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方于乙方双方自愿平等协议如下: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 (乙方)
1、现经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约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2、租房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租金每月 ___ 元,租用期为______年。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店面租金___年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4、如乙方逾期拖欠交付租金(15日)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乙方要提前终止合同,必需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终止。乙方支付甲方押金5000元,于以防违约时备用。
5、乙方承担责任如下:
(一)在承租期间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二)乙方不得将店铺用于违法经营,否则后果自负。
(三)乙方不可以自作主张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甲方承担责任如下:
(一) 如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与甲方无关。
(二) 如遇政府规划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必须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三) 甲方不得在合同未满期间收回店面,(如合同期限内甲方强制收回店面)甲方必须以10000元(大写:壹万元),赔偿乙方损失,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优先租用,提前两月告知甲方。
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
9、附议______________
10、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承租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______
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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