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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厂房合同

2020-10-01 来源:爱问旅游网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厂房使用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内容,以便共同遵守。

  一、 租赁厂房位臵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位于 。

  二、厂房租赁区域及面积

  1、租赁区域为 厂房。1号厂房院内区域供乙方免费使用(仅限于正常停车、通行),乙方对该厂房可根据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使用。同时甲方保留在该院内区域增加建设的权利,但甲方在该院内区域增加建设时应事先告知乙方,甲方对外出租新建设施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租赁面积:厂房租赁面积按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公摊按30%计算,合计面积___平方米

  三、租赁厂房的经营范围

  1、租赁期间,乙方承诺其经营类别仅限于 。

  2、在经营过程中,乙方需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厂房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且乙方必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依法经营。如要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经营类别,须征得甲方的书面许可,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按后述的相关条款处理。

  3、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在物流园区内自行经营或出租给第三方经营与乙方同类商品。

  四、厂房租赁期限

  厂房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租金、租赁定金、租赁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合同中的租金按上述第二条所述的面积计算交纳。

  六、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及相关区域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按政府定价由乙方承担,应在收到缴费通知 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使用所发生的水费及实际损耗按每吨 元,电费及实际损耗按每度 元向甲方足额支付。

  3、如遇水、电费因政府调价,乙方需按政府调价后的价格足额缴纳。

  七、厂房交付

  1、交付该厂房时,甲方应保证该厂房符合以下标准:

  (1)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符合正常的可使用状态。

  (2)甲方负责自来水总表及总表前管道的安装维护,总表后水路由乙方自行负责安装并维护。

  (3)甲方负责总配电箱和总电表安装并接电入箱,乙方负责安装分配电路并负责对总配电箱、分配电路的维护。

  (4)除以上标准外甲方不再负责厂房其他方面的任何改造。

  2、甲方自合同签订日起 日内向乙方交付厂房。

  3、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不得破坏原厂房结构、设计功能及附属设施设备。

  4、乙方需对所承租区域内进行装修、整改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及装修方案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由乙方自行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在租赁期间内,如乙方需再装修的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甲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答复)。

  八、租赁期间厂房的维护保养及物业服务

  1、租赁期间,厂房除因结构质量问题外,均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如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厂房及设施设备存在损坏或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予以维修整改。如果乙方不按照甲方要求予以维修整改,甲方有权进行维修整改,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如果因此造成任何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2、 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承担包括卫生保洁、安全保卫等物业服务。

  3、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在院内设立垃圾回收、堆放设施或增设其他设施的,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能增设。

  4、在甲方交付厂房三个月以内,如厂房屋顶出现漏雨现象,甲方负责维修,超出三个月则由乙方承担维修及费用。

  九、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费用。

  (2)如乙方有违约行为,按照合同规定解除合同,终止租赁关系,收回厂房

  并依据合同进行处理的权利。

  (3)阻止乙方在租赁期间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和规定的行为。

  (4)保障乙方的合法使用权及自主经营权。

  (5)对乙方消防安全及消防设施设备建设、安装的监督权。

  (6)因救灾、排除危险、防火检查等原因,甲方有权进入乙方租赁区域范围内进行工作,乙方应予配合支持。

  (7)如遇火险、水浸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随时停止任何设备设施的运行并进行维修,同时保留每年 7天的设备设施维修维护时间,但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8)如乙方未能依照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要求限期整改。乙方未能在甲方书面通知限期内改正的,则视为乙方违约,并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9)甲方同意乙方的工人在甲方食堂充值就餐.(提供人数?)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合法使用厂房的权利。

  (2)在合同规定范围内进行装修和经甲方许可后增加附属设施的权利。

  (3)享有正常使用水、电及交通的权利。

  (4)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

  (5)按期缴纳租金、水、电等费用的义务。

  (6)不得私自整体转租、转借、转让所承租的厂房或改变厂房的经营业态。

  (7)如甲方未能依照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要求限期履行。甲方未能在乙方书面通知限期内履行的,则视为甲方违约,并追究甲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8)在合同终止时,乙方有权自行拆除增设的设施设备,但不得损害甲方房屋及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的乙方应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

  (9)如甲方对物流园区内其他厂房进行租赁时,乙方享有优先权。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应由对方同意,经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在租赁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的,应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

  3、如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厂房由于甲方的原因,甲方要求乙方搬离原厂房,

  在甲方没有提供给乙方合适的厂房前,在原有的厂房使用至甲方提供给乙方合适的厂房时再搬迁。

  4、甲方须提供合理的搬迁周期给乙方。(搬迁周期是新项目地交付使用后60日内)

  5、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给予乙方厂房装修时间,装修期间免收乙方租金,装修期限为30天。

  6、甲方要求乙方搬迁到其它地方的厂房,租金按原合同保持不变。

  7、在租赁期内,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赁厂房而无须承担乙方任何损失,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反悔不承租或中途退租的;

  (2)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任何一项费用超过15日的;

  (3)超出本合同规定经营范围的;

  (4)在承租期间,乙方因违规经营被新闻单位曝光经甲方督促整改仍未妥善处理等严重影响甲方声誉的;

  (5)不妥善使用、维护公共设施,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的;

  (6)其他严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形;

  十一、合同到期的处理

  1、租赁期内乙方遵守合同约定,无违约违纪行为,租赁期满后具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如愿意续租,应于租赁期满前 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租赁合同;乙方如在租赁期届满 个月之前仍未书面提出续租要求的,则视为放弃续租的权利,甲方将不再征求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对厂房做出任何处理,乙方应于租赁期届满后七日内将厂房完好交还给甲方。

  2、若乙方不继续租赁该厂房,须于租赁期届满后七日内将其物品全部迁出厂房并恢复厂房原状。甲方组织对厂房进行交房签收,办理相应退还手续,属甲方所有的一切设施,乙方不得拆除和移动,否则按其价值双倍赔偿。

  3、如乙方于租赁期届满后七日内未撤出属于乙方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该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臵乙方遗留在租赁厂房内的所有物品,因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整体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整体转租转让,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再退还租金和租赁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2、无论由于何种原因,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于解除或终止后七日内(或按甲方指定的其他期限),将该厂房内物品全部撤出,办妥退房手续,无条件将该厂房返还甲方;在上述期限后仍遗留在厂房内的物品、添附物,视同乙方同意放弃其所有权,甲方因清理这些物品、添附物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此条款已由甲方明确告知乙方,且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明确知晓)。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占用该厂房的,甲方有权对该厂房停止所有服务,采取包括中断水、电等供应以及责令关闭等措施,并要求乙方停止一切活动,占用期间该厂房各项费用按合同约定双倍计收。若因乙方占用该厂房导致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届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十三、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厂房,影响乙方正常使用和经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每超一日向乙方按保证金金额的0.5% 支付违约金。

  (2)若甲方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纠纷致使乙方权益受到侵害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相关损失。

  (3)在未告知的情形下,甲方修缮所出租的厂房或设施设备时,如造成乙方人员受到伤害、财物受损或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4)租赁期内,甲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返还多余租金、租赁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并向乙方支付六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除结清已经使用期间的租金及其他费用外,乙方还应支付给甲方六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不再退还乙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

  (2)乙方擅自拆改厂房结构、设备设施、设计功能等均属违约,应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因使用甲方厂房及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坏和损失或因违反消防安全

  法律法规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和金额足额缴纳租金、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的,甲方将下发《催缴费通知单》,并自迟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所欠金额0.5%的违约金;逾期15日,未缴足所欠费用及违约金,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及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5)如乙方严重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租赁合同的,对厂房内乙方剩余的物品,在经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留臵。

  (6)如果乙方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数额或乙方交纳的保证金的数额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全部损失的权利。

  十四、通知的方式

  各方因行使权利需通知对方时,应以书面通知(或电子邮件、短信)形式送至对方的下列地方: 甲方地址:

  甲方电子邮箱:

  乙方地址:

  乙方电子邮箱:

  各方如需变更上述地址,应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十五、保险

  1、为了控制风险、保持持续经营的能力,乙方必须按照行业惯例投保财产保险及其他险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不参加投保发生安全事故后,乙方财产损失自负。如给甲方厂房及其他厂房和附属设施设备造成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十六、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内容、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保护和管辖。

  2、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厂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附则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进行非法活动。

  2、在租赁期满六个月内,如乙方因政府因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同意乙方退租,经营保证金及所缴纳租金全额无息返还乙方。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或政府因素而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租赁期间,如因产权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4、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6、本合同附厂房位臵附图(共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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