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加强春运期间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春运期间行车安全,公司要求参加春运的司乘人员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按照交警部门的春运资格审核参加审核,积极配合交通管理机关及民警的工作。
2、积极参加公司及交警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全面掌握春运工作的各项有关规定,确保上重视春运工作,明确春运的重要性。
3、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法,按道行车,遵章驾驶,不超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客货混载、不酒后驾车、不违章超车、不到非营运线路上行驶。
4、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加强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不开带病车。
5、保持车辆内外卫生整洁,安全设施,防滑设施,服务设施及灭火器符合要求并齐全有效。
6、通过公铁平交道口要坚决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原则,如视线不良时,乘务员要下车引导车辆安全通过。
7、严禁乘客携带“三品”上车,对违反规定私自运载“三品”者,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从重处罚。
8、司乘人员必须着装上岗,执证上岗,正确使用文明用语和“七报二宣”。
9、乘务员在行车中要对行李架上的物品管理好,严禁掉下伤害旅客,并协助驾驶员辽望,保证行车安全。
10、严格执行有关gps的各项管理规定,出现人为破坏行为后果自负。
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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