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聘用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由于乙方工作的性质,将不可避免得接触甲方的公司机密。现双方就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机密的保密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协议所称公司机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未公开的、能为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母公司、分子公司等,下同)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或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二条本协议中公司机密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职权划分、规章制度和主要会议纪要、记录;
(二)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经营战略、经营目标、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策略等;
(三)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审计报表等;
(四)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的情况,员工的人事档案、工资、收入状况等;
(五)公司经营及产品销售的决策及与此相关的信息资料;
(六)公司的产品包装设计及文案策划等信息资料;
(七)公司新产品上市计划等信息资料;
(八)公司正在洽谈或正在调研的产品和项目等信息资料;
(九)依照法定或约定,公司对他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他方公司机密;
(十)未经公开披露或未经授权披露的影响到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重大事项;
(十一)其他公司认为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六条本协议中所称记载公司机密的载体
(一)各种工作底稿、文本、电子磁盘及其他载体(含正本、副本、影印件、传真件、摘抄件等);
(二)公司文档管理制度规定的各类秘密文件、资料等。
第七条乙方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严守公司的公司机密。若公司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以维护其在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公司或虽属于他方但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公司机密的机密性。
第八条除因履行职务之必须外,未经公司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包括按照公司制度或信息保密等级,不得知悉该秘密的其他公司员工)使用属于公司或虽属于他方但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公司机密。上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盗窃、利诱、胁迫或使用其他任何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机密;
(二)违反公司的保密规定、保密要求或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合同相关约定;
(三)向任何人披露或者泄露本公司机密;
(四)未经公司许可,将公司机密用于指定目的以外用途;
(五)协助任何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本公司机密。
第九条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在其离职之后一年内仍对其在任职期间知悉的任何属于公司或虽属于他方但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公司机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第十条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公司机密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函、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条乙方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应提前30天通知,以便甲方采取脱密措施。若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乙方可即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应在提出解除要求后的30日内配合甲方的脱密工作。
第十二条乙方违反保密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行政处罚,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如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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