
A公司于1985年10月就其生产的陶瓷产品申请“飞花”商标注册,1986年9月得到核准注册。A公司由于管理得当,生产经营良好,故该商标的品牌信誉较好。1996年10月,B公司得知A公司未申请“飞花”商标注册续展,便提出“飞花”商标注册申请。A公司得知后,立即提出意见,并向商标局提出续展申请。请问B公司的注册申请是否会得到批准?为什么?
商标局接受了一批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依法驳回( )的商标注册申请。
A.“蚕丝牌”丝绸 B.“长寿牌”卷烟
C.“幸福牌”奶糖 D.“桂花牌”桂花糖
根据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有可能获得注册的商标有( )。
A.山花牌(缝纫机) B.长寿牌(白酒) C.优良牌(蜂蜜)
D.永久牌(灯泡) E.前进牌(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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