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为了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签订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参加养老保险,但采取自愿参保的原则,乙方自愿放弃参保后,不得中途要求参保或获取其它补助;
二、缴费标准按XX县社会保险局的规定,当年全县职工工资最低标准28%计算缴费,其中甲方负担20%、乙方负担8%,并由甲方在发放乙方当月工资时扣除85应缴费用。会同甲方的20%统一上缴社保局。
三、乙方必须连续在甲方工作12个月以上。否则,辞工时应将甲方20%的养老保险金全额退回甲方方可办理正常辞工手续。包括结清工资,养老保险手续转出。 四、甲方需在乙方满试用期并领导同意转正后,开始参保。即工作满12个月后,乙方要求辞工、调出,甲方应无条件办理相关手续。
五、甲方应营造环境,搭建平台,使乙方施展才华、努力工作。
六、乙方在工作期间,应爱岗敬业、努力工作、争当优秀员工、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
七、有下列情况,甲方应继续为乙方交纳养老保险金。 1、乙方因工受伤《经县级部门认定》治疗,康复期间; 2、公司决定放假,不发全额工资,只发生活费期间; 3、因特殊情况并有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 八、有下列情况,甲方终止为乙方续缴养老保险金。 1、玩忽守职,给公司一次性造成损失金额1000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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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故旷工、表现不好,受到大记过处分一次以上的; 3、打架斗殴,违法乱纪,触犯法律,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因本人自愿辞工或被公司开出及除名的。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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