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您好!
交通出行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的健康和家庭的幸福。随着潮州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长,特别是摩电车辆的急剧增多,给交通出行安全带来极大挑战。为预防和减少涉学生、家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共同守护孩子们的健康安全成长,倡导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观,共同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违法,形成规范骑行、有序停放、文明礼让的良好出行风尚,敬请各位学生及家长做到:
一、年龄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路,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上路。
二、电动自行车要按照“上牌照、有保险、戴头盔、限一人、靠右行”的原则上路行驶,禁止驾驶无牌、非法改装、超期的违标电动车上路,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道路上不得载人,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仅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骑乘电动自行车人员均需佩戴安全头盔。
三、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骑车时要集中注意力,不得载人,不得两名以上(含两名)人员并排骑车、勾肩搭背或赛车,不闯红灯,不在途中打电话、玩手机,不攀附其他车辆。
四、摩托车要按照“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的原则上路行驶,带齐驾驶证、行驶证;不得驾驶无牌证、非法改装、报废、未按期检验的摩托车;驾乘人员均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按规定道路行驶,不争道、抢道、占道,不逆行、闯红灯、乱穿马路,不在行驶过程中玩手机。
五、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与大货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远离大货车盲区,确保自身交通安全;在途经人行横道、学校门口和路口时,要左右观望,减速慢行,文明礼让;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在指定位置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六、家长要对孩子言传身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做好表率,在驾车接送孩子途中,时刻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及时发现、掌握孩子在交通安全方面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做好孩子交通安全教育监管工作,确保出行安全。
家长、同学们,交通安全无小事!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遵章守法,规范骑乘,牢牢筑起学生交通出行的安全屏障,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
实验幼儿园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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