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营业执照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人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营业执照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拥有合法出租权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房屋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上海市徐汇区华发路376号B栋四层总计面积约1649平方米,含停车位8个)出租归乙方经营使用(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的房地产证编号为:房字第号。(租赁范围详见附件一)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唯一的合法出租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甲方,保证该房屋现状不属违章建筑,符合政府规定的消防、建筑要求或标准,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已合格通过相关验收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政府机构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甲方保证及时、有效、完整地向乙方提供乙方在进行手续报批时,政府部门要求出具的该房屋的相关资料,上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门牌号码证或证明》原件、《建筑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同意转租证明》原件1式2份、《排污许可证》复印件等。(本条款所述资料详见附件二)
1-3甲方向乙方保证,本合同签订时,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如甲方就该房屋在签订本合同后设定抵押、担保等对房屋实施处分的情况时,甲方须在发生上述情形前7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保证在发生上述情形后,甲乙双方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否则,甲方自愿向乙方承担房屋的装修费用、租赁期间的经营收入、店内人员的经济赔偿等一切经济损失。
如在该房屋租赁前已经设定抵押的,需要在出租前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出租的房屋被查封、拍卖、变卖、出售等涉及房屋实体权利的,甲方保证在发生上述情形后,甲乙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否则,甲方自愿向乙方承担房屋的装修费用、租赁期间的经营收入、店内人员的经济赔偿等一切经济损失。
1-4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该房屋并增添设施、设备。
第二条租赁用途
2-1甲方承诺:该房屋的产权性质为:商业用房。
2-2乙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经营99旅馆使用。
2-3乙方保证:租赁期间内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旅馆使用用途。
第三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房日)前向乙方交接该房屋。
3-2该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租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天,为甲方给予乙方的免租装修期。乙方需承担免租装修期内产生的水、电及实际产生的费用。如果经甲乙双方协商推迟交房日期的,起租日、付款日和租赁期限也相应顺延。
3-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将全部租赁房屋交给乙方,并由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交房存在主体结构或配套设施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等问题均不视为完全交房,房屋交接确认书不作为完全交房依据;交房日自完全交房开始计算)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并不免除甲方出租房屋由于产权问题、房屋抵押、担保或债务纠纷应承担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3-4租赁期满,若该房屋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租金、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和限期
4-1房屋租金:
双方约定:该房屋租金按如下方式支付:首年月租金为人民币89000元(大写:捌万玖千元/月),租赁期限内,租金首叁年不变,从第肆年开始,租金每两年环比递增7 %,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以其他任何理由调高租金
租赁期内具体租金见下表:
年限起讫时间日租金(每平方米)
1-3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元
4-5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元
6-7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元
8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元
4-2双方确认,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以上租金已经考虑并包含乙方租赁期间及免租金装修期间该房屋和土地有关的所有税、费。在办理相关证照证件期间所产生的印花税,按当地法律法规,由双方各自支付。
4-3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乙方须在房屋交接前5天将首期陆个月租金支付给甲方,甲方需在收到租金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房屋租赁发票。若甲方逾期向乙方提供发票,乙方有权在支付下期租金时,延期天数,甲方无权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4-4租赁期内,租金每叁个月支付一次,以先付后用为原则。租金到期日为每年的3月1日,6月1日,9月1日,12月1日。
4-5甲方应在每期租金到期之日前10天按上述表格的金额向乙方出具税务局认可房屋租赁发票,乙方收到房屋租赁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该期房租。乙方逾期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金额的0.1%计违约金。如因甲方逾期提供税务局认可房屋租赁发票,造成乙方延期支付房租,乙方无需支付违约金,甲方无权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4-6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汇入本合同首页甲方提供的银行帐号视为乙方完成付款义务。如甲方账户变更应于乙方付款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定金、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签署后5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房定金180000元(大写:拾捌万元整),甲方向乙方出具“房屋租赁定金收据”,房屋交接前,若甲方违约,则上述定金由甲方双倍返还给乙方;若乙方违约,则甲方不予返还定金。在房屋交接时乙方凭“房屋租赁定金收据”向甲方换取“房屋租赁保证金收据”。
5-2租赁关系终止,在乙方付清所有费用,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归还乙方保证金。
5-3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和相关设施、设备发生的水、电、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的水费、电费由乙方按照政府部门定价计算,具体金额按乙方独立的分水表、分电表所示费用加上因损耗分摊的部分向甲方缴付。甲方向乙方出具用水、用电税务部门认可的水费、电费收款收据或者由甲方盖章的水费、电费发票复印件。甲方保证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中断乙方在租赁期间水电暖煤相关能源每天24小时的正常使用(政府部门原因除外)
第六条房屋的交付及使用
6-1交付该房屋前,甲方须做好该房屋楼顶、墙面的防水、防漏工程。如果房屋交付后,非乙方原因发生渗水、漏水的情形,甲方须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完成防水、防漏工程,并承担相应费用。
6-2该房屋交接之前的相关费用及问题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与水、电、气(煤气或天然气)供暖、有线电视、排污等市政配套设施相关的历史欠费,甲方应于交房前跟相关部门结清;如有欠费,乙方可以代为支付,代付费用乙方可以直接从下次房租中扣除。
6-3乙方的承租范围的墙面、一楼大堂门头、楼顶的部分位置的广告位置归乙方使用,乙方可自行设置乙方VI、灯箱、店招、广告,房屋租金已包含场地使用费,甲方不另收取费用,但相关审批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广告位的使用期限与本合同生效的期限一致。(一楼大堂门头和楼顶部分的广告位置详见附件三)
6-4因乙方连锁经营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对租赁范围外墙的颜色进行改变。对乙方租赁范围内的窗户的大小及位置作出改变,相关审批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
6-5甲方提供不低于千瓦的电容量给乙方使用,并用能满足千瓦用电负荷的电缆接至乙方租赁范围配电柜(最好是楼上租赁范围),电缆及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须保证电缆是铜芯线且符合国家标准,甲方不另收取费用。如现状与本条不符,甲方承诺在房屋交付后15天内完成并承担相关所有费用。
6-6甲方提供经营用的DN的进水管给乙方使用,并保证水压不小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用水性质为商业用途,并给乙方安装独立的水表进行计量(如总表为分户的,相关损耗按用水量分摊),甲方不另收取费用。如现状与本条不符,甲方承诺在房屋交付后30天内完成并承担相关所有费用。
6-7甲方出租的房屋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要求,甲方保证乙方的消防喷淋系统能免费接入该房屋的总消防泵房,因该接入而产生的政府部门等规定的合法收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总消防喷淋系统均处于“符合消防部门规定的正常使用状态”。在乙方向消防部门申报时和验收时,若由于总消防喷淋系统等消防设施处于非正常使用状态而影响乙方的消防报批或验收通过,则甲方免收乙方该影响期间的租金。如果造成乙方消防报批或验收延期超过2个月,甲方自愿承担本合同第10-2款的违约责任。
6-8合同期间内,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在该房屋的楼顶安装消防设备、设施,和经营旅馆所需的各种相关设备、设施,房屋租金已包含场地使用费,甲方不另收取费用,期限与本合同生效的期限一致。
6-9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消防楼梯的全天候畅通。
6-10甲方提供现有的排污管道和化粪池给乙方使用,房屋租金已包含场地使用费,甲方不另收取费用。甲方保证该化粪池已经接入市政排污管网,乙方能够正常使用。如现状与本条不符,甲方承诺在房屋交付后30天内完成并承担相关所有费用。乙方不承担乙方范围外的甲方排污系统的日常维护、清洁费用。若为直排市政管道。(详见附件一的化粪池位置图)
6-11甲方提供 1部正常使用并经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批准运行的品牌电梯供乙方免费使用,乙方负责交房日开始的日常维护保养和运营费用,甲方负责大修及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6-12因乙方旅馆装修工程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对租用楼层的地面进行抬高,并在楼面铺设排污管道,乙方保证楼层内的排污工程设施到位。甲方保证该房屋的每平方米楼板均载荷为350公斤以上。
6-13乙方的装修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承重结构。
6-14乙方在该房屋装修过程中,应切实做好防水工程,防止渗漏水。如因装修致渗漏水使甲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责修复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6-15本合同签署后至房屋交接时,甲方可以搬走该房屋内可以移动的家具、电器,其余装修及设备均不可拆除,保持现状交给乙方,房屋交接后,甲方未拆除物品乙方有权自行处理。
6-16乙方因经营需要,楼及楼以上楼层的强电工程、弱电工程的电线以及旅馆业所需安装监控的管线、排污管、公共消防管、给水管可以从该房屋的管道井或外墙通过,但乙方无需另外支付费用。
6-17关于大厅、空调、停车场,以及其他工程情况约定。
第七条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7-1租赁期间,因非乙方原因,该房屋发生影响乙方使用的状况,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天内,及时给予修复。否则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修复费用乙方可以在下期租金中直接扣除,因此影响乙方经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7-2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出租房屋及设施完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如甲方出租房屋有安全隐患或者经房屋鉴定专业机构鉴定不能满足乙方改造为酒店使用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也可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根据自身使用要求对租用房屋进行加固和改造,费用由甲方承担。
7-3甲方如对该房屋定期进行检查、养护时,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避免对乙方使用该房屋造成影响。
7-4甲方为保证乙方对该租赁房屋建筑装饰的设计和改建工作顺利进行,甲方协助提供租赁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建筑、结构、水、电、暖、气等各专业竣工图纸,以及历年来建筑物改建、扩建、拆除等情况的相关图纸和资料。
7-5租赁期间,乙方负责租赁范围内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8-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之日返还该房屋,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壹日,乙方应按合同所规定的当时租金标准的2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使用费。
8-2乙方返还该房屋时,乙方应当把装修该房屋时添加的所有装修物品及设施、设备清场完毕,窗户及外墙可以保持使用后的状况。
第九条转租、转让和交换
9-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部分或全部转租该房屋,由于乙方的租赁用途属于旅馆业,需要属地经营,如果乙方在该租赁房屋所在地已经或将要设立下属子公司和分公司的,本合同承租主体自动变更为该下属子公司和分公司,甲方开具发票及支付租金都以该子公司和分公司名称为准。
9-2在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出售处置该房屋,或因资不抵债、银行等抵押或质押需要处理该房屋的,应至少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0-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因不可抗拒原因被灭失、或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毁损后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守约方按支付违约金60万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10-2-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超过交房日期30日内仍未全部交付的;
10-2-2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10-2-3甲方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六条所列承诺的;
10-2-4甲方未按时缴纳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由甲方缴付的费用,严重影响乙方经营使用的;
10-2-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无法挽回的;
10-2-6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全部承租权的无法挽回的';
10-2-7乙方每次延迟支付房租,当甲方每次书面催告后,乙方收到该催款通知30日仍未支付的。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11-1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全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季租0.05%的违约金。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返还保证金,每逾期一天,按应返而未返保证金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3若甲方出租的房屋没有土地证、产权证或提供土地证的土地用途、产权证的房屋类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用途导致乙方无法在该房屋所在地办理相关证照和营业手续的,甲方承诺负责办理该房屋类型变更手续或尽快办理产权证,由此产生费用甲方承担,因此延误租期免费顺延,如果甲方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损失。
11-4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在本栋楼引进同类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20万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11-5乙方在进行装修时,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影响该房屋的使用,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进行修复。
11-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若甲方解除、终止或提前收回该房屋的,需要提前2个月书面提出,经乙方同意后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60万元并赔偿乙方所有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投入、开发费用、经营损失等。
11-7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若乙方解除、终止或中途擅自退租的,需要提前2个月书面提出,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0万。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11-8租赁期间,如果遇到拆迁情况下,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同意乙方参与与动迁方的动迁补偿谈判,乙方有权获得租赁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装潢(含第二次装修装潢)经营损失补偿及政府规定补偿等,甲方承诺,属于乙方部分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截留。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2-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财产保险
13-1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乙方负责办理装修、自行添置的设备等财产保险并承担费用,房屋物业及公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负责办理承担费用。
13-2发生保险事故,由甲、乙双方按各自实际向保险公司投保额中获得的理赔款,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及追偿责任。
第十四条其他条款
14-1甲、乙双方均必须保证其在本合同中所填写联系地址真实。如有变更,必须于变更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无法及时通知的责任应由其自行承担。书面通知可以当面交付(含特快专递方式)也可以挂号邮件的形式按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填写的地址寄出后五日内即视为送达。
14-2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签署后的30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并承担相关费用。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
14-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4-4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4-5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陆份,其中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肆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合同附件:
附件一:该房屋租赁范围示意图(含化粪池位置图);
附件二: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门牌号码证明》原件、《建筑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同意转租证明》原件1式2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改动)
附件三:乙方的广告位置图;
附件四:甲方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甲方为公司,还需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五:乙方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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