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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合同

2020-07-25 来源:爱问旅游网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农村林地承包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承包方案决议,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 承包林地情况(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承包期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双方权利

  (一) 甲方

  1、享有林地所有权。

  2、有权按本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林地的用途监督、检查乙方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有权制止乙方非法损害承包林地、林木的行为。

  (二)乙方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的产品。

  2、享有承包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承包林地经营权以转让式流转的,应当经甲方同意;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它方式流转的,应当报甲方备案。有权与其它农户联合,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林业生产。

  3、有权享受国家发展林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获得林木补偿费和按比例分成的林地补偿费。

  四、 双方义务

  (一)甲方

  1、应当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承包合同。

  2、尊重乙方的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乙方

  1、不得改变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将承包林地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在承包林地内发生的毁林行为,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特别约定

  1、乙方承包林地,甲方已拥有林权证书的,自本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应持林权证书和本承包合同到原办证单位作变更登记。

  2、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均应该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3、乙方承包林地,在承包合同期内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林地补偿费与甲方按 比例分成。

  4、乙方承包林地上未有林木的,或依法采伐林木后的采伐迹地,均应当在两年内完成造林。逾期未完成造林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林地。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承包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造成对方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损失额的 %。

  2、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不因甲方负责人(或承办人)乙方代表人的变更影响本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

  2、因本承包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承包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乡(镇)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单位)各执一份。备份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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