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优秀的法官做法官]
“法官如果不办案了,还能叫作法官吗﹖”这是一个基层法院的法官总结自身经验得出来的一句“名言”,让优秀的法官做法官。是的,一个不办案的法官至多只是徒有虚名而已,算不得名至实归的法官。现实中之所以存在许多不办案的法官,恐怕与我们把法官当作另一种意义上的“官”或者“政治待遇”对待不无关系。其实法官并不是官,只是一种法律职业而已。为了表示对从事这一法律职业的人的敬重,或以示尊崇其社会地位,人们才渐渐的将此类司法职业者称为法官。 不办案的法官的存在只是问题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是由于我们的价值观念受着“官本位”思想严格说,不只是思想的影响,至今还信奉着“官为贵”的观念,在我国法官的人事管理体制上则表现为,普通的法官成为优秀的法官以后,绝大多数都先后去做了官:优秀的普通法官去做庭长,优秀的庭长去做院长,优秀的院长则到更高级别的法院或者法院系统以外谋求更高更好的发展,法学论文《让优秀的法官做法官》。 ◆分享好文◆法官在法院系统内部的成长、发展过程却与法官职业的宗旨不甚相干,做好审判办好案件反而成为法官谋求做官的手段或方式而不是目的或依归。我们并不反对法官去做官,而是对我国现行的法官激励机制中的某些方面能否发挥积极作用表示怀疑:在这样的激励机制下恐怕至多只能出现更多优秀的官僚而不是虔诚敬业的司法职业者。 事实上,许多优秀的法官做了官以后,办案就成为做官之余的一种补充,做官成为主业,做法官办理案件反而成为副业。如今我们法院系统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培训我们的法官,目的就是要“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精英法官”,可是这些成为了“精英法官”的法官往往后来都去做官而主要不是做法官。这真是一个令人难以理喻的悖论。是不是我们设计的法官制度中没有留有法官发展的足够空间,抑或法官本身就不如其他名副其实的官那样来得实实在在的显赫、尊贵﹖留给读者诸君去思考吧。我想,让优秀的法官做法官应当成为我们正在进行着的司法制度改革努力去实现的一个目标。
让优秀的法官做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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