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目前凡流入我区的流动人口均需陆续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居民证》,流动人口在办理《居民证》时,需持所在村(居)开具的流动人口介绍信,现将此项工作对各村(居)通告如下:
1、不得已任何理由拒开介绍信,不得借开具介绍信为由搭车收费。
2、开具介绍信时,各村(居)应见有效证件同时进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
XX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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