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适应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化运作,加强甲乙双方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本着友好协商,相互协作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共同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基地(以下简称“就业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作为甲方的“就业基地”,并在适当时机举行“就业基地”挂牌仪式。
二、甲方在本单位的网站上与乙方的网站建立链接,在就业网上开辟“就业基地”专栏,并通过校内各宣传媒体,积极宣传乙方的基本情况,及时发布乙方的招聘信息。
三、甲方于每年底前向乙方通报下一年高校毕业生生源及毕业生基本情况,并邀请乙方选派有关用人单位领导和高层管理人员来校,为毕业生开设就业指导讲座。
四、甲方根据乙方的具体需求,优先推荐综合素质较高的毕业生,并为乙方来校招聘提供便利条件。
五、甲乙双方定期举办“就业基地”校企联谊活动,加强甲乙双方的沟通与联系。
六、乙方在本单位的网站上与甲方的网站建立链接,并宣传甲方办学,教学,专业设臵及毕业生生源情况。
七、乙方每年根据甲方提供的毕业生生源情况,向甲方通报
当年的毕业生需求情况,并应甲方的邀请,组织相关用人单位参加“毕业生供需洽谈会”。
八、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根据需求情况,优先推荐甲方的毕业生应聘就业,并及时向甲方反馈用人单位对毕业生使用情况信息,以便甲方更好地培养学生。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有效期三年。有效期从年月执行至年月份为止。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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