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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塔卫生院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实施方案

2024-08-20 来源:爱问旅游网


白塔卫生院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申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11年》,进一步促进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顺利开展,做好重性精神疾病人员的管理治疗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已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掌握所建档案居民患重性精神疾病人员情况,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一)对95%以上的重性精神疾病人员建立电子化管理信息档案; (二)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和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定期随访和治疗,有效管理治疗的比列2011前半年达到60%,2011后半年达到90%。

(三)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康复指导,接受康复服务指导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2011年前半年达到到60%,2011后半年年达到90%。

(四)开展以倡导体质健康、心理健全为核心内容的居民健康生活方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2011前半年达到30%,201后半年达到70%以上。 二、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工作范围

在有专业指导下乡村已建立电子居民健康档案的人群中开展工作。逐步扩展至全乡所有农村居民。 (二)工作内容

1、建立和完善当地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队伍,负责管理治疗工作的指导检查、重性精神疾病的评估、管理治疗、随访、管理和相关资料收集整理。

2、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档案。依据己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对有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进行登记,并由精神科医生诊断复核和进行危险性评估。

3、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对相关人员开展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社区管理知识和技术的培训,规范重性精神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标准,提高追踪随访重点病人的能力。

4、定期随访。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至少每月随访1次,随访患者的数量不应低于登记患者的25%;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了解治疗情况,对用药、康复等进行健康指导;每季度对管理的患者进行1次相关化验检查,并由专科医生每半年开展一次服药后疗效评价与治疗方案的调整。对患者的全年随访及管理率不低于80%,提供健康行为指导的比率不低于80%。

5、开展宣传和健康教育。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加强精神疾病防治的健康教育促进居民对此项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通过大众化的信息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卫生知识

健康教育,倡导体质健康、心理健全的生活方式。 三、相关要求

参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申对患者的登记、随访、治疗等方法和标准开展工作。 四、实施时间

自2011年起,依据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专业机构条件情况,在有条件的地区启动工作,逐年逐步覆盖全乡95%以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五、工作评估和绩效考核

按照已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申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对管理治疗率、随访率等相关指标进行评估考核。

白塔乡卫生院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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