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房)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如下: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租赁甲方质量合格、证件齐全,型号为 塔机升降机,高度为 米,共 台,每天每台租赁费 元(不含税价),施工地点:。
二、结算方式:租赁费每 个月结清一次,如超过10日不付清,甲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所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停机后租费照收,并加30%的'违约费。
三、本机租赁一次性租赁时间不少于 个月,不足 个月,按 个月计算。
四、甲方提供基础图,乙方负责基础制作,乙方提供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标准,因电压不稳定造成该机电器损坏由乙方自己承担,该机报验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报检资料。
五、本机安装完毕开始计费,自 年 月 日开始计费。乙方付给甲方押金每台 元。
六、该机乙方付甲方进出场费每台 元。(包括安装、加节、拆除、运输)该机进场后,乙方付给甲方进出场费 元,金额 元,退场前全部付清。(注:非正常安装、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更换一次钢丝绳)
若乙方丢失甲方本机部件,按相应价赔偿,并保证本机电盘线路整齐、清洁。
七、本机运转正常使用后,该机维修及费用由 负责。(注:维修时间早7点前晚6点后不属维修时间)。
八、春节报停(40)天不收费,报停前必须付清所有租赁费及费用,否则按使用计费。
九、乙方在本机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操作规程及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操作,司机及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生事故,查明原因,甲乙双方各负其责。
十、使用结束后,由甲方到使用现场试车,试车合格后,方能拆卸送回。
十一、租赁期内,乙方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能转租给另一方使用或转移工地,更不能转借、抵押、查封等,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乙方必须按本机使用说明进行日常保养、维护。若保养、维修不当或私自拆除限位器及其它部件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三、本机用完拆除前,乙方提前15天通知甲方,如不通知按使用计费。
十四、拆卸前必须付清租赁费,否则按日计费。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如甲乙双方产生合同纠纷,由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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