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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手机业务合作协议书

2020-04-08 来源:爱问旅游网

  服务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为配合乙方栏目化妆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事宜

  1、甲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为乙方提供化妆服务,用于乙方《幸福街18号》栏目的主持人及出镜嘉宾化妆。 节目播出频道:长春电视台新知频道

  节目长度:45分钟;

  节目播出时间:首播:20:00-21:00;

  2、乙方提供如下权益:

  1.在《幸福街18号》栏目四个断口中体现 主持人化妆由蓝梦学校提供(暂定)字样

  2.在栏目片尾鸣谢中体现甲方招生信息,即甲方招生电话。

  二、具体约定和责任

  1.乙方需提前3天通知甲方节目录制时间,并由甲方安排专门化妆人员进行主持人及嘉宾全程跟妆。

  2.主持人及嘉宾化妆所用化妆品由乙方免费提供。

  三、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作协议的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甲乙双方若因故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四、其他

  1、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想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字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传真件同样有效。

  甲方:

  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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