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出租与承租坐落于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用途
乙方只能用于约定的使用用途,不得改变房屋使用用途。乙方做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致同意租赁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续租
房屋租赁期满,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如需要继续租用,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半月(45天)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确定租金,租期及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元(。从起租日起(计租日)至下一年终止日,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共计(大写)元( 元)。
2、租金支付方式:现金。
3、此房屋的租金收取为上打租。一次性收取一年的租金。如下一年续租提前45天交租金。
第四条:租赁保证金
1元(人民币。
2、上述租赁保证金由甲方保管至租期结束。
3、租赁结束后,甲方在扣除乙方拖欠的租期相关费用后,将租赁保证金退还给乙方。租赁保证金不足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如乙方无拖欠费用,并无房屋及设施损坏,甲方将乙方保证金以现金方式返还。如乙方未到租期结束,或中途出兑,租赁保证金不退。
第五条:物业费及其它费用
1、除租金外,乙方应按该经营性用房的建筑面积缴纳物业管理费。
2、除租金外,乙方应向经营性用房辖区的供暖公司缴纳房屋供暖费,如承租人不需供暖,每年应按供暖公司的规定交纳供暖费(占网费)。
3、除租金外,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电信宽带、煤气、排污、卫生、治安等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及时缴纳。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情况下,陪同其他相关人员,进入该房屋内进行看和了解房屋状况。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及条款,甲方在此作出授权,届时无需另行通知乙方。即可由物业管理部门至少中断该房的水、电等方式敦促乙方更正其违约行为。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3、本合同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解除合同时,乙方须将其所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经营性用房(包括可移动而不损害房屋结构和使用的装修场)。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处理。届时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委派人员将乙方的上述财产及物品予以处理,并无需给乙方任何损失补偿。
4、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代理人代办代理交付和收回房屋及甲方授予的其它权利。 甲方的义务
甲方按合同约定期将该经营性用房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时甲方保证房屋结构完好。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租金,租赁保证金。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安装和改建供水、排水、电路、水管等设施。也不得在经营性用房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超出房屋承重范围的物品。
3、乙方根据需要对房屋装饰和装修必须通知甲方,并附合物业公司的'规定。未取得甲方及物业公司书面审批手续,乙方不得擅自进行装修和更改房屋设施。
4、房屋的附属设施由乙方负责保养、维护维修。包括上下水、电、供暖、卷帘门、门、卷帘窗、防盗窗、吊棚、煤气管设施。
5、租赁期内,乙方对任何人给房屋或房屋设施造成的损害全部负责。
6、租赁结束时,乙方应按其接收状态还给乙方。甲方对乙方的装修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7、乙方应遵守公安消防、社区物业及对用火的规定。保证防火设施的有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而造成自身及他人财产损失或致人死亡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8、乙方对来访客人及顾客在该用房所发生的意外伤害负全责。
9、乙方对经营性用房的牌匾,外墙装饰物的脱落。倒塌造成行人和顾客受伤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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