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投标人按重庆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图》和《污水处理设备招标书》的要求,提供整个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艺设备、材料、电气控制,并负责安装调试。
2、本投标人负责实施的重庆食品公司的污水处理工程,污水经处理后达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即按设计的有关指标),保证一次达标,并保证一次通过环保验收。
3、本投标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负责办理相关的环保手续。
4、本投标人负责实施的重庆食品污水处理工程,其设备采购及制作、工艺设备材料安装、调试工期共为50天。因本套污水处理系统以生化法为主,需对菌种进行一定时间的驯化培养,因此整套污水处理系统调试合格,并达标另需30天。
5、由于本投标人造成的工期逾期,由本投标人按每天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赔偿给招标方。
6、整套污水系统运行后,由于本投标人造成污水不能一次验收达标,由本投标人负责交纳监测费,并一直达到合格为止;若半年内,不能达标验收,本投标人赔偿招标方全部标的损失。
投标人:重庆市环保研究所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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